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制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合法、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财政制度和财务纪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四条协会财务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会员财务管理意识,增强自我监督和自律。
第五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职责和权限,推行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追究问责的财务管理机制。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和领导第六条协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负责协会的财务规划、预算编制、会计核算、控制和监督。
第七条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具体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经费管理、审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经费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设立财务管理岗位,包括会计、出纳、财务主管等。
第九条协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和财务部负责人由理事长任命,并向理事会负责。
第十条协会财务管理委员会要求其成员具有较高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公正性。
第三章财务预算和报表第十一条协会财务年度预算由财务管理委员会根据协会的业务规模、发展需求以及财政收支状况编制。
第十二条协会财务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预算、财务成本预算。
第十三条协会财务年度报表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收支情况。
报表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协会财务年度预算和报表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提请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会员公开披露。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五条协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会员费、捐赠款、政府资助等,收入应当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账户存放,不得挪用或私自支取。
第十六条协会的支出主要用于活动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设施等,支出应当按照财务年度预算和报表规定的项目执行。
协会会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财务管理,规范会费收缴和使用,保障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会费收入和支出管理。
第三条协会会费是指会员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向协会缴纳的费用。
会费收入主要用于协会日常运营、活动开展、人员培训等。
第二章会费收缴第四条协会会费收缴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并设立专人负责具体事务。
第五条会费收缴标准由理事会根据协会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会费收缴采取以下方式:(一)现金收缴:会员可到协会办公室现场缴纳会费。
(二)银行转账:会员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会费。
(三)网上支付:协会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会员可在线缴纳会费。
第七条会费收缴后,秘书处应立即将收据开具给会员,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第三章会费使用第八条协会会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会费收入只能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开透明:会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监督。
(三)合理节约:会费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九条协会会费使用范围包括:(一)协会日常运营费用,如办公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协会举办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宣传费用等。
(三)协会人员培训、考察、交流等费用。
(四)协会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五)协会举办各类公益活动所需的费用。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条协会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会费收缴和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聘请,任期与理事会相同。
第十二条财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对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二)对协会财务报告进行审核。
(三)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协会会费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协会会费的规范收缴和使用,保障协会财务的健康发展,提高协会的公信力。
协会财务管理管理制度

协会财务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财务管理活动,加强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应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并适应协会业务管理的需要。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应当认真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协会财务管理规定,增强财务管理意识。
第四条协会财务收支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合法、安全、规范、高效。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全体成员。
第二章财务组织第六条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财务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财务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考核;(三)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和会计报表;(四)财务管理档案的建立和归档;(五)对协会内部各项财务业务开展监督;(六)参与相关财务监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财务管理人员,具备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好协会财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十一条协会财务预算应当按照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绩效目标。
第十二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合理、科学、真实、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应当包括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两方面内容,并明确各项预算的具体用途和负责单位。
第十四条财务预算应当经过协会领导的审定,确保符合协会整体发展规划和方向。
第十五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当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资金使用和监督,及时报告使用情况,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能够及时掌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财务报销、财务审批等方面。
第十七条资金使用应当严格遵循预算计划,不得擅自挪用、滥用或变相挪用资金。
第十八条财务报销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财务审批应当根据协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格按照权限层级进行审批。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协会财务管理行为,提高协会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协会的全部财务管理活动,包括收入、支出、预算、会计核算、检查和审计等环节。
1.3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相符合的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为准。
二、收入管理2.1 协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资助、拨款、捐赠、经营收入等,应当在合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管理。
2.2 会员的会费应当定期收取,并按照章程规定的比例或数额上报协会财务部门进行登记、核算和管理。
2.3 协会捐赠、资助、拨款的资金使用应当根据资助方或者捐赠方的要求和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用于相应领域和项目,不得挪用、截留。
2.4 协会经营性收入应当在法定税收原则的基础下进行管理和使用,按照会计核算规则进行登记、核算和报表。
三、支出管理3.1 协会的支出应当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按照预算计划和工作计划使用,纳入会计核算和审计范围。
3.2 协会的支出中,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用等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税收规定,保证合法、规范、公正。
3.3 协会的支出应当按照预算计划进行管理,一般人员的住宿、交通、差旅费用等应当在章程、预算和工作安排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申请和报销,避免超出费用和范围。
四、预算和会计核算4.1 协会应当按照每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进行财务管理,并将预算经协会理事会审批后,报送税务部门审核。
4.2 协会应当按照会计原则和规则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记账、审核、销账、月度汇算、年度结算等环节。
4.3 协会应当定期编制和公布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五、财务审计5.1 协会每年末应当组织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备到税务部门。
5.2 在确保内部审计的基础上,协会还应当聘请具备资质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表和会计核算程序进行审计,并向会员权利人和税务部门提供审计报告、发表意见等。
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商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商会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2. 透明公开: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3. 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4. 严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规范,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协会商会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财务部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财务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会计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协会商会的资金来源包括:1. 会费收入;2. 捐赠收入;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会费收取应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严格按照会费标准收取。
第九条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预算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资金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2. 合理使用:资金使用符合协会商会工作需要;3. 节约使用: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一条财务部每月编制财务报表,报送理事会审阅。
第十二条财务部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经理事会审阅后报送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协会商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协会商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财务审批权限第十六条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如下:1. 1000元以下支出,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2. 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支出,由理事会审批;3. 5000元以上支出,由会员大会审批。
第十七条财务审批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授权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审批。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4篇)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____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本会的健康发展,根据《____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____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____协会秘书处下设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支配,杜绝资金流失。
第三条根据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财务部分别设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
聘请为人正派,热心协会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
第四条协会设立统一帐号,并由财务部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账册,____会计核算,按协会本级和所属各专业委员会设立相应明细帐。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五条协会的收入来源包括:(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二)有关部门委托协会完成某项时的拨款;(三)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条协会收入只能用于围绕团体宗旨开展业务的活动费用,支付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开支、调研费、差旅费和必要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条所有经费收入均由财务部统一帐号收取,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记入相应的明细帐内凭联单进帐。
其中会费收入的管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____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____》(民发[____]____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八条协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按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出下年度协会本级和各专业委员会的经费预算,并送财务部。
财务部应在每年____月份编制出协会下年度的经费预算,并报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告知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九条预算要做到量入而出,开源节流,收支平衡,并争取略有节余。
第十条协会及其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年度预算批准的各项活动时,还应在年度预算经费额度范围内作出相应项目经费使用的预算,报协会秘书长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_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_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会费收缴和使用1.协会会员应按规定的额度和时间交纳会费,并及时缴纳。
2.会费收缴部门应及时记录并登记会员的缴费情况,确保会费的准确收取。
3.协会会费用于协会日常运营、活动开展和项目实施。
4.会费使用需经协会理事会或经批准的相关机构审批。
二、财务预算和报销1.协会财务部门应按年度制定财务预算,并报请协会理事会审批。
2.各项目或活动的负责人在开展具体项目或活动前,应提交相关预算和费用计划,并取得财务部门的批准。
3.报销管理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相关部门或人员应担负相关责任。
4.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核对相关报销单据,并监督报销的合规性。
三、资金管理1.协会的资金应集中管理,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2.协会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核对和清点,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资金调拨需经过授权,具体权限由协会理事会或相关机构确定。
4.协会不得随意私用或挪用资金,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财务报告和审计1.协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制作财务报告,并报协会理事会审议。
2.财务报告应真实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得虚报或隐瞒真实情况。
3.协会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
4.财务审计结果应及时上报协会理事会,并予以公开。
五、财务内部控制1.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的控制。
2.财务内部控制应明确责任划分,各部门应知晓和履行自己的职责。
3.协会应制定明确的财务流程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监督管理的及时性。
4.财务内部控制的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六、惩罚和奖励机制1.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惩罚,包括警告、停职和开除等处理。
2.对于在财务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作用。
3.协会应建立举报机制,对于揭发财务违规行为的人员,应给予保护和奖励。
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协会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有序进行,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管理等。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全面、完整、无遗漏。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会计、出纳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部长负责全面领导财务部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财务部长、副部长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财务专业知识。
第六条财务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财务管理任务。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协会收入来源包括:(一)会员会费:按照协会章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二)项目收入:协会开展项目活动所得收入。
(三)捐赠收入:社会各界对协会的捐赠。
(四)政府拨款: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协会的拨款。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协会收入应全部纳入统一账户,不得设立小金库。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协会支出包括:(一)日常办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
(二)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三)项目支出:协会开展项目活动所需经费。
(四)捐赠支出:用于捐赠项目的支出。
(五)其他合法支出。
第十条协会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协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统一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二)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资金划拨必须经过财务部长审批。
(四)严禁公款私存、挪用资金。
第六章内部审计与监督第十二条协会内部审计由财务部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审计。
第十三条协会内部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二)财务收支的合规性。
协会会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规范会费收取和使用,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协会会费是指协会会员按照章程规定缴纳的费用,是协会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重要资金来源。
第四条协会会费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费收取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会费收取和使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合理性原则:会费收取和使用必须合理、节约、高效。
(四)公开透明原则: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必须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章会费收取第五条协会会费按照章程规定,由会员缴纳。
第六条会费收取标准、缴纳方式和期限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七条协会设立会费收取专用账户,专人负责会费收取工作。
第八条会费收取时,应向会员开具收据,收据应包含会费金额、缴纳日期、收款人等信息。
第三章会费使用第九条协会会费主要用于以下事项:(一)协会日常工作经费;(二)协会活动经费;(三)协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四)协会购置固定资产;(五)协会事业发展基金;(六)其他经协会理事会批准的合理支出。
第十条协会会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一条协会会费支出应实行审批制度,由财务负责人审批,理事会监督。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费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费安全、合规。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协会会费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协会设立会费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向理事会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八条协会会员有权对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协会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保障协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本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协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金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2. 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3. 严格收支管理,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保障会员权益。
第四条收入管理:1. 本协会收入主要包括会员会费、政府及有关单位资助、社会捐赠、有偿服务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2. 会员会费按照章程规定收取,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备案。
3. 接受捐赠和资助时,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捐赠方有任何违背协会宗旨和有损国家利益的交换条件。
4. 开展有偿服务时,收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支出管理:1. 本协会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
2. 协会各项经费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开支,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分配、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
3. 协会成员要严格按照理事会批准的开支计划和范围办理开支,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条资金核算:1. 本协会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健全账簿。
2. 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核算各项收入、支出、费用和资产,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3. 财务报表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真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
第七条财务监督:1. 协会财务管理工作接受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2. 协会会长负责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3. 协会每年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协会财务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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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器械健身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县器械健身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协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七条协会的会计制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协会应按月或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
年终应认真总结,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条协会团体年终决算的收益,可按规定比例,经理事会决定后,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
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本协会事业,福利基金用于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集体福利。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
第十条社会团体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其它收入”和“补助收入”三大类。
业务收入是指:指开展健身活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按一定额度缴纳的收入,个人会费收入按500元/人年初缴纳,单位会员根据协商确定。
其它收入是指:利息收入、汇总收益、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等。
补助收入是指:财政、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拨入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一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各项收入都须交财务部门入帐,不得坐支。
第十二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财政厅监制的《社会团体专用收据》。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支出包括“业务支出”、“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和“补助支出”四大类。
业务支出是指:指开展健身活动所以发生的开支,包括外出活动费、培训活动费、会议活动费等,县内活动原则上每桌生活费开支不超过400元,县外活动协会承担往返车费及返县生活费,会员个人按200元/天缴纳活动费。
管理支出是指:办公费、福利费、差旅费、接待费、租赁费等。
其他支出是指:利息支出、汇兑损失、违约金支出等。
补助支出是指:拨付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四条各项支出按协会规定的范围执行,且须事先编制预算。
要严格实行分级审批手续。
(一)日常健身活动经费支出,由分管日常工作的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定同意、签核。
(二)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须作书面报告,交理事会审核通过。
具体经办由秘书长、会长签核。
(三)对重大支出项目,如对外投资或兴办三产企业等应由理事会讨论通过,由协会会长签批,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制定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须遵照“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凡购置固定资产,不足千元(含千元)的,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批;不足万元的,由会长签核;超过万元(含万元)的,须报理事会研究同意并由会长审批。
购置低值易耗品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批。
2、固定资产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财务要求,搞好折旧。
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入管理成本,但须建立实物登记、发放帐目。
3、固定资产的报废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由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正确处理好残值。
协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固定资产登记后要有标贴。
“谁使用,谁保管”。
共同使用的要明确保管责任人。
要搞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整洁、完好、性能安全良好。
5、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定期检查,做到帐物一致。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会费主要用于健身活动和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
严禁个人和企业将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贷、炒股、转让)或挪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出借本会资金。
经费可用来进行低风险的投资,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向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会费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规范。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商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第十八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
建立现金日记帐,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一十九条协会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
不准出借银行帐户、支票。
不属协会的经济往来,不得在协会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
第六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十条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和项目费用的开支情况,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等作出分析、判断,为协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理事会。
本制度经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11月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