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八十七师战友联谊会章程

合集下载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军旅情谊的传承与发展,搭建一个共同团结、互助合作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退役军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独立运作。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共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军人荣誉感,加强军旅情谊的传承与发展,关心关爱会员,推动退役军人的社会融入和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联谊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理事组成,理事会是联谊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联谊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及其他监事组成,监事会是联谊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七条联谊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长及其他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会员资格:1. 退役军人,具备法定退役手续的现役军人,以及其他有军旅经历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联谊会。

2. 申请人需填写加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加入申请需经过联谊会审核通过,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会员权益:1. 正式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正式会员有权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3. 正式会员有权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参与联谊会的决策和事务管理。

第十条会员义务:1. 会员应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联谊会的声誉和利益。

2. 会员应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共同推动联谊会的发展。

3.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确保联谊会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联谊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联谊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合规和安全。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退役战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军队退役战友的团结和友谊,提高退役战友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第二条联谊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自愿参加,自愿退出。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战友,促进友谊交流,关心关爱退役战友,共同维护退役战友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联谊会的活动范围为全国范围。

第五条联谊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公开透明,民主自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联谊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联谊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负责联谊会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九条联谊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联谊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条联谊会设立秘书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事务和会员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会员是联谊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决策;3. 享受联谊会提供的各项服务;4. 参预联谊会的福利分配。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包括:1. 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决议;2. 积极参预联谊会的活动;3. 维护联谊会的声誉和形象;4. 守信用,互相匡助。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三条联谊会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联谊会议、座谈会、文化交流活动、公益活动等。

第十四条活动的组织由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执行由常务理事会负责。

第十五条活动经费由联谊会财务长负责管理,必须公开透明,用于活动开支和会员福利。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联谊会设立会费制度,会员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七条联谊会设立财务专户,财务专户由财务长负责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联谊会的财务状况必须定期公开,接受监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战友之间的情谊,提升退役军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一群退役军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为退役军人提供一个互助、交流、共享资源的平台。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弘扬军人精神,促进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关注退役军人的权益,开展公益活动,提升退役军人的社会形象。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会员资格1. 本联谊会会员以退役军人为主,同时欢迎其他具有爱国情怀和军人荣誉感的人士加入。

2. 会员需遵守联谊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3.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理事会会员由普通会员中推选产生。

第五条入会程序1. 申请入会者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联谊会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2. 入会申请表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3. 入会申请表由申请人亲自递交或通过联谊会指定的方式提交。

第六条会员权益和义务1. 会员享有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 会员有权参与联谊会的决策和选举,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 会员应当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联谊会的声誉和利益。

4. 会员应当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公益活动,为退役军人服务。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联谊会的工作。

2. 理事会由联谊会会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3.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组成,会长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4.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第八条秘书处1. 秘书处是联谊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2.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3. 秘书处负责联谊会的会务、活动策划、会员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分会1. 为了方便会员之间的交流和活动组织,联谊会可以设立分会。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和友谊,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提高退役军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退役军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促进军人间的友谊,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生活和就业,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为全国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指退役军人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并经本会审核通过的人员。

第七条理事会会员是指由本会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代表,负责本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本会的决策;3. 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3. 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利益;4. 守信用,不得损害本会和会员的利益。

第十条会员的加入和退出:1. 退役军人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2. 申请人需填写加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3. 申请人的加入需经本会审核通过;4. 会员可以自愿退出本会,需书面通知本会理事会。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由理事会会员组成,负责本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理事会会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本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运行和事务处理。

第十四条本会设立财务部,负责本会的财务管理和会费收支。

第四章组织运行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本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特定事务的处理和推进。

第十八条本会可以与其他相关机构和社团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合作项目和活动。

陆军八十七师战友联谊会章程修订稿

陆军八十七师战友联谊会章程修订稿

陆军八十七师战友联谊会章程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陆军八十七师二五九团八连战友联谊会章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进战友之间的真诚友谊,增强团结与凝聚力,陆军八十七师清流籍战友自发成立陆军八十七师二五九团八连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继承发扬我军优秀传统,增进友谊,团结互助,携手共进,促进全体战友共同进步,接受全体会员战友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会员范围:凡是陆军八十七师二五九团八连退役和现役战友,只要遵纪守法,承认本会章程,本人自愿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本会理念:“战友情意深,联谊再续缘”。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五条:本会属非赢利性松散型社团机构,有别于其他社团组织,没有法人代表,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组成战友联谊委员会。

第六条:战友联谊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和委员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会员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对战友会的经费有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4、有参加本会举办各项活动的权利。

5、有自愿加入和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执行大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

2、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热心为本会服务。

3、委员会委员有为全体会员服务的义务。

4、自觉主动按时缴纳会费。

5、不得借用本会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和违法活动。

第九条:会费标准:原则上以每年100元为标准,鼓励有经济能力的会员大力资助联谊会或以其他各种形式支持联谊会开展活动,也可以捐送物资(纪念品)第四章:职责与管理第十条:联谊委员会工作职责:1、会长职责:全面组织联谊会建设发展事务,主持召开委员会,讨论研究章程方案、委员会人选、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是联谊会建设发展第一责任人。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人之间的联系和友谊,促进退役军人的互助合作,提高退役军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谊会的名称为“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军人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具体活动地点由会员大会决定。

第五条本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会员自愿参预为基础,依法注册成立。

第二章会员组织第六条本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七条普通会员的条件和程序如下:1. 退役军人,拥有军人身份证明;2.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填写入会申请表;3. 经本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荣誉会员的条件和程序如下:1. 退役军人,拥有军人身份证明;2. 在军队服役期间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3. 经本会会员大会表彰通过。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预本会的决策和选举;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会员大会讨论。

第十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本会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本会的活动和事务;3. 维护本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本会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秘书处。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权如下:1. 审议和修改本会章程;2. 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3.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理事会的职权如下:1. 负责制定本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 组织和实施本会的各项活动;3. 负责管理本会的财务和资产。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本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监事会的职权如下:1. 监督理事会的工作和决策;2. 审核本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管理;3. 提出对理事会的建议和监督意见。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战友情谊的发展,建立一个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一群退役军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成立。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退役军人,弘扬军人精神,互助互爱,共同成长。

第四条联谊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第五条联谊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联谊会员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供就业创业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联谊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第七条普通会员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1. 退役军人;2. 自愿加入联谊会,认同联谊会的宗旨和工作原则;3. 按照联谊会的要求缴纳会费。

第八条理事会会员是指经过选举产生的会员,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加入联谊会的普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联谊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决策;3. 享受联谊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条联谊会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加联谊会的各类活动;3. 维护联谊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员的产生和任期:1. 理事会会员由全体会员自愿报名,并经过选举产生;2. 理事会会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3. 理事会会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候补理事会会员接替其职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谊会的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审核和批准联谊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讨论和决定联谊会的重要事项;3. 监督联谊会的工作开展。

第十五条理事长是联谊会的负责人,主持联谊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十六条联谊会可以设立秘书处、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实施和管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联谊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标题:战友联谊会章程引言概述:战友联谊会作为一个团结互助的组织,需要一份章程来规范成员的行为和组织的运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友联谊会章程的内容和要点。

一、组织宗旨1.1 确定组织宗旨:战友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战友,促进友谊,互相匡助,共同进步。

1.2 组织宗旨的实践:组织成员应遵守组织宗旨,积极参预联谊活动,互相支持和匡助,共同促进组织的发展。

1.3 宣传组织宗旨:组织应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组织宗旨,鼓励更多的战友加入联谊会,共同实现宗旨。

二、组织结构2.1 确定组织架构:战友联谊会应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2 组织机构设置:设立联谊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2.3 组织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讨论重要事务并作出决策。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3.1 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预组织活动、表达意见、选举权等权利。

3.2 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预组织活动,维护组织形象。

3.3 会员退出和开除:规定会员退出和开除的程序和条件,保障组织的正常运作。

四、财务管理4.1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使用和监督机制。

4.2 财务报告:定期发布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监督和审查。

4.3 财务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和规范。

五、章程修订和生效5.1 章程修订程序:规定章程修订的程序和条件,确保章程的灵便性和适应性。

5.2 章程生效: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所有会员应遵守章程规定。

5.3 章程宣传:定期宣传章程内容,加强会员对章程的理解和遵守。

结语:战友联谊会章程是组织运作的基本准则,通过制定和遵守章程,可以促进组织的发展和成员之间的团结互助。

希翼每位会员都能认真遵守章程,共同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形象。

战友联谊会章程

战友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军旅情谊的传承,搭建退役军人互助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所有加入战友联谊会的会员,旨在规范会员的行为和权益。

第三条战友联谊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自愿加入为原则,会员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战友联谊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和秘书长。

第六条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负责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益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战友联谊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获取退役军人相关政策信息和匡助;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会员大会的决策;4. 免费或者优惠参预战友联谊会组织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战友联谊会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战友联谊会的声誉和形象;4. 守信用,互助互爱,与战友和睦相处。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九条我们将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座谈会、联谊会、文体活动等,以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条我们将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和资讯,为会员提供匡助和支持。

第十一条我们将组织培训和咨询服务,提升会员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匡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第十二条我们将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关注退役军人的福利和权益,为他们提供匡助和支持。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我们将依靠会员的自愿捐赠、政府津贴和其他合法收入来支持战友联谊会的运作。

第十五条我们将定期发布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六条我们将严格控制开支,合理利用资金,确保会员权益和组织发展的平衡。

第六章会员退出和解散第十七条会员可以随时向秘书处提出退出战友联谊会的申请,经秘书处审核后,予以批准。

战友联谊会章程【范本模板】

战友联谊会章程(发起商议稿)一、总则及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深战友情谊,联络战友感情,本着个人自愿、救急救难、互帮互助的原则;按照共同提高、和睦相处、团结友爱的方针;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助于加深友谊、注重交流的指导思想,决定成立战友联谊会,并制定章程如下:1、本会名称:XXXXXX战友联谊会(下称本会)。

2、本会的宗旨依靠全体战友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立足战友联谊,增进感情,遵守法律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发扬团结互助、携手共进,以促进全体战友共同进步为宗旨。

为全体战友搭建一个平等互助的交流平台。

二、目的任务目的是:为战友的情感沟通、交流以及红白喜事提供便利的服务。

任务是:研究制定符合战友之间的联谊活动方案和办法,为战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三、组织机构本会是由战友自发组织,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办事机构为会员大会推选产生理事会,任期三年,可连任,但每隔三年开一次会员大会进行选举决定.(一)理事会的组成人员:会长1名,副会长2名,兼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兼活动策划小组长、宣传联络小组长、会费管理小组长等)。

(二)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办法:由会员在会下协商并经大会无计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计票数)、秘书长、副秘书长兼小组长人选可由理事会提名组成。

(三)理事会职责:主要负责会议的召集、工作安排、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章程的起草与修订,以及处理日常事务,秘书长在会长的支持下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坚持会长责任制,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不在的情况下由副会长履行会长职责.1、会长职责:负责战友会的工作安排及活动计划,带领全体会员执行联谊会的相关纪律规定,负责联谊会会议并协商有关事项。

2、活动策划小组职责:主要协助秘书长搞好各项工作,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全会的工作协调和平常的相关事项,协调各种关系,向理事会建议活动主题和策划.3、宣传联络小组职责:做好联谊会的联络工作,对联谊会相关的事务和传达活动通知,登记、印刷和分发战友通信录、会议活动照片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陆军八十七师战友联谊
会章程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陆军八十七师二五九团八连战友联谊会章程
(讨论稿)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进战友之间的真诚友谊,增强团结与凝聚力,陆军八十七师清流籍战友自发成立陆军八十七师二五九团八连战友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继承发扬我军优秀传统,增进友谊,团结互助,携手共进,促进全体战友共同进步,接受全体会员战友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会员范围:凡是陆军八十七师二五九团八连退役和现役战友,只要遵纪守法,承认本会章程,本人自愿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本会理念:“战友情意深,联谊再续缘”。

第二章:组织构成
第五条:本会属非赢利性松散型社团机构,有别于其他社团组织,没有法人代表,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组成战友联谊委员会。

第六条:战友联谊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和委员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对战友会的经费有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4、有参加本会举办各项活动的权利。

5、有自愿加入和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执行大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

2、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热心为本会服务。

3、委员会委员有为全体会员服务的义务。

4、自觉主动按时缴纳会费。

5、不得借用本会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和违法活动。

第九条:会费标准:原则上以每年100元为标准,鼓励有经济能力的会员大力资助联谊会或以其他各种形式支持联谊会开展活动,也可以捐送物资(纪念品)
第四章:职责与管理
第十条:联谊委员会工作职责:
1、会长职责:全面组织联谊会建设发展事务,主持召开委员会,讨论研究章程方案、委员会人选、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是联谊会建设发展第一责任人。

2、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职责:受委员会和会长委托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会的工作协调和平常相关事务。

3、秘书长职责: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协调会员关系,联系寻找在八连各个年段和全国各省的战友,负责编制在八连战友所有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4、委员职责:负责会费的收缴、管理资金,定期将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布,接受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会费用途
1、会费主要用于召开年会和会员活动及联谊会日常工作开支。

2、对困难会员的慰问帮助及重大疾病,重大事项的探望。

3、联谊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会费管理
1、联谊会的会费由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并严格履行支出审批手续。

一般性的小额开支500元(含)以内,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三人共同决定安排,500元(不含)以上较大开支,需经联谊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1000元(不含)以需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后方可支出。

2、战友联谊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向全体会员报告会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活动方式
第十三条:联谊会常态活动。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1至2次,召开时间为每年农历正月前后或“八一建军节”期间,委员会应在联谊活动前一个月发出通知,以便大家做好安排,准时参加。

第十四条:每年组织的战友联谊会(聚会)会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连续3次以上无故、不请假参加活动的按自动退出处理。

对于平时的会员(家中红白喜事、重病住院等重大活动)活动,由会员本人或知情战友通报,委员会安排人员通知,无特殊情况全体会员都应参加。

第十五条:联谊会非常态活动。

非常态联谊活动的费用实行AA 制,会员战友平时之间的小型聚会一律采取AA制,费用由参加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六条:本区域以外战友来探望,需要与战友相聚的,采取第一联系人制,由第一个联系的战友负责召集就近的战友参加,费用由参加的战友各自承担。

第六章:联谊会公约
第十七条:积极参与战友联谊聚会活动,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团结友爱,不拉帮结派,无职务高低、身份贵贱之分,战友之间一律平等。

第十八条:战友之间发表任何言论均属个人观点,不代表本会立场。

第十九条:会员在更新联系方式后,应及时报告联谊委员会,以及时更新确保通信联系畅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本联谊会章程的修订,由活动策划组起草,经战友联谊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战友联谊会委员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联谊会全体委员会。

另:(由于本届系首次联谊会议,联谊会暂无任何经费,首次会议开支相对较大,故本届年会按每人300元一次性收取会费,鼓励有能力的战友适当多缴上不封顶,所有参会人员,来往交通费自行承担,会议期间外地及乡下战友由大会统一安排,携带夫人及其他参加人员的,费用另行收取,标准另定。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