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标准
防护栏杆标准

防护栏杆标准防护栏杆是用于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重要设施,在建筑、道路、桥梁等场所广泛应用。
其设计和安装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
本文将就防护栏杆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防护栏杆的高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要求在1.1米至1.3米之间。
这个高度既能保证成年人的安全,又不会对儿童和老年人造成不便。
在特殊情况下,如在高楼建筑的屋顶或平台上,防护栏杆的高度可能需要更高,以确保人员不会意外坠落。
其次,防护栏杆的材质应选用具有一定强度和耐腐蚀性能的材料,如不锈钢、铝合金等。
这样可以确保防护栏杆在恶劣环境下也能保持稳定和耐久。
同时,材料的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以延长使用寿命。
另外,防护栏杆的结构设计也需要符合相关标准。
一般要求栏杆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12厘米,以防止小孩或宠物意外穿越。
同时,在栏杆的下部也要设置防止攀爬的装置,以确保栏杆的作用不被绕过。
此外,防护栏杆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式也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在选择安装位置时,要考虑到周围环境和使用功能,确保防护栏杆的作用能够最大化。
在固定方式上,一般采用螺栓固定或焊接固定,以确保稳固可靠。
最后,防护栏杆的外观设计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在一些公共场所,如景区、广场等,防护栏杆的外观设计需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既能起到保护作用,又能美化环境,提升整体观感。
总之,防护栏杆的标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高度、材质、结构、安装和外观设计等,需要综合考虑。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选择和安装,才能确保防护栏杆的功能和安全性。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提高对防护栏杆标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栏杆的标准

栏杆的标准一、一般规定1.建筑防护栏杆应进行结构设计。
2.建筑防护栏杆构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稳定性的要求。
3.建筑防护栏杆各部位的构造应避免对人体产生伤害,且应便于清洁、维护、更换。
4.建筑防护栏杆宜采用装配式,宜减少施工现场的焊接接头。
5.金属构件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锈钢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 2.0mm,不锈钢单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不锈钢双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不锈钢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1.5mm;(2)镀锌钢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 3.0mm,镀锌钢单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镀锌钢双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镀锌钢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2.0mm;(3)铝合金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 3.0mm,铝合金单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铝合金双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铝合金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2.0mm。
6.玻璃栏板上不宜雕刻花纹。
7.玻璃栏板应考虑施工误差、温度、应力集中等对玻璃的影响。
采用点支承结构时,玻璃栏板驳接头与玻璃之间应设置弹性材料的衬垫和衬套,衬垫和衬套的厚度不宜小于1mm,且连接部位应可调节。
8.玻璃栏板采用两边支承时,玻璃嵌入量不应小于15mm;采用四边支承时,玻璃嵌入量不应小于12mm。
9.室外金属防护栏杆应进行防雷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二、建筑设计1.建筑防护栏杆的防护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临空部位栏杆的防护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的相关规定;(2)窗台的防护高度,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及供少年儿童独自活动的场所不应低于0.90m,其余建筑不应低于0.80m;(3)住宅凸窗的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的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2.建筑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公共建筑的临空防护栏杆宜设实体栏板或半实体栏板;(2)阳台防护栏杆宜有栏板,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和严寒、寒冷地区住宅阳台的防护栏杆宜采用实体栏板;(3)楼梯防护栏杆应设有扶手;(4)窗的防护栏杆宜贴窗布置,且不应影响可开启窗扇的正常使用。
栏杆防护要求

栏杆防护是在建筑物、桥梁、平台、楼梯等处常用的一种安全防护措施,旨在防止人员跌落或物体坠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栏杆防护的要求通常受到国家和地区建筑法规、安全标准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栏杆防护要求:
1. 高度要求:
栏杆的高度应符合当地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例如,在许多地区,室内栏杆的高度至少应为90厘米,室外或高处栏杆的高度至少应为105厘米。
2. 结构强度:
栏杆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可能的碰撞力和风力负荷。
3. 防攀爬设计:
栏杆设计应防止人员攀爬,如有必要,可采用防攀爬措施,如加装刺钉、防攀网等。
4. 透明度:
为了不阻碍视线,栏杆设计通常要求具有一定的透明度,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和观景区域。
5. 材料选择:
栏杆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防腐性能,常用的材料包括金属(不锈钢、铝合金、热镀锌钢等)、木材和玻璃等。
6. 安全间隙:
栏杆间隙的大小应防止儿童或小动物通过,通常要求间隙不大于110毫米。
7. 防滑性能:
栏杆表面应具有防滑性能,特别是在潮湿或积雪的情况下,以保证人员行走的安全。
8. 安装稳固:
栏杆的安装应稳固,连接处应牢固,以防止栏杆松动或脱落。
9. 维护检查:
定期对栏杆进行维护和检查,及时修复损坏的部分,以保持栏杆的安全性能。
10. 符合当地法规:
栏杆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当地的建筑法规、安全标准和审美要求。
栏杆防护是建筑和安全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有效。
围墙栏杆设计规范

围墙栏杆设计规范篇一:护栏设计标准1.室内外平台、楼梯、坡道护栏设计标准1.1 平台护栏高度(扶手上平面距地面):900mm-1200mm;1.2护栏立柱垂直间距≦1200mm,玻璃护栏立柱垂直间距≦1000mm;1.3.护栏立杆垂直间距≦110mm;1.4扶手与上横杆平衡间距≦110mm,下横杆与地面平衡间距≦110mm;1.5 管壁的要求:扶手、立柱≧1.4mm;横杆≧1.2mm;立杆≧1.0mm;1.6 型材饰面:采用阿克苏室外粉高温静电粉末喷涂或氧化电泳的着色生产工艺,颜色按工程设计;1.7 生产工艺:采用古典插扣快速组合生产工艺,无需焊接、丝接和角码连接;1.8玻璃护栏技术要求:采用钢化夹胶安全玻璃,厚度12mm,嵌入深度12mm,玻璃四边采用三元乙丙胶条镶嵌;1.9施工安装技术要求:扶手与墙立面采用铝压铸件内膨胀栓固定,立柱与地面采用铝质连接件内膨胀栓固定。
1.10护栏整体均布荷载≧1000N/m;1.11管材常用规格扶手:100mm×50mm×1.2mm、95mm×45mm×1.4 mm、80mm×50mm×1.2mm、80mm×40.5mm×2.0 mm、70m m×46.9mm×1.2mm、70mm×46.9mm×1.4 mm、80mm×46.9mm×1.4 mm、69mm×46.9mm×1.2mm、70mm×40mm×1.2 mm;立柱:56.5mm×56.5mm×1.2 mm、60mm×56.5mm×1.2 mm、56.5mm×45mm×1.2mm、49.5mm×49.5mm×1.5 mm、44mm×37.5mm×1.5 mm;横杆:44mm×37.5mm×1.5 mm、30mm×26.9mm×1.2mm;立杆:25mm×24mm×1.0 mm、24mm×20mm×1.0 mm.。
建筑栏杆规范要求

建筑栏杆规范要求建筑栏杆规范要求是指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对栏杆的规范和要求。
栏杆是建筑物中的重要部分,除了提供安全保护功能外,还具有美观和装饰的作用。
以下是建筑栏杆规范要求的内容:1. 材料选择:栏杆应选用耐久、防腐、抗锈、耐候性能好的材料,如不锈钢、铝合金、铸铁等。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
2. 栏杆高度:一般情况下,栏杆的高度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在公共场所或楼梯口等高度较大的地方,栏杆的高度应增加,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3. 栏杆距离:栏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间距不能太大,以确保人员不会通过间隙摔落或卡住。
4. 栏杆形状:栏杆的形状应符合人体工学原理,舒适且易于抓握。
一般情况下,栏杆应为圆形或椭圆形,以减少人员受伤的可能性。
5. 栏杆固定:栏杆应牢固地安装在建筑物上,并能够承受一定的侧向和垂直力。
固定方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如使用螺栓或焊接等方式。
6. 栏杆承重:栏杆应能够承受人员的压力,不应有明显的弯曲或晃动。
栏杆的承重能力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7. 栏杆防护:栏杆应平整、无锋利边缘,以防止人员被割伤或划伤。
栏杆的表面应光滑,并且不应有任何尖锐物或突出部分。
8. 栏杆颜色和装饰:栏杆的颜色和装饰应与建筑物的整体风格和外观相协调。
栏杆的颜色应选用耐候性好、不易褪色的材料,以保持长久的美观。
9. 栏杆标识:在必要的位置,栏杆上应设置标识,以指示其作用和使用方法。
标识应清晰可见,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10. 栏杆维护:栏杆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涂漆、更换受损部件等。
维护工作有助于延长栏杆的使用寿命和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建筑栏杆规范要求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人员的安全,并提供舒适、美观和实用的使用环境。
根据不同的场所和用途,栏杆的规范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以上内容是在设计和施工中应考虑的基本要素。
建筑栏杆规范要求的严格执行有助于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建筑物的整体质量和效果。
栏杆的高度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栏杆的高度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关于栏杆高度的标准和规范很多,根据防护栏杆的用途和场所,归纳整理出下列5种常见情况下的栏杆(或栏板)高度:(以下文中“栏杆”均指“栏杆或栏板”)1、工业建筑:a、临空高度<20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mm;b、临空高度≥20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00mm。
(注:临空高度,是指相邻开敞空间有高差时,上下楼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民用建筑:a、临空高度<24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b、临空高度≥24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c、上人屋面和公共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00mm;d、托儿所、幼儿园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300mm。
3、室内楼梯、扶梯栏杆:a、室内非临空楼梯、扶梯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0mm;b、室内临空楼梯、扶梯以及室外楼梯的栏杆高度按上面1、2两条的要求设置,且不得低于1100mm。
(注:临空栏杆是指中庭、上下楼层开口部位等处的开敞楼梯的梯段栏杆,室外楼梯临空侧的栏杆及室内楼梯水平休息平台临空侧栏杆。
室内楼梯水平栏杆长度大于0.5m时,亦按临空栏杆设置。
)4、窗或玻璃幕墙的防护栏杆:a、公共建筑临空外窗的防护栏杆(或窗台)不得低于800mm;b、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防护栏杆(或窗台)不得低于900mm;c、当低窗、凸窗窗台高度≤450mm(>450mm)时,其防护栏杆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900mm(600mm)。
5、施工作业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00mm。
二、1050mm是栏杆的基准防护高度。
栏杆防护高度H,是指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如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不大于0.45m的可踏面,则按可踏面至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
见下图。
图中 1-扶手;2-立柱;3-栏板;4-可踏面;a-底部高度;b-底部宽度;l-立柱间距;h-栏杆高度;H-栏杆防护高度栏杆的防护高度,主要是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确定的,其考虑的因素主要是安全可靠,其次才是美观和经济适用。
阳台栏杆检验标准

阳台栏杆检验标准
阳台栏杆检验标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阳台栏杆的安全性和符合相关建筑规范:
1. 高度和尺寸要求:
- 根据建筑规范,阳台栏杆的高度应符合规定标准,以确保有效防止人员坠落。
同时,栏杆的间距和结构也需要符合要求,防止儿童或宠物意外伤害。
2. 材料和强度:
- 检验栏杆所用材料的质量和强度,确保其能够承受预期的荷载,并在风压等外部力作用下保持结构稳固。
3. 固定和连接方式:
- 检查栏杆的固定方式和连接件,确保其安全可靠。
检验栏杆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是否牢固,不易松动或脱落。
4. 表面处理和防腐蚀:
- 检查栏杆表面的处理情况,包括防腐蚀、防锈处理等,以确保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5. 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 阳台栏杆的设计、安装和维护需符合当地相关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如国家或地方的建筑规范、安全法规等。
6. 施工和安装质量:
- 检查栏杆的施工和安装质量,确保其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避免因安装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阳台栏杆的检验需要依据当地的建筑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
专业的检测机构或者相关部门会根据这些标准进行检验,并对阳台栏杆的质量和安全性做出评估。
栏杆标准高度是多少

栏杆标准高度是多少栏杆,作为建筑物或者桥梁的一部分,不仅具有装饰作用,更重要的是保障人们的安全。
因此,栏杆的高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
那么,栏杆标准高度究竟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栏杆的标准高度是根据不同的场所和用途而有所不同的。
在建筑设计中,栏杆的高度一般由建筑设计规范或者相关的安全标准来规定。
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护栏杆》(GB 50009-2012)中规定,栏杆的高度应符合以下要求,在室内楼梯、平台、走道等区域,栏杆的高度应不小于1.05米;在室外阳台、楼顶平台等区域,栏杆的高度应不小于1.1米。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人们在使用建筑物时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其次,栏杆的高度还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
比如,在儿童活动区域,栏杆的高度应该考虑到儿童的身高,以防止他们爬上栏杆或者发生其他意外。
因此,一些设计规范还会对儿童活动区域的栏杆高度提出特殊要求,一般不小于0.7米。
除了室内和室外的栏杆高度要求外,对于特殊场所的栏杆高度也有相应的规定。
比如在高架桥、观景台等地方,栏杆的高度一般会相对较高,以确保人们在这些地方观赏风景的同时也能够安全。
在实际工程中,栏杆的高度还需要考虑到材料的厚度、栏杆的结构形式等因素。
一般来说,栏杆的高度不仅要满足安全要求,还需要考虑美观和舒适度。
因此,在设计栏杆高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达到最佳的效果。
总的来说,栏杆的标准高度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参数。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使用场所、人群的需求、安全标准等因素,以确保栏杆的高度能够达到安全、美观、实用的效果。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栏杆的高度符合标准,从而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栏杆的标准高度是一个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得出的结果。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栏杆的高度达到安全、美观、实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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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建筑(一)房屋建筑建筑专业1一般规定建筑总平面应与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及审批意见一致。
个体设计的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建筑设计应以建筑通用规范和项目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规范为依据。
规范、标准应为现行的有效版本。
建筑设计应贯彻建筑节能国策,按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标准要求,作好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应按各类建筑的无障碍实施范围进行无障碍设计。
2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建筑施工图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深度规定》)和《建筑制图标准》的要求。
总平面图总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节规定,着重审查以下各点:1)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2)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3)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尺寸。
竖向布置图应符合《深度规定》节规定,需标示以下关键标高:1)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2)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盖土高度限制;3)道路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标高;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院落的控制性标高;4)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主要标高及护坡坡度。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建筑设计说明说明应符合《深度规定》条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标高、主要工程做法及室内装修做法、门窗表及门窗性能要求、幕墙工程的性能及制作要求等,还应包括建筑防火、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内容。
审查中应重点核查以下几点:1)设计依据性文件和主要规范、标准是否齐全、正确;2)设计概况中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层数和高度是否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许可证附件一致;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是否正确;3)设计标高的确定是否与城市已确定的控制标高一致。
审图时要特别注意±的绝对标高是否已标注;4)建筑墙体和室内外装修用材料,不得使用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公布的淘汰产品。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鉴定认证,有准用证书;5)门窗框料材质、玻璃品种及规格要求须明确,整窗传热系数、气密性等级应符合规定;6)幕墙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包括金属、玻璃、膜结构等)须有明确的性能及制作要求;7)建筑防火设计、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应与图纸的表达一致。
建筑平面图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条对平面图的规定。
凡是结构承重,并做有基础的墙、柱均应编轴线及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开启方向,房间名称应标示清楚。
库房(储藏)需注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尺寸标注应清楚,外墙三道尺寸、轴线及墙身厚度、柱与壁柱的截面尺寸及其与轴线的关系尺寸都应标注清楚。
楼梯、电梯及主要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
变形缝的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楼地面预留孔洞和管线竖井、通气管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预留洞的位置、尺寸和标高或高度。
室内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各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
屋顶平面应表明女儿墙、檐口、天沟、屋脊(分水线)、坡度、坡向、雨水口、变形缝、屋面上人孔、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
建筑立面图立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条对立面图的规定。
每一立面应绘注两端的轴线编号,立面转折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并应绘制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建筑立面图应表达立面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和建筑构造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勒脚、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门窗、阳台)雨蓬、空调机搁板、台阶、坡道、花台、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
如遇前后立面重叠时,前部的外轮廓线宜加粗,以示立面层次。
立面尺寸应标注建筑总高、楼层数和标高,以及平、剖面图未表示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及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特别是平屋面檐口上皮或女儿墙顶面的高度、坡屋面檐口及屋脊的高度须标注清楚。
外装修用料、颜色应直接标注在立面图上。
墙身详图的剖线索引应在立面图上标注。
建筑剖面图剖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条对剖面图的规定。
剖面图的剖视位置应选在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应用粗实线画出所剖到的建筑实体切面(如:墙体、梁、板、地面、楼梯、屋面等),用细线画出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和构配件(如:门、窗、洞口、室外花坛、台阶等)。
剖面图应标注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高度尺寸一般标注三道,第一道各层窗洞口高度及与楼面关系尺寸,第二道层高尺寸,第三道由室外地坪至平屋面檐口上皮或女儿墙顶面或坡屋面下皮总高度。
坡屋面檐口至屋脊高度单注。
屋面之上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另加注其高度。
标高应标注室外地坪、各层楼地面、屋顶结构板面、女儿墙顶面的相对标高、内部的隔断、门窗洞口、地坑等标高。
标柱节点构造详图索引。
建筑详图建筑详图应符合《深度规定》条对详图的规定。
墙身详图一般以1:20绘制完整的墙身详图表达详细的构造做法,尤其要注意将外墙的节能保温构造交待清楚,并绘出墙身的防潮、地下室的防水层收头处理等。
楼梯电梯详图平面应注明四周墙的轴线编号、墙厚与轴线关系尺寸,并标明梯段宽、梯井宽、平台宽、踏步宽及步数。
剖面需注明楼层、休息平台标高和每梯段的踏步高乘踏步数的尺寸。
所注尺寸应为建筑完成面尺寸。
同时,要绘出扶手、栏杆轮廓,并标注详图索引号。
卫生间及局部房间放大图,重点在内部设备、设施的定位关系尺寸、地面找坡及相关地沟、水池等详图。
门窗、幕墙应绘制立面图,对开启扇和开启方式应表达清楚,并对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用料材质、颜色作出规定。
可采用标准图的各部构造和建筑配件、设施详图应索引清楚。
3基地总平面建筑基地建筑基地应以规划拨地红线图为准。
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建筑物后退用地红线和道路红线的距离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规定。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
不得突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为:1)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护坡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采光井、集水井等。
3)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建筑基地如与城市道路不相邻接时应设通路,建筑基地内的建筑面积小于3000㎡时通路的宽不应小于4m;建筑面积大于3000㎡时,通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
基地内建设容量、建筑高度的控制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限制。
基地内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的指标,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居住区内应配套设置居民自行车、汽车的停车场地或停车库。
基地内绿地率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居住区内绿地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规定,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公共绿地不少于1m2/人建筑总平面建筑总平面主要出入口(特别是机动车行驶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距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分别不小于80、70m。
2)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3)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4)主要出入口处机动车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不小于5m的缓冲段。
5)与城市道路连接平面交角不宜小于75°。
总平面布置与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有关规定。
1)建筑间距分正面间距和则面间距。
按我省所处地理位置,只要满足日照间距,其他要求基本都能达到。
故正面间距以日照间距控制,侧面间距侧以消防等其他因素为主确定。
2)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时限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可采用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表进行换算(表)。
大中城市应采用经过批准的日照分析软件绘制日硬分析图。
表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注:1.表中方位为与正南向偏东、偏西的方位角;2. L为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
3)住宅每套至少有1个居室、4居室套型至少有两个居室应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有关规定。
我省大城市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不少于2h的日照标准;中小城市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不少于3h的日照标准;住宅底层为商业等非居住用房时,住宅间距计算可扣除底层高度。
4)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满足同住宅居室同等的日照标准。
5)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h的日照标准。
6)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老年人及残疾人住宅的起居室和卧室、医院及疗养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均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 h的日照标准。
居住区中住宅至道路边缘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住宅至道路边缘最小距离(m)注:1.当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2.表之中“——”表示住宅不应向路面宽度大于9m的道路开设出入口。
住宅小区道路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住宅小区内无障碍通路应贯通,坡道的坡度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处的缘石坡道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条的规定。
场地竖向设计应以城市坐标和高程系统为依据,总平面占地面积较小,且地形平坦时,其场地竖向可只定出建筑物室内地坪绝对标高、建筑室外四角及场地内部道路交叉点绝对标高;总平面占地较大,或地形起状复杂的场地应作竖向设计图。
地面水的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的护坡或挡土墙的设置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条的规定。
4建筑设计通则及无障碍设计《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是对建筑设计的最基本要求,凡专项设计规范无更严格要求的,均应无条件执行这些基本规定。
建筑设计通则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栏杆应以固定、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审查时应注意构造上是否形成可踏步面,如底部有宽度≥,且高度≤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面起计算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