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3月修订)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
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一、德育成绩测算:(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课程的成绩×学分)/(∑学分)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四、创新能力附加分: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对在近一学期中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给予一定的附加分,附加分可以累加,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13级第三团总支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80-75分)、良好(74-65分)、合格(64-60分)、不合格(59-0分)四个等级。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良好的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以及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及面临困难、挫折时的心理表现。
(二)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标准【VIP专享】
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标准一、道德品质等级评定 (一)有关证据 1、每学期的班主任期末评语的原始证据; 2、每学期的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 3、担任学校、班级或小组干部的记录,或为同学服务、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的同学互评记录; 4、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原始证据,如: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各种社会活动中的获奖证书; 5、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曲阜市实验中学一日常规》的记录。
(二)评定标准 等级标准 A 1、完整提供5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方面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4、有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记录。
B1、完整提供4条规定的证据; 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方面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 3、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 C1、完整提供3条规定的证据; 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方面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 3、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 D 有严重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注: 1、对D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做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2、凡被评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学生,该方面本目标评定等级即为A。
被评为校级思品标兵的,本项等级为B. 3、凡被学校或级部处分的同学,不得评为AB等级。
4、如有上述5条以外其他证据,经班级评定小组审核并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同意也可采用,采用时如何确定等级,由学校评定委员会决定。
二、公民素养等级评定 (一)有关证据 1、参加升国旗活动等大型集会的表现记录; 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区活动的记录; 3、参加法制教育和各项安全教育,遵守规章制度情况的记录; 4、参加环保活动的记录; 5、有为困难群众、个人或其他特别需要帮助者,如有为希望工程、失学儿童、贫困地区等提供帮助的记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
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
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100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学生综合测评等级
学生综合测评等级学生综合测评等级通常是根据学生在多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等级。
这些方面可能包括学业成绩、学科素养、学科能力、学科兴趣、综合素质等。
以下是一个示例性的学生综合测评等级体系:学生综合测评等级优秀(A级)•学业成绩:A级学生在各科目上表现优异,取得高分。
•学科素养:全面掌握学科知识,能够独立运用知识解决问题。
•学科能力:在学科能力方面表现出色,具备创新思维和批判性思维。
•学科兴趣:对所学学科表现出浓厚兴趣,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
良好(B级)•学业成绩:B级学生在各科目上表现良好,取得中上水平的成绩。
•学科素养:具备基本学科知识,能够熟练应用。
•学科能力:在学科能力方面表现中等,有一定的解决问题能力。
•学科兴趣:对所学学科有一定的兴趣,能够参与相关活动。
•综合素质: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一般(C级)•学业成绩:C级学生在一些科目上可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取得一般水平的成绩。
•学科素养:存在一些基础知识的不足,需要加强学科素养的培养。
•学科能力:在学科能力方面有待提高,需要加强问题解决能力。
•学科兴趣:对所学学科的兴趣较为一般,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综合素质:需要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需进步(D级)•学业成绩:D级学生需要在多个科目上有较大的提升。
•学科素养:存在较大的学科知识欠缺,需要全面提升素养水平。
•学科能力:在学科能力方面有较大的差距,需要加强基本能力的培养。
•学科兴趣:对所学学科的兴趣较低,建议积极寻找相关激发兴趣的途径。
•综合素质:需要加强基本素质的培养,包括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这只是一个示例,实际学校或机构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等级体系。
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为个性化教育和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提供依据。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分类评价细则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分类评价细则目录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分类评价细则 (1)一、品德表现 (2)(一)品德表现测评领导小组 (2)(二)评价内容 (2)(三)评价办法 (3)二、运动健康 (3)(一)运动健康测评领导小组 (3)(二)评价内容 (3)(三)评价办法 (4)(四)评分细则 (6)(五)评价程序 (6)(六)等级评定 (7)(七)几项规定 (7)三、艺术素养 (7)(一)艺术素养测评领导小组 (7)(二)评价内容 (7)(三)评价办法 (8)(四)评分细则 (9)(五)评价程序 (9)(六)等级评定 (9)(七)几项规定 (10)四、创新实践 (10)(一)创新实践测评领导小组 (10)(二)评价内容 (10)(三)评价办法 (11)(四)获奖评分细则 (13)(五)评价程序 (13)(六)等级评定 (13)(七)几项规定 (13)一、品德表现(一)品德表现测评领导小组组长:XXX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班3名学生代表(二)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情况。
包括学生在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自主独立和人生态度等方面的相应表现,重点是日常在校表现、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以及参与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
(三)评价办法品德表现采用写实描述的方式呈现。
各学校要以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为准则,重点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总体性概括描述,反映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并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的基础上,一般由班主任组织完成,相关导师应承担相应任务。
写实描述应征求各任课教师意见,如对某些学生的写实描述分歧较大,班主任应组织任课教师讨论,以多数教师的意见为准。
字数一般200字左右。
综合评语一式两份录入《舟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一份存入学生成长档案,一份学期末发给学生家长。
素质综合测评标准
(1)每旷课2节扣1分(注: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课1节);
(2)检查卫生有2次评为不合格者或受通报批评一次并扣2分;
(3)受院、系处分者,按以下规定扣分:
a、受警告处分者,扣3分;
b、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5分;
c、受记过处分者,扣7分;
d、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9分。
(4)有受到院、系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
(5)不参加院、系劳动者扣2分。
(6)对日常表现不佳者,班主任可视情况酌情扣分,最高扣分不得超过1分
5、各项可重叠扣分,但总扣分不得突破12分。
智育
65分
(学期学科总分-体育分)÷学科门数×0.65=分值
6、跨学期教学的学科按学期学科门数计算
体育
5分
学期的体育学科成绩×0.05=分值
7、残疾学生体育学科不能参加测试者,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免试或免考。
说明:
1、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各等级享受面分别占本班级人数的4%,8%,14%;分配给班级奖学金人数的比例不得突破,在达不到总比例时,应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2、积分名次排列:智育+德育+体育=积测值,并分A、B档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A为无补考者);3、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级30%以内者,方可申报奖学金;所学课程有补考或考试作弊者不得参评任何奖学金;
(5)院团委会下设的学生团体可根据活动业绩,按20%评出优秀社团干部,报学工部审批,加0.5分;(该项不累加,最高分值0.5分)
(6)各系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宿舍楼的楼长、宿舍长,经考核,每学期按总20%评出优秀学生或先进楼长,加1分;按20%评选工作积极分子或先进舍长,加0.5分。(该项不累加)
1、同为院、系学生会、团委会、自律会及班级学生干部在评选时不能重叠加分,取最高分;
最全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业优秀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智育、体美三部分的分数总分是100分,比例分配为德育30%、智育60%、体美10%。
一、德育政治品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法纪观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爱护国家财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一)基本分22分,达不到者每项扣5分。
(二)奖惩分1、任院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学期,加0.5分。
2、任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1-2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3、其他班委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5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4、宿舍长、课代表满一学期,加0.5分。
5、获市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班级所有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加0.5分。
6、校级优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5分。
7、参加各类社团的,一般会员加0.3分,主要干部加0.4分,参加多个社团可以重复加分,但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9分。
8、参加校艺术团加0.3分,不与社团加分累计。
9、参加校级活动的,每人加0.3。
10、参加献血者加1分。
11、受到纪律处分的扣2分。
12、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是受到学校、院批评的,扣0.5分。
(三)德育累计分数不超过30分。
二、智育(一)基本分:每学期考试的平均分(二)奖励分1、参加国家级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6分(级差1分)。
2、参加省市级竞赛者加0.5分,获奖加1.5-4分(级差0.5分)。
3、参加校级、院级竞赛者加0.3分,获奖者加0.5-3分(级差0.5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实践与创新分三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智育分×50﹪(考试科成绩60%+考察科40%)+德育分×25﹪+拓展性素质分×25﹪。
德育、智育、实践与创新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加减分条件和标准:(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损害安定团结及社会秩序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视情节减20-40分。
(2)凡违反校纪校规(含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理或处分者,每次分别减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减5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一、总则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
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处文件[2018] 33号文件精神,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二、单项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1、思想政治基础分(3分)党员不超过3分,预备党员不超过2分,入党积极分子不超过1分,其它学生不超过0.5分。
2、操行考评成绩(8分)根据操行考评成绩扣分量表进行扣分,直到扣完,无扣分依据不得扣分。
3、诚信分(2分)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扣2分;.在学校活动和日常行为规范中有不诚信行为酌情扣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无前述两项情况给满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文体类加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5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奖惩分指综测加分、扣分两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
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学年度(截止当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四、综合测评加、减分量表1。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文化素质测评、身体素质测评和实践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占总数的15%,先由各所在班的班评小组或班主任进行初评,再由辅导员审核确定。
专业文化素质测评占总数的70%,主要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参评科目非毕业班以本学期所学的考试课程为准,毕业班按实际情况再定。
身体素质测评占总数的5%,主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考试成绩进行评定。
实践能力测评占总数的10%,主要对学生科研活动、专业技术技能、学生干部组织管理工作、各类社会实践和特殊加分等方面进行评定。
以下是细则纲要:一、基础分范围1、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50分2、实践能力基础分:30分二、思想道德素质加分类型1、无偿献血;好人好事三、实践能力加分类型1、干部加分:范围:学院干部(团委、学生会)、系干部(团总支、学生会)、艺术团、助理班主任、党支部干部、班干(含舍长)、宿舍检查干部、社团干部、学生就业促进协助会、勤工助学、记者站、广播站等2、个人荣誉:范围:学院优秀志愿者、检查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军训优秀学员;系级、院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所获荣誉等3、集体荣誉:范围: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卫生先进班级、优秀早度班级、优秀绿化带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标兵宿舍、优秀社团、优秀服务队等4、发表文章:范围:省、市、校级、院、系级报纸或刊物等(需出示相关证明)5、计算机过级:范围:含国家一、二级统考6、校、院、系活动奖励:范围:校、院、系活动获奖及有关的奖励7、啦啦队、礼仪范围:校、院、系活动8、体育比赛9、文娱演出10、青年志愿者活动:范围:不包括草坪、福利院等常规活动11、资格证考试、考研12、英语等级考试:英语B级,英语四、六级13、社会实践范围:院系集体组织或批准的且获得荣誉的四、思想道德素质扣分类型1、考勤2、违纪(晚归、不按时熄灯、使用高瓦电器等)第二章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评分内容和标准评分要求:评分项目为7项,基本分为50分,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算。
综合测评各项分值标准
29、在各类社会工作中获表彰:省市级100 分,院级80分,系级60分,其余0. 优秀班级心理信息员、优秀心协社员的评 比也包含在内(需提供证书) 30、身体健康 90分 累计病假不超过一周 70分 累计病假不超过两周 50分 31、院级1—3名 100分 院级4—6名 70分 其余参加院级未获奖和参加系级活动 50分,未参加者 0分
23、统一80分
24、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院级小分队 100分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系级小分队 70分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40分
25、统一80分 26、参加职业规划大赛并获奖 未参加的 0分 100分
27、100:系分团委学生会正部长及以上;院 学生会主席、正部长;院团委正部长;班 长、团支书;社联正级干部; 85:院团委系分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 长,社联副部长,寝室长 70:其他班级干部; 50:院团委系分团委学生会干事,周邓 班、国旗班成员。 28、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打分90;80;70
支援灾区助困等 60分
(以上各项均需提供证明) 7、多次担当志愿者且任务完成良好 100分
参加一次志愿者且任务完成良好 80分 参加志愿者服务 60分 (参加招生宣传、新生接待、志愿者等, 能够提供证明并经评分审核小组认定,没 有证明者一律得0分。 )
8、主动担当宿舍建设中骨干100分 积极参加宿舍创建活动80分 被动参加相关创建活动60分 9、院级文明宿舍100分 系级文明宿舍(或院寝室文化大赛获奖者) 80分 曾获宿舍管理员评选的优秀宿舍(或院寝 室文化大赛参与者)70分 未获过表彰宿舍卫生较差宿舍50分
各项分值标准
1、参加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同学100 分,参加青共校学习的同学75分,已经递 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60分,其他同学30分未 获得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的同学以30分计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三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分数表
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3分)
1.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体育锻炼习惯;
2.心理健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3.艺术素养: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对艺术有较强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
学业水平与专业素养(1分)
1.学业情况: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热情,成绩优良;
2.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
说明:
1.综合素质测评以民意测评方式开展,班级内所有成员互评;
2.学生民意测评分数为班级所有成员去掉N个最高分和N个最低分的评分的平均数(N=班级人数*10%),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满分10分。
三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分数表
指标
内容
分数
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4分)
1.理想信念:自觉学习基本理论,积极参加活动;
2.家国情怀:关心国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爱国情感和国家认同感、有较强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3.社会关爱:尊重他人、尊重自然、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2分)
1.创新素质:有较强的批判性精神、敢于探索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调查等活动,有发现新问题的独特视角,有解决问题的新思路,能通过实践取得创新性成果;
2.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和劳动教育实践等活动,有较强的交往合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中1.2;差0.6
2
4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不做超越家庭及自身实际承受能力消费Fra bibliotek优2;良1.6
中1.2;差0.6
2
集体
观念
3分
5
关心集体,爱护集体荣誉,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优2;良1.6
中1.2;差0.6
2
6
认真完成学院、教学院、班级交给的任务
优1;良0.8
中0.6;差0.3
1
学习态度
5分
7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早退,不旷课,独立完成作业
优3;良2.4
中1.8;差1.2
3
8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素质教育、课外科技活动
优2;良1.6
中1.2;差0.6
2
遵纪守法
3分
9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优2;良1.6
中1.2;差0.6
2
10
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
二年级
6
三、四年级
8
课外锻炼
17
积极参加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
优2;良1.6;中1.2;差0.6
2
评价分值等级说明:
(1)优:指能很好地做到“综合测评标准”所述要求;
(2)良:指能较好地做到“综合测评标准”所述要求,个别方面有欠缺;
(3)中:指基本做到“综合测评标准”中所述要求;
(4)差:指基本达不到“综合测评标准”中所述要求。
优1;良0.8
中0.6;差0.3
1
劳动实践
3分
11
坚持打扫寝室卫生,积极参加集体公益劳动等
优1;良0.8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个人达标评分标准第七条:1、积极参加院系班级集体活动按实际表现情况:一般0 ~1分中等2 ~ 3分较好4 ~5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按实际表现加:一般0 ~2分中等3 ~ 5分较好6 ~10分。
2、党校学习及格:1分;院级思想政治教育与理论学习竞赛:三等奖:3分,二等:4分,一等:5分。
校级思想政治教育与理论学习竞赛:三等奖:6分,二等:8分,一等:10分。
区级思想政治教育与理论学习竞赛:三等奖:10分,二等:12分,一等:15分。
国家级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竞赛:三等奖:15分,二等:18分,一等:20分。
3、精神文明建设表现(如认真执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按实际情况加:1 ~ 3分;受通报表扬或表彰者:院级3分,校级10分,区级15分,全国20分。
4、文明寝室评比中,“优秀寝室”成员按其实际表现加1 ~ 5 分(由寝室长把关);“最佳寝室”成员按其实际表现加5 ~ 10分(由寝室长把关)。
5、获院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团/ 学干”、“文艺宣传积极分子”加5 分;其它称号加4分。
获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团/ 学干”、“文艺宣传积极分子”加10 分;其它称号加8分。
6、担任寝室长、院级社团一般职务的按其实际表现加 3 ~ 5分;担任班团干、院级社团正副会长、校级社团一般职务的按其实际表现加6 ~ 8分;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正副会长、校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按其实际表现加7 ~ 10分。
注:上述各项加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分项计;但上述各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40分。
第八条:1、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但又未达到通报批评者(如经常迟到、旷课者),可酌情扣5~10分。
2、受院(系)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0~15分;受全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0分;在一学年内受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25、30、40、50分。
注:受党、团纪律处分者参照本条按等级扣分。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1/节
15
短学期
缺 席
-1/次
未经请假不参加短学期安排的,在每次-1分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扣分。
迟到、早退
-0.5/次
16
晨点
(读)、
晚自修
缺 到
-1/次
累计10次以上者,在每次-1分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扣分。
迟到、早退
-0.5/次
17
未经准假而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及校、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
文学、艺术等著作
10万字以上
10万字以下
10万字以上
5万字以上
1万字以上
1万字以下
独著
+30
+20
+24
+16
+8
+6
合著
+24
+16
+20
+10
+6
+4
主编
+24
+16
+20
+10
+6
+4
参编
+16
+10
+12
+6
+4
+2
专
业
技
能
30%
1
全国学生英语等级考试
四级通过
+4
该项从通过起以后每次考核均能记分,但各等级只记一项。优秀为600分及以上。
国家级+30,省部级+20,市级+10,县级+5
学生记者、编辑等从事宣传工作的学生发表的新闻作品加分减半,2人及以上合作完成的作品加分再减半。
三年大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表(试行)
/ 赛,参与1次1分,获奖一次4分
书
辅导员、团支书
/ 入学教育考核合格加2分,军训成绩合格加2分。
成绩单
辅导员、学习委员
被评为“川康星青年”,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受到学院以上通报表扬加4分, / 班级获得学院以上表彰每人加2分,个人被评为三好生、全优生、校级优秀团学干部、优秀 相关证书、奖状
辅导员、劳动委员 辅导员、劳动委员 、生活委员 辅导员、生活委员 辅导员、劳动委员
辅导员、生活委员
院系团委、学生会干部加30分,干事加20分,学校各社团(含自律会、广播台)负责人加
/
聘书
25分,成员加20分;班干部根据工作表现加20-30分,寝室长、课代表加10分。
辅导员、班长、团 支书
/
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队长加40分,成员加20分;落地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加50分, 实践证明;项目申报文
折合
折合
1、同种职务类型不叠加分数。 2、在工作落实和工作态度上出现问题,视情节扣分,考 核不合格者不得分。
折合
共场合及网络平台有违反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的行为,视情节1次扣5-17分。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
基
本 日常教学行为规
要
范
求
行为得体,举止文明;维护公共秩序、课堂秩序,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实习期间严格遵守 劳动纪律。凡有不诚信或扰乱课堂秩序、公共治安行为,视情节1次扣5-17分。 17 学生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扣5分1次;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含 班级评审意见 早晚自习在内的旷课(工)每次扣5分。在早晚自习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每次扣2分。无故 不服从辅导员或任课老师安排、不及时上交资料者,视情节1次扣5-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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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一、引言
学生综合测评是教育系统中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提出一些想法。
二、学业水平
学业水平是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分标准在学业水平上应该考虑到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应用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不同学科的评分标准应考虑到不同的学科特点和难度,并且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较高的应用能力和较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思维
对于学生综合测评,创新思维的评分标准应该被纳入考虑范畴。
学生创新思维的评分标准可以从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创新点、独立思考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鼓励学生敢于挑战传统观念,勇于尝试新颖的思维模式。
四、实践能力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还应该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
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实践能力的评分标准可以考虑学生在实验环节中的操作熟练度、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团队合作
团队合作是现代社会中对学生的要求之一。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考虑学生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
这包括学生在团队合作中的角色定位、合作能力、组织协
调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通过团队合作的评价,可以帮助学生发展社交技能和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六、人文素养
评价学生综合能力应该全面考虑学生的人文素养。
人文素养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人文思维能力的培养。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强调对学生人文素养的评价,鼓励学生多读经典著作,培养自己的文化修养。
七、身心健康
身心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包括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运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评价。
在评分标准中应该鼓励学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身心健康的培养。
八、社交能力
社交能力是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方面之一。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关注学生的社交能力,包括人际关系的处理、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等。
通过对学生社交能力的评价,可以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相应的社会适应能力。
九、信息素养
在信息社会中,信息素养对学生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考虑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
这包括学生信息获取、处理和利用的能力,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和评价能力。
十、创造性表达
评价学生综合能力中还应该考虑学生的创造性表达能力。
学生的创造性表达可以通过写作、绘画、设计等形式展现出来。
评分标准应考虑学生创造性表达作品的独特性、创新性和表达能力。
十一、综合素质
最后,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考虑到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和发展。
评分标准可以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的要素,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
十二、总结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评分标准应该全面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团队合作、人文素养、身心健康、社交能力、信息素养、创造性表达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通过科学的评分标准,可以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指导和培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