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书(2020112722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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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社会化管理协议书范文

退休社会化管理协议书范文

退休社会化管理协议书范文甲方(退休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管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甲方自愿选择社会化管理退休生活,乙方作为社会化管理机构,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及相关福利。

2.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3.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健康、生活状况等相关信息。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负责甲方退休后的日常生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咨询、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等。

2. 乙方应定期组织退休人员参与社会活动,增进退休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乙方应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剥夺甲方的退休待遇。

4.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三条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服务。

2. 乙方为甲方提供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甲方的精神文化生活。

3. 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

4.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乙方的收费标准,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明确的费用清单,并保证费用的合理性。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费用使用的详细说明。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双方均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变更本协议内容。

2.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协议书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协议书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协议书第一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协议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协议书为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得到组织管理和服务上的保障,继续发挥乙方老年服务设施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甲方)委托(乙方)继续对本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负责制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并指导乙方组织实施。

2、负责对乙方专职退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及时组织乙方退管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有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3、继续负责委托乙方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4、积极探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新方式,与时俱进,逐步实现退休人员管理向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过渡。

二、乙方责任1、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完成甲方交办的有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任务。

2、负责本单位、本系统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建立退休人员基础工作台帐和基本信息数据库,做好人员变动、增减的汇报、统计工作,负责办理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社会保险有关费用的申领结算工作,配合甲方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3、如实掌握所管理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的生存状况,配合甲方做好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费的资格认证工作。

4、组织所管理的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公益活动,并在重大节日组织走访慰问。

5、指导退休人员建立自管组织,开展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学习时事政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调处矛盾纠纷,提供老年人权益保护。

6、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三、甲乙双方不得在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推诿扯皮,双方不得借社会化管理服务之机随意减少本应由乙方承担的退休人员费用,若由此原因引起退休人员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过失方有关责任人责任。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参考样本)甲方(移交方):()乙方(接收方):(各县(市)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9〕67号)、《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9〕4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退休人员移交乙方所涉社区管理服务、社会保障管理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管理的退休人员共名(其中:男人、女人);党员共名(其中:男人、女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名单见附件),自2020年月日起,移交给乙方管理服务。

二、甲方负责做好退休人员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好退休人员的生活和思想问题,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甲方须按规定办结退休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结清移交前发生拖欠的各种费用,保证没有欠缴事项。

四、甲方对退休人员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移交企业是解决统筹外费用的主体,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待遇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3、企业现有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原则上应无偿划转给乙方,确实难以划转的可通过协商采取调换等方式妥善处理,但应继续保留退休人员使用的权利。

4、甲方不得以移交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

若因此引发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五、乙方应提供社区管理服务、社会保障管理等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配合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书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书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议书(范本)甲方(移交方):企业乙方(人员接收方):街道(乡镇)丙方(人事档案接收方):档案馆丁方(移交监交方):人力社保局根据厅字〔2019〕19号、渝委办发〔2019〕66号规定,为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退休人员人(其中男人,女人),移交给乙方管理服务。

二、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按照《中共XXX委办公厅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66号)规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对甲方移交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甲方《XXX档案收集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6〕76号)、《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和《XXX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渝档发〔2018〕5号)等有关规定,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并实施数字化处理后移交给丙方管理。

四、甲方移交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人卷,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进行无偿管理和服务。

为保障移交顺利,双方同意,甲方原则上在年月前完成档案移交,如甲方未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可协商顺延。

五、甲方原有的退休人员室内、室外活动场所(场地面积平方米,坐落于)无偿移交给乙方(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六、甲方承诺退休人员移交后,继续履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之外的其他经济和社会责任,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今后国家和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移交方案2.维稳预案3.移交人员明细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丙方(盖章):丁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书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书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书移交方:XX公司接收方:泽州县XX镇人民政府二0二一年月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书甲方(移交方):XX公司乙方(接收方):泽州县XX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9〕19号)、《晋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19〕17号) 、《泽州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泽政发〔2019〕65号)文件精神,为有序平稳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乙方区域内居住的本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移交范围及内容(一)移交范围甲方(所属一级企业为:,所属国资委为:。

)负责管理的在乙方区域内户籍(或居住)的本企业退休人员人(其中党员人),移交给乙方实行社会化管理。

(人员信息见附件)(二)移交内容1.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移交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原由甲方企业承担的退休人员相应管理服务工作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过渡期3年时间内处理好甲方与退休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在原企业享受的相关的待遇等统筹外费用),由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在过渡期3年时间内配合乙方做好本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党员组织关系移交甲方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照省、市、县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的具体要求,由甲方负责移交,乙方负责接收管理。

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后,由甲方与乙方签署交接确认文书。

3.人事档案移交甲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及档案管理工作,由甲方与泽州县档案馆履行相关交接手续,乙方不承担人事档案的接收与管理工作。

4.关于新增退休人员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区域内新增的退休人员,由甲方位按照规定及时向乙方提出申请并移交。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范文】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范文】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甲方(国有企业):乙方(属地政府):为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19〕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字〔2020〕x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甲乙双方沟通、协商,现就甲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乙方,实行社会化管理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移交内容1、甲方按相应工作流程将退休人员名移交给乙方相应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双方约定年月底前完成移交手续。

同时按每名退休人员元向乙方缴纳移交费用。

2、甲方按相应工作流程将退休党员名移交给乙方指定社区党组织。

3、甲方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份人事档案移交给指定接管单位(),由档案接管单位负责接收管理查阅等工作,人事档案查阅利用、转递、材料增补等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涉及退休人员(含退休党员)专用服务活动场所及设备、设施共有等处,平方米,账面价值为万元,以上资产按工作流程无偿划转给乙方,约定年月日前完成资产移交、无偿划转等手续。

二、甲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在移交退休人员前,应认真做好退休人员情况采集、退休人员、党员活动专用资产摸底工作,向乙方提供企业退休人员个人信息、退休党员花名册和专用资产移交名册等表格,负责核实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互助缴纳、养老金领取资格建模和认证、死亡异动及丧葬费抚恤金申报等情况,做到社保不欠费。

2、甲方在信息采集和移交协议签订同时,应宣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政策,应主动告知退休人员、党员社会化工作情况及档案移交情况,及时解答退休人员关注热点问题和思想困惑。

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工会作用,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退休人员思想稳定。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一、背景分析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移交,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面,满足退休人员的多样化需求。

2.原则:公平、公正、规范、透明、高效、便捷。

三、工作内容和流程1.管理机构设立:国有企业应成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服务需求调研:管理机构应对退休人员的服务需求进行调研,了解其健康状况、养老需求、精神状态等情况,为后续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方案。

4.协议签订:管理机构与服务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服务内容。

协议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时间、服务费用、投诉处理等方面。

5.服务实施:管理机构协调和指导服务供应商进行服务实施。

服务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退休人员的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6.监督评估:管理机构对服务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听取退休人员的反馈和意见,及时处理问题。

7.效果评估:定期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考核,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

四、人员配置和工作机制1.人员配置: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协调管理机构和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监督服务效果,解决突发问题。

2.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管理机构和服务供应商之间的信息畅通,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服务需求和问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提高沟通效率,共同解决问题。

五、政策和资金保障1.政策保障: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和实施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应商的招募。

2.资金保障:国家应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用于管理机构和服务供应商的经费补贴,确保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合理的管理服务。

六、风险及解决办法1.风险:部分服务供应商可能存在服务质量不高、不规范等问题;管理机构可能不具备足够的协调和监督能力。

退休社会化管理协议书

退休社会化管理协议书

退休社会化管理协议书甲方(退休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管理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退休后的管理和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退休后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退休金、医疗保障等。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3. 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4.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管理规定,参与社会化管理活动。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对甲方进行社会化管理。

2. 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咨询、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等。

3. 乙方应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进展情况。

四、服务内容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服务。

2. 乙方应组织适合退休人员的文化娱乐活动。

3.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服务。

4.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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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交接协
议书
(范本)
甲方(移交方):企业
乙方(人员接收方):街道(乡镇)
丙方(人事档案接收方):档案馆
丁方(移交监交方):人力社保局
根据厅字〔2019〕19号、渝委办发〔2019〕66号规定,为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退休人员人(其中男人,女人),
移交给乙方管理服务。

二、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按照《中共XXX委办公
厅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66号)
规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对甲方移交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甲方《XXX档案收集管理办法》(渝府办发〔
2016〕
76号)、《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企
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纸质档
案数字化规范》(DA/T31 —2017 )和《XXX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渝档发〔2018〕5号)等有关规定,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并实施数字化处理后移交给丙方管理。

四、甲方移交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人卷,丙方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进行无偿管理和服务。

为保障移交顺利,双方同意,甲方原则上在年月前完
成档案移交,如甲方未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可协商顺延。

五、甲方原有的退休人员室内、室外活动场所(场地面
积平方米,坐落于)无偿移交给乙方(或
由双方协商处理)。

六、甲方承诺退休人员移交后,继续履行社会化管理服
务内容之外的其他经济和社会责任,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纠纷,
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今后国家和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移交方案
2.维稳预案
3.移交人员明细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人(签
字):
年月曰年月日
丙方(盖章):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曰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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