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室运行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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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范本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范本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心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提高运维效率,依法规范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机房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第三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机房的安全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中心机房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机房设备,保护机房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第五条中心机房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制定详细的机房管理计划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中心机房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机房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机房设备的监控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中心机房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机房的相关规定,保护机房的设备和数据安全。

第二章机房设备管理第九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机房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日常维护和维修情况。

第十一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保养的具体措施和责任。

第十二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制定维护计划。

第十三条中心机房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并及时上报设备故障。

第十四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设备的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设备备份和恢复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业务的连续性。

第三章机房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中心机房应当设置严格的出入管理措施,保证机房的安全。

第十七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员工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的人员能够进入机房。

第十八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中心机房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杜绝违规操作。

第二十条中心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机房的防火、防雷、防水等安全工作,确保机房的物理安全。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方案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方案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意见潍坊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面积31.43万㎡,其中地上16.86万㎡,地下14.57万㎡,由5个组团、11个单体工程组成,是为市民提供文化、休闲、娱乐、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平台,体现潍坊文化建设窗口。

文化艺术中心各建筑群体串联互通、设备关联共用,难以分割管理;各场馆以公益事业为主,公共空间占比大;商业布局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业态品位要求高。

根据文化艺术中心整体功能和公益性特点,建议其运营管理思路确定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体运营、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社会公益、减少政府投入为目标,对整个中心实行集约化运作,创新经营,统一管理,科学考核,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打造潍坊新地标,使之发展成为文化底蕴丰厚、艺术气息浓郁的城市会客厅。

按照这一思路,对其管理模式和商业运营提出如下建议方案,供参考。

一、场馆运营管理方案根据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特点,提出3套运营管理建议方案:方案1:彻底整合,一体运作,集中管理(一)管理体制。

1、设立管理机构。

建议设立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规划艺术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运营公司等单位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市级领导兼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机构。

文化艺术中心资产划归委员会,委员会为业主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权限、人员编制、管理经费等进行核定,赋予委员会独立的管理权和经营权,确保艺术中心安全有序运行;办公室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的管理运行,承担具体事务,组织推进文化艺术中心公益事业和商业持续高效发展。

2、整合资源,改革管理架构。

建议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由委员会统一管理运行,入驻单位纳入委员会统管,体制上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原有单位如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艺术馆等和新成立及拟成立单位如规划馆、科技馆等,其职能、资产、编制、经费一并划归委员会,由委员会负责管理实施,一口对外;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仍然对口负责业务指导;原有经费渠道继续执行。

中心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中心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中心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心运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师生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运行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三条中心领导班子是中心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全面领导中心的工作。

第四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由校领导任命,任期五年,结束后可续聘或任命新的成员。

第五条中心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和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接受领导的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中心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制定纪律规定、执行纪律检查和处理违纪事件。

第七条中心设立保卫部门,负责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保卫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第八条中心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奖励表现优秀的教职员工,鼓励其提升工作业绩。

第九条中心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条中心进行定期的管理评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体系,促进中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一条中心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中心聘请具有相关学历和教育经验的专业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中心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供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资源,促进教师发展。

第十四条中心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五条中心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引进,为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其快速成长。

第十六条中心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道德规范的教育和监督,规范师风建设。

第十七条中心建立教师评价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中心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中心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二十条中心开展多样化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中心设立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情况的跟踪和服务工作。

科研中心运行方案

科研中心运行方案

科研中心运行方案一、简介科研中心是一个有机化学研究所,致力于有机化学相关的研究和开发。

本方案旨在确立科研中心的日常运行方式,以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各项研究和开发任务。

二、组织结构科研中心由多个部门组成,包括药物研发部、化学合成部、实验室管理部、科研管理部和财务部等。

各部门之间相互依存,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科研中心的发展。

三、职责分工3.1 药物研发部药物研发部是科研中心的核心部门,主要负责药物的研究和开发。

其具体职责如下:•负责新型药物的设计和合成。

•负责新型药物的临床试验和审批。

•负责药物研发的项目管理。

•维护药物研发的相关数据和文献。

3.2 化学合成部化学合成部是负责药物前体和中间体的合成,以及各种有机化学合成的研究和开发。

其主要职责如下:•负责药物前体和中间体的合成。

•研究和开发有机化学反应和合成方法。

•协助药物研发部完成各种药物的合成。

3.3 实验室管理部实验室管理部是科研中心的管理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类试剂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其具体职责如下:•管理实验室的日常事务。

•负责试剂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维护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

3.4 科研管理部科研管理部是科研中心的管理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各项科研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其具体职责如下:•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研究和开发任务。

•进行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维护科研成果和专利的管理。

3.5 财务部财务部是科研中心的管理部门之一,主要负责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其具体职责如下:•管理科研中心的财务工作。

•进行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

•负责资产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工作流程科研中心的工作流程如下:1.科研管理部向药物研发部下达研究和开发任务。

2.药物研发部制定药物研发方案,并向化学合成部下达相应合成任务。

3.化学合成部根据研发方案,合成药物前体和中间体。

4.药物研发部合成药物,并进行药物的临床试验和审批。

5.科研管理部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并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实验中心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实验中心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时效等方面的要求。
评估方法选择
03
根据评估指标和标准,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定量分析、专
家评审等。
定期评估与反馈机制建立
1 2 3
定期评估
按照设定的周期,对实验中心的绩效进行定期评 估,确保及时了解实验中心的运行状况。
反馈机制
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实验中心,帮助实验中心 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持续改进提供依 据。
推动科研发展
实验中心为科研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实 验条件和设备,有助于推动科研项目 的开展和成果的转化,促进科技创新 和进步。
实验中心的发展趋势
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实验中心 将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管
理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多元化发展
实验中心将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实 现多元化发展,包括科研、教学、 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
Hale Waihona Puke 3实验中心运行机制实验项目申请与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交实验项目申请书
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实验项目申请书,包括 实验目的、方案、预期结果等。
专家评审
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 议。
初步审查
实验中心对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实验 项目符合中心研究方向和要求。
项目批准与立项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实验中心决定是否批准 项目,并通知申请人。
实验过程管理与监控
01
02
03
实验进度计划
申请人需制定详细的实验 进度计划,包括实验时间 、人员、设备等安排。
实验过程记录
对实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包括实验步骤、数据记 录、异常情况等。
实验过程监控
实验中心对实验过程进行 监控,确保实验按照计划 进行,并及时解决实验中 出现的问题。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附件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总体要求,为促进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管理,扎实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同创新中心是由政府引导推动、高等学校牵头组建、国际国内创新力量参与,坚持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重大科技三位一体统筹发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运转高效的协同创新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相对独立运行体。

第三条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要紧密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人才、资源的优势,按照“河南需求、国内一流”的要求,以体制改革和平台构建为重点,以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服务能力的显著提升为目标,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着力推进高等学校与其它创新要素的深度融合,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 1 —第四条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根据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面向行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学科前沿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构建体现协同创新特点的平台与模式,建立适应协同创新要求的机制与体制,显著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服务能力。

(二)坚持“符合需求、高度聚集、开放共享、运行高效”的原则,以高等学校为实施主体,广泛联合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有效集聚优势资源,有效开展协同创新,建成面向行业、服务需求、特色鲜明、相互补充、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

(三)围绕协同创新,建立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的要素聚集机制;合同约束、利益共享的协同管理机制;面向中心、打通使用的资源配置机制;师资共享、协同培养的人才培养机制;优劳优酬、注重绩效的人才和科研评价机制。

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充分释放人才、学科、科研等方面的活力,切实提升高校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发挥我省高校学科、人才、资源的优势,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积极承担一批重大科技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具有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高水平人才持续涌现的培养基地和学科建设上水平的主要阵地。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方案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方案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方案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意见潍坊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面积万~其中地上万,地下万,由5个组团、11个单体工程组成~是为市民提供文化、休闲、娱乐、提高市民文化素质的平台~体现潍坊文化建设的窗口。

文化艺术中心各建筑群体串联互通、设备关联共用~难以分割管理,各场馆以公益事业为主~公共空间占比大,商业布局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业态品位要求高。

根据文化艺术中心整体功能和公益性特点~建议其运营管理思路确定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体运营、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社会公益、减少政府投入为目标~对整个中心实行集约化运作~创新经营~统一管理~科学考核~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打造潍坊新地标~使之发展成为文化底蕴丰厚、艺术气息浓郁的城市会客厅。

按照这一思路~对其管理模式和商业运营提出如下建议方案~供参考。

一、场馆运营管理方案根据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特点~提出3套运营管理建议方案:方案1:彻底整合~一体运作~集中管理,一,管理体制。

1、设立管理机构。

建议设立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规划艺术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运营公司等单位组成~委员会主1任由市级领导兼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机构。

文化艺术中心资产划归委员会~委员会为业主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权限、人员编制、管理经费等进行核定~赋予委员会独立的管理权和经营权~确保艺术中心安全有序运行,办公室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的管理运行~承担具体事务~组织推进文化艺术中心公益事业和商业持续高效发展。

2、整合资源~改革管理架构。

建议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由委员会统一管理运行~入驻单位纳入委员会统管~体制上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原有单位如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艺术馆等和新成立及拟成立单位如规划馆、科技馆等~其职能、资产、编制、经费一并划归委员会~由委员会负责管理实施~一口对外,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仍然对口负责业务指导,原有经费渠道继续执行。

运营中心管理制度定义

运营中心管理制度定义

运营中心管理制度定义一、运营中心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1. 提高组织运营效率:通过规范化管理流程,降低运营中心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2. 规范运营行为: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规范运营人员的行为和工作作风。

3. 保障运营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运营中心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4. 提升服务品质:通过运营中心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服务品质,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客户满意度。

二、运营中心管理制度的内容1. 运营组织架构:包括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管理层级等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保证运营工作顺利进行。

2. 运营管理流程:包括客户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内容,规范各项运营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3.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运营中心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

4.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与义务,加强对运营风险的监控和控制,确保运营安全。

5. 人员管理:包括招聘、培训、激励、评价等内容,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为运营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运营中心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管理制度:根据组织实际情况和运营需求,制定符合组织特点的运营中心管理制度。

2. 推广宣传: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向全体员工介绍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意义,增强员工对管理制度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3. 实施执行: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责组织员工执行管理制度,确保规章制度得以落实。

4.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运营中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持续优化:根据运营中心管理实践和员工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为运营中心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总结运营中心管理制度是组织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保障安全、提升服务品质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运营中心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规范运营行为、保障运营安全、提升服务品质,为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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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心实验室为我校新建的全校科研服务公共平台,为做好运行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此管理方案。

一、功能定位中心实验室功能定位:服务科研,支撑创新。

将建设成为全校科研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校教学科研创新支撑基地。

作为面向全校开放的公共实验室,学校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学生均可申请使用中心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二、建设布局中心实验室划分为六大模块,分别是:中央控制(实验技术培训)、分子医学实验、形态学实验、医学成像技术实验、物质结构解析和生物标本库(筹建)模块。

1.中央控制(实验技术培训)模块功能作用:通过开放式统一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和处理实验室运行的各项数据,实现对中心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和信息化,提高中心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学校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实验室对外开放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通过医学实验技术操作和仪器设备管理的培训,提升全校科研人员的专业技能。

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授权下,对分布在学校其他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远程管理与绩效评估。

2.分子医学模块功能作用:在蛋白质和核酸水平上,通过对蛋白质化学、蛋白质晶体学和蛋白质动力学的研究,获得有关蛋白质理化特性和分子特性的信息,对编码蛋白质的基因进行有目的的设计和改造;针对需要展开基因克隆、基因突变分析、基因功能研究等与基因操作相关的研究,为其提供所需要的基因操作技术、设备支撑等。

3.形态学模块功能作用:通过对细胞各种形态学参数和生物学特征、细胞生化成分组成及含量、细胞的各种功能、特定分子和离子的生物学变化等的实时定量分析研究,建立涵盖从细胞到组织水平的各种形态学科研技术和方法,从而更客观地揭示生命活动的规律。

4.医学成像技术模块功能作用:从化学工程学、细胞及分子生物学、纳米技术与医学以及生物医学工程等四个方面,围绕分子影像学与转化医学研究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5.物质结构解析模块功能作用:开展小分子化合物、生物及药用高分子材料、多肽、核酸分子、无机离子等的结构确证、材料表征、含量测定及质量标准建立。

6、生物标本库模块(筹建)功能作用:收集、保存和提供人体正常或病理的细胞、血液、组织、器官等生物样本,为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汇集资源。

三、运行机制(一)管理模式1.管理委员会监督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实行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监督下的主任负责制,管理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任1名,由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2名,其中,一名由学校科技处处长兼任;另一名由中心实验室主任担任,作为常务副主任。

委员由各单位推举本单位承担科研实验设施管理较多的专家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中心实验室的规划、布局、建设、收费、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由中心实验室具体实施,中心实验室主任的产生由学校招聘、考察、任命。

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主任:高天明副主任:赵醒村(兼),徐江平(常务)委员:(待推荐考核)2.成立模块专家技术委员会。

在实验室各技术模块成立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各单位或外单位相关领域的3-5名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针对各模块在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管理和技术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委员采用组织推荐的方法产生,组织推荐需征求被推荐人本人同意。

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人选。

3.持证上岗。

所有申请到中心实验室进行独立实验操作的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接受中心实验室定期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南方医科大学中心实验室使用上岗证”,方可正式进入实验室工作。

持证上岗、实验室具体操作步骤等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应规定执行。

4.实行预约制。

实验室优先保障校内人员使用,在满足校内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

所有实验人员在申请使用本实验室时必须提前预约,首先由实验人员提前15个工作日向中心实验室网站提交申请,通过审查的项目由中心实验室网站及时公布。

项目由中心实验室按申请先后顺序、轻重缓急,统一安排实验和配备人员,并向实验人员分配门卡。

项目申请人需注明使用设备名称、使用时间,随同的其他实验人员等,并预交不少于总额50%的实验费至学校财务中心实验室专门账户。

5.实行24小时开放制。

实验室采用“酒店房卡”管理模式,实行24小时开放制,不分节假日。

项目申请人预约时需注明实验时间。

所有人员必须持卡进入,且项目申请人只能进入到授权使用的实验室,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他实验室。

6.定期收集反馈意见表。

实验室使用完毕后,由项目完成人填写意见反馈表,实验室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并按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年终审核时将同年终总结报告一并呈管理委员会审核。

(二)财务管理制度中心实验室由财务处指定会计负责独立核算。

参照学校有关财务审批管理规定,财务支出主要用于实验室建设及运行,支出费用分为资产成本类支出(包括小型仪器设备购置、修理维护、原材料及耗材试剂等物资采购等开支等)和费用类支出(包括非成本性的业务消耗开支,如技术人员培训费、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开支)。

资产成本类支出费用30000元以下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签字审核同意,30000-50000元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及副主任共同签字审核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同意;50000元以上由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审核同意并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流程审核。

费用类支出费用20000元以下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签字审核同意,20000-50000元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和副主任共同签字审核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同意,50000元以上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流程审核。

财务收支由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视情况不定期举行会议对中心的管理运行进行审核。

实验室负责人每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将上一阶段账目制成报表,并对中心的所有收支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相关材料发给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全体委员签字同意后报学校科技处存档备案。

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财务汇总,并由学校科技处委托第三方对全年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专业会计审计,年度审计结果、每月财务报表和专家使用的满意度反馈结果作为每年对实验室运行进行统筹补助的重要依据。

(三)人事管理与人员的确定依据校人字【2015】53号文件,中心实验室编设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人事原则是:模块负责人优化固定,技术骨干竞聘上岗,绩效考核稳定队伍。

1.中心正副主任:现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学校组织部门招聘上岗,具体负责中心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转。

岗位目标责任由学校制定。

2.模块负责人:根据实验室模块区分,现设模块负责人5-7人,由中心实验室配合学校人事处公开招聘。

主要负责所在模块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管理,包括实验登记、准入培训、伦理审查、设施领证年审、费用结算、档案整理、设备耗材采购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3.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此类人员分为设备技术骨干和技术员两个层次,现阶段拟聘8-10人。

设备技术骨干负责模块中同类(种)设备(仪器)的管理与操作服务,承担(分列)部分模块负责人的职责;技术员负责设备(仪器)的操作与维护。

此类人员为合同制,择优上岗,相对流动,由中心实验室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公开招聘,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中心实验室编制人员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学校教辅机构同职务级别人员标准;现有合同制人员的基础工资福利等费用列入学校开支,不低于校内同等岗位人员平均水平,绩效工资按中心实际收入情况分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年度执行,由中心运行收入支出,列入成本支出。

随着中心的扩大,人员数目超出25名后的合同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全额由中心实验室承担。

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中心实验室全体人员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工作收入、薪酬补助、聘用关系等挂钩,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人员经费发放比例、人员聘用等方案,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上述工作人员除纳入学校编制内人员可在校内进行技术职称的晋升,其他合同制聘用人员均鼓励通过社会通道获取技术职称,获取的职称可以作为基础工薪提升的参考。

(四)运行成本中心实验室采用全成本核算制,对运行成本(主要包括设备维护检测费、人员绩效工资福利、水电费、空调维修费、耗材、废物处理等)进行核算。

1.设备维护检测费:大型设备的维护检测费实行“仪器质量保险”制,预交费用,全程检测维护。

2.人员绩效工资福利:中心实验室编内人员工资由学校全部承担;其他人员按规模需求逐步外聘,按6000元/人/月计算(包括社保等),现阶段拟聘8-10人,约需60万/年。

3.水电费:中心实验室独立设置电表、水表,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

4.空调维修费:由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

5.实验及办公消耗品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预计约50万元/年。

6.废物处理:由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

(五)设施使用收费方式与管理中心实验室的使用管理采取“有偿服务”的形式,具体的收费管理办法如下:1.设备使用收费:中心实验室设备使用收费分校内及校外两个层次。

具体收费标准将在近日发布征求意见稿。

2.技术人员支持收费:需要中心实验室设备专家协助检测时,收费标准参考不同技术平台相关说明。

3.耗材购买收费:需要中心实验室提供实验耗材和前期样本处理时,实行按成本收费。

4.加班收费:非正常工作时间或非预约时间申请临时检测时,需要加收日常相关费用的30%。

5.持证上岗培训费:所有申请使用技术设备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均需执证上岗。

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提前接受相关技术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该技术设备上岗证。

上岗培训费由学员从本人项目经费中支出。

所有费用进入学校指定专用账户,中心实验室只负责设施的管理和运转,试运行一年后根据收支情况由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适当调整收费价格。

(六)经费保障按照“建设经费和大型设备学校一次性投入,运转和维护经费多渠道筹集,实现可持续自我发展”的原则。

1.学校设立的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补助基金。

根据国家基金委有关规定,自2015年起,国家基金项目经费的20%将作为项目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学校科技处设立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补助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基金间接费用,主要用于统一集中支付学校大型公共科研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消耗等费用。

每年年底,学校科技处将根据实验室运行情况统筹安排对实验室进行水电补助,直接缴纳到学校专用帐户。

2.设备有偿使用收费。

根据估算,设施运行2-3年后,中心实验室大致可达到收支平衡,具体收支按实际情况计算,如有盈利则投入实验室建设,如有不足则继续由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补助基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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