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条件、时间、流程、奖励标准
2018年度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评价(认定)工作政策解读

2018年度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评价(认定)工作政策解读发文机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通知链接1.关于2018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文及申报日期发文日期:2018/8/23申报日期:1.企业报送材料至地市科技部门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2.广州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由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直接受理,受理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5日下午5点前。
2.关于2018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政策依据1.《广东省2018年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3.关于2018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4.关于2018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创新型企业试点(一)试点范围省属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
注重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高成长性企业开展试点。
(二)基本条件(1)在广东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企业守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
(4)企业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以来)。
(三)优选条件(1)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农业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
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在同类企业中,研发费用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
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3)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发展潜力大。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奖补标准)及流程解读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奖补标准)及流程解读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靠近。
各地政府也在梯度培育和政策、资金支持上继续发力,以引导更多企业进入专精特新领域。
下面小编梳理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以及奖补标准,并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布情况进行解读。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一般于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专业化指标: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精细化指标: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特色化指标: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018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8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现状截至2016年底,广州市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739 家,是2014年(1656家)的2.9倍,净增3083家,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7000家;2016年,全市4739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860.8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1092.4亿元,实际上缴税费总额394.3亿元,当年专利申请受理23031件,获得授权14438 件,获得境外专利授权843件。
全市科技创新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政府目标与任务到2020 年前,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00 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累计超过8000 家,市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累计超过8000 家。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0 年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总额达到400 亿元,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4% 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20%,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达到15%;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授权专利达到 2 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000 件,拥有Ⅰ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35%。
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实现快速成长。
全市创新标杆企业超过500 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500 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0%以上;挂牌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含新三板)达到200 家。
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对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对于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的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以下的,额外奖励20万元,共奖励50万元;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70万元,共奖励100 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按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确定),由企业统筹使用。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第一篇: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一、审批内容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审核。
二、设定依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二)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且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四)企业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销售收入低于0.5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2.销售收入在0.5亿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五)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入库。
五、申请材料(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七)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八)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九)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许可证、入网证、环保达标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十)企业职工总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信息表(以上人员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六、申请表格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 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设立各种科技专项,大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累计扶持各类中小型科技企业1300多家,经费总额达2.9亿元;设立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累计扶持企业198家,资助资金达1.18亿元;设立创新型企业专项,累计支持各类创新型企业140家,投入资金2.8亿元,其中,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3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49家、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78家;同时发挥科技重大专项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在智能机器人、干细胞与组织工程、3D打印、生物健康、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领域推动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截止2014年,全市共有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1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56家,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累计8001亿元,同比增长9.2%。
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全市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主要表现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未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数量不够多,发展质量不够高,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不够快,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构建以企业成长为主线的“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政策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激发企业创新主观能动性,推动全市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科技创新企业集聚,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入库条件

附件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入库条件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是指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的我市科技创新中小企业。
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满足以下七点要求:(一)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核心竞争力。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三)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1项要求:1.发明专利授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件或以上;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件或以上;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3件或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2.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二、经权威第三方机构认定的科技型创新企业,按流程经市科技创新委审定后,可进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三、已入选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经市科技创新委审核后,可进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2018年21号文件

成长微型企业入库培育及成长奖励一、支持对象建立万户规模“重庆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培育库),将成长型微型企业纳入培育库进行培育,促进其提质增效发展。
二、培育措施(二)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商业贷款贴息、会展补助等政策扶持。
(四)按科技信息和节能环保类、文化创意类、制造加工类、批发零售类(含电子商务)、服务类、农业类等6大类行业(分类见附件1),对库内企业进行年度评价,分行业对排序靠前的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每年奖励1000户。
三、申报条件(四)上年度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
(六)从业人数5人以上,或有1人以上由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四、申报材料五、申报时间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小升规”奖励一、支持对象上年度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奖补标准对符合奖励标准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可同时享受区县升规奖励政策。
四、申报时间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专精特新”奖励一、支持对象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经评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
三、奖励标准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三个梯级进行奖励,并授牌。
(一)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30万元;(二)对首次获得“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每户奖励不超过60万元;(三)对首次获得“隐形冠军”企业称号的,每户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时间:(一)入库时间:实行常年申报(二)奖励申报时间: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一、支持对象有市场、有回款、有发展前景,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建筑业和国家限制性行业),重点支持纳入“专精特新”培育库和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的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
二、申报条件(二)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的银行获得的贷款,上年度已实际支付利息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018年度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申报指引

年度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申报指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号)要求,对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一、总部奖励补贴资金有关认定条件(一)农业。
.涉及生物与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农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除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外的其他农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亿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二)工业和建筑业。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除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外的其他工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亿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建筑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亿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三)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住宿餐饮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亿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房地产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亿元;()注册资本万元以上。
(四)关于认定的有关说明:.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纳税总额是指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完毕后在我市形成的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可以以单个企业本身数据计算,可以将企业及其下属各级控股企业和分支机构的数据合并计算,也可以将属于同一控股母公司的下属各级企业和分支机构数据合并计算,但不得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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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条件、时间、
流程、奖励标准
申报对象
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一批)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
2.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
3. 未曾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按我市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确定),给予每家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
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系统于2018年11月9日9:00起开放,2018年11月19日17:00关闭申报。
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见附件1)。
2、各区核实推荐。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不需组织专家核实评审,汇总企业名单后按上述时间正式函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并同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
3、市科创委复核。
市科技创新委(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推荐的全部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
核,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4、行政审议与公示。
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审议拟入库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企业名单,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支持范围。
公示有异议的,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处理。
5、下达经费。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市本级财政支持经费,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区财政支持经费。
申报材料
提交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生成带水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请书(2018年度)》(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下载打印并签章(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网络系统填报内容一致且签章齐全。
注意事项
1、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若2017年及以前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再纳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可另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
2、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