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宗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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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宗法3稿

宗族宗法3稿
第二章 中国宗法宗族制度文化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血缘关系是联结人与人 之间及社会集团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宗法 制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一种原则。血 缘团体的家族、宗族组织在夏、商、周三代 的千余年间,长期作为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 而存在。自秦汉以来直至明清的两千年中, 家族、宗族组织仍然以不同的形态存在着, 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中国的家族、宗族, 始终对社会生产、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的重 要影响。

明代中期以后,有些大家族的宗祠规模相当 宏大,富丽堂皇。其形制以大门、享堂(厅 事)、寝堂(龛室)为中轴线,又有许多附属 建筑。去阳涂氏的宗祠,清乾隆年间歙县城 东许氏宗祠是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宗祠建筑。
宗祠祭祖,是最重要的宗 族活动,仪式隆重。祭祀 活动名目繁多,有每年对 高、曾、祖、考的四时祭, 有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 祖、秋分祭祢以及忌日祭 等特祭,每逢年节还有年 节祭。祭礼活动由族长主 持,合族男子会集于宗祠, 按辈份高低排列,尊者在 前,卑者在后。祭品丰盛, 礼仪严肃隆重,要充分表 达出尊祖敬宗之情。违礼 者要受到处罚。通过祭祀 祖宗,加强了同族人的血 亲观念和对族权的遵从。


晋惠帝: 没有饭吃,为什么不吃肉粥呢?
玄武门之变

2、封邦建国制 简称封建,即今人所说的分封制。分封制是由宗 法制度直接衍发出来的一种巩固政权的制度,由周人 创立。其出发点和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逐级层层分封,天子→诸侯→ 卿→士 《左传》: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制侧室,大夫 有二宗。 诸侯受封有一定仪式,由司空授土,司徒授民 诸侯分封卿大夫——采邑制,卿大夫依此例分封 士。 分封制企图以血缘纽带巩固政权。分封制往往是造 成诸侯割据,连年征战不止。
(一)宗法制的内容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传统的一种社会与家族管理制度,主要依靠家族的伦理规范和权威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家族的稳定。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家族等级和家族规范。

家族等级是宗法制度的核心之一。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封闭的社会单位,家族成员主要由祖父、父亲和儿子组成,按照血缘关系和家族地位来划分家族等级。

家族等级分为封建地主、典籍子弟、文职官员等几个层次,不同等级的家族享有不同的特权和地位。

家族等级的确定依据包括祖先的功绩、职位、家产积累等。

高等级的家族享有许多特权,比如在社会中担任重要职位、掌握重要资源等,而低等级的家族则往往处于社会的底层,缺乏权力和资源。

家族等级的存在和维护使得中国古代社会的权力和财富大部分集中在少数的高等级家族手中,同时也使社会秩序相对稳定。

家族规范是宗法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家族规范是指家族成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家族规范一般由家族的长辈制定,并由家族的权威人物来执行。

家族规范包括道德规范、行为规范、职责规范等。

道德规范要求家族成员要尊敬祖先,维护家族声誉,注重孝顺老人,兄弟和睦相处等。

行为规范要求家族成员要遵守社会秩序,遵循礼仪规范,尊重他人的权益等。

职责规范要求家族成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来行事,比如长辈应负责家族的管理和维护,子弟应遵守长辈的安排和指示等。

家族规范的目的是维护家族的利益和权威,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宗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强调家族的集体利益和权威,家族成员的个体利益相对次要。

家族的权威通常由长辈代表担任,长辈享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力,其决策和指示必须得到其他家族成员的尊重和执行。

家族权威的存在和维护有助于凝聚家族的力量,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然而,宗法制度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高等级家族对社会资源的垄断,低等级家族的社会边缘化等。

随着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发展,宗法制度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作用和影响力。

现代社会更加注重个人的自由和平等,家族的地位和权威相对较低。

第二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的原则——三宥之法 即“一曰过失,二曰弗知,三 曰遗忘”,对此三者皆可宽宥 原谅。 《尚书· 康诰》:“人有小罪, 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 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 乃惟眚灾, ……时乃不可杀。”
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 三刺之法 “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 曰讯万民” 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 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 疑案难案,都采取从轻处断或 加以赦免的办法,即所谓“五 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 这也是其“明德慎罚”主张在 定罪量刑问题上的体现。
礼的核心:“亲亲”、“尊 尊” “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 自己的亲属,核心是“孝”; “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 自己的尊长,核心是“忠”。
(三)周礼的性质与作用 《左传》“礼,所以经国家,定 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 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 非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 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 礼不亲;班朝、治军、三官、 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 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 庄。”——《礼记· 曲礼》
礼的核心:“亲亲”、“尊 尊” “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自己 的亲属,核心是“孝”; “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自己 的尊长,核心是“忠”。
二、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一)宗法制度的概念及内容 1、概念 宗法,指血缘关系亲近的家族 一起在宗庙中祭祀组先,所形成 的规则,主要调整宗族内部的各 种关系。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存 在的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 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 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本次课内容5
A、“礼不下庶人”是说调整奴隶主贵 族的礼,不适用于平民百姓。 B、“刑不上大夫”是指奴隶主贵族在 他们犯罪受到制裁的时候,他们可 以享受一些普通平民百姓享受不到 的待遇。 具体表现: ①官僚贵族犯罪“轻重不在刑书” 如:王之同族及有爵者,罪无论轻 重,按轻罪处罚 ②在刑罚处罚方法上享有特权 如:公族无宫刑、王之同族不弃市 ③在诉讼程序上享有特权 如:命夫命妇不躬座狱讼

西周、春秋战国社会生活史(第一章 第二章)

西周、春秋战国社会生活史(第一章 第二章)



在西周初年,这种国野之间的对立主要 表现为军事上的对抗。新来的分封者占 其土地、治其人民,必然要激起强烈的 反抗。 之后随着周人统治的巩固,国野之间的 对立逐渐由军事对抗转变为政治上的统 治和经济上的剥削。

国人与野人的政治地位是不一样的。 国人的主体是与公卿大夫血缘关系较为 疏远的亲族成员,虽然也遭受到贵族的 经济剥削, 但由于氏族公社的遗风犹 存,因此国人有比较多的参与政权的权 利和机会。西周末年宗周国人放逐厉王 于彘,就是国人干政的典型事例。


在周之西土,周人常对犬戎、猃狁等诸族进行 征伐。 《史记· 秦本纪》 记载孝王时封非子于 秦,使其续嬴氏之祀,以保西陲。关于秦地最 初之所在, 《集解》 引徐广语:“今天水陇 西县秦亭也”。《史记 ·正义》 引 《括地 志》 :“秦州清水县本名秦,嬴姓邑”。 由此可知,西周王朝的西部边疆最远在今甘肃 天水、灵台一带。


西周和东周,虽然是一个政权的两个阶段,但 由于历史条件的变迁,社会面貌迥然不同,最 终完成了由以世袭方国采邑制为基础、以封建 领主贵族阶级为主体的宗法分封制国家向以郡 县官僚体制为基础、以封建地主阶级为主体的 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过渡。 由于周代跨越了两种社会形态,因此其社会生 活与夏商既有相同之处,但亦有不同。

战国末期,前 256 年,秦国攻打西周, 西周君被迫将36个邑和3万人口全部献 给秦国,从此西周灭亡。前249年,秦 灭东周,将原西周、东周故地,连同成 皋、荥阳,合建成三川郡。
第二节 西周时期的城市与乡村


一、周代的国野制度 国野制度是周代独有的集军事征服、政 治统治和经济剥削于一体的政治制度, 其实质是城市与乡村的对立。 周人在灭商之后,为了有效地控制广大 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和人民,分封子弟甥 舅等亲属及功臣到各冲要地区建立诸侯 国。

宗法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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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30
• 宗法制度概述 • 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 • 宗法制度的影响 • 宗法制度的代
01
宗法制度概述
宗法制度的定 义
01
02
03
宗法制度
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宗法制度的核心
嫡长子继承制,即由正妻 所生的长子继承家族的族 长和财产。
宗法制度的作用
家族结构
宗法制下的家族组织通常包括族 长、族人、庶子、妾等,形成一
个复杂的家族结构。
家谱制度
为了维护家族血缘关系的清晰,宗 法制下实行家谱制度,记录家族成 员的世系和血缘关系。
家庙与祠堂
宗法制下的家族通常设有家庙或祠 堂,作为祭祀祖先的场所,也是家 族成员聚会和议事的场所。
宗法制下的族权与政权
族权与政权的融合
家利益。
02
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
宗法制的基本原 则
嫡长子继承制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 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 继承家族地位、财产和权力。
亲疏有别
在宗法制下,家族成员的 地位和权利根据血缘关系 的亲疏而有所不同。
男尊女卑
宗法制强调男尊女卑,男 性在家族和社会中占据主 导地位,女性则处于从属 地位。
宗法制下的家族组织
宗法制度的特点
01
02
03
04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宗法制度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确定家族成员的地位和权利。
强调嫡长子继承制
在宗法制度中,嫡长子继承制 是核心,其他子女无法享有同
等权利。
尊卑有序
在宗法制度中,家族成员的地 位和权利有严格的尊卑之分,
不得逾越。
家国一体
在宗法制度下,家族与国家是 相互联系的,家族利益服从国

宗法制度名词解释

宗法制度名词解释

宗法制度名词解释宗法制度是古代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种家族法律制度。

它由中国古代封建家族制度和法律制度相结合发展而成,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自我管理和约束制度。

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宗法思想,即“家族至上、子孙强权”的价值观念。

根据宗法思想,家族是封建社会中的基本单位,家族承担着千百年来祖先的灵魂和责任,祖先的功德和荣誉归于家族,而不是个体成员独享。

因此,家族的兴衰和个体的命运紧密相连,每个人都应该依照家族的利益来行事。

在宗法制度中,家族以家族长老为核心,由长老负责管理家族事务。

家族的权威和权力都集中在长老手中,长老有着统治家族成员的权力,制定家族的纪律和规矩,处理家族内部纠纷。

家族成员在长老的指导和管理下,必须服从家族的规定,不得违背家族的利益。

除了家族长老,宗法制度还规定了其他重要角色,如族长、家官等。

族长是家族的代表,在政治和经济事务中代表家族的利益,拥有决策权和行政权。

家官是担任家族中特定职务的成员,如负责祭祀、宴会等的仪仗管家,负责家族的财物管理等。

他们都是家族权力结构的一部分,负责维持家族的稳定和秩序。

宗法制度还有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如家族秩序、家训、家法等。

家族秩序是宗法制度的核心规范,它通过详细的规定和约定,确立了家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家族内部的生活和行为。

家训是家族长老制定的一系列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家族的精神和道德cult(ure)。

家法是对家族成员行为的规定和惩罚办法,对于违背家族利益和秩序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止和惩罚。

宗法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家族的利益和权威,强化家族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通过宗法制度,家族成员形成了一种紧密的联系和依赖关系,共同承担着家族的责任和使命。

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对家族传承、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社会变革的到来,宗法制度也逐渐被现代法制所取代。

第二章 周朝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 周朝的法律制度

4、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 亲亲。 “亲亲父为首”。 孝。 • 尊尊。 “尊尊君为首”。 忠。 • “亲亲”是“尊尊”的前提,“尊尊”是“亲亲”的应用;
家是国 的起点,国是家的放大;父权是王权的基础,王权是父权的 延伸,家国一体化。 • 孝忠关系?移孝于忠。孔子:一个人如果在家里对父母 孝,对兄弟友爱,到了社会上,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尊重服从 上级。一个在家里讲孝出外讲忠的人,这样的人违法造反是 我没听说过的。所以,“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 理想的和谐状态:统治者是父母官,像父亲疼爱孩子一样 热爱治下的属民。老百姓是子民,像孝顺父亲一样老实听话 恭顺。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亲亲——中国古代亲等关系的计算
• 父党——《礼记》: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 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 母党。①外祖父母;②舅舅姨妈;③表兄弟姐妹。 • 妻党。岳父岳母。 (夫党。男女不平等,男娶进女嫁出,丈夫的亲属全部是妻 子的亲属。)
父党、母党、妻党是古代一个人在法律上的全部亲属关系。 • 同姓不婚; • 亲属不婚。表兄弟姐妹(舅表——舅舅的子女,姨表——姨 妈的子女,姑表——姑妈的子女)之间可以婚配。但堂兄弟姐 妹禁止婚配。
第二节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法家立法原则 西汉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 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 长用也。”“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 及 比较道、墨、儒诸家法家的特点:无旗帜宗师学派团体。 先驱:管仲、子产、邓析。 法家代表人物:法派;势派;术派。 1、李悝 法家始祖。师儒子夏。在魏变法作《法经》,魏强。 2、吴起 师儒曾子。在鲁“杀妻求将”打败齐国;在魏任西河太守 拔秦五座城池。在楚主持变法而死。

第二编 第二章 宗法制度

第二编 第二章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文化概论
西周宗庙祭祀制度有严格的规定: 1.建宫室要以宗庙为先。宗庙和社稷要按“左宗右社”的 布局建在王宫之前。(提示:什么是“左宗右社” ?) 2.宗庙祭祀有两个原则:太祖制度和昭穆制度 (1)太祖制度。即将家族历史上有着特殊功绩的第一代 祖先确定为世代祭祀的对象,称为“太祖”。 太祖为始封之君。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各有太祖之 法。 (2)昭穆制度。即祭祀近几代的祖先。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 昭二穆,与大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大祖之 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礼记·王制》) 周人还规定,太祖之庙“百世不迁”;其他神主的庙位 则是“易一世而一迁” 。
中国古代文化概论
2.家族观念
(1)血缘观念。古代大到历代帝王的世系,小到普通 个体家庭或家族的延续,都把巩固血缘联系、维护血缘世系 的纯度视为头等大事。 (2)门第观念。“门第”是指封建时代地主阶级内部 家族的等级,以族姓、门户、地望为标志,有高低贵贱之别。 门第观念曾渗透到政治生活和社会交往中。 (3)孝悌观念。儒家伦理以孝悌为本。“孝”指敬顺 父母,“悌”指尊重兄长。“孝悌”观念集中表现在两个方 面:一是强调子女对长辈的绝对服从;二是“移孝于忠”, 忠孝相通。 “忠”“孝”的基本前提是绝对服从:臣服从于君,子 服从于父;由此生发,又有女服从于男,幼服从于长。
中国古代文化概论
宗庙祭祀制度的影响: 宗庙祭祀制度,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中国传 统的礼乐文化。祭祀时,有严格的程序和隆重的仪 式,乐队兴师动众,人员众多,祭祀典礼庄严神圣。 它对维护宗族团结、维护宗法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作 用,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的宗族观念。
中国古代文化概论
三、宗法制度形态的演变 春秋以后,具有完整意义的西周宗法制度开始瓦解。到 了战国,一些不同于西周礼制的新制度出现,如郡县制、官 僚制、俸禄制,等等,这些都冲击了家国同构的政治体系。 秦汉以后,随着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政权与族权进一步分离; 世袭制已被军功制、察举制等更富于理性和实用的制度所取 代。 但这种转变并不意味着宗法制度影响的消除,而是从客 观上促使宗法制度变换形态,原来适应奴隶制的宗法制,演 变为封建宗法制,成为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有效手段。 首先,在统治集团上层,封建宗法制也是按血统亲疏承 袭特权。在地方,宗法地主势力不断壮大。 其次,封建宗法制与封建礼教伦常思想相结合,一方面 作用于权力、财产的再分配,一方面又制约着嘉、宾、婚、 丧、祭乃至日用起居等生活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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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辈)(三 昭)
武世室(武王) 皇考庙(曾祖父) 考庙(父庙)
文世室(文王) 太祖庙 显考庙(高祖)
王考庙(祖父)
▪ 宗庙祭祀制度,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中国传统 的礼乐文化(祭祀时有严格的程序和隆重的仪式, 乐队兴师动众,人员众多)。
▪ 它对维护宗族团结、维护宗法制度起到了一定的 作用,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的宗族观念。
▪ 仪:卫国仪邑;封人:守边境的官员 。
▪ 建:立、设立、建立
▪ “封建”始见《诗经·商颂·殷武》
▪ 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僭不滥,不敢怠遑, 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 “封建”本义“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建国”、“封爵建藩”。
▪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 ▪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
周。 ▪ 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
▪ 三、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 家族制度得以维系:祠堂、家谱、族田。 ▪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家族史。 ▪ 周代统治天下是姬姓家族 ▪ 秦朝是秦姓的天下 ▪ 汉代刘邦曾与大臣们约定,“非刘氏而王,天
下共击之。”
第三节 君主专制制度
▪ 特点 ▪ 第一、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专
制时间漫长。 ▪ 第二、农耕经济基础稳定 ▪ 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农耕经济。
▪ 宗庙祭祀制度 《说文解字》:宗,尊祖庙也。
宗庙祭祀制度就是为达到维护宗族团结而发展 起来的一种重要手段。
《礼记.王制》载: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 庙,士一庙。
▪ 考 庙——父 庙 ▪ 王考庙——祖父庙 ▪ 皇考庙——曾祖父庙 ▪ 显考庙——高祖父庙 ▪ 太祖庙——太庙
▪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礼记·王 制》)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
▪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德国(1871~1918)、日本(1889~ 1945);
▪ 2、民主共和制: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 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多数国家采用的 政体。
▪ 议会制共和制:法国、意大利
▪ 总统制共和制:美国、拉美诸国、菲律宾、南朝鲜等
之。
▪ 诸侯受封要举行一定的仪式,由司空授土,司徒 授民。
▪ 天子的权利:对诸侯有巡狩权、命官权、迁爵权 等。
▪ 诸侯的权利:分封卿大夫,卿大夫也同样有权分 封士,士是西周统治阶级中最低的一个阶层,一 般要靠自己的技艺和本领为卿大夫服务。
▪ 诸侯的义务:诸侯对周天子有必尽的义务,如朝 聘、进贡、出兵、劳役等。当然诸侯也有权
▪ 魏晋以后,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三省建 立。
第二节 宗法制度
一、宗法制度的产生与确立 在阶级产生以前,人类社会大体走着相同的道
路:原始群居——氏族公社——部落社会。
这些组织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结起来的。 阶级和国家产生后,血缘关系在居民生活中的地位 和表现形态出现了差异
▪ 地中海沿岸国家因海洋环境冲破了血缘关系的纽 带,形成了以地域和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城邦社会。
家庭成员和国家子民品质上要求的同一性,即 “忠孝相通”。
▪ 本质就是家族制度政治化
▪ 二、封国制度不断
▪ 分封制尽管是宗法制的内容,但秦后郡县制的 出现并未改变这一情况,封国制度一直不同程 度地或以不同的方式被历代所保留 。
▪ 一方面,出现了朝廷对付封国的办法,如削藩、 推恩令、附益法等;另一方面也有分封藩王的 反叛,如汉代的七国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 明代的靖难之役等。
▪ 《周礼·春官·小宗伯》:“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 右社稷,左宗庙......辨庙祧之昭穆。”郑玄注:“自始 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
▪ 按照长幼、上下等次序左右排列,亦指此种排列的次序。 《红楼梦》第五三回:“只见贾府人分了昭穆,排班立 定。”
右: 穆 辈 (子 辈) (三 穆)
左 :昭 辈
▪ 今北京故宫前左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便是明清的 太庙,右侧的中山公园是明清的社稷坛,还有祈 年殿、天坛、地坛、日坛、月坛,都是明清皇帝 祭祖的地方。
二、宗法制度的影响
▪ 一、家国同构 ▪ 即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上的共同性,
家是小国,国是大家,父为家君,君为国父。 ▪ 这种相同结构原则的实施,导致了社会伦理对
▪ 商周井田制、曹魏屯田制、西晋占田制、 北魏均田制、唐朝租庸调和两税法、明朝 一条鞭法、清朝摊丁入亩。
▪ 第三、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走向极端 ▪ 中国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的集权制度,从总
的趋势上来看是日益强化。
▪ 1、职官制度演变趋势:
▪ 秦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和九 卿,三公:丞相辅佐皇帝治理国家;御史 大夫是副丞相,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主 管军事。
▪ 中华民族是在广袤的大陆上独立发展起来的,血 缘关系因其活动范围的局促被长期保存了下来。
▪ 《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 两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 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
▪ 周公制礼作乐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确立宗 法制,它一般包括:
▪ 嫡长继承制、封邦建国制、宗庙祭祀制度。
▪ 君主制(贵族君主制、等级代表君主制、专制君主制、 立宪君主制)
▪ 共和制(贵族共和制、民主共和制)
▪ 现代西方主要政体形式
▪ 1、立宪君主制(君主立宪制):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 天皇、女王)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 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 互相妥协的结果。
第一节 世界政体类型
▪ 政治学的鼻祖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有两大标准:一位 统治者人数的多少;二为施政之目的。
▪ 六种政体: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僭主制、寡头制、 平民制。
▪ 康德的政体分类标准有两个:一是根据立法者人数的多 少,分为君主、贵族、民主三种政体;二是根据国家是 否实行分权和法治,分为共和、专制政体。
▪ 1、嫡长继承制 ▪ 立嫡以长不以贤 ▪ 立子以贵不以长 ▪ 大宗百世不迁 ▪ 别子为祖
2、封邦建国制度
▪ 封邦建国简称封建,即今人所说的分封制。
堆土植树
作境界林以划分区 域
帝王把爵位或土地 赐给臣子。
▪ 《论语·八佾》:
▪ 仪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 得见也。”从者见之。出,曰:“二三子,何患 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 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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