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安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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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防盗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防盗防损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保障门店财产和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保安人员等。

第三条门店防盗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防范、减少和制止门店的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保障门店财产和人员安全。

第四条门店防盗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门店安全设施管理、防盗工作流程、员工培训等方面。

第二章门店安全设施管理第五条门店应配备完善的监控设施,包括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六条门店应定期对监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门店应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负责门店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门店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保安人员定时巡查门店周边环境,防范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

第九条门店应设置安全门、安全锁等设施,对进出门店的人员和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防盗工作流程第十条门店应建立健全的防盗工作流程,包括进货、出货、收银等环节。

第十一条进货环节,门店应核实货物来源,对进货人员进行身份核查,防止偷盗行为。

第十二条出货环节,门店应核实客户身份,确保货物出售合法。

第十三条收银环节,门店应实行严格的收银管理措施,避免收银人员盗窃现金。

第十四条门店应加强对携带大额现金人员的监控,防止盗窃风险。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十五条门店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包括防盗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十六条门店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新员工熟悉门店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门店应定期组织员工演练应急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八条门店发生盗窃、抢劫等突发事件时,员工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门店安全。

第十九条门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

第二十条门店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及时汇报处理进展。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门店防盗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门店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理。

营业场所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范本

营业场所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范本

营业场所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第三条营业场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营业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并构建安全保卫体系,提高安全保卫管理水平。

第五条营业场所的管理者应当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和设备,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营业场所的管理者应当与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七条营业场所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全天候监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的监控画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天。

第八条营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加强对员工和顾客的安全警示教育。

第九条营业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条营业场所应当制定防火预案,规定员工的应急疏散演练和火灾扑灭方法,并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数量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通畅。

安全出口应当标明标识,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应当加强对保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建立保密制度,避免泄露和盗窃。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应当加强货物和现金的防护工作,建立安全存放、运输和交接制度,防止盗窃和损失。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应当定期检查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有效。

并建立设备设施维护记录。

第十五条营业场所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方法。

第十六条营业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第三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第十七条营业场所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流程。

第十八条营业场所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确保顾客和员工的安全疏散。

场所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制度(3篇)

场所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制度(3篇)

场所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确保场所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宾馆、酒店、商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及私人场所。

第三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防范治安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治安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第五条场所管理单位应配备先进的安防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摄像头、报警器、门禁系统等,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场所管理单位应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场所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

第七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制度,规范场所内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权限。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八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防范工作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反应能力。

第九条员工进入场所前应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禁止带入违禁品或危险物品。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散布谣言或传播不良信息。

第十一条员工应主动配合场所进行的安全检查和实施安全措施,不得妨碍或拒绝。

第十二条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场所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并积极参与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索要或接受贿赂,不得泄露场所内部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对场所内的来访人员应进行合理安全管控,严禁放任陌生人进入场所。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措施第十五条场所管理单位应配备监控摄像头,确保对场所内的各个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

第十六条场所内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标志,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有序撤离。

第十七条场所内应设置防火门、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场所内应设置报警器和紧急求助按钮,及时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置。

门店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门店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门店安全管理,保障门店及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门店成立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负责门店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安全保卫岗位,负责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安全防范措施1. 物防措施(1)门店出入口设置自动门禁系统,确保顾客和员工出入有序。

(2)门店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3)配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顾客和员工能够快速疏散。

(4)加强防盗设施建设,如安装防盗门、防盗窗等。

2. 人防措施(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防止可疑人员进入。

(3)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设立应急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 技防措施(1)安装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

(2)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确保门店设备安全运行。

四、安全防范责任1. 门店负责人对本门店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 安全保卫岗位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3. 员工应遵守门店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安全防范考核1. 门店每月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安全防范领导小组。

2. 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对门店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 对在安全防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门店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门店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为门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体员工应高度重视,共同维护门店的安全稳定。

店面安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店面安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店面安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店面秩序,保障店面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店面安保规章制度适用于店面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

第三条店面安保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行为规范、安全措施、紧急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店面安保规章制度由店面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员工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员工有权对店面安保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店面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六条违反店面安保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停职、开除等处理。

第七条店面安保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店面管理人员所有。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一条员工在店面内务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举止得体,礼貌待人。

第二条员工在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时要冷静、客观、公正,不可恶言恶语。

第三条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店面机密信息,不得向客户透露店面内部事务。

第四条员工不得存有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生,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一条店面必须安装监控摄像头,24小时监控店面内外情况。

第二条店面保安人员必须值班24小时,确保店面安全。

第三条店面必须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员工必须掌握使用方法。

第四条店面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紧急处理第一条在店面发生紧急情况时,员工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

第二条如遇火灾、泄漏气体等情况,员工要迅速疏散店面人员,逃生离开。

第三条店面管理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前来处理紧急事件。

第四条店面员工必须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不得妨碍救援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店面安保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店面安保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店面管理人员所有。

第三条本店面安保规章制度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员工并做出相应调整。

第四条违反本店面安保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一经处理不得再议。

以上为店面安保规章制度内容,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店面安全和稳定。

商铺防盗管理制度

商铺防盗管理制度

商铺防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商铺的防盗管理,保障商铺财产安全,提升商铺安全防范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商铺内的防盗管理工作。

第二章防盗管理责任一、商铺经理是商铺防盗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商铺的防盗管理工作。

二、商铺经理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商铺的防盗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确保相关措施有落实和执行。

三、商铺经理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盗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四、商铺经理必须严格执行防盗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防盗设施一、商铺应当安装先进的防盗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等,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二、商铺应当设置防盗门窗,加装防盗锁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商铺应当安排专人负责防盗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内部管理一、商铺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出入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防止内部人员因疏忽或者故意行为对商铺造成损失。

二、商铺应当对员工进行认真的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确保招聘的员工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

三、商铺应当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内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章应急预案一、商铺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抢劫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二、商铺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三、商铺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系,并及时报告和配合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章外部合作一、商铺应当与周边商铺和社区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共同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商铺应当与保安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安排保安人员提供巡逻和安全保卫服务。

三、商铺应当定期与相关安全防范部门进行沟通,获取防盗管理的最新信息和技术。

第七章审查改进一、商铺应当建立定期的防盗管理评估制度,对防盗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

二、商铺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防盗管理措施和制度。

三、商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模拟测试,不断提升防盗管理能力。

商场店铺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店铺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店铺防盗安全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在商场购物。

商场作为时尚潮流的集中地,吸引了大量的顾客。

然而,商场店铺防盗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给店铺经营者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店铺的安全,商场店铺防盗安全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商场店铺防盗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技术防范措施商场店铺应配备先进的监控系统,如安装摄像头、门禁系统、防火报警器等。

摄像头的设置应覆盖店铺的重要区域,如收银台、货物陈列区等。

监控系统可以提供即时回放,帮助店铺管理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识别和处理。

门禁系统可以限制进入店铺的人员,加强对店内人员和顾客的管理。

防火报警器可以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发出警报,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安全。

二、人员防范措施店铺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盗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介绍常见的盗窃手法、如何识别可疑人员等。

只有让员工明白防盗的重要性,他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店铺的安全。

另外,商场应安排保安人员进行巡视,防止不法分子入侵店铺。

保安人员应做到严密监控、随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店铺的安全。

三、货物管理措施商场店铺应建立完善的货物管理制度。

货物进出店铺时应进行记录,并进行核实。

应明确库存数量,对货物进行分类和标识,便于追踪和管理。

此外,商场店铺应加强货物陈列的管理,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可视范围内,以便于员工和顾客的监控。

店铺还可以设置防盗设备,如衣物的电子防盗标签、鞋子的防窃器等,以提高店铺的防盗能力。

四、顾客服务措施商场店铺应提供良好的顾客服务,以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顾客满意度的提升可以增加店铺的回头率,减少盗窃的发生。

店铺员工应热情、细心地为顾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增加顾客与店铺的互动。

另外,店铺应定期进行巡视,保证店内秩序井然,避免创造盗窃的机会。

综上所述,商场店铺防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保障店铺的安全至关重要。

商场店铺应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培训、落实货物管理措施和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以提高店铺的防盗能力。

珠宝店安防管理制度范本

珠宝店安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珠宝店内的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安全,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员工及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珠宝店所有员工,各部门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设立珠宝店安防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安防工作。

第四条设立安防值班岗位,负责日常安防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安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安防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监控系统第六条本珠宝店安装高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对店内各个区域进行无死角覆盖。

第七条监控系统应保持24小时正常运行,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提供视频证据。

第八条安防值班人员应实时监控监控系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第四章门禁系统第九条本珠宝店实行门禁管理制度,员工进入店内外区域需刷卡通行。

第十条顾客进入店内外区域,需经过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店内,如需进入,需经过店长或安防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章报警系统第十二条本珠宝店安装报警系统,对店内重点区域进行监控。

第十三条报警系统应保持24小时正常运行,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四条发现报警情况,安防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上报店长或安防领导小组。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防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安防技能。

第十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店内安防秩序。

第十七条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上报,并协助安保人员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交接清楚,并接受安防检查。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对在安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珠宝店安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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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安防管理制度门店安防管理制度1、安全检查。

必须按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保护;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等 ;2、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3、要熟悉自己工作现场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4、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不要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检修,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私自重新合闸。

5、确保电器设备良好散热(如电脑、音响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6、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7、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进入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机械停止工作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安全1、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门禁止上锁,严禁用其他物品将防火门卡住。

2、严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积物品;3、禁止客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到营业场所;4、服务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灭的烟头是否落在烟灰缸外,用水将未熄灭的烟头浇灭 ;5、营业场所发现异味,烟烧焦味,电器烧焦味要及时检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6、每班的班后检查,要对沙发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检查是否遗留火种,电器,电源是否关闭自查无误后由本部门值班人员随从检查.确认安全后双方在班后检查记录上签名,最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门方可离开 ; 生产安全1、使用烤箱拿物时,须带防热手套,以免烫伤;2、使用电炉煮汤或炒饭时,用完后必须先关开关再进行下步工作;3、使用洗碗机时不要把手伸入进去,以免高温烫伤;4、煮面时要小心操作防止烫伤;5、服务员在提供服务时要小心谨慎,防止与他人发生碰撞以及菜品洒落造成的烫伤;6、服务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避免顾客发生人身冲突,保证个人安全; 食品安全1、不要让未煮的食物与煮熟的食物相互接触,以免细菌感染;2、处理食品前先洗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3、不要让昆虫、鼠和其它动物接触到食品;4、饮用水应保持纯洁干净、无污染;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各种色素、涨发剂、碱性剂,严禁使用硝酸盐、亚硝酸盐等化学品;6、后厨工作人员应佩戴厨师帽,避免头发等异物接触到食物。

财产安全1、收银员在值班完成之前,要核对收银机抽屉,确保现金平衡。

抽屉现金必须清点,而且按照营业额和付款方式所计算出应有的现金额进行对比;2、收银机和保险柜密码以及钥匙必需有管理人员分开管理,不得有一人同时管理;3、钱箱要做到合理使用,随手关闭,并且依照店内制定的程序操作;4、为了降低风险,收银柜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门店安防管理制度(二):门店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总部与门店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经理、区域经理为本部门、本区域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店店长为门店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区域内全体员工、新上岗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二、各部门、门店做好安全分工,设立安全小组,各级人员按组织级别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义务,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指导工作,制订安全应急预案;三、各部门、门店全员熟悉本区域内电路总分开关及管辖范围、灭火器存放位置、水源总开关位置、暖气进出开关位置、卷帘门遥控器存放位置,书面打印一份张贴在办公室或款台内侧;四、各部门、门店每天早晚各一次巡视本区域安全环境,检查门窗、牌匾、霓虹灯、水电气、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器设备运行、灭火器、消防应急器材、保险柜钱物等状况,发现异常立即追查并上报。

晚下班做好水电、霓虹灯关闭、门窗锁闭等防火防盗安全措施;五、司机出车前对车辆水、电、油及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有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并维修,下班前同样进行检查并锁好门窗、把锁;同时要求各司机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行车安全;六、门店及财务存取款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经常变换存取款路线及时间,确保财物及人身安全不受损失;保险柜钥匙、印章等重要备品必须专人掌管,不允许随意丢放;七、各部门、门店使用空调风扇、小太阳的,必须按操作规定执行,做到人走关闭;未经总部审批,各部门、门店(包括出租柜台、宿舍)不允许私自使用取暖、制冷、做饭电器及工具,否则一律没收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门店或宿舍有使用电褥子、充电器等设备的必须高度注重安全,人走必须切断电源;自取暖门店防止锅炉干烧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八、各部门、门店未经批准不得将外来陌生人带入本部门或门店,特别是员工宿舍等特殊区域,熟悉人员无事不得长时间进行闲聊;晚间个人值班的门店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更夫的门店要求更夫准时在岗,执行更夫管理制度; 九、各部门、门店尽最大能力保障员工工作期间安全,时常提醒员工注意上下班、外事办公及公司开会途中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对于非工作期间员工安全问题应特殊加强警示,在此期间产生的安全问题均由员工个人负责; 安全问题无小事,望各部门经理、区域经理、门店店长务必提高警惕,将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认真严肃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排除安全隐患,按正规流程办事,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遇事沉着冷静,积极应对,绝不投机取巧,敷衍了事,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一切责任。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二o一三年七月十七日门店安防管理制度(三):2017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

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

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

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

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

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第2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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