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税风险提示清单建议

合集下载

纳税人涉税风险提示汇总

纳税人涉税风险提示汇总

纳税人涉税风险提示汇总尊重的纳税人,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实践中,咱们发现部份纳税人由于对税收信息了解不够,往往由此致使蒙受没必要要的经济损失。

为此,咱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就日常税收业务中的涉税风险进行归集整理,希望籍此能为广大纳税人熟悉税法依法缴税,提供一点帮忙。

一、税务记录环节风险1.未按规定办理开业记录、变更记录、注销记录有那些纳税风险?纳税人未依照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税务记录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更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记录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更正;超期不更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 未按规定利用税务记录证有那些纳税风险?纳税人未依照规定利用税务记录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生意、伪造税务记录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申报环节风险1.纳税人超期申报有那些纳税风险?纳税人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扣缴义务人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限期更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 纳税人超期缴税有那些纳税风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按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超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规定采取强制执行办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利用发票有那些风险?违背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是未依照规定印制发票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是未依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是未依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是未依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是未依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是未依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风险提示:石化企业须关注的十项涉税风险

风险提示:石化企业须关注的十项涉税风险

风险提示:石化企业须关注的十项涉税风险一、风险提示:增值税发票的品名不规范风险描述:石油化工产品种类多、品名俗称多,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对发票品名开具较为随意,容易产生税收风险,即使纳税人没有变名虚开发票偷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主观意愿,也会因商品品名不规范引发税收风险,应尽量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风险防控建议:化工产品的命名应遵循《石油和化工产品目录和代码》、《化工产品标准编号及名称》、《危险化学品目录》等规则规定的产品分类、命名和代号,开具发票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化名称品名。

纳税人在签订购销合同、产品检测、产品验收入库、索取增值税发票时,不得主动要求变更商品名称,对于供货方开具的品名与货物实际名称不符的,应要求对方更正。

应加强内控管理,业务和财务人员要加强工作衔接,遇到技术指标不符、品名不规范时,应查阅技术资料或征询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了解标准化名称,要求供货方开具规范的品名;对于没有国标名称确需采用行业通用名称、技术通用名称或企业标准名称的,应要求供货方提供有关产品行业命名的有关依据标准、规则和相关文件,以备核查,防范可能产生的税收风险。

纳税人在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时也应遵循上述风险防控建议,按合规原则开具销售发票品名。

二、风险提示:产品检测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风险描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除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需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以外的石化产品,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包括产品的名称、质量标准与相应的标准一致),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涉税风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涉税风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计税
依据
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
计税
依据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O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计税
依据
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涉税风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税种
重点风险环节和事项
风险
要素
具体税收风险描述
风险易发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所有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所有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方法
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ຫໍສະໝຸດ 申报缴税计税依据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生产型出口企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书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书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书生产加工制造业涉及的税种最常见的风险点:一、企业所得税常见涉税风险点(一)收入项目常见涉税风险点1、收入计量不准。

2、隐匿实现的收入。

3、实现收入入账不及时。

4、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5、销售货物的税务处理不正确。

(二)成本费用项目常见纳税风险点1、利用虚开发票或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

3、将基建、福建等部门耗用的料、工、费直接计入生成成本等以及对外投资发出的货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等。

4、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5、收入和成本、费用不配比。

6、原材料计量、收入、发出和结存不正确。

7、周转材料不按规定的摊销方法核算摊销额,多计生产成本费用。

8、成本分配不正确。

9、人工费用的核算不准确。

(三)费用项目常见的风险点1、费用界限划分不清2、管理费用的列支问题3、销售费用的列支问题4、财务费用的列支问题(四)税金及附加的涉税风险1、应资本化的税金税前扣除2、将补提补缴的以前年度税金直接税前扣除3、将企业所得税额和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进行了税前扣除。

(五)损失的涉税风险1、虚列财产损失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有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

3、发生的损失应审批的不审批,自作账务处理。

(六)其他业务成本的涉税风险点1、销售材料的成本结转不正确2、出租财产的成本结转不正确3、计提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各项准备金未做纳税调整(七)营业外支出的常见涉税问题1、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作纳税调整2、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及各种赞助支出、与收入无关的支出,未作纳税调整3、非正常损失未扣除个人负担或保险公司的赔款。

(八)固定资产常见的涉税风险点1、虚增固定资产计税价值。

2、属于固定资产计税价值组成范围的支出未予资本化。

3、计提折旧范围不准确。

4、折旧计算方法及分配不准确。

5、固定资产处置所得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预防税务风险的重要提示事项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预防税务风险的重要提示事项

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预防税务风险的重要提示事项2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预防税务风险的重要提示事项一、引言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合理规避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份税务风险提示情况说明范本,以帮助您了解和预防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合法纳税和经营。

二、合规义务1. 法律法规遵从在纳税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法、税务规定和政策,确保税务行为合法合规。

2. 定期更新知识企业应保持与税法和相关新政策的同步,定期更新和培训员工的税务知识,确保全公司员工对税务法规的理解和遵循。

三、核算申报1. 准确核算企业应准确核算各项相关财务数据,如销售额、成本和费用等,以确保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及时申报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报送各项税费申报表格和报表,确保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合理用税1. 合理优惠政策企业应了解并合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减少纳税负担。

2. 合规避免避税企业应避免利用非法手段或避税漏洞规避税收,以确保纳税行为合规合法。

五、税务合同1. 写明合同条款在与相关税务机关签订合同时,企业应明确合同的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和风险。

2. 合同审查与履行企业应对税务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义务。

六、税务风险预测1. 定期风险评估企业应定期对自身经营活动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调整。

2. 专业咨询和培训如条件允许,企业可请税务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和培训,以保证企业对税务风险的了解和预防。

七、税务合规监督1. 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税务合规监督机制,确保税务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外部监督渠道企业应主动关注税务部门的政策和规定变化,并积极参与税务机关组织的培训和咨询活动。

八、纳税信用评级1. 维护良好信用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纳税纪律和信用记录,提高纳税信用评级,以获得相关税收优惠和支持。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史上最全一、企业所得税一收入类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二扣除类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三资产类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33.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审查周转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应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纳税调整.34.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折旧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港建费补贴,按不征税收入确认,但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仍然计提折旧在税前重复扣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税收优惠类3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销售,不能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未作纳税调整.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回收蒸汽、可燃气,用于本企业再生产部分.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审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外销收入,不得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研发费科目,审核研发费项目数据归集表,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五其他类37.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38.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核查建议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39.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40.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时使用白条、假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税前扣除.41.吸收合并业务不适用特殊重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未按规定备案,不得按特殊重组进行税务处理.核查建议核查合并重组协议,对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应进行纳税调整.42.天然气产销量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未确认收入.核查建议核查生产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等,对于产品产销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应做纳税调整.二、增值税一销项类43.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44.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45.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提增值税,或者将应按17%增值税税率申报,却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46.出售废旧货物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废旧包装物、废旧材料等未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是否按17%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是否存在未计提增值税或错按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47.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加油站向施工方收取的水电费和租赁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费.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或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方式收取水电费未计提增值税.二进项类48.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49.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50.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51.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未作进项转出.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审核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三其他52.适用税率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三、消费税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税收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 ”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四、营业税58.股份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给成员企业使用收取的利息,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核查建议核查内部往来、上级拨款、内部存款、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等明细账发生额,查看此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59.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核查建议从银行存款、现金、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入手,查看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60.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核查建议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明细账,查看企业提供营业税劳务时,向接受劳务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延期付款利息、补贴、基金等价外费是否缴纳营业税.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1.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六、印花税62.企业以订单、要货单等确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业务凭证,未按规定贴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994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核查建议逐项翻阅订单、要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所载金额计算应缴纳印花税,与已缴纳印花税比对,查看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七、个人所得税63.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核查建议逐项核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属各明细账,查看有无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在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时是否并入。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税收政策日新月异,税收问题层出不穷,税务风险无处不在。

伴随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依法治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需要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战略管理。

研究税务风险管理旨在源头防范,治标治本。

本文重点分析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类型、税务风险成因、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方法提出建议。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类型企业税务风险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因少缴税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因多缴税给企业带来损失。

(一)基于少缴税而承担法律责任基于少缴税而承担的补税、滞纳金、税收利息、罚款、刑事责任以及影响纳税信用、上市审核等风险,又可称为税务违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漏税。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三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偷税。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税款。

3.避税。

纳税人进行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税务安排从而获取税收利益,虽然形式上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与税法原理、精神、规则相悖,对此避税行为,税务机关可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税款并加收税收利息。

4.犯罪。

纳税人涉税行为触及刑法的,例如逃避缴纳税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二)基于多缴税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多缴税款常见的情形有:对政策理解错误导致多缴税;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未享;因集团股权架构或企业商业模式设计不当,导致整体税负增加;一味追求税负最低,造成企业总体收益下降;因不合理的税务安排导致的非税成本,等等。

税收风险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税收这事儿,真是一个让人既爱又恨的话题。

你看,每年到了报税的时候,很多人心里就像猫爪子挠似的,紧张又不安。

这可不是简单的填表儿,而是关乎钱包的一大事儿啊!可是在应对税收风险这方面,我们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

今天就来聊聊这些问题,还有一些小建议,大家听着,可别觉得这是老生常谈哦!1. 当前税收风险应对的主要问题1.1 信息不对称,真是让人头疼首先,信息不对称这事儿,真是让人无奈。

你想啊,税务部门那边一套说辞,企业和个人那边又是一套,大家都在各自的“秘密基地”里做着“打小报告”。

税法千变万化,像天气一样说变就变,结果很多企业根本就不知道最新的规定,更别提如何应对风险了。

这时候,税务顾问、会计师就成了“救命稻草”,但有时他们也搞得模棱两可,真让人心里打鼓。

1.2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应对效果再说人员素质,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企业的财务人员,有的人简直就像天上掉下来的仙女,专业得不得了;但有的人嘛,可能连基本的税法都不太懂。

这样的差距就导致了信息的传递出现了很多偏差,弄得大家一头雾水,明明是要应对风险,结果却像是添了堵。

这就好比你去理发店,结果剪了个“飞天大圣”的发型,想要的清爽短发全泡汤了。

2. 建议与应对策略2.1 加强培训,提升专业素养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如何应对呢?首先,企业和税务部门得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你看,知识就是力量嘛!可以定期组织一些税务讲座,邀请专家来讲解最新的和案例,大家一起学习,互相交流。

这样的话,企业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就会顺畅多了,彼此都能明白对方的“心思”,一旦有什么变化,大家也能迅速反应过来。

2.2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其次,建议建立一个更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就像是朋友之间的“八卦”,及时把最新的税务信息传递给对方,让大家都不掉队。

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税务信息平台,大家可以在上面查阅最新的、法规,甚至分享一些成功的应对案例。

这就像在朋友圈里发个动态,结果收获了很多的点赞和评论,互动多了,大家也能变得更加积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涉税风险提示清单建议
企业涉税风险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面对的问题,涉税风险的存在可能会
给企业带来财务损失、法律风险甚至影响企业声誉。

因此,建立一个企业
涉税风险提示清单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涉税问题,减少风险。

一、税务合规风险提示
1.税法法规变动风险:及时关注税法法规的变动,了解新的税收政策
和要求,避免因为不了解新政策而发生违规行为。

2.税务登记风险:确保企业及时完成登记、变更登记等手续,避免因
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而遭受罚款或其他处罚。

3.会计核算风险: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因为会计处
理不当而引发涉税纠纷。

4.发票管理风险: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为使
用伪造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

5.税务申报风险:准时、准确地完成税务申报工作,避免因为漏报、
错报等错误行为而产生罚款和滞纳金。

6.跨境业务风险:了解跨境业务的相关税收政策和要求,避免因为未
按规定申报跨境收入而受到处罚。

7.监管合规风险: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
税务事项合规运作,避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违法风险提示
1.偷逃税风险:禁止偷逃税和虚假抵扣行为,避免因为偷逃税而受到
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2.贪污受贿风险:严禁财务人员贪污受贿,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3.商业贿赂风险: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确保企业诚信经营。

4.不正当竞争风险: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进行价格扰动、恶意串通
等违法行为。

5.虚报冒领风险:防止虚报冒领国家税收收入,避免因为虚报冒领而
受到处罚。

6.逃避追缴风险:如有征收决定、征收通知书等,应及时缴纳并提供
缴纳证明,避免逃避法律追缴。

三、税务争议风险提示
1.税务稽查风险:应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避免因为配合不力而引发争议。

2.税务评估风险:了解税务评估的程序和要求,避免因为未按要求申
报评估结果而产生争议。

3.税务处罚风险:遵守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及时支付罚款和滞纳金,申请复议或诉讼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4.纳税信用风险: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及时纳税,避免因为信
用不良而受到限制行政审批、减免税等不利影响。

建立企业涉税风险提示清单有助于企业全面了解和识别可能存在的涉
税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涉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时,企业还应加强对涉税问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税法意识和税务合规意识,共同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