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中学生会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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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便于加强学生的民主意识,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学生会是中学生自主管理的组织,是学生与教师之间通过平等协商获得的共同组织,对学生开展服务和管理工作,是中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中学生会遵循学校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和监督校内学生自治组织及其他学生团体的活动,并代表全体学生的意愿,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

第四条中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民主、勤奋、创新,服务广大学生,实现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二章中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五条中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副会长、部门部长等组成。

(一)学生代表大会是中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行使中学生会的权力;(二)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之上的学生领导核心,是中学生会领导机构;(三)常务副会长是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团选聘任命;(四)部门部长是中学生会直接下属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中学生会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生活部部长、文艺部部长。

(一)主席是中学生会最高领导,负责中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三)秘书长负责学生会文件、档案的整理,保障学生会的正常工作;(四)组织部部长负责组织中学生会的各类活动;(五)宣传部部长负责中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六)生活部部长负责学生生活方面的工作;(七)文艺部部长负责中学生会文艺活动的组织。

第七条中学生会部门部长由主席团选聘,固定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一)学生会部门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时调整。

(二)部门部长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要服从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全体学生的意愿。

第三章中学生会的职责第九条中学生会负责竭尽所能为广大学生提供服务,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发展。

中学生会规章条范文(二篇)

中学生会规章条范文(二篇)

中学生会规章条范文中学生会规章条例第一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规章制定之目的在于加强中学生会的管理,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学生自律和素质教育。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应当以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前提,发挥积极的作用,广泛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学校的学习、生活和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持高度的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的工作要求,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要尊敬师长,与师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发扬尊重、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要注重学习,努力进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得有任何影响学习的行为。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要关心同学,为同学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同学之间的友谊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持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造谣传谣,保证信息的真实可信性。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要爱护学校环境,保持学校的整洁和美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美化活动。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加社会经验,培养社会责任感。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要加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注重与其他班级的联系和交流。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的考试纪律,不得参与作弊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强身健体,提高身体素质。

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传播爱心文化。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与家校联系活动,增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合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护学校的形象,不得有任何行为损害学校的名誉和声誉。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要加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学生会成员要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定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者,学生会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如有需要进行修改,须经过多数成员同意,并报请校方批准。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民主集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团结友爱、勤奋好学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为服务校园、促进学生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团结全体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为指导,以学生的利益为中心,以学生的思想动向为基础,以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整体利益为依据。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时间为每学期的工作日,暑、寒假期间休息,遇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有权紧急召集会议。

第八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正、节俭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第九条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队员,严格按照学生会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勤奋好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奉献,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新的变更修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以上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总则,明确了学生会的宗旨、工作任务、组织原则、工作时间、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成员要求等内容,并强调了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相关规定。

希望全体学生会成员能够遵守本制度,共同致力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第一章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发展作出努力。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方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服务师生,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会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各部门和办事机构。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常务理事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各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办事机构主任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各部部长、办事机构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有权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表达,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会有权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确保学生会的工作正常、高效进行。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规范第九条学生会在组织各项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听取学生的意见,做好前期调研和沟通工作,确保活动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妥善保管活动资料和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学生会的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生会作出贡献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第十三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规定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撤职等形式。

第六章学生会的改进和发展第十四条学生会在工作中应不断完善自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

学生会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宗旨学生会是校党支部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工作。

学生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开展以学习为中心,以“三好”为目标,努力造就自己早日成为祖国需要的“四有”新人。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在校党支部的领导和政教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广大学生树理想、守纪律、创三好,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创造稳定的、优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会员第三条会员条件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条例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权利(一)在本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开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三)在本会内有参加各种业余活动的权利。

(四)有向上一级学联组织,直至全国学联提出建议、申诉和声明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义务(一)积极上进,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三)组织和职权第六条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一)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或提前。

(三)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按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

(四)代表大会的职权1. 听取和审查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2.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3.选举新的学生会委员。

第八条学生委员会(一)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并向大会负责。

(二)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按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生会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自治,规范学生会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合作、自律自信的品质而制定的。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学生的权益,营造和谐、民主、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广泛民主、科学决策、团结合作、勤俭廉洁。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职责是:代表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风建设和活跃课堂氛围、宣传校内外形象等。

第六条学生会的主要活动范围是学校内部,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学生权益和社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各部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由各班级代表组成。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学生会提供的服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安排和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规范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得偏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实效性,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透明、民主。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形象、学生风采和学术成果。

第五章学生会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初中

学生会规章制度初中

学生会规章制度初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工作,提高学生会管理效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群众组织,宗旨是团结广大同学,促进学习,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拓展社会实践经验,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法治、平等、公正、自愿、积极、真实、奉献。

第四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传承校园文化,丰富学校生活。

第五条学生会的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促进友谊,服务同学。

第六条学生会要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领导,做到言行一致,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要以学校的发展为宗旨,服从和维护学校的各项工作,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八条学生会设置主席团和部门,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各部门包括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组织部、生活部、办公部等。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主席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和协调,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实现工作的协调统一。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要按照学生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定期召开学生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及时总结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规定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积极向学校提出各类建议,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实现学校和学生的良性互动。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文体素养。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活动,传递正能量,推动社会关爱事业的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第十五条学生会要积极开展学生之间的友谊活动,增进学生之间的了解和感情,促进学生之间的心灵交流,建立和谐友好的校园氛围。

第十六条学生会要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条学生会的名称为:“××××××××初中学生会”。

学生会的组织形式为团体性质,以团结、服务、交流、促进为宗旨。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组织,是以学生为主体,服务学生为宗旨的团体。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为:“民主、开放、务实、创新”。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为:“服务同学,建设和谐校园”。

第五条学生会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自治组织条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和若干部门。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书一名,财务部长一名,共计四人。

第八条学生会设若干部门,包括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组织部等。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成员由全体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书一名,财务部长一名,共计四人。

主席团成员应当是全体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带领全体会员共同开展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的成员应当是全体会员中的积极分子,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工作。

第三章主席团的职责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如下:(一)领导全体会员工作,落实学生会各项工作任务;(二)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决定学生会的各项事务;(三)制定学生会章程和工作计划,组织各部门的工作;(四)协调学校与学生会之间的关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五)代表学生会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活动,提高学生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六)定期向全体会员作工作汇报,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建议。

第四章部门的职责第十四条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宣传部:负责开展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内外的宣传报道、海报制作等;(二)文艺部:负责开展学生会的文艺活动,包括文艺晚会、诗歌朗诵等;(三)体育部:负责组织学生会的体育活动,包括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等;(四)组织部:负责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包括会员大会、庆祝活动等;(五)其他部门: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学生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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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学生会工作章程
赣州七中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团委的领导,根据学校整体计划及团委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要求
1.产生办法:由本人申请,年级及班主任推荐,团委作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选聘、确定成员。

2.机构设置: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

下设四个部: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纪律卫生部、文艺部,每个部设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

3.学生会成员任职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离职,由团委负责改选予以批准。

4.学生会成员要求品学兼优、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能力。

5.由学校团委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

二.各部门的职责
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学校和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向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组织学生会成员协助学校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秘书处和宣传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
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③.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④.各分管一个年级的学生分会工作。

3.秘书处的职责:
①.做好各种文件与活动通知的收发工作。

②.整理团委与学生会的各类文件,并做好归档。

③.做好主席的参谋工作。

4.学宣部的职责:
①.组织有关的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

②.及时掌握学生会及各班干部的学习成绩,给予表扬或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帮助。

③.办好团委的板报,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④.指导、协助校园之声广播的工作。

⑤节日祝词、倡议书等其它宣传。

5.文娱部的职责:
①.指导各班文娱委员开展工作。

②.发现有文艺特长的学生,并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学校活动。

③.协助学校组织大型庆祝活动。

6.生活部的职责:
①.指导劳动委员工作。

②.组织、领导学生会年级学生管理委员会,督促该委员会日常工作。

③.组织各班劳动委员做好班级教室的卫生检查工作。

附:年级学生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①.升旗仪式时检查各班穿校服及纪律情况。

②.午休时维持校园纪律及检查各班的午休情况
③.维持全校性活动时的纪律,如校运会、全校性集会等会场纪律。

④.完成学生会所需做的临时性任务。

7.体育部的职责:
①.指导各班体育委员工作,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②.协助学校体育组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及体育竞赛。

③.课间操和眼保操时检查各班学生做操情况,并反馈到年级学生管理委员会。

8.青年志愿者协会
①.在团员与学生中发展青年志愿者,并做好登记。

②.全面负责校外的团队及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附学生会成员名单
主席:**(全面主持工作、分管秘书处、学宣部)
副主席:**(分管升旗、青年志愿者活动)
冷昕玥(分管初二分会、文娱部、生活部)
蒋德隆(分管初三分会、体育部)
秘书处:
秘书长:*成员:**
学宣部:
部长:*成员:*
文娱部:
部长:*成员:
生活部:
部长:*成员:**
体育部:
部长:*成员:**
青年志愿者协会:
理事长:*理事:**
赣七中北区团委.学生会
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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