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北京国际生命健康产业跨境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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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商务厅关于首届中国商品和服务(白俄罗斯)展组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首届中国商品和服务(白俄罗斯)展组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首届中国商品和服务(白俄罗斯)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首届中国商品和服务(白俄罗斯)展组展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为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加深中国与白俄罗斯双边合作,持续推动中白工业园在两国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及服务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将中白工业园切实打造成双方互利合作的典范,两国将在中白工业园举办“一带一路”区域合作论坛和中国商品和服务(白俄罗斯)展览会。

作为论坛及系列活动的重要环节,展览会的举办将帮助中国品牌企业开拓白俄罗斯及中亚周边市场,进一步宣传中国企业和产品的良好形象,促进两国企业经贸交流与合作。

展览会由商务部主办,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承办,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协办。

我厅将组织我省相关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商品和服务(白俄罗斯)展,现将有关组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展会名称中国商品和服务(白俄罗斯)展览会二、展会时间2019年6月30日—7月2日三、举办地点白俄罗斯明斯克中白工业园四、展会介绍白俄罗斯是欧亚大陆至欧盟及大西洋港口的重要通道,是连接波罗的海和黑海国家的重要枢纽,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延伸的重点国家之一。

近年来,中白在经贸领域的合作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程度不断加深。

在中方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下,双方实施了一批电力能源、基础设施、工业生产、工业园区建设开发等领域的大项目,对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改造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我企业、装备、技术、服务在白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中白工业园是我国在海外参与建设的最大工业园区,也是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项目,得到了两国元首的高度关注和亲自推动。

中白工业园总规划面积91.5平方公里,预计总投资额近60亿美元。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8.09•【字号】鄂林办产[2012]93号•【施行日期】2012.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鄂林办产〔2012〕93号)各市、州、直管市林业局,神农架林区林管局,厅直有关单位:国家林业局定于9月3日-6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梅花山林都伊春国际森林博览中心举办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

届时,将有国内外企业500家、客商及采购商2000余人参展参会。

省林业厅将组团赴伊春参展。

为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领导。

省厅成立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筹备领导小组,王海涛厅长担任组长,黄德华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厅办公室、计资处、产业处、宣传办、省林业产业促进会、省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地林业部门要立即组建相应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人员。

二、精心策划组织。

本届展会总面积2万平方米,设有林业发展成果、木制家居、工艺品、木制日用品、森林食品、森林风景资源、森林文化产品、港澳台及国外综合展区八个展区。

我省将采取组团方式集中参展,单独设立湖北森林产品展示区,重点组织木制家居、木制日用品、森林食品、森林文化产品等森林产品参展。

省厅统筹展区的整体设计,参展企业以产品展销为主,负责本企业展位设计制作。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林产品展销的报名工作,动员相关涉林企业,特别是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企业和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一定数量的产品参加展销。

要把最具地方特色、最优质的林产品和最新技术成果带到林博会上去,充分展示湖北林业产业发展成就。

参展单位除以产品实物参展外,还可制作宣传册(单)、挂图等宣传资料,多种形式开展产品宣传。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2.06•【字号】•【施行日期】2018.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委),各相关企业:为帮助我省企业抓住机遇,积极开拓中东欧市场,培育外贸竞争优势,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加由商务部组织的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会概况展会名称: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展会时间:2018年9月20-22日展会地点:华沙PTAK国际展览中心展会规模:8000平米展会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展会承办: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合作承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二、上届回顾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是中国商品在波兰以及欧洲重要的窗口和展示平台,其目的是通过促成中波双方企业的合作,实现中国产品在欧盟的销售,从而达到中波双方利益双赢。

展会规模为历届中国在海外主办的最大出口商品展。

展会得到了中国和波兰两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2017年为期3天的展会,共接待了来自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塞尔维亚、黑山、印度等国家客商4500人,客商数量较上届增加600人,增幅约13.5%,达成意向签约额4500万美元,提升7%,现场成交额220万美元。

展会期间各展台稠人广众,各展台采供双方交流不断。

三、展品范围家庭用品及礼品、绿色建材、卫浴及厨房设施类、橡胶、轮胎汽配、电子照明产品、玩具、珠宝首饰、物流、商业服务、文化等。

四、参展费用五、工作要求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把国际市场开拓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动员、组织企业参展。

请各市州于7月30日之前将参展企业参展申请表以及汇总表盖章后分别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本展会已列入2018年省商务厅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参展企业可向省商务厅申请补助,支持比例及限额按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商务局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5)》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5)》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京商电商字〔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北京市商务局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5)》的通知京商电商字〔2024〕6号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在赋能实体经济、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中的积极作用,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北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商务局2024年3月22日关于促进北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5)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2024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在赋能实体经济、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北京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促进本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培育人、整合货、链接场”为思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促进、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强化统筹协调,促进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直播电商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北京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直播电商高地。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累计指导认定约30个北京市特色直播电商基地,打造约50个直播电商示范案例或场景,培育约100家直播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在京品牌商家,力争2025年本市纳统直播电商交易额达1.5万亿元。

三、重点任务(一)培育直播电商市场主体。

支持本市品牌商家充分发挥直播深互动、强社交优势,做大做强直播电商业务,打造有影响力、高成长性的直播品牌。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8•【文号】商贸发〔2024〕125号•【施行日期】2024.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进出口贸易正文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商贸发〔2024〕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跨境电商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运用新技术、适应新趋势、培育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有利于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

为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一)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

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

支持依法合规引入数字人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带动更多优势产品出口。

鼓励地方立足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

(二)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能力。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本地贸易规模大、带动效应好的跨境电商企业“一企一策”提升“一对一”服务能力。

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技术等企业可按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

持续推进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设独立站、海外品牌运营中心,增强品牌培育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对2020年18个国际性重点展会项目承办单位进行招投标的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对2020年18个国际性重点展会项目承办单位进行招投标的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对2020年18个国际性重点展会项目承办单位进行招投标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10.14•【字号】•【施行日期】201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对2020年18个国际性重点展会项目承办单位进行招投标的公告各商协会、贸易促进机构、组展机构:根据《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2020年国际市场开拓“百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鄂商务发〔2019〕68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境外重点展会的组织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在境外办展质量水平,鼓励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加大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18个国际性重点展会的承办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二、承办单位资格1.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展的相应资质,并具有独立签约的主体资格。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的组展策划、组织、管理人员有较为丰富的境外组展经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报价。

2.对以往成功组织过同一展会的组展单位同等优先考虑;有展览设计、展览项目实施的相应资质,能根据参展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进行布展特装;同时具备组展、布展特装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

3.企业诚信良好,近3年内无违规记录。

4.在2018年8月27日我厅对《2019年境外部分重点展会承办单位中标结果的公示》中的单位,无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相应的方案和报价单。

三、对承办单位的管理和要求1.承办单位要从境外展会的主办方直接申请所需展位。

2.承办单位组展展位数量能够达到一定的规模供市州组织企业抱团参展。

3.承办单位要严格经费管理,严禁虚报、多报经费开支,如有发现,将取消承办资格。

4.承办单位需在展会结束后15日内将展会执行情况、参展成效、参展总结等报省商务厅。

5.为加强境外展会活动的管理,监督承办单位服务水平,省商务厅当年底将对展会执行情况和承办单位有关工作进行专项评审,承办单位要全力配合。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20年香港国际珠宝展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20年香港国际珠宝展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20年香港国际珠宝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11.12•【字号】•【施行日期】2019.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20年香港国际珠宝展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我省珠宝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推动我省珠宝出口,我厅计划组织我省珠宝企业参加2020年香港国际珠宝展。

现将有关组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展览名称2020年香港国际珠宝展二、展览时间、地点时间:2020?3月4至3月8日(星期三至星期日)地点:香港湾仔博览道一号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三、展会介绍凭藉业界无与伦比的专业知识和工艺,香港一直是珠宝贸易业务的主要国际枢纽。

两大珠宝展: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钻石、宝石及珍珠展和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珠宝展,锐意打造高效的采购平台,为业界缔造无限商机。

四、展品范围珠宝首饰、制成首饰、银首饰、珠宝配件、古董首饰、翡翠首饰、工具及仪器、宝石陈列及包装用品、珠宝刊物及服务、贸易商会、品牌表及时钟、成表及时钟。

五、工作要求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把国际市场开拓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经济发展部署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动员、组织企业参展。

经过公开招标、评审并公示,已委托湖北省大道通途展览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组展工作的承办单位,具体参展事宜请意向报名企业咨询湖北省大道通途展览有限公司。

请各市州于2020年1月15日之前将参展企业参展申请表汇总盖章后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和组展单位湖北省大道通途展览有限公司邮箱。

本展会已列入2020年省商务厅“百展行动”计划,参展企业可向省商务厅申请补助,支持比例及限额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及附件参展申请表可在省商务厅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参展申请表/wcm.files/upload/CMShbsw/201911/201911221004016. doc2019年11月12日对外贸易处联系人:吴险峰电话:************传真:************邮箱:582323575 承办机构:湖北省大道通途展览有限公司联系人:向晖电话:186****8566传真:************邮箱:lily.xiang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企业天地3号30楼3035房。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21•【字号】鄂政办发〔2021〕7•【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月21日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发展高端产业,加快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1.聚焦自贸试验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开展全产业链集成创新,着力补短板、锻长板,加快承接优势产业转移,进一步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打造长江经济带世界级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省自贸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2.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对自贸试验区内从事光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获利年度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经信厅)3.按照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文件精神,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动更多集成电路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自用设备等享受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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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北京国际生命健康产业跨境博览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21.06.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北京国际生命
健康产业跨境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中国国际商会、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将于2021年10月9日至11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共同主办第二届北京国际生命健康产业跨境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

现将有关我省参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基本情况
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1日
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规模:约5万平方米
主题:生命健康共同体,携手贸易无国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商会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支持单位: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相关国家驻华使馆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省市地方商务厅局卫健委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中国国际商会会展部
叁陆零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世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三、展区设置
此次博览会共设置为八大展区,具体展出内容如下:
(一)医疗器械展区。

包括医学影像设备、手术室设备技术、体外诊断技术设备、康复理疗器械、骨科技术设备、家用医疗器械、医用辅料及耗材、医用消毒产品、可穿戴设备等。

(二)生物医药科技展区。

包括医药研发、基因检测、诊断试剂、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生物治疗技术、再生医学、抗体工程、细胞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技术、疫苗研发与生产、海洋生物医药等。

(三)劳保用品及卫生防疫展区。

包括个人防护用品、职业服装、安全生产仪器设备、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工具,空气消毒液、灭菌器、免洗消毒液等消杀灭菌产品,测温仪器、呼吸机、监护仪、血氧仪、制氧机等医疗器械、核酸检测试剂等。

(四)中医药健康产业展区。

包括中药材、中成药、药膳食疗、中药理疗产品、中医养老、药浴产品、中医药美容护肤产品、制药机械、中医器材及加工设备、药品包装服务及设备、中药原料提取设备等。

(五)医疗美容展区。

包括轻医美、面容修护产品、专业护理产品、口腔整形设备材料、医疗美容仪器设备、高端抗衰老干细胞治疗新技术、国际健康医美养生产品及健康管理机构、医美智慧教育、医美数字健康与大数据、医美互联网平台、海外医疗服务机构。

(六)营养保健展区。

包括养生滋补品、营养保健品、功能食品、绿色有机食品、膳食补充剂、运动营养食品、高端饮品及进口食品、美容瘦身产品、生殖健康产品、妇幼健康产品、美妆护肤产品、特医食品、药食同源等。

(七)制药原料及设备展区。

包括原料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饮片设备、药品包装设备、制剂设备、实验室设备及耗材、药用粉碎设备、环保与净化设备、塑料机械等。

(八)数字健康展区。

包括数字健康平台、互联网+医疗健康、数字康养、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生命健康数字产业基地等。

四、上届博览会概况
2020年首届北京国际生命健康产业博览会由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主办,并得到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国际经济
技术交流中心、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等机构的支持。

博览会汇集了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以岭药业、万孚生物等500余家知名医院及企业单位,共同研讨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生命健康产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交流产品、技术与服务,洽谈合作。

博览会同期还举办了防疫物资采购、应急与创新医学高峰论坛等重要活动,推动先进医院管理方法和创新医疗技术的分享交流,共同探讨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化的生命健康发展路径。

五、博览会规划
(一)组织形式。

第二届博览会将立足中国,开放全球,共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科技创新成果理念,着力打造衔接供需、共享商机、采用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举行。

通过网上推介、在线洽谈、供需对接、会议直播等形式,吸引海内外供应商、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参与博览会,打造精准贸易的展览平台、贯通线上线下结合的采购交易渠道,实现精准高效对接。

(二)配套活动。

博览会同期计划举办应急与创新医学高峰论坛、研讨会、采购对接洽谈会、联合国采购及国际合作项目推介会、中关村生命健康产业园招商活动等配套活动。

同时将邀约国内外约1000家知名医院专家代表就先进医院管理方法和创新医疗技术进行高峰对话,共同探讨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化的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路径;邀约中国科学院、哈佛大学、牛津大学等国内外科研院校医学学者,就生命健康产业前沿学术成果展开技术研讨和交流。

六、有关工作
请各市州商务局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展。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参展申请表发送至省商务厅与组委会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展报名表
2.参展费用
湖北省商务厅
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省商务厅
联系人:韩勋
电话:************
邮箱:pepsihan
组委会
联系人:邱建磊秘书长
电话:************
邮箱:pxchina
手机:158****9798
传真:************
附件: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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