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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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身处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和组织体系之中,各个部门都需要制定和执行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这些文件通常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制定,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人们的行为以及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一、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概念部门规章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制定的在本单位内部执行的明确性规定。

它们通常涉及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操作等方面,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

而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制定的以解释性文书或指导性文件形式公布的规定性文件。

它们一般是在法律法规之下,对某项工作或业务进行具体规定和说明,并在强制性方面与法律法规具有一定关联。

二、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作用制定和执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可以发挥以下作用:1. 规范行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规范行为,为工作流程提供明确的指引,减少决策上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这不仅对组织运转的顺畅有好处,也可以增加员工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维护秩序: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仅在组织内部规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维护社会秩序。

譬如说,企业规定员工不能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这项规定可以避免员工的不当使用干扰工作进程,同时也可以避免员工随便使用手机带来的一些安全隐患。

3. 保障公共利益:许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比如,环保部门制定的排放标准,能够保护环境和公共健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4. 促进发展: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也能够促进行业和经济的发展。

一些规范性文件通过指导和引导行业的发展,提高产业标准和规范,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创新有促进作用。

三、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要制定一份好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需要经历以下步骤:1. 初步规划: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前,需要先明确制定目的和范围,并进行初步评估和规划。

2. 资料收集: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需要充分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技术进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专业咨询公司、科研机构、法律门类等方式获得。

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几个问题

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几个问题

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几个问题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特点规范性文件也就是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的行政主体为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依据法定职权或法律、法规授权而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之外的行政文件。

2004年10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并公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基础:《宪法》第89条第1项、第90条第2款、第107条、第108条规定:各级政府及部门可以发布决定、命令、措施、指示。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9条第1项规定:各级政府及部门可以发布决定、命令、措施、指示。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不受理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第32 条规定: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处罚法》第14条规定:除本法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以及第13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法》在表述这类规范性文件时用了“行政规定”。

规范性文件的特点:第一,行政性。

包括制定机关的行政性和公文的行政性。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行政公文的种类分为: 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十三种。

行政公文从发文对象来分:一是单纯向权力机关行文的,如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议案;二是直接向社会发布的,如通告、公告;三是向行政机关行文的,如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四是既向行政机关行文,也同时向社会公布的,如命令、决定、通知。

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区别

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区别

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区别
《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区别》
在社会生活中,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是常见的法律文件,但它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发布的、对特定事项作出规范性规定的文件,其中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而规章制度则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制定并实施的对内部管理和服务事项作出的规定。

首先,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广泛的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而规章制度则是各个组织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的,主要用于内部管理和服务。

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对象是全社会,而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该组织的内部成员。

其次,在制定程序上也有所不同。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需要经过比较严格的程序,包括征求意见、审议通过等程序;而规章制度的制定则相对灵活,通常由组织内部管理者或者专门委托的工作人员制定。

最后,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差异。

规范性文件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其内容受到法律保护,违反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而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相对较低,主要体现为对内部成员的约束和管理。

因此,虽然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都是对社会行为做出规范性
规定的文件,但它们在适用范围、制定程序和法律地位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这也意味着在法律适用和行为约束上,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正确区分和适用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文件。

2021年【行政机构规范性文件清理措施】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措施

2021年【行政机构规范性文件清理措施】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措施

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规范性文件。

行政管理工作中针对不特定人、不特定事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二)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同时具备下列五个特征:1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和部门管理的机构。

以下合称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主体)制定;2调整对象为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事;3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4具有普遍约束力;5可以反复适用。

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组织和个人,行政管理相对人。

即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对方当事人。

(三)规范性文件的名称。

令”规定”办法”规则”细则”意见”决定”通知”公告”通告”等。

(四)下列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1转发上级文件。

但未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的文件;或者转发文件虽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未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2内部工作制度和内部办事流程;3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文件;4请示、报告、函;5项目批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决定;6其他不具备上述规范性文件五个特征的文件。

二、清理文件的时间范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前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市政府制定的赤政规”各乡镇(办、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的原则和标准(一)下列情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或宣布失效。

1、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的决定》规定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

2、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违法规定市场准入条件、向企业收费摊派、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设定地区封锁、行业垄断、超国民待遇等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工作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消失、管理方式已改变或有效期已满,致使规范性文件自然失效或实际已经失效的经实施机关评估需要废止或宣布失效的3、设定内容超越法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及面向社会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省政府以及省财政和物价部门按照法定权限设定的收费事项除外)无法律、法规依据,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设定依法应当由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和其他机关设定的内容的4、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未被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和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被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部门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引言概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名词,但这些名词之间的区别很多人并不清楚。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和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概念。

正文内容:一、法律1.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国家制定和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家行为的总规范,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1.2 法律的特点:1)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全国范围内;2)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3)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经国家主席签署公布后生效。

二、法规2.1 法规的定义: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2 法规的特点:1)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全国或特定地区;2)法规必须符合上位法,不得违背法律规定;3)法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经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生效。

三、规章3.1 规章的定义:规章是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法律和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化。

3.2 规章的特点:1)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全国或特定地区;2)规章必须符合上位法,不得违背法律和法规的规定;3)规章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经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生效。

四、规范性文件4.1 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或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特定事项作出规范性规定的文件。

4.2 规范性文件的特点:1)具有局部约束力,适用于特定事项或对象;2)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上位法,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规范性文件由各级政府或部门制定,经相应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后生效。

五、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和区别。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是对法律和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化;规范性文件是对特定事项作出规范性规定的文件。

规章之下“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法律地位

规章之下“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法律地位

规章之下“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法律地位我国《行政诉讼法》对除法律、法规、规章之外的其它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未加涉及,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用其它规范性文件”,从而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引用有了依据。

但是,如何认定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法律地位,则成为理论界研究的一个课题,而且笔者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也存在异议。

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概念问题是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对于如何命名这些被法律遗忘的规范性文件,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观点认为,直接用规范性文件命名,理由是抽象行政行为中,有一部分已用法律、法规、规章来命名,剩下这部分层次较低的,直接用规范性文件命名,一则可以使人一目了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二则可以说明其效力层次较低,它只属于一种文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使用行政措施这概念,这主要是胡建淼在其所著《行政法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来的,其依据是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也同样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

但是,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固然有其可取之处,却忽视了规范性文件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且使用“文件”似有亦可包容具体行政行为之嫌,使得该概念模糊不清;第二种观点,从表面上看有根有据,非常合理,然而仔细深究却也存在缺憾:即人们常将行政措施理解为具体行政行为,用它命名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同样会引起理解上的混乱。

因此,在罗豪才主编的《行政审判研究》一书中又提出了“普遍性行政措施”这一概念,笔者认为这一命名较为恰当,用“普遍性”对“行政措施”加以限制,一方面保留下了法律术语行政措施,另一方面用普遍性限制了其仅指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二、法律效力普遍性行政措施究竟有无法律效力?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区别一、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和概念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指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的文件。

它们都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社会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

1. 法律法律是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程序,如国家立法机关的审议、表决和国家主席的签署等。

2. 法规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用于明确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程序,如行政机关的研究、征求意见和批准等。

3. 规章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或法规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对法律或法规的补充和细化,用于明确具体行政管理事项的规定和程序。

规章适用于特定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规章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程序,如行政机关的研究、征求意见和批准等。

4.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法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对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化和细化,用于明确具体事项的规定和要求。

规范性文件适用于特定领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相应机关或组织的程序,如研究、征求意见和批准等。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区别1. 法律与法规的区别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程序。

而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明确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概念辨析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概念辨析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概念辨析引言概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是法律体系中常见的概念,它们在法律实施和行为规范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对于这些概念的辨析并不容易。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详细的辨析。

一、法律的概念:1.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国家行使权力的一种方式。

1.2 法律的特点:法律具有强制力、普遍约束力、长期稳定性和权威性等特点。

1.3 法律的种类: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等不同的领域。

二、法规的概念:2.1 法规的定义: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普通性规范。

2.2 法规的制定程序: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立法机关的审议和发布程序。

2.3 法规的种类: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军事法规等不同类型。

三、规章的概念:3.1 规章的定义:规章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或者法规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普通性规范。

3.2 规章的制定程序:规章的制定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审议和发布程序。

3.3 规章的适合范围:规章主要适合于特定行业、领域或者组织内部。

四、规范性文件的概念:4.1 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2 规范性文件的种类: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不同类型。

4.3 规范性文件的作用:规范性文件对于规范行为、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五、概念辨析:5.1 法律与法规的区别: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而法规是根据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普通性规范。

5.2 法规与规章的区别: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普通性规范,而规章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普通性规范。

5.3 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区别:规章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普通性规范,而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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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普遍有效,反复适用,具有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性质,故称之为规范性文件。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的立法性规范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影响公民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性规范性文件。

目前这类准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不仅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还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共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事机关、人民团体乃至各级党委等。

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狭义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管理性规范性文件。

2010年12月省政府公布实施的《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第二条将这类规范性文件定义为:“除政府规章外,本省的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公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性文件”。

2010年市政府1号令《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管理规定》将规范性文件定义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命令、决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政府及其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行政、外事、财务管理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公务规则、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对具体事项所作出的通知、通报、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不做为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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