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制度
防汛工作制度包括什么

防汛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在汛期来临时,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防汛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机构1.成立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是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防汛工作。
2.设立防汛办公室:防汛办公室是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落实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3.建立防汛抢险队伍: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工作的主要力量,负责执行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
4.设立防汛观测站:防汛观测站是防汛工作的信息来源,负责监测水雨情、灾情等信息。
二、防汛责任制1.防汛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防汛工作的责任人,建立健全防汛工作责任制。
2.防汛抢险责任制:防汛抢险队伍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域和任务,建立健全防汛抢险责任制。
3.防汛工作考核制度:对防汛工作责任人进行定期考核,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绩效考核。
三、防汛准备工作1.编制防汛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明确防汛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2.开展防汛检查:对防汛设施、设备、物资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储备防汛物资:根据需要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包括抢险物资、救生器材、撤离设备等。
4.开展防汛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汛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汛意识。
四、防汛应急响应1.启动防汛预案:一旦发生洪水、暴雨等灾害,立即启动防汛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2.转移受灾群众:按照预案,及时转移受洪水威胁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抢险救灾: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尽快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
4.灾后重建:对受灾地区进行重建,恢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五、防汛工作纪律1.严格执行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防汛工作纪律,对不履行防汛职责、玩忽职守的,严肃追究责任。
3.严禁挪用、截留、私分防汛物资,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防洪防汛工作制度文库

防洪防汛工作制度文库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洪防汛工作,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洪防汛工作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洪防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洪防汛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地理、气候特点、水文地质等情况,制定防洪防汛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洪防汛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防洪防汛能力。
第五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加强防洪防汛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防洪防汛设施的质量和效益,确保防洪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加强防洪防汛科技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洪防汛技术,提高防洪防汛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充分发挥群众性防洪防汛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防洪防汛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洪防汛工作格局。
二、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建立健全防洪防汛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应设立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汛工作。
第九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设立专业队伍和群众性队伍,负责防洪防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防洪防汛应急抢险等工作。
第十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洪防汛规划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洪防汛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十一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洪防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防洪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洪防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防洪防汛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加强防洪防汛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洪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四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防洪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落实。
防汛办工作制度

防汛办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做好我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防汛工作的综合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的目标防汛工作的目标是:预防水旱灾害,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
第三条防汛组织体系1. 国家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国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2. 地方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3. 防汛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防汛工作。
第四条防汛办事机构职责1. 制定防汛工作计划和预案。
2. 组织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汛意识。
3. 组织防汛演练,提高防汛应急能力。
4. 开展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组织抢险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 负责防汛信息的上报和发布。
7. 完成上级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防汛工作流程1. 防汛准备:制定防汛预案,备足防汛物资,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开展防汛宣传教育。
2. 汛期监测: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
3. 预警发布:根据风情、雨情、水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启动防汛预案,组织抢险救援,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5. 灾后重建:开展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第六条防汛工作责任制1.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
2.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3. 防汛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汛工作计划和预案,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4. 抢险救援队伍要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援。
第七条防汛工作考核1. 防汛指挥部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防汛工作制度建设、防汛预案制定、防汛宣传教育、抢险救援、灾后重建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业绩的评价依据。
防风防汛工作制度

防风防汛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在防风防汛工作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防风防汛指挥部,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防风防汛工作。
2. 设立防风防汛办公室,负责日常防风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履行防风防汛职责。
3. 建立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负责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等工作。
4.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设立相应的防风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落实防风防汛措施。
三、预防措施1. 预报预警(1)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洪水、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 风险排查(1)各地要对辖区内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水库、堤防、水电站、尾矿库、危旧房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关键部位。
(2)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3. 防御措施(1)各地要根据气象、水利部门的预报预警,提前做好防风防汛准备工作。
(2)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3)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护,确保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当气象、水利部门发布台风、暴雨等预警信息时,各地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各级防风防汛指挥部要加强对应急响应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抢险救援(1)发生灾情时,各地要迅速组织抢险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到达灾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各地要为抢险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物资、器材和后勤保障。
3. 灾后重建(1)灾后,各地要及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防洪防汛施工安全制度(5篇)

防洪防汛施工安全制度第一条汛期到来之前,集团公司工区项目部成立以工区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牵头部门并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第二条各工区工区经理负责组织好防汛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和器材,安排专人____小时防汛值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工区项目部和工区牵头部门应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水文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气象动态,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以便做好整体工作安排和防洪防汛工作。
第三条工区项目部和各工区开展抗洪防汛专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
重点检查抗洪防汛方案是否可行,职工住房环境、设备停放地点、材料储存场所等是否安全可以及排水、防水设施是否齐备等。
第四条各工区在雨季到来之前要编制有专门的雨季施工方案和防洪度汛方案。
施工中要疏通排水设施,保证河道畅通,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五条施工中,架子队应注意保护好防汛设施,不得损坏沿线排水系统,不因施工而削弱河流、堰塘、堤坝的抗洪能力,不因施工引起雨水冲刷路基或引起既有排水设施的淤塞,并注意疏通河道沟渠,不削减过水断面,确保水流畅通。
第六条当接到可能发生暴雨、洪水警报后,由调度立即通知各工区负责人、架子队队长、工地值班人员,迅速对危险地段进行普查,当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架子队队长,并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和疏通道路的侧沟、管涵工作;并对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等做出判断,向工区经理汇报,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汇报。
必要时上报下游地方政府。
第七条顾全大局,服从当地防汛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统一调配,发生险情时全力投入抢险。
防洪防汛施工安全制度(2)是指在洪涝灾害临近或发生时,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安全,采取的一系列安全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洪防汛施工安全制度:1.组织责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组织责任和管理职责;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2.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防汛工作制度防汛管理制度防汛制度

引言:防汛工作制度是指在防汛工作中,为了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确保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
防汛管理制度是指在防汛过程中,为了保障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灾害发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防汛制度(二)则是针对防汛工作中的特定问题或情况而制定的专门的制度和方案。
正文:一、防汛工作制度1. 指导原则- 制定防汛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要求。
- 严格执行汛期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 加强防汛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 组织架构- 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 设立汛情监测与预测部门,及时掌握汛情和预测未来发展趋势。
- 分设抢险救援、排水排涝、群众疏散等工作组,专门负责相关工作。
- 建立督导检查机构,确保防汛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3. 工作流程- 汛期前的准备工作:制定防汛预案、采购抢险救援器材、开展宣传教育等。
- 汛期的实施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警,组织排水和加固堤坝等。
- 汛期后的总结工作:及时评估防汛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
4. 工作纪律- 领导干部带头参与防汛工作,亲自指挥并倾全力支持。
- 制定巡查制度,对工作中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
- 坚决执行命令,不得违反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决策。
5. 奖惩措施- 对积极参与防汛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 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
二、防汛管理制度1. 汛前工作- 预先检查各项设备和器材的工作性能,确保可用。
- 根据汛情和预测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包括储备物资和人员调配等。
- 组织抢险队伍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2. 汛期工作- 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
- 组织抢险救援力量,进行积水排除和救援行动。
- 加强事后评估和总结,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
3. 汛后工作- 进行设备维护和修复,做好备战准备。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5篇)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我局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工程局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
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单位、项目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生活基地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工程局成立以局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各单位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
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防汛管理工作制度

防汛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防汛管理工作,确保我国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国家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国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
3. 防汛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和有关单位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三、职责分工1. 防汛指挥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2. 水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洪水预报、洪水调度、险情抢护、应急度汛等工作。
3.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相关工作。
4.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根据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协助地方开展防汛工作。
四、预防措施1.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对防洪工程进行检查、维护和加固,确保工程安全。
2.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开展洪水风险评估、防洪能力评估等工作,确定重点防洪区域和重点防洪工程。
3. 防汛指挥部应当加强防洪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洪水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防汛应急响应能力。
五、应急响应1. 防汛指挥部应当根据洪水情况,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2.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实施洪水调度,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运行,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3.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防汛指挥部应当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防汛指挥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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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制度第一章防汛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第一条项目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部主要职能部门、项目部下属各防汛主要地域、主要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管辖责任单位领导组成。
第二条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防汛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防汛办公室一般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第三条防汛办公室为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年度防汛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指导、灾情汇报、总结评比、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四条每年汛期以前二个月,防汛办公室应安排公司防汛各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一次自查,并将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每年汛期前一个月,防汛办公室应组织对公司防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责任单位,责令限期(原则在每年5月25日前)整改完毕。
第六条若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拒不接受安排,或对防汛工作造成阻碍、影响者,防汛办公室可以根据其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条例及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并触及防洪法,构成犯罪的,经防汛领导小组核实,由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防汛办公室负责年度防汛工作的总结工作,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成绩者,防汛办公室将其取得的成绩和贡献报公司,并根据其成绩和贡献大小向公司提出嘉奖建议。
第八条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根据汛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防汛工作会,落实防汛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防汛办公室应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防汛预案》,经防汛领导小组通过后,下发全公司各有关责任单位执行。
第十条防汛办公室和公司各防汛责任单位必须树立“防汛是责任,防汛是命令”的意识,必须做好各项防汛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做到汛情时拉得出、用的上、打的赢。
第十一条严禁以防汛为借口,违规进行与防汛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十二条防汛办公室每年4月15日前将防汛值班安排、值班电话及防汛专用电子邮箱报华电四川公司和当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每年10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华电四川公司。
第十三条防汛办公室考核按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章汛前检查与消缺制度第十五条每年汛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
第十六条汛期前2—3个月,各防汛责任单位应对本部门所负责的防汛设施和防汛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将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及时报公司防汛办公室,以便公司及时协调和安排需由公司解决的物质采购和人员调配等。
第十七条生产计划管理部门应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在周、月计划中,费用原则上在本月责任单位维修费中列支,如情况特殊,费用较高,必要时责任单位可向公司申请特批专项费用解决,费用审批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每年汛前一个月,由防汛办公室组织公司防汛检查组,对全公司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由公司各责任单位的下列人员组成:1、防汛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成员2、安全监察部主任或副主任3、检修部分管防汛的经理或副经理4、发电部分管防汛的主任或副主任5、燃料分理处主任或副主任6、三维实业公司分管防汛的经理或副经理7、除灰部主任或副主任8、燃化部主任或副主任9、南太公司经理或副经理10、星河汽车运输公司经理或副经理11、中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可同时检查,也可分组进行,归属三维实业公司管辖的三产业防汛主要由三维实业公司组织防汛工作组检查,并将防汛检查和整改情况以及汛期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整改情况在每年5月20日前,总结在每年10月25日前)报公司防汛办公室备案,必要时公司防汛检查组将介入检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可根据情况参与或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检查结束后,由防汛办将检查结果统一下发检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如属公司生产和工作计划中已经安排,而责任单位无故拖延造成需要限期整改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整改通知中防汛整改项目具体实施责任单位(部门),原则上按公司管理制度和防汛预案的管辖划分执行,如制度和预案中未明确者,则由防汛办根据情况指定实施责任单位(部门),被指定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
第二十一条防汛自查或检查是一项经常进行的工作,特别当雨情、汛情发生过后更应加强检查,以防生产和生活设施遭到破坏,更应注意防止人为破坏,一旦发现有此现象,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和防汛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汛期设备消缺应及时、准确、完善,消缺管理严格按公司《设备缺陷封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汛期前发电部要制订或修订公司各机组汛期事故预想处理策略,并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学习和掌握。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汛期巡查与汇报制度第二十五条汛期应加强各防汛设施的巡查,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第二十六条汛期各排水设备应增加试验次数,试验周期比非汛期至少缩短一半,必要时每天或每个运行班试验一次。
第二十七条各关键部位的检查要求如下:1、水情:第一警戒线以下每天检查测量一次,第一警戒线至第二警戒线以下每小时检查测量一次,第二警戒线至第三警戒每半小时检查测量一次,超过第三警戒线每5分钟检查测量一次。
2、排灰(渣)沟每班检查两次,紧急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
3、排水口每班检查两次,紧急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
4、各防洪墙、保坎、排水沟道、泥石流山体护坡等其他部位每天检查一次。
第二十八条各相关岗位应建立汛期巡查专用记录本,将巡查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对巡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巡查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一般情况下汇报值长,由值长根据情况下令处置。
紧急和重大情况除汇报值长外,同时汇报防汛值班人员(见公司《防汛预案》),并由防汛值班人员向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防汛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以及省公司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汇报。
汇报应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夸大、不隐瞒。
汇报程序:一般情况:巡查人员→值长→下令处置紧急和重大不安全情况:巡查人员→防汛值班人员→公司防汛小组、公司防汛值班人员值长注:一般情况指:水情在第一警戒线以下,没有发生大的不安全情况。
紧急和重大情况指:水情已达到(或接近)第三警戒线;汛情出现地域需进入紧急状态;已发生(或即将发生)大的灾害。
第三十条各接报或汇报人员应将汛情、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十一条汛期巡查和汇报必须及时准确,不允许出现丝毫差错,否则将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汛期值班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汛期应加强值班,严格值班纪律,确保能随时应付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第三十四条采取24小时值班制。
公司值班人员由下列单位(部门)人员组成:1、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2、公司副总工程师3、安全监察部主任、副主任4、防汛办公室主任、副主任5、检修部、检修部各专业项目部主任、副主任6、发电部主任、副主任7、燃化部主任、副主任第三十五条防汛值班任务1、及时了解本公司汛情和安全生产情况。
2、负责承接上级防汛部门紧急交办任务。
3、及时通报上级防汛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出的汛情。
4、对上级防汛部门汛情处理要求和公司各防汛主要地域汛情除做好值班记录外,属于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并组织和督促处理,重大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汇报,并上报省公司防汛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防汛值班要求1、值班时间:夜间为每天20:00至次日晨8:00;白天为晨8:00至晚20:00。
2、值班地点:上班时间在值班人员各自办公室,下班时间在值班人员各自家中。
3、值班人员的办公室和家中通讯随时保证畅通(通讯联系方式见《防汛预案》)。
4、因故不能值班者,应事先向本单位(部门)请假,另派人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变动情况及联系方式通知值长岗位。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本单位(部门)防汛值班工作,并将值班轮值表交值长岗位。
部门值班人员不仅负责处置、协调汛期防汛工作,而且应负责协调、处置各种生产事故,以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第三十八条汛期分管防汛工作的主要领导应尽量避免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应另行指定防汛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章汛期灾情汇报制度第四十条汛期一旦发生灾情,在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应做好灾情的统计汇报工作。
第四十一条由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核算基础、建筑物类受灾情况。
第四十二条由受灾单位(部门)、生技、物资部门负责统计核算设备受损情况。
第四十三条由发电部、营销计划发展部负责统计电量损失情况。
第四十四条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以上情况均应写出文字总结,书面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一并交防汛办公室统一汇总。
第四十六条灾情汇报除按汛期巡查汇报制度的汇报程序执行外,还应注意:1、损失金额汇报一律以汇总核实后的金额为准,由公司防汛办公室作汇报。
2、保险理赔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理赔基础材料由公司防汛办公室提供,财务部门根据该基础材料整理上报理赔。
第四十七条灾情汇报应准确、可靠,禁止隐瞒或夸大。
第四十八条抢险过程中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特别防止谣言惑众,扰乱视听。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章防汛物资管理制度第五十条防汛物资是保证安全度汛的物资基础,必须严格管理。
第五十一条防汛物资由物资部实行专人专库保管,作好物资保养以及防火、防盗等工作,专用防汛物资严禁挪作它用。
第五十二条各部门应建立防汛物资使用登记薄,对消耗的防汛物资,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
第五十三条对容易失效的防汛器材,要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补充防汛物质的费用,原则上由各部门在本部门的维修费中支付,若情况特殊费用较高,必要时可申请特批专项费用予以解决。
费用审批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如果发生因防汛物资准备原因而造成防汛工作被动,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章防汛奖惩制度第五十七条为进一步搞好防汛工作,鼓励先进,鞭策不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八条防汛工作实行两级奖励制,即各单位(部门)自行奖励和公司奖励相结合。
第五十九条能提出好的建议,并在防汛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各部门可单独奖励,奖励数额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第六十条防汛工作成绩突出,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者,由公司防汛办公室建议公司进行奖励。
第六十一条防汛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由公司进行特别奖励,奖励金额比照技术革新有关奖励办法进行。
第六十二条根据年度防汛工作情况,各单位(部门)应评选单位(部门)防汛先进个人,单位(部门)防汛先进个人奖励不低于部门年度其他工作先进的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