浙江省物价局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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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价服〔20〕90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90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资产评估协会: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评估收费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见附件。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计件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及对评估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估质量和时间等要求,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依法查处。

六、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资产评估收费,应按规定减半收取。

七、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2年。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有关资产评估收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资产评估协会: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评估收费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见附件。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计件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及对评估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估质量和时间等要求,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依法查处。

六、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资产评估收费,应按规定减半收取。

七、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2年。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有关资产评估收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评估费用收费标准2024评估费

评估费用收费标准2024评估费

评估费用收费标准2024 评估费一、评估费收取标准一、评估费收取标准是多少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

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二、资产评估法定业务范围包括哪些1、无形资产包含:品牌、商标、商誉、字号、企业家价值、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版权)、药品批准文号、计算机软件、秘诀、特许经营权、植物新品种发明权、海域使用权、航线经营权、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排污权、酒窖窖池、特殊景观、专业网、营销网、客户名单、长期合同等价值评估。

2、企业价值评估:企业重组、业务整合、并购和剥离、股东/合伙人争议、收购/出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

3、整体资产评估:适用于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重组集团、合资、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破产清算。

二、房产评估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房产评估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资产评估费用标准

资产评估费用标准

资产评估费用标准资产评估是指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或价格的过程。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费用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资产评估费用标准是指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所需支付的费用的规定标准。

以下将对资产评估费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资产评估费用的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需要依法支付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应当合理、公正,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资产评估费用标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评估费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资产评估费用标准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所需支付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不动产的评估,评估费用可能会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设备等多个方面的评估内容,因此评估费用会相对较高。

而对于动产的评估,评估费用可能会相对较低。

因此,在制定资产评估费用标准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的区分,确保评估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另外,资产评估费用标准应当考虑评估机构的资质和专业水平。

评估机构的资质和专业水平直接影响着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因此,在制定资产评估费用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机构的资质和专业水平,确保评估费用能够覆盖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成本,同时也要避免过高的评估费用对委托方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最后,资产评估费用标准应当注重透明和公开。

评估费用的确定应当是透明公开的,委托方应当清楚了解评估费用的构成和标准。

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取评估费用时向委托方提供明细和解释,确保评估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费用标准是资产评估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合理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在制定资产评估费用标准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的区分,充分考虑评估机构的资质和专业水平,注重透明和公开,确保评估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浙江省物价局是负责全省物价管理工作的专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调整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收费标准,监督检查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利益,浙江省物价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收费标准,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市场监管类收费标准。

1.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费,根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费用为100元/次。

2.市场主体变更登记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费用为50元/次。

3.市场主体注销登记费,市场主体注销登记费用为30元/次。

4.市场主体年报费,市场主体年报费用为20元/次。

5.市场主体备案费,市场主体备案费用为50元/次。

6.市场主体证照复印费,市场主体证照复印费用为1元/页。

7.市场主体证照查询费,市场主体证照查询费用为5元/次。

二、计量器具类收费标准。

1.计量器具检定费,计量器具检定费用根据不同计量器具的类型和规格而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

2.计量器具检定复检费,计量器具检定复检费用为检定费的50%。

3.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费用为1000元/次。

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变更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变更费用为500元/次。

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复核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复核费用为800元/次。

三、价格监督检查类收费标准。

1.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费,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费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而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价格违法行为处罚收费标准》。

2.价格行为咨询费,价格行为咨询费用为200元/次。

3.价格行为检查费,价格行为检查费用为300元/次。

以上为浙江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关注物价局官方公告。

同时,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在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咨询和举报。

浙江省物价局将继续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资产评估费收费标准计

资产评估费收费标准计

资产评估费收费标准计资产评估费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人所委托的资产进行评估所需收取的费用。

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量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应当合理、公平、透明。

下面将介绍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计算方法。

首先,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包括评估的资产种类、规模、复杂程度、所在地区等因素。

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可能需要不同的工作量和技术水平,因此其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不动产的评估,其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房屋面积、位置、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对于企业资产的评估,可能会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财务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其次,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

合理的收费标准应当能够覆盖评估机构的成本,并能够保障评估师的合理收入。

公平的收费标准应当能够让委托人感到公正,不会因为评估机构的任何原因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评估机构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行情、行业惯例、评估师的技术水平和工作量等因素,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公平。

最后,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应当透明。

评估机构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向委托人充分披露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和依据,让委托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透明的收费标准能够增强委托人对评估机构的信任,避免因为收费问题而引发纠纷。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理公平透明。

评估机构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的工作量和技术水平,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公平。

同时,评估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充分披露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和依据,确保收费标准的透明。

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委托人对资产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感到满意,增强对评估机构的信任,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资产评估是指对各种形式的资产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其价值和性质的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般来说,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由评估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和市场行情来确定的。

下面就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评估对象的种类、规模、价值等因素都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价值较高、种类较多的资产评估收费会相对较高。

评估对象的地理位置、使用状态、市场前景等因素也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

因此,评估机构在确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全面考虑评估对象的各种情况,以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其次,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还与评估机构的资质和能力有关。

一般来说,具有较高资质和专业能力的评估机构会有较高的收费标准。

这是因为这些评估机构通常能够提供更为专业、准确的评估服务,其评估报告也更受市场认可,因此收费相对较高。

而一些小型、资质较低的评估机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低。

因此,在选择评估机构时,除了要考虑收费标准外,还需要综合考虑评估机构的资质和能力。

再次,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还与评估方法和技术有关。

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和技术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采用先进的评估方法和技术的评估机构会有较高的收费标准。

因为这些方法和技术通常能够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受到市场的认可,收费相对较高。

而一些传统的评估方法和技术收费标准会相对较低。

因此,在选择评估机构时,也需要考虑评估方法和技术对收费标准的影响。

最后,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还与市场行情和竞争状况有关。

一般来说,市场行情较好、竞争状况较激烈的地区,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

因为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评估机构通常能够提供更为专业、准确的评估服务,因此收费相对较高。

相反,市场行情较差、竞争状况较弱的地区,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低。

因此,在选择评估机构时,也需要考虑市场行情和竞争状况对收费标准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Charge standard of assets appraisal report汇报人:JinTai College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前言: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92]价费字625号,1992年12月10日发布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具体内容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临时资格证书的机构,承担资产评估业务,均可按本规定收取评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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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1]90号)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见附件。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计件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及对评估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估质量和时间等要求,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依法查处。

六、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资产评估收费,应按规定减半收取。

七、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2年。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有关资产评估收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浙江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
2.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浙江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
档次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7
2 100以上-1000(含1000) 3.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
6 100000以上 0.1
说明: 1.计件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计费基数为账面原值。

2.收费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

附件2: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合伙企业法》、《拍卖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委托方实施下列经济行为提供的资产评估服务:
(一)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二)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出售、清算、联营、股份经营,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各类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
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分立、清算;
3.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4.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5.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6.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7.收购非国有资产;
8.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
9.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10.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需要实施评估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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