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方式换股的会计处理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例题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例题首先,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基础,该协议应详细说明转让的股权数额、转让价款、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
在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当征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与交易对方签署
协议。
3.报税和支付相关税费:股权转让属于资本收益,根据相关税法,需
要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应及时向税务
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4.股权交割和支付款项:股权转让完成后,交易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
进行股权交割,即股权的过户。
股权转让的支付款项通常为一次性支付,
如有分期付款的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其次,结合一个例题来说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获得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2.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办理股权交割手续。
3.股权转让发生在2024年1月1日。
根据以上情况,股权转让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1.股权转让登记
日期,账户,借,贷
----------,--------,----------,------------
2.股权交割和支付
日期,账户,借,贷
----------,----------,------------,------------3.缴纳个人所得税
日期,账户,借,贷
----------,--------,----------,------------2024-1-1,股权转让费用,,2000元
应交税费,2000元。
股权转让怎么处理账务

股权转让怎么处理账务
很多企业在获得⾜够的利润后,为了规避风险,都纷纷进⾏股权转让。
⽽且在如今经济不甚稳定的情形下,上市公司转让股权的事件频频发⽣。
股权转让后如何处理账务呢?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怎么处理账务
⼀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需要分两种情况进⾏。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通过公司账户
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存款(库存现⾦)
贷:其他应付款
⽀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存款(库存现⾦)
股权⾃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
但是股权的转让,需要对股权进⾏变更,这期间需要进⾏⼀系列较为繁琐的股权转让流程:
1.前往⼯商局办证⼤厅,找相关负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并带好相关资料到⼯商局进⾏营业执照的变更;
3.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4.持税务变更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5.持银⾏变更单到开户⾏变更银⾏信息。
需要说到的是,变更过程中所填写的表格,都需要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股权转让账务处理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办理过“三证合⼀”的企业,操作过程更为简便。
因为各地政策制度或有差异,具体的操作流程,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店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会计实务: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取股权的处理

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取股权的处理税法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股权和整体资产置换等改组业务,从所得税处理角度都应将其分解为转让有关旧资产(股权),然后再购置新资产(股权)两项交易。
只要资产所有权转移,并且取得了确定的交换价值,就应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为不致因征税阻碍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资产转让、置换和企业改组活动,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整体资产转让、置换和企业合并、分立,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递延确认有关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取股权:(1)企业以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换取被投资单位的股权(股票或股份),包括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作价购买配股,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应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对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实现的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超过五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3)投资方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确认后,被投资单位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计税成本。
[例1]江西智董公司以银行存款100万元和一项固定资产对山东桂辰公司投资,换取山东桂辰公司的股票。
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换取山东桂辰公司的普通股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经批准,江西智董公司可将此投资交易中实现的固定资产转让所得200万元,分5年平均摊入各年的应纳税所得中。
假设税率为33%,则江西智董公司5年内每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为40×33%=13.2(万元)。
据此,江西智董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计税成本为500万元(暂不考虑其他费用和税金),山东桂辰公司接受投资换取的固定资产可按公允价400万元计提折旧。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折价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

折价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折价股权转让是指在进行股权交易时,交易价格低于股权实际价值的一种情况。
这种情况可能由于公司面临经营困难、行业环境不佳、股权市场疲软等原因导致。
在进行折价股权转让时,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以准确记录和反映这一交易活动的情况。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折价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折价股权转让的会计确认当公司发生折价股权转让的交易时,首先需要确认和识别这一交易。
公司应当评估股权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如果交易价格低于股权的公允价值,就可以确认存在折价股权转让的情况。
公司需要对这一交易进行详细的论证和文件记录,以便未来审计和监管部门的审查。
二、折价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1. 计提折价准备公司在确认存在折价股权转让的情况后,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折价准备。
折价准备的数额应当等于股权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
这部分差额被视为折价损失,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并在利润表中列示。
2. 股权账面价值调整在确认折价股权转让后,公司需要对相关账户进行调整。
根据折价转让的数额,相应减少股东权益中的股本和资本公积,进而降低股东权益总额。
这一调整会影响到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清晰地披露。
三、折价股权转让的会计披露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清晰地披露折价股权转让的情况和影响。
具体包括披露折价准备的计提和变动情况,对股权账面价值的调整情况,以及对财务指标的影响等方面。
这些披露需要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折价股权转让的会计监管要求在进行折价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时,公司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
特别是对于折价准备的计提和披露,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审计意见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公司还需要遵循公司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折价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股权转让账务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账务处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向纵深开展,竞争的加剧,一些有限责任公司经常会采用增加注册资本或调整出资人、调整出资比例等方法进行股权变更,从而增加公司的竞争力、提高整体实力。
目前常见的股权变更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注册资本总额不变,仅改变股东或股东之间股本转让;二是增加注册资本总额。
本文就注册资本总额不变、仅股东之间股本转让的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是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
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
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二、是股权转让价格确实定。
在以上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难点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只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
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确实定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
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三种方法提供了社会公允的股权转让价格,最为可取。
并且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时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且评估报告应由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股权变更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股权变更账务处理会计分录1. 股权变更概述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股权变更的账务处理,这可是个“热腾腾”的话题哦!想象一下,企业就像一艘航行的船,股权就好比船上的乘客,他们来来去去,影响着整艘船的航向。
股权变更意味着有人上船,有人下船,当然,这背后得有账务处理的“老司机”来操刀,确保每笔交易都妥妥当当。
其实,处理这些账务,就像做一道精致的菜,少了调料可不行,得把每个环节都理清楚。
1.1 变更类型首先,咱们得知道,股权变更可分为几种类型。
比如,增资扩股、股东转让、合并收购等等。
这些类型就像一盘五彩缤纷的果盘,各有各的滋味。
如果你是个股东,突然听到要增资,心里可能会“咯噔”一下,生怕这笔钱投出去,没了下文。
其实,增资扩股是为了发展壮大,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变得更牛。
反之,股东转让则像是老朋友的告别,虽然有点伤感,但大家各自都有各自的打算嘛。
1.2 账务处理基础那么,咱们接下来就要 delve 到具体的账务处理啦!当股权变更发生时,首先得考虑的是影响哪些账务账户。
比如,如果是增资扩股,账上得增加“实收资本”这个账户,简而言之,就是你把钱打进公司的那一刻。
在这个过程中,像“资本公积”这样的账户也要跟着水涨船高,反正就是要让每个数字都精确到位,免得出错让人哭笑不得。
2. 会计分录实例说到会计分录,那可真是“头疼”的事情,不过咱们简单化一点。
假设公司增资100万元,分录可以这么写:借“银行存款”100万元,贷“实收资本”100万元。
就这么简单明了,不复杂,轻松上手。
再比如,股东之间转让股份,那就得涉及到“股东投资”与“资本公积”,总之,要让每笔交易都有条不紊,像唱歌时的和声,缺一不可。
2.1 注意事项不过,大家在做账务处理的时候,得小心翼翼,就像在走钢丝,不可掉以轻心。
尤其是在转让股权时,确保所有股东都签字同意,否则可真是“引火烧身”。
别忘了,股权变更还要走法律程序,注册、备案,确保万无一失,这样才能让公司稳稳当当地前行。
会计实务:换股、换股吸收合并、转股溢价率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换股、换股吸收合并、转股溢价率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换股是股权支付方式的一种。
收购方以本公司或相关公司股票作为收购对价支付给目标公司股东的收购支付方式。
其中,换股比例取决于双方对两公司价值的认定,通常以每股实际净资产确定比例。
换股的具体形式有:①收购公司直接以本公司发行的新股向目标公司股东换取股票。
②以现金为中介的股权支付。
即收购公司先用现金从目标公司股东手中购入股票,再发行新股,使现金重新流回收购公司。
③如收购方是公开上市公司,除普通股外,还可发行优先股、认股权证作为换股工具。
换股吸收合并换股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吸收合并作为一种公司合并的重要方式, 已经受到上市公司的极大关注与青睐。
有迹象显示,吸收合并将成为上市公司拓展产业领域和扩张业务的重要方式。
由目前国内已经发生的几件吸收合并案例看,基本上都采取了以股换股的方式, 这种吸收合并的方式不涉及现金的流动。
采取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上市公司作为合并方不必通过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来购买被合并方的全部资产和股份, 由此可以避免因吸收合并过程中大量的现金流出,保持合并方企业即存续公司的企业实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转股溢价率在日常交易中,人们通常用转股溢价率来衡量可转债的股性。
转股溢价率是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其转换后价值的溢价水平。
转股溢价率越低,则可转债的股性就越强。
在牛市中,转债的正股跟随大盘节节走高,转债价也相应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纯债价值对转债的影响甚微,纯债溢价率在实际操作中的参考作用不大,此时应关注的是转债溢价率。
转债溢价率指纯债溢价率和转股溢价率。
纯债溢价率昭示转债价超过纯债价值的程度,提示债性的强弱。
计算时是以转债价减去纯债价值,除以纯债价值,再乘以 100%即得。
各只转债现价都在130元以上,价格最高为海化转债(125822),曾达到389元一线,其纯债溢价率高达289%。
价格最低为澄星转债 (110078),以137.09元计算,纯债溢价率47.69%,不低。
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股权转让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股权转让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主要是:
1、根据股权受让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及其股权比例,计算转让的款项金额;
2、记账:应收股利款和利息收入增加;应付股利款和利息支出增加;其它应收款和应付款减少。
3、收付款:将应收股利款及利息收入、应付股利款及利息支出等相应的款项缴回给相应的受让方或者供应商;另外按照相应的受让方的股权比例,将受让款按期缴给其。
4、准备有关会计凭证,将股权转让的相关账目纳入注册账上,并确认其有效性;
5、所得税及其他税务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或申报所得税及其他税务;
6、确定股权受让后发行人及股东名称及股东比例,如有变化,则需要进行股权变更;
7、受让双方协商下定复权准确性,将受让款项复权后纳入收入里作为本年度的收益;
8、审计人员应作出相应的结论,表明股权转让处理过程中会计准则得到遵守,否则,将对账务处理作出合理的改善和补充;
9、有关部门应进行登记备案,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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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方式换股的会计处理几种方式“换股”的会计处理作者: 蒋晓剑嵇大海一、换股的一般概念、具体方式和主体资格认定(一)“股权”、“股份”及“换股”“换股”,即股权交换,是指一个企业以企业自己发行的股份或其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交换另一个企业股权的交易行为。
“股”,包括股权和股份。
股权,对投资人而言,是一种财产,其表现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包括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票和出资证明书又统称权益性证券;股份,对被投资单位而言,是一种义务,是其应记录在“股本”或“实收资本”的金额,发行股票、签发出资证明书和记录股份,又统称为发行权益性证券。
(二)换股的具体方式1.一般换股。
是指不因之构成企业合并的股权交换。
一般换股按换出股权的性质不同,还可分为:(1)股份换股,即一个企业以自身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换取另一企业的股权,而换入股权可能是对方自己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也可能是对方持有的第三方企业的股权;(2)股权换股,即一个企业以其持有的第三方企业的股权,换取另一企业的股权,而换入股权可能是对方自己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也可能是对方持有的第三方企业的股权。
2.企业合并换股。
所谓企业合并换股,是指企业通过换股即以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持有的其他企业股权为对价,取得另一方的控制权或实现对另一方的吸收合并。
按照换股时情况不同,企业合并换股还分为:(1)按换股合并时换股双方的关系为标志,合并换股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换股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换股;(2)按换股合并后新的控股关系为标志,合并控股可分为正常购买换股和反向购买换股;(3)按换股后是否导致合并中一方存续、另一方解散为标志,合并换股可分为控股合并换股和吸收合并换股。
吸收合并换股,是指合并中解散的企业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解散企业的股权,通过换股,转为合并后存续的企业的股权。
3.工商、税务机关对换股业务不同称谓和具体要求。
(1)在工商登记方面,《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换股业务称为股权出资,但仅限于企业以其持有境内其他企业的股权向对方投资、换取对方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行为,其他情况下的换股,似乎不属于《管理办法》的规范范围;(2)在所得税税务处理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59号)中,将换股业务分别包含在股权收购和企业合并中,股权收购指的是企业控股合并,不包含上述一般换股、吸收合并和不涉及控制权一般购股;企业合并则专指企业的吸收合并。
企业作为合并对价的换出股权,在财税[2009]59号文件中称为股份支付,但换出股权则限于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不包含企业所持其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股权。
(三)换股的条件和主体资格的认定1.换股条件。
《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用于出资的股权,是其持有的境内其他企业的股权,因此企业以自己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对外出资,现行制度尚不能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认可。
但企业不可用自己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对外出资,既不存在禁止性规定,也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具体方法就是准备与换股价值等额的现金,如先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再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投资。
2.主体资格认定。
为叙述方便,本文参照《管理办法》的规范,将换股涉及的各方作如下定位:(1)凡以股权换股权不涉及自己股份的企业,应认定为投资企业;(2)凡以自己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对价,取得对方原持有的股权的企业,应认定为被投资单位;(3)投资企业用于换股的股权发行单位,则为股权公司;(4)如果换股双方支付的对价中都不涉及自己发行的股份,则均按投资企业进行处理。
二、一般换股的账务处理(一)投资企业的账务处理一般换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按换入股权的约定价格或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权益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等科目,按换出股权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科目,贷(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被投资单位的账务处理按换入股权协议作价或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等科目,按定向发行用于换股的股票面值总额或约定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科目;如果为借方差额,则依次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本文中,“依次借记……”的含义是:(1)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几个科目中,前一个科目未冲减完,不冲减后—个科目;(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均以其余额冲减完为限,不足部分不论多少,全部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换股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账务处理(一)投资企业(合并方)的账务处理按合并日投资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指股权公司,下同)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换出股权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按其差额,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科目;或依次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被投资单位(被合并方)的账务处理1.确认换股:按换入股权在换出方原账面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等科目,按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或约定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科目,或依次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注销库存股:如果被投资企业以库存股代替发行新股票作为换入股权对价,上述分录中确认新增股本的部分应改为:“按付出库存股的账面成本,贷记‘库存股’科目”。
四、换股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一)投资企业(购买方)的账务处理按换出股权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换出股权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或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换出股权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支科目。
(二)被投资单位(被购买方)的账务处理1.确认换股:按换入股权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定向发行用于换股的股票面值总额或约定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科目,或依次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注销库存股:如果以支付库存股代替新发行股票,上述分录中贷记“股本”的部分应改为:“按付出库存股的账面成本,贷记‘库存股’科目”。
五、吸收合并中换股的账务处理吸收合并中的换股,与以上其他几种换股方式的目的不同、一般换股和控股合并、反向购买,相关各方换入股权均用于持有,而吸收合并中的换股,换入股权用于注销。
因此账务处理不涉及股权的增加(换入),而应为:(1)确认吸收合并:按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下同)或公允价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下同),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接收被合并方负债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贷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科目;(2)换股:接收到被合并方股东交付的被合并方股票或出资证明书和合并协议约定价格计算的应支付的本公司股票面值总额或约定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依次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科目;(3)注销库存股:如果合并方以支付库存股代替发行股票,则按付出库存股的账面成本,依次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库存股”科目。
六、换股形成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当一个企业作为投资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时,由于其以自己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为对价,购买的结果又造成自己的控制权反被其购买的企业的原母公司所购买,这一种购买行为在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都称为反向购买。
反向购买是换股合并的特殊处理形式。
而特殊是指:(1)换股后被投资单位必须成为投资企业的子公司;(2)换股后股权公司必须成为被投资单位的子公司;(3)反向购买的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则专指购买日被投资单位与其子公司(股权公司)为一个集团,由被投资单位编制的合并报表。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复函)的规定,对于通过换股“借壳上市”时上市公司已不具有投入、产出机制的反向购买,采用权益结合法(即参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通过换股“借壳上市”时上市公司具备投入、产出机制的反向购买,则采用购买法(即参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其重要不同点在于,反向购买并按上述方法确认换股和进行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后,被投资单位作为股权公司的母公司,编制母子公司合并报表时应体现反向原则。
这反向原则贯彻在一个“虚拟”(假定)、六个“换位”中。
一个“虚拟”,是指编制合并报表抵销分录时,首先假定法律上的子公司(即本文中的股权公司)如果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为获取在合并后报告主体的持股比例,应向法律上的母公司(即本文中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和股份的公允价值,而将这一公允价值作为子公司的“虚拟”合并成本,据以编制调整抵销分录并记入合并报表工作底稿。
六个“换位”,是指在编制购买日合并报表时,正常合并报表时应抵销、应保留的项目以及合并报表中资产、负债的计量,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有六处“调换位置”。
这六处“调换位置”,是指(1)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2)合并报表中留存收益应当反映子公司在合并前的留存收益余额,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项目应予抵销;(3)合并报表中权益工具金额应当反映子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加上“虚拟”发行的股份扣除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后的面值总额:(4)合并报表中母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计量,子公司“虚拟”合并成本与购买日“虚拟”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当期收益;(5)合并报表的比较信息为子公司的前期报表金额;(6)合并报表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应分离出单独列示,母公司不列示少数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