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炼钢厂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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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准备车间供料工序安全环保作业指导书

炼钢厂准备车间供料工序安全环保作业指导书

炼钢厂准备车间供料工序安全环保作业指导书1. 目的:为规范员工操作,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炼钢厂(辅助材料)供料工岗位炼钢准备供料岗位。

3. 工作场所:上料平台、地下料仓、炉顶仓现场4.主要工作内容:设备润滑、更换皮带辊、上料、现场清理、查仓。

5.主要设备/物料:上料辅料1——4#皮带机;铁合金1——7#皮带机;监视器、空调、饮水机、风扇、充电器。

6. 重大风险7.重要环境因素8.作业指导8.1严格遵守本岗位《备料上料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三大规程》,熟悉本岗位相关设备安全性能。

8.2接班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设备、设施上的安全防护装置,联络信号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调度汇报安排维修人员修复后方可运行。

8.3保持除尘设备系统运行良好,汽车倒料时启动除尘设备,防止粉尘污染环境。

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并佩戴好个人防护口罩。

8.4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切断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在修复时(包括订皮带扣和换托辊)电源开关应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非维修人员不得随意停、送电。

8.5 严禁在皮带上坐立、休息或隔机传递工具,严禁违章跨越皮带机。

8.6当皮带机运行中发生卡料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后,方可进行卡料处理。

8.7布料车在运行中,严禁站人或有滚动物件。

8.8人进入料仓处理卡料及设备故障时,必须选择好站立的安全地点,应设立安全监护人,炉顶料仓栅栏损坏、变形,应及时反映处理,没有栅栏要及时恢复。

以防人员坠落。

8.9为防止进料仓时炉顶煤气中毒,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俩人同时作业,发现煤气探头报警时,快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通知调度安排处理,待煤气正常时再进行作业。

8.10炉顶料仓皮带机两边走廊的卫生,特别是散落在走廊上的辅助材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以防人员滑跌受伤。

炼铁厂安全作业指导书

炼铁厂安全作业指导书

炼铁厂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
6.1作业指导书
6.1.1上岗操作劳保用品穿戴齐全,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6.1.2严禁用湿布擦电器设备。

6.1.3检查平台、栏杆完好无缺陷。

6.1.4因空压机故障突然停风时,要关闭喷吹罐阀门,防止热风倒流。

6.1.5安全阀要符合要求,罐压不得超过工艺要求安全压力。

6.1.6氧含量在18%以下禁止工作。

6.1.7在容器内检修时,先关闭连接管道阀门,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1.8注意压力表和低压报警信号,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汇报。

6.1.9严格执行设备摘挂牌制度。

6.1.10计划停煤超过8小时,应将罐内煤粉喷净;因故停煤,且罐内有余粉时,罐内温度控制在70℃以下。

6.1.11停止喷煤时,应用压缩空气和氮气吹扫管道。

6.1.12向高炉喷煤时,应控制喷吹罐的压力,保证喷枪出口压力比高炉热风压力大0.5M Pa;否则,应停止喷吹。

6.1.13喷吹煤粉系统的设备发生泄漏及时清扫或冲洗。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作业指导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作业指导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作业指导书目录目录 (1)1目的 (2)2适用范围 (2)3管理职责 (2)4工作程序 (2)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年度预算管理 (2)员工季度劳保用品管理 (2)陆地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出海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 (5)5 相关记录 (6)6附件 (6)公司陆地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6)油应急专用包配备标准 (7)室外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8)1目的根据《采油服务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结合环保服务公司的生产作业实际,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职责管理服务中心是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采办及发放归口部门。

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公司陆地员工工作劳保的管理及发放和塘沽地区工作员工的季度劳保发放;塘沽地区以外工作员工的季度劳保由各中心指定人员负责,按季度劳保标准和范围在当地发放。

应急协调中心负责本中心及所有出海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发放。

4工作程序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年度预算管理4.1.1每年年底,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人事提供的公司员工总数和下一年度人事招聘计划编制年度、季度劳保的预算,上报采油服务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1.2每年年底,管理服务中心根据陆地工作员工总数,结合下一年度人事招聘计划,编制公司下一年的陆地工作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预算。

4.1.3每年年底,应急协调中心根据需要出海员工总数,结合下一年度的人事招聘计划,负责编制所有出海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下一年的预算。

员工季度劳保用品管理4.2.1根据人事提供的员工名单,管理服务中心每季度末,向各中心季度劳保指定人员发布核定在塘沽地区以外的工作人员名单,以确保员工季度劳保发放的准确率。

4.2.2根据上述名单,公司各中心季度劳保管理人员须按照和的要求完成本中心在塘沽地区以外工作员工季度劳保的发放工作,按公司报销管理规定到财务报销,在塘沽地区工作的员工季度劳保由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负责。

钢铁冶炼作业指导书

钢铁冶炼作业指导书

钢铁冶炼作业指导书1. 引言钢铁冶炼是一项重要的工业生产过程,它涉及到高温高压的操作环境和复杂的化学反应。

为了确保冶炼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本指导书将提供一系列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

2. 安全措施2.1 人身安全2.1.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和防护装备。

2.1.2 严禁在没有充分掌握操作技能的情况下参与冶炼作业。

2.1.3 在进行高温操作时,必须戴上耐高温手套和安全帽,并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

2.1.4 若出现火警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2 设备安全2.2.1 在使用设备之前,必须经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2.2 禁止操作人员擅自修改设备的工作参数或进行维修。

2.2.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3. 工艺流程3.1 原料准备3.1.1 确保所使用的原料符合质量要求,并进行必要的筛选和预处理。

3.1.2 确定正确的原料比例和配方。

3.1.3 对原料进行称量并记录相应数据。

3.2 预热与预处理3.2.1 对冶炼炉进行预热,将炉温升至适宜的操作温度。

3.2.2 预处理原料,如除去杂质、控制水分含量等。

3.3 冶炼操作3.3.1 将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加入冶炼炉中,并进行适量的搅拌。

3.3.2 根据冶炼工艺要求,逐渐提高冶炼炉的温度和压力。

3.3.3 监测冶炼炉内的温度、压力和化学成分等参数,并及时调整。

3.4 温度控制3.4.1 根据冶炼工艺要求,合理控制冶炼炉的温度,避免过热或过冷。

3.4.2 在提高温度时,应逐步增加,避免突然升温引起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4. 废气治理4.1 设备选择4.1.1 根据冶炼工艺的特点,选择适合的废气处理设备,如除尘器、脱硫装置等。

4.1.2 确保废气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2 废气处理4.2.1 废气排放前应进行处理,如除去固体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

4.2.2 防止废气泄漏,确保冶炼作业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炼钢车间安全作业指导书

炼钢车间安全作业指导书

炼钢车间安全作业指导书关键信息项1、作业流程及安全要求2、设备操作规范及安全注意事项3、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规定4、应急处理程序5、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11 作业流程及安全要求111 炼钢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炼钢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电气系统、传动系统、冷却系统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清理作业现场,确保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112 装料作业装料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重量进行,严禁超重或违规装料。

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避免被物料砸伤或烫伤。

113 熔炼作业控制好熔炼温度和时间,遵循工艺要求,防止钢水过热或熔炼不足。

密切观察炉内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现象,如炉衬损坏、钢水喷溅等。

114 出钢作业出钢前应检查钢包的状况,确保钢包干燥、无破损。

出钢时操作人员应远离出钢口,防止钢水飞溅伤人。

12 设备操作规范及安全注意事项121 电炉操作启动电炉前,应确保各项安全联锁装置有效。

严禁在电炉通电时进行检修和清理工作。

定期检查电炉的电极、炉盖等部件,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122 精炼炉操作精炼过程中,严格控制添加剂的加入量和加入速度。

注意观察精炼炉的压力、温度等参数,保证精炼作业安全进行。

123 吊运设备操作吊运前检查吊钩、吊索等是否完好,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吊运设备。

遵循“十不吊”原则,确保吊运过程中的安全。

13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规定131 头部防护进入炼钢车间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且无损坏。

132 眼部防护进行可能产生飞溅物的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133 耳部防护在噪音较大的区域作业,应佩戴耳塞或耳罩。

134 身体防护穿戴耐高温、防火的工作服,严禁穿着易燃、化纤衣物进入车间。

配备防护围裙、手套等,防止烫伤和机械伤害。

14 应急处理程序141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发现火灾时,立即报告并启动消防设备进行灭火。

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撤离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炼钢车间安全作业指导书

炼钢车间安全作业指导书

炼钢车间安全作业指导书背景介绍炼钢车间作为一个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区域,员工需要遵守一定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流程,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转。

本指导书主要是为了帮助炼钢车间员工有效地使用工作设备和保护自身安全,规范作业流程,同时最大程度上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安全管理安全意识培养为确保炼钢车间员工牢固的安全意识,我们会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安全知识培训,包含对炼钢车间的危险性分析、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还必须时刻遵循以下原则:1.勤洗手,勤消毒2.禁止吸烟、嚼口香糖、食物和饮料进入车间3.随时关注和应对异常现象和设备故障安全保障炼钢车间还配备了完备的安全保障设施,员工需熟记以下内容:1.保持用品清洁,避免摩擦、碰撞、损坏等情形;2.严禁轻信陌生人的要求,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携带物品进入车间;3.进入车间时必须穿戴防护服;4.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头盔、安全鞋等。

安全作业交接班炼钢车间员工需要在交接班时详细记录生产线的状态,包括省略部分:•前一班次结束时各设备的操作状态和生产数据;•前一班次存在的故障点和维修情况;•当前班次执行的工作任务、安全要点以及一些异常情况的记录,如防汛、防台风等。

设备操作炼钢车间内设备操作过程中,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手册,每次操作必须前往指定的操作控制区域,并熟练掌握设备急停按钮位置。

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原则:1.开启设备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正常、重要部件是否可靠;2.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任何调节、维护等非法操作;3.当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

废料处理炼钢车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料,员工需要严格按照管理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下列措施:1.废料储存应该独立,有严密的隔离、分级标识和统一标志;2.废料搬运过程中应避免遇到或产生任何惊醒;3.废料的处置需要提交验收报表,并遵守部门制定的废料处理制度。

总结炼钢车间是一个对员工安全要求十分严格的工作区域。

员工需在操作设备前,详细查看使用手册,并严格遵循相关操作规程。

炼钢厂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炼钢厂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炼钢厂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职工在生产或工作中,必须穿戴齐全质量合格的劳保用品,以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劳保员要尽职尽责,严格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三、职工为了抢救国家财产或完成上级下达的特殊紧急任务而造成劳保用品损坏,确实不能使用的,经分厂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以旧换新,因厂内被盗防护用品丢失者,持保卫部证明,经厂领导批准后可补发。

四、因本人不慎遗失劳动保护用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按使用限期折价,方可补发劳动保护用品。

五、调离公司的职工个人劳保用品,按使用年限折价交款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发放给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转变或换其它物品,一经查出,除将其卖出的劳动保护用品或现金收回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与行政处理。

最新《劳动保护控制作业指导书》

最新《劳动保护控制作业指导书》

劳动保护控制作业指导书JSJH-ZY-12-20111目的为保障员工在劳动中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健康安全权益,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全体员工实施劳动保护工作。

3术语和定义3.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防御装备。

3.2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或生产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劳动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4四期:女职工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4职责4.1质安部负责制定本程序并贯彻实施,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4.2质安部的技术指导负责在方案中选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4.3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和检查工作。

5控制要求5.1劳动保护用品控制5.1.1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按照防护部位分为安全帽类、呼吸护具类、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肤用品九类。

5.1.2对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员计划,由项目部统一采购,任何个人不得任意购买。

5.1.3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盖有年检章;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有山东或国家劳动保护检测中心对当批产品《检验合格证》。

5.1.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在使用说明中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成份、用法、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标准、编号等文字说明,限期使用产品注明有效日期,5.1.5包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在包装上有明显的指定标志。

5.1.6严禁购进假冒产品、隐匿厂名、厂址产品、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许可证已经过期的产品,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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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炼钢厂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作业指导书
1.劳保用品的配备发放范围:
1.1限于炼钢厂在册并从事生产劳动的干部员工(承包岗位
只发放小劳保)。

1.2公司计划内的在岗岗位民工。

1.3劳保配备标准:
执行公司劳保发放标准。

1.4劳保发放管理办法:
1.4.1炼钢厂综合办公室为炼钢厂劳保用品管理单位,负责
全厂劳保用品的统一管理,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
劳保用品的管理。

1.4.2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经安环科出具手续、主管安全厂
长批准方可执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领取。

1.4.3员工小劳保(毛巾、帆布手套、肥皂、线手套、洗衣
粉、防尘口罩、口罩、耐油手套、电池、乳胶手套)
以每月10号前在职员工人数为准,10号以后进厂的
次月造发。

1.4.4配备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护用品由使用人妥善保管,
在生产劳动中使用,未到期但已损坏或遗失的由个人
负责自行购置。

1.4.5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工种变动由综合办向库房出具工
种变动证明),其劳保用品按新岗位标准执行,如现工种劳保标准高于原工种的可以补发,同类劳保应作相应抵消,现工种劳保高于原工种的继续使用不得重复发放。

1.4.6凡属公用或备用的劳保用品,由单位专人负责,任何
人不得占为私有。

1.4.7发放的劳护用品,劳动者上岗时必须使用,否则按有关规定考核。

1.4.8对未执行公司《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制度》导致的
生产不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按有关
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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