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读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要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
落实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坚持改革创新。
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补齐制度短板,激发办园活力,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坚持规范管理。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健全治理体系,堵住监管漏洞,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实现依法依规办园治园,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
投入水平显著提高,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
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城市分类解决学前教育发展问题,大型、特大型城市率先实现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健全培训课程标准,分层分类培训150万名左右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质量认证和保障体系,幼儿园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学前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了推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本文将对该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学前教育的管理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
国务院强调,要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法规和政策体系。
同时,要加强学前教育宣传,提高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此外,国务院还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确保学前教育质量和安全。
同时,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水平。
二、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投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覆盖率和质量。
同时,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发展,落实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同等待遇政策。
三、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学前教育课程是学前教育的核心内容。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并实施符合国情和地方特点的学前教育课程标准,加强学前教育课程的研究和开发。
同时,国务院还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教材的管理,加强教材的质量监管,确保学前教育教材符合学前儿童的认知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
四、促进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学前教育教学改革是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引导和支持,鼓励学前教育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前教育教学质量。
同时,国务院还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学评价的监管,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教学评价体系,确保学前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强学前教育研究与评估学前教育研究和评估是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研究和评估的支持,建立学前教育研究机构和评估机构,加强学前教育政策的研究和评估。
同时,国务院还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建立全国学前教育统计系统,为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年8月14日)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二、重点任务(一)优化资源布局结构1.科学布局布点.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各市政府.排名第一的省直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2.优化办园结构.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实施普及学前教育县建设工程,通过新改扩建公办园、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鼓励支持街道和村集体以及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渠道,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各市政府)(二)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3.大力发展公办园.县级政府制定公办园分年度建设计划,列入政府重点项目和同级财政预算.实施公办幼儿园挖潜增量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或设分园、政府接收、集团化办园等多种形式,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乡镇中心园达标工程,探索乡镇中心园与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标准化的公办乡镇中心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4.规范小区配建幼儿园.实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教育厅,各市政府)5.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级财政、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使普惠性民办园成为民办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6.建立有力有效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努力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本地区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比例,推动全省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足额落实不低于每年600元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及时拨付到位.省级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吸引社会力量通过举办民办幼儿园、捐资助学等方式支持学前教育.(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各市政府)7.健全科学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落实资助制度,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8.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管理.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建立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幼儿教师动态调配机制.落实关于统筹编制资源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补充配备公办幼儿园教师.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按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9.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引导和监督民办园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各类幼儿园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提高高级职称比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10.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实施幼儿园教师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统筹整合中高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资源,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支持师范院校开设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加大中职学校保育员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实行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支持师范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五)强化幼儿园监督管理11.严格准入管理.落实县级政府对幼儿园的监管责任,加大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力度.修订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严格按标准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稳妥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正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园登记为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营利性民办园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12.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健康检查、疾病防控、上下学交通安全等工作,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2019年底前,推动实现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完成防撞柱等硬质隔离设施建设;在幼儿园出入口及相关街巷安装具备“人脸识别”等功能的卡口系统;加强“护学岗”建设.重点加大对虐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伤害幼儿事件发生.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配齐配强内部保卫人员和保安员,配全应急处置装备,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对教师、保安、劳务派遣、勤杂等工作人员的审查管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司法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13.强化过程监管.完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年检及公示制度.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按1人负责5所左右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2019年底前实现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坚决遏制民办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出台幼儿园规范管理手册,到2023年所有幼儿园实现规范化管理.实施无证园整顿治理行动计划,到2020年底前,稳妥完成无证园分类治理工作.各地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公安、应急管理、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妥善解决消防安全等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六)提升办园质量14.提高保教质量.实施幼儿园质量提升计划,制定山西省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引(试行),注重保教结合,全面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建立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实施办园模式改革行动计划,制定山西省推进学前教育办园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教研责任区制度,2019年底前,各市、县(市、区)要确定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以上专职教研员,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指导网络.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推动区域内各类幼儿园协调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政府)三、保障措施15.加强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省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委、市政府)16.加强督导.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根据国家部署,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地区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问责.(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各市委、市政府)——结束——。
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学前教育是儿童教育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对于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未来的学习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加强学前教育的政策支持。
政府应出台更多的政策措施,提高学前教育的保障力度,增加学前教育的投入,提高学前教师的待遇和培训水平,为学前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推动学前教育与社会的深度融合。
学前教育应与社会资源相结合,与社区、家庭、文化等紧密联系起来,为儿童提供更多元化、全面发展的教育机会。
同时,要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前教育,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共同促进儿童的成长。
第三,注重儿童个体差异的关注。
学前教育应注重培养儿童的个性、兴趣和潜能,不应过分追求统一标准和评价,要充分尊重儿童的发展规律,为每个儿童提供适合他们个体差异的教育。
第四,加强学前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学前教育的核心力量,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
因此,要加强对学前教师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他们的教育理念和专业能力,为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五,注重学前教育的评价体系建设。
学前教育的评价应该更加注重对儿童全面发展的评价,不仅仅局限于学术能力的考核,要注重儿童的情感、社交、创造力等方面的发展评价,为儿童提供更全面、多元化的成长环境。
学前教育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但也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只有政府、社会和家长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学前教育环境,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学前教育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为儿童的未来铺就坚实的基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作者:来源:《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2018年第12期2018年11月1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新时代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力地回应了老百姓对公平优质学前教育的热切期盼。
《若干意见》分为9个部分35条,抓住了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了全面系统、明确有力的治理措施。
本刊全文刊登《若干意见》,供读者理解、学习与贯彻落实。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现就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中央发文《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央发文《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一直被认为是投资风口的早幼教领域迎来了最严的政策禁令。
11 月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明确指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此前,A 股上市公司威创股份借收购民办连锁园转型被业内认为是学前教育资产证券化的典型案例,红缨教育、金色摇篮等品牌均被收购。
但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意见,未来民办幼儿园的资产证券化之路将陷入停滞状态。
当下不少投资机构开始关注幼教领域的原因在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给幼教产业足够的空间,其次许多幼教资产看到了资本化路径,资产证券化被激活。
除了威创股份、秀强股份,A 股还有长方集团、和晶科技、勤上光电也对幼教进行了布局,并购资金总额超33 亿元。
其中,最大的一笔便是威创股份以8.57 亿元收购金色摇篮连锁幼儿园。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副总裁吉立寅认为,早幼教领域由于中国人口结构方面的变化,产生了许多新的投资机会,这也是资本相继涌入的原因。
在幼教资产证券化背景下,幼教企业扩张的模式以直营和加盟为主。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指出,对于加盟远大于直营的幼教企业,看重的是收取加盟费而不主导运营,只要完成业绩承诺即可。
但是续费和品牌保证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即使是上市公司,也不能很好地监控管理问题。
因此,从长期来看,幼教企业的利润并不一定是来自于幼儿园本身创造的真实价值,存在创始人完成任务套现离场、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教学失控的局面。
幼教公司的纷纷上市导致了民办幼儿园走上资产证券化之路,部分民办幼儿园出现了过度逐利和幼儿安全的问题。
与此同时,教育部下发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的刚性指标,这些无不为学前教育的深化改革埋下了伏笔。
除了此次颁布民办幼儿园上市禁令以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意见还对没有取得办学资格的无证幼儿园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地要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工作台账,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
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心得体会(精选6篇)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心得体会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心得体会(精选6篇)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
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心得体会(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心得体会1孩子到了小班的年龄了,似乎不如以前听话了,想干什么,就非坚持,若是阻拦他,他就发脾气,着实让人费心,不过,家长若能正确处理,孩子发脾气的可能性就会相应减少,对孩子的将来也有一定益处。
一、要让孩子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家长莫要过多干涉。
小班的孩子想自己干事情,是其独立意识增强的表现,家长应该表示支持,"事属可行,就让他行"。
孩子想干什么,只要没有害处,就可以让他自己来,家长及时加以指导。
他想开电脑你应该告诉他如何使用,并带他开一开,试一试(注意:电源开关要放在孩子放不到的地方,大人不在时最好切断电源),虽然他做的不如你好,还可能出点小乱子,但是孩子通过动手不仅增长了知识,而且由于得到了满足,也不至于发脾气了。
二、制止孩子做不应做的事,要注意方式,不要强硬制止。
小班孩子分辨对错的能力还很差,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做出不合情理的事情,家长要加以制止,但不要总是强硬地阻拦(强硬地这不准那不许往往使孩子产生对抗心理),可以讲清简单的道理或采取转移注意力的办法,找些他平时喜欢的玩具(或其他物品)、讲个有趣的故事来将其注意力吸引过来。
如果这样还不奏效,你不妨将其抱到别处,在保障其安全的情况下,下下狠心暂时离开他让他独自发泄,待平静下来,再晓之以理;不能做的事情,不论怎样,家长也不应答应。
这样他就会逐渐地放弃自己的无理要求,变得听话了。
总之,小班的孩子,要寻找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教育手段,达到既满足了孩子需要,又教育了孩子的目的。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的心得体会2俗话说:万事开头难。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2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文件)文件解读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大家早上好!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发41号文件,这是近30年来,我国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最高级别的政策性文件,对我国当前及今后学前教育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下面我从文件的总体结构、出台的背景、核心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几个方面,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文件的总体结构国发41号文件全文共提出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所以这个文件通常被称为“学前教育‘国十条’”。
这十条政策措施按具体内容可以分为四个大的部分:其中第1条“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单独为第一个部分,作为文件的总纲,包括了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文件的核心精神两方面的内容。
其中第2-4条为第二个部分,分别从硬件设施、教师队伍、经费投入——即通常所说的“人、财、物”三个方面指出了怎样发展学前教育的问题。
其中第5-8条为第三个部分,分别从准入、安全、收费、保教业务四个方面指出了怎样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问题。
第四个部分包括了最后两条,文件就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出了一些要求。
二、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核心精神(文件第一部分)1.文件出台的背景(1)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短板,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财政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等。
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教育整体水平和国民素质的提高,成为影响我国教育现代化目标实现的最大瓶颈。
因此,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成为新形势下推进教育科学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近年来,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出现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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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的若干意见内容要点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全文公布了中央改革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于未来几年,我国的学前教育如何发展设定了任务书、部署了规划图,明确提出了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难题具体措施办法。
下面,我们围绕该意见,解读一下其中的亮点特点:
一、意见提出了改革新目标—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意见提出,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对此,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此外,为了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意见提出,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
二、意见提出了入园新部署—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
对于如何扩大资源供给,化解“入园难”的难题,意见做了针对性部署。
意见指出,国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
意见要求,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
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此外,在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方面,意见提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三、意见提出了办园新要求—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意见同时还在遏制过度逐利、改善办园条件等方面作出要求。
在遏制过度逐利方面,意见规定,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意见明确,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
上市。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意见还提出,要全面改善办园条件。
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应达到规定要求。
国家制定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指南,广泛征集遴选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优质游戏活动资源和体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生活特色的绘本。
四、意见提出了收费新规定—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幼儿园收费也将迎来调整。
意见提出,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其中,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
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五、意见提出了教师新规范—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从教
针对备受关注的幼儿园师资问题,意见要求,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此外,在教师待遇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
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而在教师队伍管理方面,要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
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六、意见提出了教学新标准—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针对“幼儿园要教什么”这一问题,意见提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要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七、意见提出了安全新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不时发生的幼儿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关注的焦点。
对此,意见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
全责任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意见还指出,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八、意见提出了监管新要求—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的幼儿园责任人或终身不得办学执教
在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具体来看,幼儿园提供虚假或误导家长信息的,纳入诚信记录。
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读完毕,谢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