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检务公开为抓手 保证公正司法 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

务 素 质 。陈林 要 求 ,一 要加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颁 奖 ,这 些 都 充 分 体 现 了 县 四大 班 子 对 检 察 工作 的 高 度 肯 定 和 重 视 。 对2 0 1 2 年 工 作 ,县 委 政 府 、 人 大 政 协 非 常 满 意 。 陈 林 认
祝 贺 。特别 是
办 理 了一批 社
习 ,提 高 业 务 技 能 。从 打 击 犯 罪 、维 护 公 正 出发 , 向书
本 学 、向老 同 志 学 、向实 践
会关 注 度 高 、
群众 反 映影 响
学 、 向人 民群 众 学 ,丰 富 学
习 形 式 。二 要 从 严 治 检 。严
的案 件 ,充 分 说 明 了检 察 干 警高 度 的责任
察 院 在 执 法 办 案 、保 障 民
界 对 检 察 工 作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生 、服 务 大局 等方 面 都 充 分 履 行 了检 察 职 能 ,为 全 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提供 了 有 力 的 司
反馈给检察 院 ,充分发挥他们
的外部监督作用 ,助 推检察 机 关 队伍建设和各项检 察工作健 康有序发展 。 ( 宋金 虎 )
感和 过硬 的业
格要 求 ,做 好 公 正 、廉 洁 , 打 造 铁 的 队 伍 ,确 保 打 胜 仗 、打恶 战 ,坚 决 完 成 各 项 任 务 。 同 时 , 既 要 严 格 要 求 ,又要 人 文 管 理 ,在工 作 上 关 心 ,感 情 上 融 洽 ,做 到 从 严 治检 、从 优 待 检 。 三 要 树 立 形 象 。 进 一 步 提 高 素 质 ,加 强工 作 ,广 泛宣 传 检 察 机 关 和检 察 工作 ,让 更 多 群 众 了解 、支 持检 察 工 作 , 展 示 检 察 干 警 良好 形 象 。
最新-试论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精品

试论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年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制度,并以规定的形式加以确定。
实行“检务公开“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大创新。
如何进一步规范和深化这一制度,以适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实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司法改革目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权力离开了监督必然产生腐败。
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中由谁来监督如何维护司法公正“检务公开“,彻底解决了检察环节存在的神秘感和“暗箱操作“的不规范行为,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能够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
这种来自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是检察工作走群众路线的有效延伸,也是检察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有力保障。
但在检察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这充分说明了,这项检务公开制度仍处在不断改革、完善过程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因此,本文试就深化检务公开这一问题,略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借以和同仁们共同探讨。
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民主和法制的进步,尊重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成为时代的主旋律。
司法公正,既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也有利于增进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还有利于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司法公正也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社会文明进步和法制完备的重要体现。
如果司法不公正,法治将无从谈起,社会也将陷入无序和混乱的状态。
更严重的是,由于执法人员滥用权力,使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受到损害,从而导致公民失去对法律的信仰,轻视、漠视、甚至无视法律,正如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说过的:“违法行为弄脏了法制的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破坏法制的水源,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多次违法行为所带来的祸害更为严重。
“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总原则,其含义极其广泛。
最早出自于古罗马时代的“自然正义“论,此后有的学者认为公正即指程序的公正,应公平、平等地对待当事人,于是认为这一原则应包括三种含义:解决争执者应保持中立,任何人不得作自己案件的法官,法官或陪审团应有公正之心;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应提供信息;各方应知道他方提供的信息,并有机会对之发表自己的意见。
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司法公信

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作者:叶晓青陈慧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11期基层检察院作为司法主体,处于与人民群众接触的第一线,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沿阵地,是人民群众感受检察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
如何通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升检察公信力,是每一个基层检察院应当深入思考的问题。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应从5个方面发力。
一、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决定公信力,评价司法是否公正,最直观的就是案件质量。
检察机关必须通过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提升执法能力和公信力。
一是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坚持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着力监督纠正刑事立案中,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法扣押冻结款物;审判活动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体罚虐待被监管人以及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政执法中,不移交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以罚代刑等直接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问题。
二是不断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加大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及时监督纠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裁判不公案件。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对不立案、不提抗、不抗诉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诉讼监督能力。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
二、完善规章制度,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检察机关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
一是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要求检察人员要严格按照《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要求自己,以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和工作文明语言,进而塑造出检察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以此来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二是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突出提高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司法公信工作制度

司法公信工作制度一、引言司法公信力是指司法行为和司法结果在社会公众中所获得的信任度和公信力。
一个国家的司法公信力是其法治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
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提升司法公信力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任务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本文从司法公信力的内涵、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一套司法公信工作制度。
二、司法公信力的内涵司法公信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司法公正,即司法行为和司法结果的公正性;二是司法透明,即司法行为和司法过程的公开性。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公正和司法透明的综合体现,是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司法公信力的外部环境1.完善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和协调,为司法公信力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传播法治理念,提高公众法治意识,为司法公信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对司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司法腐败,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司法公信力的内部机制1.完善司法体制。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提高司法公信力。
2.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严格司法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素质,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3.推进司法公开。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让公众看得见、信得过、服得气,提升司法公信力。
4.提高司法效率。
优化司法程序,简化司法手续,提高司法效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5.强化司法为民。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司法公信力。
6.加强司法研究。
加强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司法公信力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五、司法公信工作制度的实施1.建立健全司法公信工作制度体系。
制定一套完善的司法公信工作制度,确保司法行为有法可依。
2.加强司法公信工作制度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司法公信工作制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6.06.26•【文号】高检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6.26•【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面总结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检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自199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以来,各级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使“检务公开”成为促进检察干警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有力举措;成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检察工作的有效途径;成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践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开创了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但是也要看到,“检务公开”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不足:思想上重视不够,经常化、制度化不够;内容未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公开方式和手段单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等。
司法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司法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司法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司法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因此,制定并落实司法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目标设定。
1. 加强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公信力。
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2. 提高司法效能,优化司法环境。
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工作效率,改善司法服务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实施方案。
1.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的司法独立、公正、廉洁的体制机制,保障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2. 加强司法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工作效能。
加大对司法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司法人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优化司法工作流程,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3. 完善司法服务体系,改善司法服务环境。
建立健全的司法服务体系,提高司法服务质量,优化司法服务流程,改善司法服务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司法监督。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2. 加大对司法改革的投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加大对司法改革的财政投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工作效能,改善司法服务环境。
3. 加强对司法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司法人才的专业素养。
加强对司法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司法人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保障司法工作的高效运行。
五、结语。
司法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作者:安少锋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8年第4期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检务公开对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自身规范化水平,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努力打造检察机关“阳光检务”品牌。
一、坚持“三个明确”,着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全面展开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工作,列入院党组的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十余次,研究和解决了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以“三个明确”为抓手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确保检务公开效果不打折扣。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详细列明检务公开清单,将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对符合依申请公开条件的以适当的方式向特定申请人或相关人员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等内容禁止公开,正确处理好检务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二县明确公开形式,确保检务公开载体多样化。
以检察门户网站、检务大厅为主阵地,以新闻媒体渠道、“检察开放日”等为辅助,不断丰富检务公开形式。
在检务大厅增设便于查询的触摸屏查询机、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拓展原有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功能,增设“以案说法”“检察风采”等栏目,从软件和硬件上保障检务公开的顺利开展。
三是明确公开责任,确保检务公开部署落实到位。
明确各业务科室以及政治处、技术科的责任,确保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保障检务公开的顺利进行。
明确备具体工作人员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检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公布,确保检务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安全。
二、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自觉将司法办案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检察机关过去强调实行检务公开,重点放在检察宣传上,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却处于相对滞后状态。
不断强化“检务公开”机制 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检 , 又 社 会对检 察 工作 的认知 度 , 得群 众信 任 , 们 就必 须克服 固步 实行 “ 务公开 ” 之 后 高检 院在 总结 全国各 地经 验 的基础 上 , 取 我 自封 的思想 , 坚持 以人 为 本 , 密切 联系 群众 , 持执 法 为 民, 坚 促进 于 2 0 0 6年下 发 了 《 于进 一 步深化 人 民检察 院“ 务公 开” 关 检 的指 社 会和谐 ; 要在 实施法律 监 督过程 中做 到监 督有 力、 有所 作为 , 我 导 意见》 回顾过 去 , 国各级 检察机 关推 行“ 务公开 ” 工 作取 。 全 检 , 们 就应 先 行从严 治检 、 范好 自身 的执法 行为 , 规 将检 察权 的运 作 得 了不少 的成 效 , 时我们 也要清 醒认 识到工作 中还 存在着 需要 同
置 于人 民群 众和 社会 各 界的广 泛监 督之 下 , 实现 “ 阳光检 务” 总 。
之, 深化 “ 检务 公开” 是促使 检察 人员 秉公处 事 、 明 办案 、 格执 文 严 法 , 高执 法活 动 的公信 力 的必 由之路 。 提
改进方 面 , 要有 : 主 ( ) ‘ 务公 开” 一 对 捡 工作 的重要性 认 识 不深 目前 一些检 察 院 由于对 “ 务 公开” 重要性 和深 远意 义缺 检 的 乏应 有的认 识 和足够 的重视 , 乏长 远眼 光 、 缺 没有 站在 促进 检 察 工作科学 发展 的高度 来认 识“ 务公 开” 检 工作 , 片面 认为检 察权 的
L g l y t m d S ce e a S se An o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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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1年 月下 口D 9 ( )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 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分类】审议意见的报告正文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全区“两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促提升,围绕司法规范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措施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目前的工作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希望“两院”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逐一整改,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推进,不断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与会人员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两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
不断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司法水平和法律素养,尤其要加强基层“两院”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综合素质水平,认真解决队伍中少数人宗旨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佳、办案效率质量不高,甚至司法不廉的问题。
2、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两院”司法行为规范。
为规范司法行为,各级法院和检察院都针对不同岗位和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关键是要狠抓各种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无视制度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加大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问题。
要进一步修订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完善各项业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内部考评机制。
提高司法质量保障司法公信力
提高司法质量保障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是指人民对司法活动的信任和认可程度。
只有司法质量得到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为了增强司法公信力,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1.提高法律人才的教育培训水平。
加强法学院校对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加强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素养。
2.建立健全法律人才评价机制。
通过设置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激励法律人才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改善司法制度和规范司法程序1.完善司法制度。
建立健全的司法体制和法治环境,强化审判公正原则,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2.规范司法程序。
建立透明、公正的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减少诉讼纠纷,提高司法效率。
三、加强司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1.加强司法信息公开。
通过建立司法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审判信息和相关司法政策,提高司法透明度。
2.推动公众参与。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互动,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注重司法穷尽事实、查清真相1.加强取证工作。
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提高案件审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加强审判调查。
要求法官和检察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详尽的调查和审理,全面客观地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司法裁决的准确性。
五、提高司法公正的宣传力度1.加强司法宣传。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司法公正和司法改革的成果,提高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及时回应社会的热点问题和舆论,倾听公众的声音,做出公正合理的回应,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通过以上努力,可以有效提高司法质量,保障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只有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保障,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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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经验
深 化 检 务 公 开是 推 进 司法 案 件 心 存 顾 虑 、 怕 “ 惹 火 烧 题 ,树 立 “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是 办
民 主公 开 的重 要 举 措 ,是 保 证 身 ” , 以致 工 作 被 动 ,公 开 比 案 的 重要 环 节 ” 、 “ 未 公 开 就 公 正 司法 、提 高 司法 公 信 力 的 例 仅 占2 0 %左 右 。 为扭 转 被 动 是 案件 未 办 结 ” 的程 序 意 识 , 重 要 途径 。江 北 区 院坚 持 以公 局 面 , 院党 组 把 法 律 文 书 公 开 切 实增 强 公 开丁 作 的责 任 感 和 开 促 公 正 ,法 律 文 书公 开 、案 作 为 规 范 司 法 行 为 专 项 整 治 的 主 动性 。 另 一方 面 ,坚 持 “ 公
力 。狠 抓 法 律 文 书 公 开 。
自去 年 1 0 月 实行 终 结 性 法 人 、 干 警 从 推 进 司 法 民 主 公 工 作 责 任 体 系 , 层 层 压 实 责 律 文 书 网上 公 开 以来 ,一 段 时 开 、确 保 严 格 规 范 公 正 文 明 司 任 、传 导 压 力 ,确 保公 开 工作 期 内少 数 干 警 受 传 统 办 案思 维 法 的 高度 ,结 合 岗位 履 职 剖 析 做 细 做 实 做 出 成 效 。特 别 是将
影 响 :有 的嫌 麻 烦 、觉 得 “ 多 工 作 被 动 的 主 观原 因 ,见 人 见 公 开 工 作 与 办 案 绩 效 直 接 挂
一
事 不 如 少 一 事 ” ,有 的认 为 事 、对 号 入座 ,在 思 想 上 解 决 钩 ,未 公 开 就 是 未 结 案 、未 结
无 硬 性 工 作 评 价 指 标 、应付 了 好 “ 为”与 “ 不为” 、 “ 如 何 案 就 无 绩 效 , 以强 化 导 向 激励
公平 正义 。
一
开 的转 变 。截 至今 年6 月公 开 比 办 人 制 作法 律 文 书 、部 门 负责
、
着 眼 提 高 司 法 公 信 例 已 上 升 至 全 市 前 列 。 一 方 人 管 控 风 险 、案 管 中心 质 量 复 面 ,要 求 院 领 导 、 科 室 负 责 审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问 责 的公 开
事 ,有 的对 有 争 议 和 认 识 分 歧 为 ” 与 “ 更 好 为 ” 的 认 识 问 作 用 。对 应 当公 开 而 未 公 开 或
( 七 )形成 常规 化 培 训 机 提 高 审 查 证 据 本 领 。 另 一 方 以刑 事 案 件 办 理 的重 心 转 移 为 制 ,提 升 技 能水 平 。一 方 面 , 面 , 强 化 出 庭 履 职 的 能 力 水 契 机 ,进 一 步 完 善 证 据 收 集 、
着 力 提 升 证 据 审 查 能 力 。 以 平 。 组 织 模 拟 新 型 庭 审 、 讯 审 查 机 制 ,强 化对 侦 查 活 动 、 开 展 岗位 练兵 活 动 为 契判 活 动 的监 督 ,构 建 新 型 检
开 展 证 据 专 题 学 习 及 专 项 课 议 制 度 ,着 力 提 高 交 又 讯 问 律 关 系 ,积极 适 应 以 审判 为 中 题研究1 0 余 次 , 举 办 公 诉 论 能 力 和 当庭 应 变 能 力 。
件 公 开 审查 和公 开 听证 、释 法 重 点 ,狠 抓 观 念 转 变 和 责 任 落 开 为 常 态 、不公 开 为例 外 ”原
说 理 三 管 齐下 ,努 力 让 人 民群 实 ,逐 步 实 现 了 由选 择 性 、被 则 ,落 实 “ 谁 办 案谁 审查 、谁 众 在 每 一个 司 法 案件 中感 受 到 动公 开 向及 时 、主 动 、全 面 公 把 关 谁 负 责 ” 的要 求 ,建 立 承
负 责 人 要 向案 管 部 门书 面 说 明 信 力 ,采 取 开放 式 、亲 历 式 方 上 访 人 认 识 自身 存 在 的 问题 ,
情 况 ,无 正 当理 由又 拒 不 上 网 法 进 行 公 开 审查 、公 开 听 证 ,
相 信 和服 从 司法 机 关 的处 理 决
公 开 的 , 由纪 检 监 察 部 门跟 进 在 充 分 听 取各 方 观 点 、综 合 考 定 。另 一 方 面 ,还 以检 察 官 以
坛 、 案 例 研 讨 、业 务 实 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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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的诉讼 制度 改革要 求 。
下 一 步 ,南 岸 区 院将 继 续
基层 经验
强件 篮
未 及 时 公 开 法 律 文 书 的 ,部 门 查 、公 开 听 证 。 三 是 为 增 强 公 高 额 回报 的不 正 确 做 法 ,促 使
“ 莎 姐 ” 送 法 进 校 问 责 ,作 为 干 警 个 人 和所 在 部 量 评 议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依 法 作 案 释 法 、
门 的年 度 工 作 考 评 依 据 ,并 将 出处 理 决 定 ,并 将 结 果 及 时 反 园 、预 防法 制 教 育 进 党 校 为 载
问责 情 况 记 入 干警 执法 档 案 , 倒 逼公 开 工作 责任 落 实 。 馈 参 与 人 ,彰 显 司 法 公 开 、公 体 , 强 化 释 法 说 理 和 法 制 教
平 、公 正 。今 年 上 半 年 ,共 邀 育 。 今 年 以来 ,深 入 发 生 职 务
3 6 人 次各 方 参 与人 、对 1 7 件 犯 罪 的 国土 、 民政 等 部 门和 镇 二 、着 眼实 现 “ 看 得 见 的 请 1 0 场 次 ,到 华 正 义 ” 。推 进 案 件 公 开 审 查 和 案 件 进 行 了公 开 审查 、公 开 听 街 开 展 警 示 教 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