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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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背后的点滴思考

三鹿奶粉事件背后的点滴思考

三鹿奶粉事件背后的点滴思考三鹿奶粉事件背后的点滴思考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就是时期性地尘埃降定了。

但它留给人们的思索沉重而悠长,尤其是关乎法治经济这一层面。

奶粉事件得以妥善处理,事实上是与“领导重视”分别开的,也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降实。

但整个过程中依法维护产品质量安全、爱护消费者权益的法治作用明显发挥别够。

能够想象,任何事端都任其进展为社会事故而又均需政府直接出面,势必造成政府“别堪重负”的低效率状况,与市场经济要求的高效政府相悖。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当然与三鹿集团“见利忘义”有关,但更重要的估计还在于完善的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爱护方面法律制度的缺失。

事端苗头浮现时,如产品召回制度到位(西方很多国家对质量咨询题产品实施召回制度且成效显著),能起到很好遏制作用。

即使召回制度别成熟,如有产品质量事故引发数额巨大赔偿的惩处赔偿责任制度,威慑作用会很明显。

法律制度本身别健全,加之董事长是省人大代表,使得三鹿集团与政府间大概千丝万缕,更容易置身于法度之外。

由此可见,经济法治任重道远。

将政府依法适度干预经济范围、措施乃至程序法治化,可以落低事端进展成事故的机率及事故处理的成本,提高社会效益,更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经济执法中,政府职能部门责、权、利应明确下来,各司其职。

现今食品质量安全方面,质检部门与工商行政部门间权责似乎就难分清。

经济法责任承担中,可将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增强法的救济实效,达到法的调整目的,实现法的正义、公平。

至于说到国外奶粉与中国奶粉质量比较,国外的要紧是营养指标别够格,而国内的却是人为故意识投入有害躯体健康物质以增加所谓蛋白质含量。

它别是靠法治可以彻底解决的,还有为社会进展所制约的道德良知咨询题。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反思系列_7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反思系列_7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反思系列引言:最近媒体爆出的“三鹿奶粉”事件,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由于涉案奶粉中含有化工原料三聚氰胺,以致全国数以千计的宝宝罹患肾结石,并所以招致泌尿繁殖系统伤害,甚至死亡。

此后陆续有液态奶和许多平时大伙儿都适应饮用的名牌牛奶也相继查出含有三聚氰胺。

这一事件爆出的咨询题让人们震惊。

心有余悸的人们开始对牛奶,心存各种疑虑了。

非得要喝牛奶吗?当今市场上的牛奶,还能喝吗?下面我就大伙儿比较关怀的咨询题作一系列(共三篇)探讨。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的观点仅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

有别对的地点大伙儿指出。

什么原因一定要喝奶?牛奶的作用算是让躯体强壮起来。

许多人弄别清晰,多吃肉能够长肉,多吃饭能够撑饱肚子,什么原因每天还要喝牛奶呢?牛奶含有人们需要的大部分营养,是几乎接近完美的食品。

营养究竟好在哪儿呢?让我们从日本国“一杯牛奶强壮一具民族”的故事说起。

同样,我们的邻邦泰国,为了改造“矮小人种”,从国王、王后到王室成员,全都致力于儿童每天应喝牛奶的宣传,并采取积极措施,大力进展奶牛业,给儿童提供更多的奶及奶制品。

经过20多年的努力,泰国的18岁男少年平均身高增长4厘米,女少年增长3厘米,“牛奶行动”取得的成绩真的令人瞩目。

小小一杯牛奶,居然能够强壮一具民族,人们也许会感到难以置信,但是事实的确这样。

假如一杯牛奶以250毫升计,每天两杯牛奶,则含有17~18克左右的蛋白质,相当于人体蛋白质一天需要量的1/4。

但这别是最要紧的,关键是牛奶中的蛋白质含有人体生长发育所需的全部必需氨基酸,消化率可高达90%以上,这是许多食物无法比拟的。

牛奶依然含钙最丰富的天然食品,而且,它与蛋白质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人体消化汲取。

除蛋白质和钙以外,牛奶还富含各种维生素,尤其是含有较多的维生素A和维生素B2,这两种维生素关于维持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和促进生长发育有重要作用。

此外,牛奶还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长期坚持喝奶,对高血压病等心血管病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2024年“三鹿”奶粉事件的伦理思考》范文

《2024年“三鹿”奶粉事件的伦理思考》范文

《“三鹿”奶粉事件的伦理思考》篇一“三鹿”奶粉事件伦理思考一、引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食品行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一直被社会各界所关注。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三鹿”奶粉事件。

该事件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引发了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本文旨在从伦理角度对“三鹿”奶粉事件进行深入思考,探讨其背后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社会的深远影响。

二、事件回顾“三鹿”奶粉事件是指2008年中国大陆爆发的奶粉污染事件,其中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被检测出含有大量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导致大量婴幼儿患上肾结石等疾病。

这一事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

三、伦理问题分析1. 企业伦理问题在“三鹿”奶粉事件中,企业的伦理问题主要表现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其经营活动的核心是追求经济效益。

然而,当经济效益与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发生冲突时,企业应当如何选择,成为了摆在许多企业面前的难题。

三鹿集团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忽视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严重违背了企业伦理道德。

2. 行业伦理问题除了企业伦理问题外,“三鹿”奶粉事件还暴露出整个食品行业的伦理问题。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市场份额和利润,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如降低成本、降低质量等。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此外,行业监管不力、行业标准不严格等问题也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四、伦理思考与启示1. 强化企业伦理意识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关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企业应当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诚信、质量为核心竞争力,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2. 加强行业监管与自律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鹿奶粉事件的思考

三鹿奶粉事件的思考

【时事作文】三鹿奶粉事件的思考●题目●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近日在我国发生了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生产出的名牌产品“三鹿婴幼儿奶粉”中竟含有三聚氰胺,导致婴幼儿食用三鹿牌奶粉出现疾患情况,其中三名婴幼儿已经死亡。

经调查,毒奶粉的源头在于一些不法奶农往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2007年12月以来,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婴幼儿食用三鹿牌奶粉出现疾患的投诉,但三鹿集团却未曾采取有效的措施,也未向社会公布。

至2008年9月10日以来,中央领导同志连续对此事作出批示,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中国的乳业正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见的龙卷风,伊利、蒙牛等知名品牌相继被曝光含有三聚氰胺,由此引发国家质检总局撤销免检制度和撤销三家企业中国名牌的一系列举措。

2008年12月22日,三鹿集团宣布破产。

要求选择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指导●“三鹿奶粉事件”是近期发生的意见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反思这件事情:第一,企业道德的沦丧。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至今,从层层剥开的事实来看,令人震惊的是一些企业职业道德的沦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

食品行业事关生命安全,需要的不仅是技术和资本,更要讲道德和良心。

然而,通览“三鹿奶粉”事件中企业的表现,有见利忘义的冲动,有明知故犯的侥幸,有心知肚明的“默契”,就是没有起码的道德良知约束。

为追求利润,一些企业置婴儿生命健康于不顾,做出了让母亲泣血、令社会蒙羞的行径。

这种行为重创了奶制品行业,更重创了社会的诚信机制。

“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受“问题奶粉”影响,消费者对奶粉质量安全的信任度骤降,不仅奶制品企业产品销量大幅滑坡,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广大奶农也因企业减少原奶收购面临损失。

三鹿奶粉案件法律思考(3篇)

三鹿奶粉案件法律思考(3篇)

第1篇摘要:三鹿奶粉案件是我国近年来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一,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从法律角度对三鹿奶粉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案件暴露出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一、引言2008年,我国发生了一场震惊全国的食品安全事件——三鹿奶粉事件。

该事件导致数千名婴幼儿患上肾结石,甚至死亡。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三鹿奶粉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案件暴露出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三鹿奶粉案件的法律问题1. 产品质量监管不力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我国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存在严重漏洞。

在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三鹿奶粉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奶粉中含有严重的三聚氰胺。

这表明我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对产品质量的把关不严。

2. 法律责任追究不明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对涉事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追究不够明确。

虽然有关部门对三鹿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但处罚力度较轻,无法起到震慑作用。

此外,对其他涉案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追究也存在模糊地带。

3.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三鹿奶粉事件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然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未得到充分重视。

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如证据收集、诉讼程序等。

4.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存在诸多空白和漏洞。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律法规的适用存在争议,导致案件处理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三鹿奶粉案件的法律建议1.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我国应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明确法律责任追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明确涉事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具体措施包括:(1)对涉案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等;(2)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责任;(3)加强司法监督,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三鹿”奶粉事件的伦理思考

“三鹿”奶粉事件的伦理思考

“三鹿”奶粉事件的伦理思考“三鹿”奶粉事件的伦理思考引言:2008年,中国爆发了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即“三鹿”奶粉事件。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切。

在本文中,将从伦理的角度对这起事件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探讨其中产生的伦理问题以及相关的道德原则。

一、事件概述2008年,中国“三鹿”公司的奶粉被检测出含有有害物质三聚氰胺,该物质可导致婴幼儿尿路结石,并对肾脏造成损害。

随后,相关媒体开始报道,公众得知这一可怕的事实后引起了强烈的愤慨和恐慌。

许多婴幼儿因此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甚至有婴儿死亡。

二、伦理问题分析1. 伦理原则的违背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涉及的伦理原则包括隐私权、诚信原则和幸福原则。

首先,公司隐瞒了有关产品的真相,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违背了隐私权的伦理原则。

其次,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有害物质,违背了诚信原则,破坏了消费者对公司的信任。

最重要的是,这起事件损害了婴幼儿的身心健康,违背了幸福原则。

2. 利益冲突与责任逃避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冲突和责任逃避现象。

公司为了追求利润,选择了低成本的生产方式,无视了消费者健康的风险。

而监管部门或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也存在失职或贪污行为,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

这些公司和个人的责任逃避使得问题的扩大化,对受害者以及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三、伦理思考与解决方案1. 加强监管与责任倒逼机制针对“三鹿”奶粉事件,要从源头上提高食品生产的品质和标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同时,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引导企业将合规和道德纳入到经营决策中。

2. 建立公共道德与伦理教育体系加强公众初级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培养公民的良好道德素质与职业伦理价值观,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等伦理话题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道德教育的强化,增强人们对追求利润和追求道德价值之间的认识和抉择。

3. 鼓励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的引导和推动力度,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

关于三鹿奶粉事件的三点思考

关于三鹿奶粉事件的三点思考

关于三鹿奶粉事件的三点思考2008年中国三鹿奶粉事件是中国的一起食品安全事件。

事件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被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

根据公布数字,截至2008年9月21日,因使用婴幼儿奶粉而接受门诊治疗咨询且已康复的婴幼儿累计39,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892人,此前已治愈出院1,579人,死亡4人。

该事件亦重创中国制造商品信誉,多个国家禁止了中国乳制品进口。

如今事件已经过去七年,再回首这起严重食品安全事件,我们仍有很多需要思考。

为什么会发生三鹿奶粉事件?(一)政府监管部门失职。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自身还存在着根深蒂固的问题:质量监督与卫生监督两套功能重叠的机构和队伍,管理上混乱,责任不清;各个机构之间基本上是封闭式管理,缺乏内部纵向和外部横向的交流与沟通;食品安全监管预警体系失灵,在危机爆发前期,不能有效预测危机并将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

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不仅没有起到监督管理作用,反而帮助三鹿集团隐瞒真相,忽视群众的举报线索,结果使事件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在社会上和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

(二)企业单纯追求利益,没有社会责任感,缺乏自律。

三鹿集团在追逐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超越了企业道德底线和法律准则,在生奶中添加化工原料三聚氰胺以提高牛奶蛋白质检测含量,全然不顾三聚氰胺对人体的巨大危害性。

并且在事件被曝光后,三鹿集团不是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而是极力隐瞒事实真相,推卸自身责任,企图转嫁危机。

(三)消费者食品危机意识淡薄事实上,早在三鹿问题奶粉曝光前几个月,就有消费者发现婴儿食用三鹿奶粉后出现小便困难状况,如果这些消费者拥有强烈的食品危机意识,早日曝光三鹿奶粉问题,那么这件事就不会造成如此巨大的危害。

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消费者食品危机意识不强,致使很多本可以避免的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三鹿奶粉事件给我们什么启示?(一)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应划分明确的界限。

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

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
三鹿奶粉事件的爆发引发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深刻反思。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食品安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度设计存在缺陷、监管漏洞以及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管理者失职行为惩罚力度不够。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增强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尤其是管理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这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前提。同时,需要完善食品安全制度设计,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在源头上得到有效保障。此外,还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管理者失职行为的惩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类似三鹿奶粉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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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经典素材——热点话题“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1.有感于日本问题大米代理商谢罪自尽这两天读到两则新闻,颇有感悟。

一是截至18日8时,“三鹿奶粉”事故已致全国6244名婴幼儿患病,158名发生肾衰竭,3名死亡。

且因伊利、蒙牛、雅士利、施恩等22家企业生产的奶制品检出三聚氰胺,“结石婴儿”人数可能上升。

另悉,总部位于日本大阪的稻米加工企业“三笠食品”倒卖受污染大米,“三笠食品”的代理商、奈良广陵町米谷公司社长16日晚在寓所上吊身亡。

同样的企业主,不同梯级的生命敬畏和责任担当意识。

前者,三鹿婴儿奶粉,面对花朵般的幼小生命,竟然含有“毒魔”三聚氰胺,从孩子妈妈举报发现问题到主动面对问题,一直采取遮掩、推诿、被动的疲沓姿态;后者,“三笠食品”即便销售受污染大米,但据日本农林水产省称,目前尚未收到该问题大米损害人体健康的报告。

没有公民健康伤害,而食品代理商却不遮不掩,以死谢罪,前后两者对待生命的态度迥然不同。

发现问题,日商是羞愧与痛苦难当,以死叩谢苍穹。

而三鹿奶粉直到上月问题愈来愈严重,企业主还能百般狡辩、推诿塞责;还能脸不红、筋不胀地拿“国家免检产品”来作自己的挡箭牌。

作为消费者,当然不是要中国这么多问题奶粉的生产和销售商人,都去学这名知耻而自杀的日商刚烈对待自己直接或间接犯下的罪恶。

大家希望见到的是企业主起码的责任担负与敬畏生命的本能意识。

所以,“卖问题大米的日商自杀”对我国的奶粉生产企业当是一声棒喝,直抵违法食品商人的心窝,压下他们肆意违法的气焰。

如果更多的企业能具这种高蹈的生命意识,就一定能够及时扭转当前食品安全的窘境,还公民“吃得放心”的基本民生权益。

2.三鹿事件根源——自贱、自戕、自绝三鹿奶粉事件,看似一起简单的食品安全事件,但是,联系到中国近年来一系列类似的恶性事件,就绝非一个简单的食品安全事件所能涵盖、所能解释得通。

三鹿奶粉事件,其实是国人自贱、自戕、自绝的结果——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民族中的强势者或者败类在制度漏洞的庇护下,对弱势者的戕害与绝杀。

在中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都没有波及到国外。

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的企业,知道国外法律对国民的保护是非常严格而系统的,他们会自觉地对出口产品“高标准严要求”,也因此,在国内,出口产品被视为是质量最有保障的上等品。

人们对这种自贱之举,几乎已经习以为常。

某些官员表现出同样的自贱态度,面对洋人,他们在骨子里存在着强烈的自卑感,点头哈腰,彬彬有礼,同样的一张面孔,一旦面对同胞,立即骤变,展现出冷酷和无耻的一面。

昔日,希特勒对外民族(犹太民族)实行种族灭绝,而对国民厚爱有加。

而中国这个民族,则是逆向种族主义,即对本民族轻贱与戕害。

因为这种自贱,国外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资本市场一夜暴富,美国的一些金融机构就是这样从中国赚取了足可以弥补其全部次债损失还有节余的利润。

因为这种自贱,中石油在美国上市仅融资29亿美元,但四年中向美国股东分红达119亿美元,而在A股融资668亿人民币(相当于95.4亿美元),向A股股东分红却不到6亿人民币。

因为这种自贱,与外国人有关的刑事案件,总是以国人的眼泪与屈辱而告终。

如今年4月涉及三个韩国人的谭静案,警方结论中的逻辑矛盾至今遭到质疑,媒体报道时用的题目就是《谭静之死拷问真相》。

令人悲哀的是,关心真相的只有媒体和网络日渐微弱的声音。

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在本国领土上尚且不能有安全感,在哪里会有安全感呢?因为这种自贱,我们严格把关,把最安全的食品送给外国人吃,而让自己的同胞食用有毒有害的。

自贱导致自戕,而自戕的结果就是自绝。

由于水、食物问题重重,加之生活压力等因素,直接影响了男性健康,导致了精子质量下降。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曾对1981——1996年间公开发表的,来源于39个市县、256份文献共11726人的精子分析数据进行研究后发现,我国男性的精液质量正以每年1%的速度下降,精子数量降幅达40%以上。

这还是过去的数据,而近年来的污染更加严重,结果恐怕也更令人触目惊心。

钟南山院士也曾经说过:“现在男性的精子浓度比40年前下降了将近一半。

如果不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再过50年很多人将生不了孩子。

”——2007年1月11日《新快报》。

国人只有在汉唐时才有真正的自信,这种自信在清后期至今丧失殆尽。

民众的自信来源于四个方面:政府对民众的尊重和服务(含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法律系统的保护;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

第一个方面不用说了。

第二个方面,法律系统的保护。

如,英美判例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damages/ exemplary damages)制度,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意义上的赔偿金的同时,还可判令行为人支付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英国在1763年开始有了这项制度,美国则在1784年确立了这一制度。

美国许多法案,如著名的《谢尔曼法案》和《克莱顿法案》等都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1989年3月,美国埃克森公司瓦尔迪兹号油轮发生搁浅事故,约有1100万加仑的原油泄漏,美国法院判埃克森承担25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加上其他诉讼,埃克森公司因为该事故为渔民赔偿了34亿美元。

惩罚性赔偿,使美英等国的公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等公民。

1988年12月21日,泛美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47客机从德国法兰克福经伦敦飞往纽约途中,在苏格兰的洛克比上空发生爆炸,造成270人死亡。

2003年8月,利比亚与美英达成协议,同意对洛克比事件遇难者家属支付总额约27亿美元的赔偿。

我特意查阅了一下:利比亚2003年全年的GDP才223亿美元!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发生在中国。

我国《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但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的房屋、汽车等大宗商品,在许多案件中,却不被列入生活消费用品之列,因而,也就不能依据消法第49(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条,来维护自身权益。

西方法律确立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就是保护弱者,只有保护弱者才能实现公平。

西方的立法者确信,只有让行为人承担足以令其心痛的赔偿责任,它才会真正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而我国的立法者首先考虑的却是开发商等强势者的利益,担心他们由于赔付金额过大而遭受损失。

这种保护强者的法律,不仅导致民众维权成本的高昂和获得赔偿的微薄,也导致了建筑质量的低劣、建筑垃圾的盛行,这不仅造成了经济上的巨大浪费,更是对生命安全埋下诸多隐患。

从根源上来看,仍然是自贱、自戕、自绝的结果。

不自重必自取其辱。

人们尚且记得东芝笔记本事件:2005年5月,日本东芝公司宣布“只赔美国人不赔中国人”,东芝公司最终承担10亿美元的巨额损失,用于向美国用户支付和解金、发放购物券及支付原告律师费。

同样的问题,在中国的处理办法则是:在东芝的网页上公布了一个补丁软件,这个软件可以免费下载,安装在自己的笔记本上。

从东芝笔记本事件至今,有多少类似的羞辱国人的事件在重演?我们以惊人的资金耗费,营造了一个史无前例的体育盛会,但花费在民众体育锻炼上的资金又有多少?第三个方面,是宗教信仰。

中国人有信仰吗?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说,他们向中国留学生出租房屋,就要问一下对方的信仰,因为有信仰者才有底线,通过其信仰就可以知道他的底线。

中国自古有朴素的信仰,比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等。

但是,这些传统信仰,越来越被淡化,因为,在制度漏洞之下,强者是可以胡作非为的,是可以肆意掠夺的。

剔除“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的信仰成分,这一规律是需要得到制度保障的,即制度确保人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但制度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会促使社会向恶。

这是必然的结果。

中国人的信仰,经过几十年的摧残,已经走向死亡之谷。

有良知的人,在各种摧残中被虐杀,包括宗教信仰者,也包括信仰共产主义的张志新等。

这无形中给民众一种引导,引向堕落。

信仰与文化都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

西方国家的基督教文化,中东的伊斯兰文化,印度的佛教文化,中国的儒家文化等等,当信仰被谄媚取代,一个民族就失去了方向,文化也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根基。

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还能有什么?第四个方面,传统。

我们的传统是诚信,但是,这一诚信体系未能经过制度的确认和保障,使得诚信成为一部分人欺骗和掠夺另一部分人的幌子,直到所有的人都不再诚信、不敢诚信为止。

我们的另一个传统是封建和专权,等级观等等,这些因素被毫不保留地继承下来,排斥了建立良好制度必须依托的一个基础:民主。

因为没有好的制度,没有健全和完善的制度,恶者肆虐,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善者饱受屈辱。

中国民众善良、淳朴、吃苦耐劳,对自己要求最少而最愿意奉献,如果能有制度的保障,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他们会以更大的爱心更多的奉献去回报社会。

这个民族将成为世界之最强,这个民族中的任何一员,都将因这个民族而自豪。

这个民族将将赢得世界的尊重,这个民族中的任何一员,也都将赢得应有的尊重。

这是梦想中的一天。

三鹿奶粉事件,如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头痛医脚脚痛医头,类似事件过段事件又会重演。

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

也因此,三鹿奶粉事件,让我心中之痛,痛彻心扉并难以自抑!社会失去底线人人都是受害者中国青年报和同事去一处风景区开会,会后当地老乡开船带我们到水里捕鱼,5张大网撒下去,两个小时后拉起来,居然一条鱼都见不着。

鱼哪儿去了?大约是被无节制的捕捞“斩尽杀绝”。

如果资源是公共的,一般总逃不过“公地悲剧”,谁都自作聪明地先下手为强,结果害人害已。

这种损众利己的心态,在打麻将时体现得淋漓尽致:一门心思想着自己赢,我赢不了也不让你们赢。

我在西方国家生活过一段时间,对比尤其强烈。

有一次,我们在新西兰的淘波湖看当地人钓鱼,他们钓上鱼后总要先量量,如果短于某个尺寸,就自觉把鱼放回湖里。

这个尺寸是当地政府规定的,也是民众的共识,因为他们明白“如果连小鱼都吃的话,将来就无鱼可吃了”。

但是,这样的社会共识如今在我们国家往往难以形成。

这两天,奶粉事件弄得人心惶惶,政府正在下大力气整治。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河北奶农耿某日前被捕,他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认,之所以往牛奶里掺加三聚氰胺,“是能通过检验,顺利地把牛奶卖出去”。

耿某同时承认,掺加化工原料对人体无益,他本人和家人“从不食用这种掺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

耿某在出事之前,想必是偷着乐的——我把掺毒的牛奶顺利卖出去赚到了钱,他人的健康我不管,反正我和家人不食用这种牛奶。

可不知他是否想过,假若地球人都像他那样耍小聪明、打小算盘的话,他除了能确保自家人喝上自已生产的“放心奶”外,在其他领域能不成为受害者吗?其实,这种相互加害的现象,近年来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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