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陪餐留样制度
中小学食堂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范围1. 学校食堂提供的所有餐饮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及各类加餐、小食等。
2. 所有食材加工、烹饪过程中产生的半成品和成品。
3. 重大活动、接待、集体用餐等特殊餐饮服务。
三、留样要求1. 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2.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
3. 留样食品应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5. 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
四、留样责任1. 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
2. 食堂管理员对留样工作进行不定时抽查,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罚。
3. 留样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留样食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留样记录1. 留样人员应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信息。
2. 《食品留样记录表》应妥善保存,以便于查询和追溯。
六、留样样品处理1. 留样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食用。
2.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将定期对食堂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3篇)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____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2)是指学校食堂在供应食品过程中,留取食品样本进行检测、监测与保存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对于食品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留样范围:确定应留样的食品种类和数量,一般包括主食、菜品、汤品、水果等各类食品。
2. 留样时间:确定留样的时间节点和频率,一般根据供应周期和食品保存期限来确定。
3. 留样方法:确定留样的方法和步骤,包括从供应食品中随机抽取样本、记录样本来源和留样日期等。
4. 留样保管:规定留样后的食品如何进行保管,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保存期限内的食品质量。
5. 检测与监测:确定留样的食品样本如何进行检测和监测,包括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或自行开展监测等。
6. 处理结果:规定对于检测结果异常或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程序,包括通报有关部门、采取食品安全措施等。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同时,该制度也可以作为学校食堂与相关部门、机构进行合作和交流的依据,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3)是为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的重要制度。
下面是一个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的简要概述:1. 留样范围:食堂所有供应的食品均应进行留样,包括主食、副食、饮品等。
学校食品留样登记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原则1. 所有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包括主食、副食、汤品、饮料等,均需进行留样。
2. 留样食品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该餐次食品的质量。
3. 留样食品应在加工完成后立即进行留样,并确保留样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留样食品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克,且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求。
三、留样流程1. 设立专人负责留样工作,并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2. 留样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品种、数量进行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
3.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
4. 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或加盖),并在容器上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信息。
5. 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确保样品质量。
四、留样记录1. 留样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留样日期、时间、品种、数量、餐次、留样人、样品存放位置等。
2. 留样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 留样记录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五、留样样品的检验1. 学校食堂应定期对留样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记录在案。
2. 如发现留样样品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并予以整改。
3. 对于留样样品不合格的情况,学校食堂应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监督检查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留样制度的落实。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精选4篇)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精选4篇)学校食堂陪餐制度篇1学校为让在校学生吃得舒心,家长放心;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
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2、陪餐人员负责维持食堂学生秩序和纪律。
3、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⑤饭菜加工距开始用餐时间过长的;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4、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食堂加工完毕的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学生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食用的;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⑤有加工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6、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篇2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学校陪餐制度(详细)

学校陪餐制度学校陪餐制度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有序,提升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品质,同时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一、制度背景与目的学校食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陪餐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领导、教师及管理人员与学生共同就餐,及时了解学生需求,监督食堂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领导机构:学校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陪餐制度的制定、执行与监督。
职责分工: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陪餐制度的全面实施与监督,确保每周至少陪餐一次。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负责陪餐制度的日常管理与协调。
总务主任: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确保陪餐制度的顺利执行。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的具体运营,配合陪餐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监督与改进工作。
教师代表:作为陪餐制度的执行者,负责与学生共同就餐,收集学生意见,及时反馈给学校。
三、陪餐人员安排陪餐人员组成:陪餐人员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及食堂管理人员组成。
陪餐人员的具体安排由总务处负责制定,并提前公布。
陪餐频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陪餐班次表,确保每餐都有陪餐人员。
校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其他领导及教师按班次轮流陪餐。
陪餐要求:陪餐人员应按时到达食堂,与学生同窗口、同价格、同时间、同排队、同餐饮,确保与学生一同经历整个就餐过程。
四、陪餐流程与职责提前检查:陪餐人员应在用餐前提前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情况,包括食材的新鲜度、餐具的消毒情况、厨房的卫生状况等。
试吃与评估:陪餐人员需与学生同吃同散,对所食用的饭菜进行认真评价,包括外观、口味、质量等。
试吃时应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确保饭菜无任何问题后,方可让学生食用。
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留样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我校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范围1. 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所有食品,包括主食、副食、汤类、饮料等。
2. 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
3.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供应的食品成品。
三、留样时间1. 每餐次留样食品应于当餐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完成留样。
2. 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调查、检验之用。
四、留样量1. 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最好达到250克。
2. 特殊情况,如食品体积较大或不易分割,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留样量。
五、留样容器及存放1. 留样容器应使用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2. 留样食品应立即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冷藏箱温度应保持在0-10摄氏度之间。
3. 禁止将留样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确保留样食品的安全。
六、留样记录1. 每次留样应详细记录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等信息。
2. 留样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七、留样人员及职责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监督留样工作的实施。
2. 专人负责留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留样食品的存放。
3. 留样人员应熟悉留样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留样工作。
八、监督检查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留样制度落实到位。
2. 对未按规定留样或留样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特殊情况处理1.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立即封存留样食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留样食品不得擅自处理或丢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校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餐制度的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责任明确:明确陪餐人员职责,确保陪餐工作落到实处。
3. 及时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师生用餐安全。
4.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陪餐管理制度,确保陪餐工作有序进行。
三、陪餐人员及职责1. 陪餐人员:校长、分管副校长、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
2. 陪餐人员职责:(1)按时参加陪餐,确保每餐均有陪餐人员与学生共同用餐。
(2)对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感官性状、食堂卫生环境、餐饮具等进行检查。
(3)对食品加工、储存、留样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4)关注学生用餐情况,了解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及时向学校反馈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陪餐制度的具体实施1. 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
2. 陪餐人员应提前进入食堂,对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感官性状、食堂卫生环境、餐饮具等进行检查。
3. 陪餐人员应关注学生用餐情况,了解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 陪餐人员应定期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着装等情况进行检查。
5. 陪餐人员应在学生就餐结束后,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并填好陪餐记录表。
五、陪餐制度的监督与考核1. 学校成立陪餐工作小组,负责对陪餐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陪餐工作小组定期对陪餐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检查记录、反馈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 对陪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陪餐留样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2. 确保学生餐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 促进学校食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制度内容1. 陪餐人员学校陪餐人员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陪餐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能够对食品进行初步的检查。
2. 陪餐时间学校陪餐时间为每日午餐和晚餐,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3. 留样要求(1)学校食堂应按批次对留样食品进行留样,每批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2)留样食品应按照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分类,分别留样。
(3)留样食品应在留样专用容器内保存,容器应清洁、干燥、密封。
(4)留样食品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4. 留样记录(1)学校食堂应建立留样记录台账,记录留样食品的名称、数量、留样时间、保存时间等信息。
(2)留样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由陪餐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5. 留样检查(1)学校食堂应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外观、气味、色泽等。
(2)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6. 信息公开学校食堂应将陪餐留样制度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四、制度执行1.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监督陪餐留样制度的执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负责对陪餐留样制度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陪餐留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坭坝乡小学食品安全餐前检查
及陪餐留样制度
为确保本校(园)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建立餐前检查及陪餐留样制度。
一、餐前检查及陪餐规定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开餐前30分钟对所有本餐食用的食品进行检查并试吃,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提供给师生用餐。
2.实行学校领导轮流陪餐,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学校定期召集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陪餐,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二、留样规定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进行食品成品留样。
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
样品留样冷藏设备设置双人双锁管理,由学校一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一名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