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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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特指商业保险。一般从经济与法律两个方面来解释保险的定义。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投保人通过交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他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固定的小额支出。而保险人由于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正确预见未来损失的发生额,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人通过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经济保障(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保险的定义表述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3.契约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

4.科学性。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具有科学的数理基础。保险的科学性是现代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保险的要素

保险关系的确立必须具备五大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即可保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就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的不确定性至少包含三层含义:

(1)风险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

(2)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3)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是不确定的。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风险为大量标的所拥有,是可保风险的一个基本条件。它要求大量的性质相近,价值也大体相近的风险单位面临同样的风险。

4.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风险的发生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而这种损失是被保险人无力承担的。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这一条件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以多数人支付的小额保费,赔付少数人遭遇的大额损失。

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保险经营中,要求制订出准确的费率,而费率的计算依据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所致标的损失的概率,这就要求风险具有可测性。

(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1.大量风险的集合体。一方面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原理在保险经营中得以运用的条件。

2.同质风险的集合体。所谓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如果风险为不同质风险,那么损失发生的概率就不相同,风险也无法进行统一集合与分散。

(三)保险费率的厘订

保险在形式上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而实质上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因此,制定保险商品的价格,即厘订保险费率,便构成了保险的基本要素。为保证保险

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险费率的厘订要遵循公平合理,保证保障,稳定灵活,促进防损的基本原则。保险费率的厘订还应以完备的统计资料为基础,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

(四)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赔偿与给付的基础是保险基金。保险基金是用以补偿或给付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体自然规律所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专项货币基金。保险基金具有来源的分散性与广泛性、总体上的返还性、使用上的专项性、赔付责任的长期性和运用上的增值性等特点。

1.保险基金的意义

(1)保险基金是保险业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基础。

(2)保险基金制约着保险企业的业务经营规模。

(3)保险基金是保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性的经济基础。

2.保险基金的构成

保险基金由开业资金和保险费两部分构成。开业资金是保险企业开业之初所需的一定数额的资金,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人的保险经济保障而交付的费用,是构成保险基金的主要部分。

3.保险基金的存在形式

保险基金是以各种准备金的形式存在的。就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准备金而言,表现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和其它准备金几种形式;就人身保险准备金而言,主要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形式存在。

(五)保险合同的订立

1.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经济关系存在的形式。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关系,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商品经济交换关系,这种经济关系需要有法律关系对其进行保护和约束,订立保险合同是保险经济关系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

2.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依据。为了获得保险保障,投保人要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就是以承担赔偿或给付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的义务为前提的。这要求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在确定的法律或契约关系约束下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保险法概述

一、保险法的定义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凡调整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保险企业组织及活动的法律均属保险法。

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保险法包括专门的保险立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保险的法律规定。

狭义的保险法是指保险法典或在民法商法中专门的保险立法,其内容通常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我们所说的保险法是指狭义的保险法,它一方面通过保险业法调整政府与保险人、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保险合同法调整保险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保险法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

(一)保险业法,也称为保险事业法、保险事业监督法,是关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范。其主要内容有:

1.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

2.保险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3.保险企业的变更、解散与清算。

4.保险企业的业务范围。

5.保险经营的财务安排。

6.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二)保险合同法,也称为保险契约法,是关于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其主要内容有:

1.保险合同的概念、性质及其分类。

2.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及内容)。

3.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

4.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终止。

5.险合同争议的处理。

(三)保险特别法,是规范某一险种的保险关系或规范保险活动某一方面方面的保险关系的法律和法规。三、保险法的体系结构

(一)从立法技术来看,通常有三种形式:

1.单行的保险法规,如英国、美国、德国、瑞士等。

2.险法列入商法典,使之成为商法的内容之一,如法国、日本。

3.险法纳入民法典,使之成为民法的内容之一,如前苏联及东欧一些国家。

(二)从立法的内容来看,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业法。

2.合同法。

3.特别法。

第三节保险的分类

保险分类是指保险种类的划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保险业务进行归类。

(一)按保险标的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一种最常见、最普遍的分类方法,按照这一标准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四大类。

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2.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或者在保险期满后,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3.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对被保险人由于疏忽、过失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应对受害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

4.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凡义务人应权利人的要求向保险人投保自己的信用的保险属于保证保险;凡保险人应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的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

(二)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按承保方式分类,可将保险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1.原保险。原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

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的保险人的一种保险。转让业务的是原保险人,接受分保业务的是再保险人。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纵向转嫁即第二次风险转嫁。

3.共同保险。共同保险也称共保,是由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或同一风险而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的保险,在发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按照保险人各自承保的金额比例分摊。与再保险不同,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横向转嫁,它仍属于风险的第一次转嫁。

4.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与共同保险相同,重复保险也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横向转嫁,也属于风险的第一次转嫁。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这时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要按一定标准进行分摊。

(三)按投保单位分类

按投保单位分类,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1.团体保险。团体保险是以集体名义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向团体内的成员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

2.个人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的名义向保险人投保的保险。

(四)按实施方式分类

按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可分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1.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它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不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是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

2.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五)按照保险经营的性质分类

按经营保险的性质,可将保险分为商业保险和非商业保险。

1.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指保险业者以盈利为目的而经营的保险。

2.非商业保险。非商业保险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它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命令强制实行的保险。

第四节保险的功能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

一、经济补偿功能

(一)财产保险的补偿

(二)人身保险的给付

二、资金融通功能

三、社会管理功能

(一)社会保障管理

(二)社会风险管理

(三)社会关系管理

(四)社会信用管理

第五节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一)商业保险的产生

商业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海上保险、火灾保险和人身保险这样一个过程。商业保险产生有两个依据,一是自然基础,二是经济基础。

保险是以众多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形成的保险基金来补偿其中少数投保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全社会的范围中集合起大批投保人是发展保险的内在要求。在生产社会化、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条件下,生产者之间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经济联系的时候,他们可能为求得保障这个共同利益而结合起来,由此而推动了商业保险的发展。

(二)保险业发展的环境

一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受制于该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政治、政策因素,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影响,便构成了保险业发展的大环境。

(三)国民经济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业不仅同商品经济密切相关,而且与国民经济紧密相连。保险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是一个部门经济子系统与国民经济大系统之间的关系。国民经济大系统对保险业具有制约和决定作用;保险业子系统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给予保障,二者的发展要相互协调。

1.保险与生产的关系

2.保险与交换的关系

3.保险与消费的关系

(四)科学技术与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密切相关,科学技术越发达,则社会生产力水平

越高,产业结构越复杂,各种风险越大,对保险的需求愈强,保险业发展就越快,反之,情况则相反。

(五)社会环境与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业的发展不仅与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密切相关,而且还和社会环境直接相关,与保险业发展有关的因素包括了人口、家庭、城乡社区以及政府政策等等。

(六)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的概念

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额。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财产险基础知识》学习笔记第五章财产保险

第五章财产保险 第一节企业财产保险 一、保险标的 1、可保财产:前提条件,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 2、特约可保财产: ●无须加贴保险特约条款与保费:金银、珠宝、古玩、艺术品以及便携式装置与设备(手 提电脑,手机,照相器材) ●必须用特约条款并加收保费:铁路、桥梁、堤坝、码头、以及尚未交付使用与验收的工 程。 3、不可保财产: 1)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或商品:土地、矿藏 2)风险特殊,应投保专门的现金宝险: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有现金价值的磁卡 3)可复制:文件、账册、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或数据资料 4)违法的:违章建筑、枪支弹药、非法占用的财产 5)必然发生危险的财产:危险建筑 6)应该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 1、基本险 (1)保险责任 ●火灾(燃烧现象、意外、蔓延), ●爆炸(物理、化学), ●施救、抢救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支出 (2)附加责任 +暴风、暴雨、台风、飓风、龙卷风、洪水、冰雹、暴雪、冰凌、雷电、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水箱及水暖管爆裂=综合险 +沙尘暴、地震、盗窃、罢工(综合险与一切险不予承保) 2、综合险 (1)保险责任 基本险责任+暴风、暴雨、台风、飓风、龙卷风、洪水、冰雹、暴雪、冰凌、雷电、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水箱及水暖管爆裂 (2)附加责任 ●沙尘暴、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自燃 ●扩展油水管损坏保险、玻璃破碎保险、恶意破坏保险、自动喷淋系统水损保险、碰 撞保险、起重及运输机械保险 3、一切险 (1)保险责任(列明除外责任的方式) (2)附加责任 扩展类43,规范类20,限制类7,限制类规范2 除外,沙尘暴、碰撞、自燃、50|50摊销 三、除外责任 1、基本险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的损失 2)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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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特指商业保险。一般从经济与法律两个方面来解释保险的定义。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投保人通过交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他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固定的小额支出。而保险人由于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正确预见未来损失的发生额,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人通过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经济保障(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保险的定义表述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3.契约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 4.科学性。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具有科学的数理基础。保险的科学性是现代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保险的要素 保险关系的确立必须具备五大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即可保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就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的不确定性至少包含三层含义: (1)风险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 (2)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3)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是不确定的。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财产保险基础知识

财产损失险主要分为那几种? 1、家庭财产保险。 2、企业财产保险。 3、机动车辆保险。 4、建筑工程保险。 5、安装工程保险。 6、货物运输保险等。 财产保险中的主要分类是什么? 财产保险主要分为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三大类险种。 什么是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就是保财产,或者和财产有关系的利益的保险。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所保的是您家里的一些财产的保险,具体保什么您得看看条款了。一定要看仔细。 家庭财产保险可分为普通家财保险、长效还本家财保险两种。有些地区还有城镇居民安全用电保险、家用电器超电压责任特约险、家庭财产附加柴草火灾险等险种。 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企业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投保的企业应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给被保险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投保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进行选择。在投保时,一般要向保险人提供资产负债表等能够表明财务资产情况和证明企业营业范围的材料,以便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此外,要如实填写投保单以及相关单证(可在保险公司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并交付相应的保险费。 企业财产保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失保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机器设备损失保险是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的一种,只有在参加了财产保险后,才可以投保此保险。其保险标的为:财产保险的机器、设备。 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2、经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或技术不善以及疏忽、过失行为;3、电器短路和供电、供水、供气的突然中止;4、物理性爆裂。 保额确定:按企业财产保险中机器设备部分的保险金额确定。

保险基础知识历年简答、案例分析及答案

名词解释 1.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责任向其他的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即为“保险的保险”。 2.重复保险:被保险人将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时间内,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同一风险,且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就构成了重复保险。 3.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是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产生的补偿原则的一个派生原则。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从而使其所得到的总赔偿金额不超过实际损失额。这样,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补偿,又不会得到超过其损失的额外利益。 4.重复保险分摊方法: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P92 5.(百度百科)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论是否足额保险,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而不是按责任比例分摊损失,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6.代位原则:是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此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受损的保险标的的所有权。P87 7.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P66 8.风险管理: 一个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即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盒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页脚内容1

9.近因原则:是判明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今本原则 10.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11.非比例再保险:又称超过损失再保险,是一赔款或损失确定再保险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的再保险方式,即以赔款为基础规定一个分出公司自己负担的赔款额度,对超过这一额度的赔款由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P305 简答题 1.某车主购买一辆进口小轿车家庭自用,其购置价为24万元,假定基础保费为600元,费率为1.2%,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请列出计算公式并计算该车的保险费。 答:保险费=600+240000x1.2%=3480元 2.中国保监会是我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简答保险监管的概念和方式 答:√保险监管是指一个国家政府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依法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 方式:公告管理方式、规范管理方式、实体管理方式(原答案及网上答案,书上的这几条是模式) 书上的保险监管方式:非现场监控与公开信息披露;现况检查 页脚内容2

保险基础知识_总结的很详细讲解

保险基础知识 第一节保险概述 一、简述保险的含义及分类。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

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从广义上讲,财产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 丧失劳动能力而没有甚或来源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与社会保险相对应,商业保险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 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员工岗前培训统考《保险基础知识》试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员工岗前培训统考《保险 基础知识》试题 1.风险的特定含义是指()。 A.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B.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C.某种要素产生的不确定性 D.某种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性 2.在保险事务中,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属于()。 A.直接损失 B.物质损失 C.机会损失 D.间接损失 3.保险标的发生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被称为()。 A.风险单位 B.风险标的 C.损失程度 D.损失单位 4.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一种经济关系。这一特证所体现的保险特征是()。 A.商品性 B.互助性 C.契约性 D.经济性 5.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劳动者遭受年老、疾病、生育、伤残、失业和死亡等社会特定风险失去生活来源时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是()。 A.人身保险 B.强制保险 C.社会保险 D.社会救济 6.关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范被称为()。 A.保险合同法 B.保险特别法 C.保险业法 D.保险管理法 7.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要得到保险人对其保险标的给予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缴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就必须承担保险发生或合同届满时的给付义务,保险合同所具有的这种特征是()。 A.有偿性 B.保障性 C.双务性 D.附和性 8.在保险事务中,那些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如字画、古玩等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合同大多采用的合同方式是()。 A.不定值保险合同 B.定值保险合同 C.定额保险合同 D.不定额保险合同 9.被保险人需要变更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对保险单应当()。 A.作出口头批准 B.出立书面批单 C.出立新的保险单 D.出立新的保险凭证 10.当法律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性的规定,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及相关重要事故如实告知保险人的情况,称为()。 A.有限告知 B.无限告知 C.询问告知 D.主管告知 11.某企业投保财产综合险时,确定某类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为50万元,发生火灾造成全部损失。如果出险时该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评估值为45万元,根据保险补偿原则,保险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是()。 A.投保时的保险金额 B.承保时的保险金额 C.出险时的保险金额 D.索赔时的保险金额 12.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如果追偿所得到的款项大于其赔偿给保险人的款项,对超过的部分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与被保险热平分 B.归保险人所有 C.补充赔款准备金 D.存入指定银行作保证金 13.根据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的条款规定,金银、珠宝等财产在保险标的归类中属于()。 A.一般可保财产 B.法定可保财产 C.附加可保财产 D.特约可保财产

保险基础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

保险基础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保险基础知识考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保险基础知识考题1、以保险产品为载体,以消费者为导向,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运用整体手段,将保险产品转移给消费者,以实现保险公司长远经营目标的一系列活动称为( B ) A、保险销售 B、保险营销 C、产品开发 D、保险服务

2、保险营销体现的是一种( B )为导向型的理念。 A、公司 B、消费者 C、产品 D、市场 3、保险营销包括( A)、产品构思、开发与设计、保险费率的合理厘定、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A、市场调研 B、市场细分 C、选择目标市场 D、产品定位 4、保险销售流程通常包括四个环节,即( D )、调查并确认准保户的保险需求、设计并介绍保险方案、疑问解答并促成签约。 A、筛选 B、识别 C、产品介绍 D、准保户开拓 5、准保户开拓是( D )、接触并选择准保户的过程。 A、选择 B、分析 C、确认 D、识别 6、对保险销售人员来说,合格的准保户有四个基本标准:有保险需求、( D )、符合核保标准、容易接近。 A、认同保险 B、理解力强 C、文化层次高 D、有交费能力 7、为了确认准保户的保险需求,必须对其进行实况调查。即通过对准保户的( D )经济状况的分析,来确定准保户的保险需求,从而设计出适合准保户的保险购买方案。

A、家庭状况 B、工作状况 C、心理认同状况 D、风险状况 8、一般来说,设计保险方案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是( C ),即某一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虽然不高,但造成的损失严重,应优先。 A、低额损失优先原则 B、高额补偿优先原则 C、高额损失优先原则 D、低额补偿优先原则 9、一个完整的保险方案至少应该包括:保险标的的情况、投保风险责任的范围、( B )、保险费率的高低、保险期限的长短等等。 A、家庭住所 B、保险金额的大小 C、相关咨询 D、风险定级表 10、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当遵守保险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属于保单填写要求的有、( A )。 A、保理人代签字 B、字迹清晰 C、资料完整 D、内容真实 11、保险销售渠道按照有无保险中介参与,可分为直接销售渠道和( D )销售渠道 A、特定 B、独立 C、兼业 D、间接 12、下列不属于直接销售渠道的有( D ) A、电话销售 B、网络销售 C、邮寄销售 D、保险代理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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