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合集下载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4.25•【字号】•【施行日期】201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州(市)科技局、项目申报单位:《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4〕25号)、《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4〕24号)已在科技部网站(http://)正式发布。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要求,201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将于2014年5月9日进行网上联合评审,5月20日完成全部评审、公示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推荐上报工作。

为争取得到国家创新基金对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14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资金按新办法管理下达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2014年4月1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8号),本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资金按此办法执行,各有关单位可登录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创新基金网站查阅,按此办法准备和修改申报材料。

二、项目分3种类型申报2014年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一)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新要求1.申报企业要求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9.19•【字号】浙财教[2014]147号•【施行日期】2014.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4〕147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9月19日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决策部署,根据财政、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管理方式,省财政设立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转移支付市县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促进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中涉及科技发展的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和培育、网上技术市场和成果转化、公共平台与载体建设、专利保护与管理、国际科技合作、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创新服务、科技惠民富民、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考核等资金,根据规定,对其中涉及支持市县部分纳入本专项,并按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中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的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通过对市县政府投资的种子基金、设立的种子资金进行配套和绩效奖励,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他科技金融资金和争取国家项目等进行适当补助。

本办法所称的种子基金是指主要由市县政府、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发起设立的,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扶持对象的各类投资基金。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申报要求及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申报要求及程序
件); (三)科技人员证明(总数、学历、职称证书
复印件) (四)企业研发投入证明(说明占企业年投入
%); (五)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比例; (六)专利、成果、新产品证明;
五、认定流程图
有关单位提出申请
市县、区经科贸委、林业局科技 科受理并上报市科技局
市(行署)科技局进行 书面形式审查
补充材料,重新 申报
复审时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 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 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
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 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 理。
创新型试点企业
一、什么是创新型试点企业 创新型企业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整体技术水平在 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 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
创新型企业认定分国家和省两级,地市级还没 有认定,我们主要是根据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省总工会《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 有关要求,开展我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并向上级 部门推荐工作。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 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 (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 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 关证明材料。
4.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电 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 分发给所选专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重庆2024重点“小巨人”完整申报要求

重庆2024重点“小巨人”完整申报要求

关于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部门,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请企业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对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涉及的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点(一)产业导向。

— 1 —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

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

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项目实施期三年,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三)资金支持。

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 2 —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建发[2014]6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建发[2014]6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建发〔2014〕6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五大功能区战略,推动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市城乡建委制定了2014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月26日2014年重庆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功能分区”战略部署,团结一心、攻坚克难,迈出“用心建设、服务民生、支撑发展”的坚实步伐,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城镇化率达58.4%;建设行业稳健发展,完成房地产业投资3012.8亿元、建筑业总产值4731.9亿元,预计实现勘察设计业营业收入305亿元;社会民生不断改善,22项民生实事涉及我委的任务超额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教持续强化;重点项目引领带动,主城十大商务聚居区加快形成;改革创新持续深入,对外开放不断拓展;自身建设切实有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五大功能区战略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任务重大而艰巨。

重庆的创业政策有哪些

重庆的创业政策有哪些

重庆的创业政策有哪些业不仅是解决就业,增加收入、促进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有志青年攀上事业巅峰的必经之路。

下面是整理的一些关于重庆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重庆市创业就业部分扶持政策汇编一、政策补贴类(一)社保补贴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补贴对象: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退役士兵(指符合4050、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卡贫困户条件的登记失业退役士兵,下同),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政策。

实现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商贩、网约车驾驶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用工单位为录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申办流程: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区县财政部门复核;区县财政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由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后将其划入灵活人员个人账户。

(二)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65号)补贴对象: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

申领条件: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

2.在岗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聚焦关键重点领域,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

聚焦关键重点领域,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迫切需要系统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所要求的新型科技生产关系,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动力与活力。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突破。

把握新兴产业发展契机,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建产业体系新支柱,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健全体制机制,营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条件和空间,打造形成若干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

一、聚焦关键重点领域,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立足发展需要和产业基础,大幅提高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水平,继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产业、绿色低碳、新材料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

(一)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是本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

未来五年,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是实现从产业到经济的转变。

十四五期间,加快推动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大数据、AI算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量子计算等领域的研发,推广机器人、北斗导航等应用,推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超高清视频等发展。

(二)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端装备是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主要短板,是我国与美国、德国等制造强国的主要差距所在,也是我国把握制造业转型升级主动权、形成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所在。

未来五年,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重点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要强化新材料研发能力,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研发;研发数控机床、通用航空、智能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和电子元器件等领域中的关键技术装备,推进装备制造商的服务型制造转型;推动航空产业领先突破,加快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强化轨道交通装备领先地位,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国际竞争力。

(三)加快发展生物产业现代生命科学及生物技术与信息、材料、能源等技术加速融合,融入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生物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技术创新最活跃的产业之一。

科技服务业

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少我国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降对 环境破坏的程度;加快发展服务业必将推动我国市场化,产业化, 城市化进程,在促进就业,推动消费,扩大对外贸易,提高人们精 神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五章 科技服务业
教学内容
5

一 节
科技服务业概述
一、科技服务业的内涵 (一)科技服务业发展阶段的划分 全球科技服务业发展历程根据经济和技术发展历程中的服务需求划分为:科
8

一 节
科技服务业概述
一、科技服务业的内涵 (一)科技服务业发展阶段的划分 4、创业孵化服务 创业孵化服务是指围绕企业成长生命周期,在想法、创业等环节为项目或初
创企业提供包括投资、创业辅导、专业技术服务、物理空间等一系列服务的活动。 创业孵化服务由早期的提供简单的物业租赁服务向提供高质量创业增值服务转变, 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程度不断加深,建立在天使投资网络下的“第三代 ”孵化服务业态逐渐涌现。典型的孵化器有国外的Y Combinator、橡子园创投、 即插即用技术中心、Keiretsu Forum等以及国内的汇龙森、创新工场等。
LOGO
现代服务业总论
第一章 现代服务业总论
目录 CONTEN第TS1 页
分论行业篇
第二章 金融服务业 第三章 现代物流服务业 第四章 房地产服务业 第五章 科技服务业 第六章 信息服务业 第七章 商贸流通服务业 第八章 健康服务业 第九章 养老服务业 第十章 旅游服务业 第十一章 节能环保服务业 第十二章 文化服务业
9

一 节
科技服务业概述
一、科技服务业的内涵 (一)科技服务业发展阶段的划分 5、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指提供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

2014年重庆市万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重庆市万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3月19日2014年,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渝东北生态涵养区重点发展区的定位,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和“123”总体思路,狠抓“五个一批”重点工作,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全区呈现出经济稳中向好,民生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综合2014年末,全区户籍人口175.7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42人。

其中非农业人口78.80万人。

常住人口160.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2万人。

全年出生人口18038人,人口出生率为10.26‰;死亡人口9799人,人口死亡率5.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9‰(公安口径)。

国民经济稳定增长。

初步核算,全年万州生产总值771.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比全国、全市分别高3.7和0.2个百分点。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4.77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392.05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324.40亿元,增长10.9%。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万州生产总值48201元(7847美元),比上年增长10.4%。

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3年的7.4:51.5:41.1调整为7.1:50.8:42.1,第三产业占万州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城乡就业不断扩大。

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56万个,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308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8%。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187个。

城镇就业培训9545人,农村劳动力培训7209人。

农村劳动力培训后就业5129人,“4050”人员就业人数7995人。

市场物价温和上涨。

全年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9%,涨幅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

表1 2014年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委员会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中共委员会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使用方式,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供需有效对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服务机构是指经科学技术厅认定提供科技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等。

第四条按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号)规定,创新券专项资金由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支出,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科学技术厅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决策指导、年度预算、监督审批、兑现拨付、绩效评价及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创新券的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创新券发放和兑现,对创新券接收机构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七条区内能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专业化科技服务的单位为创新券接收机构,负责接收创新券并提供相应科技服务,统计创新券服务业务信息,提交创新券科技服务工作总结等。

第三章支持对象第八条创新券适用的服务范围: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第九条创新券申领对象为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科技服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科技服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科技服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