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答辩状(县政府)
行政诉讼答辩状三篇

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第三人:地址:答辩事项:一、依法撤销______市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行初字_____号行政判决书。
二、依法撤销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公(石)决字【______】第_____号《公安行政政罚决定书》。
三、判令被答辩人承担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一、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上诉书用谎言掩盖事实、回避实质性的四个问题:1、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的处罚不公、认定事实错误、避重就轻、掩盖事实公然包庇_____等人违法犯罪,行政不作为造成短信发的发生。
2、被答辩人办理此案时没进告知义务并剥夺了答辩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在一审起诉时都不知道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隐藏答辩人签过字的笔录,拿出他们自己抛制的笔录,严重的以全抗法,仗势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a;a;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不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
3、一审开庭时,_____提交了在______公安局复印出来_____举报_____与妻子刑事犯罪材料,此行为______分局严重的失职和对人民的犯罪。
4、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篡改了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
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属于瑕疵证据无证据力。
此案的起因是_____与妻子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在______的______市______人民法院砸警车、作伪证,大闹______法院,高喊反动口号妨碍执行公务使法院办公秩序一片混乱,扰乱共秩序法院门前断交近两个小时,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二、一审答辩人出事的6组证据充分的证明答辩人举报_____和_____违法犯罪事实,和______公安分局不作为造成发短信的因果关系。
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

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尊敬的法院:本案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本被告代表自请求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在此提交我方的答辩状如下:一、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请求本法院判决我方做出相关行政决定的违法行为无效,并判令我方赔偿原告一定金额的损失。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方坚决予以否定。
二、关于事实与理由1.我方行政决定的合法性针对原告所称的我方行政决定存在违法之处,我方一方面坚持该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我方认为原告所声称的违法行为并没有充分证据。
根据我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实际情况,我方的行政决定符合规定程序,具备合法性。
2.我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我方在做出相关行政决定时,充分考虑了相关的证据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的判断。
相信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到我方决策的依据和合理性。
3.原告举证不足根据相关的诉讼规定,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我方行政决定的违法性和损失的存在。
然而,在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中,存在证据不完整、证据内容不清晰等问题,无法充分证明我方行政决定的违法性和原告所声称的损失的真实性。
因此,我方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
三、关于本案的处理建议针对本案,我方提出以下处理建议:1.根据现有证据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审判机关应依法审理本案,并综合考虑双方的辩诉意见,以确保公正、公平的审判结果。
2.鉴于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方行政决定的违法行为和损失的真实性,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我方行政决定的合法性。
3.如果法庭认定我方行政决定存在违法行为,我方可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争取尽快解决此事,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陈述申辩权作为本案的被告,我方在诉讼过程中保留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将充分发挥申辩权进行辩护,以确保我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五、结束语在本案中,我方将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配合法庭的审判工作,接受裁决,并遵守法院的判决结果。
同时,在审判过程中,我方将充分展示证据和辩词,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维护。
行政诉讼提交答辩状的

行政诉讼提交答辩状的行政诉讼提交答辩状的,答辩状是什么?怎么写?如何提交?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行政诉讼提交答辩状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行政诉讼提交答辩状【1】案情简介:原告马XX,二轮承包取得承包地,2000年5月9日流转给曲谋,曲谋耕种至今,2004年曲谋开始享受种粮补贴。
2013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流转无效,收回土地,法院以流转方式不明,判决驳回诉请。
原告要求乡级人民政府,将粮食直补补贴自己,遭拒后起诉。
李振功律师代理被告,出具了答辩意见:答辩状:一、原告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诉状要求由原告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1、原告曾在原籍取得取得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的土地已于2000年5月9日由原告马XX流转给案外人曲X,并且承诺如生产队有调整变动,自己从(重)分还归曲X承包,涉案土地已经流转给曲X,曲X从2000年5月9日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耕种至今;2、原告曾于2013年10月25日向XX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土地,XX县人民法院以不能证明是何种流转方式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3、原告诉状称建议行程程序解决不属实,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就意味着法院有权受理,建议行政程序解决的前提是该案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XX县法院判决书中并没有该建议,且不可能提此建议;4、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的理由是证据不能证明是何种流转方式,原告完全可以收集证据后,重新提起民事诉讼,来救济自己的权利。
二、原告请求乡政府变更由原告领取农业补贴的理由不能成立:1、案外人曲X领取的是种粮补贴,不是农业补贴,诉状中使用农业补贴显然在偷换概念;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4年、2005年种粮补贴的文件要求,是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并且强调按种粮农户种面积进行补贴,显然,种粮补贴的对象就是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户;3、原告于2000年5月9日已经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未实际种植土地;4、案外人曲X从2000年5月9日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耕种至今,且实际负担着农业税,直到农业税取消;5、案外人曲X,是实际经营种植粮食的农户,取得种粮补贴符合政策规定;综上,建议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69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文书之行政答辩状 1100字

三一文库()〔行政诉讼文书之行政答辩状 1100字〕答辩机关(单位)名称:住所地: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因一案,(写明案件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提出答辩如下:此致ΧΧ人民法院答辩机关(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签章)年月日附:本答辩状副本份行政答辩状范本答辩人XX省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XX县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冉XX,主任。
因郑XX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郑XX本在云台乡利民村四组有砖木结构瓦房,XX年X 月又向乡政府申请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兴建住房,乡政府认为该地段不是农房建设规划点,因此没有同意。
郑XX既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又未领取建房许可证,便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兴建住房,是违反《XX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X条之规定的。
在施工期间、乡政府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劝阻施工,并发出《关于郑八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将正在兴建的房屋拆除还耕,但郑XX不予理睬,乡政府于XX年X 月X日给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打了《关于对郑 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
经我们调查核实,认为郑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XX条第X款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
为此,我们依据该法第XX条关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于XX年X月X日做出《关于拆除郑XX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
郑XX以“建房是经群众讨论通过的”为由,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所谓“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请依法裁判。
证据:。
行政诉讼答辩状模板

行政诉讼答辩状模板【正文】法院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贵府:我系广州市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我公司因涉及行政诉讼一案,特应贵府之邀请以答辩状的形式向本院提交辩论意见,故我公司特向贵府提交我公司的答辩状如下:一、案件基本事实及情况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未曾违法违规。
然而,由于某某政府部门的错误行为,导致我公司受到不当对待,故不得不向贵府提起行政诉讼。
二、问题的阐述和分析1. 关于主张的合法性我公司对某某政府部门的处理行为提出异议的主要依据如下:(1) 法律依据:根据《某某法》、《某某规定》等法律法规,某某政府部门对我公司的处理行为存在违法之处。
(2) 事实依据:我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但某某政府部门以牵强陷入等无理由非常规操作方式对我公司进行处罚。
2. 是否违法以及原因某某政府部门的处理行为对我公司造成了显著损失,而这种处理行为实际上是在违法的基础上进行的。
对此,我公司作出如下分析:(1) 某某政府部门的处理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2) 某某政府部门的处理行为属于滥用职权,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明显的主观恶意。
三、事实、证据和理由1. 事实(1)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守法律法规,未曾违反任何规定。
(2) 某某政府部门在处理我公司的案件时,未尊重程序、未充分考虑我们的合法权益。
2. 证据我公司所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相关文件:包括我公司与某某政府部门的函件、通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证人证言:我公司将会邀请相关证人作证,以进一步说明某某政府部门的违法行为。
3. 理由(1) 我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未违反任何规定,某某政府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的处罚行为没有合法依据。
(2) 某某政府部门的处理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损失巨大,同时也对其他企业的经营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行政救济方式和结果鉴于某某政府部门处理我公司案件的明显违法行为,我们曾尝试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问题。
行政诉讼答辩状

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某县人民政府地址:某县人民东路42号法定代表人:哈某某职务:县长被答辩人:聂某某,男,1965年3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号:36220219********37,户籍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某村,现住喀什市某小区6号楼5单元5162室,联系电话:157****6611。
针对原告聂某某诉被告行政强制违法纠纷一案,作出如下答辩:一、本案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不是执法主体,也从未在本次明文某项联合执法活动。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作为地方行政管理机关,是独立机关法人,各行政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相应的执法权,被告某县人民政府在本案中并非独立的执法部门,原告所诉称的强制拆除其采砂场设备并不是某县人民政府直接完成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被告从未实施过任何行政强制执法行为,因此,原告诉某县人民政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建议法庭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二、原告诉被告起诉期限已过。
原告诉称被告具体行政行为是在2016年6月1日发生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截至目前其诉称的具体行政行为已过去3年多,且原告无正当理由,故原告起诉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被告在起诉书中说2016年1月自己采取上访的方式进行“维权”。
岂不知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为。
信访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程序。
行政诉讼答辩状

行政诉讼答辩状现我已收到法院传票,要求答辩行政诉讼原告提起的诉讼,现就原告提起的诉讼,本人进行如下答辩:一、关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告在诉状中主张本人的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但是在此先声明,本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
对于原告提出的指控,本人认为原告对相关法律条款理解有误,以下分别细致阐述:1.1 关于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首先,原告指控本人未依据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但实际上本人严格按照《行政程序法》的规定,依法形成了执法行为决定。
并且在执法过程中,本人也充分保障了原告的权利。
1.2 关于行政复议程序的合法性同时,原告在诉状中还称本人不按正常的行政复议流程进行处理,但是本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逐一审查了原告的诉求,并给予了回复。
因此,本人认为其行政复议程序是合法的,不存在原告指控的任何问题。
1.3 关于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对于原告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本人认为原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存在较大误区。
首先,原告在诉状中指控本人未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执行,但是实际上本人在处理案件时已经完全遵从了该法律的规定,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1.4 关于裁量权的合法性针对原告在诉讼中质疑本人使用裁量权的问题,本人认为本人在行使裁量权时,完全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并且充分考虑了原告的诉求。
因此,本人认为使用裁量权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
二、关于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本人认为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虚假成分较多,且并不能证明其指控的真实性。
以下做出具体分析:2.1 对于原告提供的〇〇证据原告提供了〇〇证据以证明本人其行政执法行为存在问题,但是本人仔细审查发现该证据并不能证明原告所指控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
2.2 对于原告提供的〇〇证据根据本人对原告所提供的〇〇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后,认为该证据存在较大的虚假成分,无法证实原告所提及的问题真实存在。
2.3 对于原告提供的〇〇证据对于原告提供的〇〇证据,本人认为其内容有较大的误解和误导,不能证明原告所提出的问题存在。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答辩人:xx省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住址:上诉人袁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合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就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上诉人诉称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辩人已经及时给予答复。
申请人任某等四人不服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市级某某县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辩人依法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
上诉人袁xx系复议案件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
xxx7年8月15日,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答辩人向案件申请人等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xxx年6月16日,答辩人收到上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上诉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其公开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
答辩人研究后认为,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诉人作为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查阅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复议机关依据复议法的规定为申请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条件,但不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材料。
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xxx 年6月20日上午9:21分电话告知上诉人这一意见,并明确说明可以随时查阅本复议案件材料。
因此,上诉人诉称答辩人没有履行职责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已经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上诉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
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上诉人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5条及《xx省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答辩人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为复议案件的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便利,对复议案件材料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查阅的方式向申请人、第三人予以相应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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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xxxxxx
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系该县县长。
xxxxxxx起诉我机关行政复议一案,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已收悉,现答辩如下:
答辩人就关于“xxxx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xx)城管(xx)罚字[2017]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程序及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本机关于2017年9月11日依原告申请,经依法审查决定受理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于2017年9月15日通知原告该行政复议申请。
同期向xxx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了答复通知书。
xxx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9月19日对本案进行了答复提交相关证据。
本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涉及的案件事实、程序、适用法律及提交的证据等案件资料进行了详细审查。
本机关经参加人审查后一致认定,原告xxxxxx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厂房和办公楼的行为属实,原告擅自建设厂房和办公楼的行为违法。
xxxx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2017年8月25日作出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xxxx)城管(规划)罚字[2017]1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此致
Xxxxxxx
答辩人:xx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