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
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保障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按照一定顺序汇集成卷的案件材料。
第三条行政处罚、移送其他部门案卷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立卷。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由局法规宣教科负责立卷。
已经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案件承办人应在每月25日立卷归档。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应当一案一卷,简易程序案件可按时间顺序集中汇集成卷。
第四条正在办理中的行政执法案件,案件材料由案件承办人保管;已归档行政处罚案卷由局档案室负责保管。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卷由局法规宣教科负责保管。
第五条查借阅案卷档案实行登记审批制,须统一填写《查借阅案卷档案审批表》。
第六条查借阅已归档案卷必须出具相关证件。
外单位及个人查借阅案卷应当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注明阅档人姓名、阅档原因及所阅案卷行政相对人,阅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局工作人员查借阅案卷,必须持本人工作证。
第七条查借阅案卷档案一般限在档案阅览室。
案卷原件不得借出给外单位或者个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经档案管理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借出档案应于一周内归还,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向档案室说明原因。
借阅档案不准再转借。
第八条决定类执法文书经审批后复制给外单位或者个人,其余案卷材料不得查阅、复制、拍照等。
第九条经档案单位同意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第十条阅档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阅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对待档案材料要认真负责。
阅档时对档案内容不得涂改、添注、勾划,不得随意抽出或增加档案材料。
查阅两份以上档案时,不要同时打开,以防装错或丢失。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和原则1.考核目标:考核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成果,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考核原则:公正、科学、客观、公开、激励与惩戒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1.依法履职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是否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是否对相关部门存在的卫生问题进行及时监督和处置。
2.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是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是否对事故发生后进行调查和追责。
3.卫生环境监测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对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空气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测,是否对监测结果及时公布,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是否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减少卫生事故事故的发生。
5.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情况: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度,是否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是否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三、考核方式和指标1.职责目标考核: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对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是否得到有效履行进行评估。
2.问题整改考核:对卫生监督机构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跟进和整改进行评估,监测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资源利用和效益考核:对卫生监督机构的资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其是否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益进行考核。
4.考核结果公示和反馈: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向卫生监督机构通报考核结果及意见,并指导机构改进,促进其进一步提升。
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等等级,对于获得优秀和良好成绩的卫生监督机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其再接再厉。
2.对待改进和不合格的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提供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并按照规定加强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分细则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分细则(一)项目具体要求分值扣分标准主体合法(10)主体行政行为以合法的执法主体名义作出,承办人具有执法资格;被处罚的主体认定准确,有主体资格认定的合法资料。
10执法主体不合法,主体认定错误或无合法主体资格认定资料10分全扣。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40) 1、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合法客观地收集违法事实。
8 收集违法事实不合法全扣。
2、证据充分齐全且相互印证,符合法定要件,能确凿证明全部的违法事实,25无证据、不符合法定要件40分全扣;有缺陷或无相应佐证扣8分,使用无关的证据扣4分;法律规定应按违法所得处罚的未收集违法所得证据扣5分,案件有疑问未解释清楚每处扣2分。
3、违法情节(从轻或从重)的认定理由充分,有法律依据并且有说服力7违法情节的认定无法律依据全扣,不准确扣2分。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适当(20) 1、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依据,没有适用无效依据。
8无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或适用依据错误20分全扣,附加无效依据每条扣2分。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条、款、项、目准确齐全4未具体到条全扣,未具体到款、项、目或不准确每项扣1分,3、定性准确,作出的处罚及强制措施种类正确、完整。
罚款的额度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
6定性错误或罚款的额度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全扣,种类不全或不正确每项扣2分。
4、体现公平、公正、适当原则 2 违反原则每项扣1分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分标准(二)项 目具 体 要 求分值扣 分 标 准程序合法(20)1、适用程序正确,在法定时间内立案和作出处罚决定。
手续齐全,有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审批、送达、执行、结案等手续,减免程序必须有法人签字同意。
12适用程序错误或未在法定时限作出处罚决定20分全扣;未在法定时限内立案扣5分,手续不全或时间顺序错误每份每项扣2分;合议不合法扣2分,减免无法人签字扣2分,扣完为止。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定稿)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市或县该卷总得分被处罚单位名称基础标准部分(该部分不符合要求,案卷得分为实际得分的1/2)(一) 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 适用法律正确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 程序合法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文书规范标准(100分)一、受理、立案阶段(共8分)(一)受理记录(3分)1、有案件来源(0.5分)2、有案发单位基本情况(0.5分)3、受理时间及时(0.5分)4、案情摘要主要内容明确(0.5分)5、承办人拟处理具体意见(0.5分)6、负责人意见、签名和日期(0.5分)(二)立案报告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2、有案情记载;(1分)3、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1分)4、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5、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1分)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7分)(一)、检查(勘验)笔录(共10分)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2分)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2分)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2分)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2分)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

附件2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序号项目分值评查标准案例评分标准1 新颖5分1.案由新颖,全国范围内首次或比较少见加3分,省内首次加2分。
2.采用的调查取证方式、方法新颖,如电子数据证据、电子送达等,每一特点加1分,最多加2分。
2 复杂15分3.程序复杂。
举行听证的加1分,行政复议维持处罚决定的加3分,行政诉讼维持处罚决定的加5分。
4.案件办理过程涉及跨省、跨部门(不包括案件由其他部门移送的情况),加2分。
5.案值大于20万,加2分;案值大于100万,加4分。
6.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措施,加2分;采取吊销许可证的处罚措施,加3分。
7.涉案人数较多,加1分。
3 难度5分8.调查取证难度大,但能通过多途径取证、取证方式巧妙(如照片指认等特殊方式确定违法人员等),加2分。
9.采取公告送达,加1分。
10.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后结案的,加2分。
4 质量5分11.案件调查细致缜密,手段丰富,相关证据形成严密证据链,证据数量多,达50页加1分,达100页加2分。
12.证据种类多,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种证据中,采用4种加1分,以后每增加1种加1分,最多加3分。
5 影响5分13.案件有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领导批示或督办的,加3分;有省级行政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批示、督办的,加2分。
14.案件查处有省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导的,加2分。
6 评析15分15.案件评析针对案件办理的重点与难点,观点正确、依据充分,加3分;视角新颖,深入透彻,具有借鉴与参考作用,加5分。
16.思考建议(最多加10分):16.1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精神进行分析,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加2分;16.2将案件体现出的个性问题归纳为普遍的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建议,加2分;16.3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或分歧意见进行论述,观点正确,加2分;16.4指出案件办理中的瑕疵并提出建议,加2分;16.5其他方面的论述,具有启发性,引人深思,加2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19•【文号】国卫办监督函〔2015〕211号•【施行日期】2015.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5〕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法制发〔2015〕1号)的要求,2015年我委将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执法队伍管理情况为重点进行专项稽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工作内容(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根据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规定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开展此项工作。
重点稽查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责任制适用、考评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建立及免责情形等方面。
(二)执法队伍管理情况。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重点稽查监督员持证上岗情况、执法资格取得程序、监督员培训及队伍管理等方面。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并填写《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上报。
(三)其他。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继续做好制着装管理、行政处罚案卷审核等日常稽查工作。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结果调查分析报告

·应用管理·[收稿日期]2018-03-07作者简介:冯光,男。
从事卫生监督研究。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结果调查分析报告冯光1,李锡玲2,赵士坤2(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北京100044;2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江苏南京210008)[摘要]目的通过研究近两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结果,分析案例的特点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措施。
方法从2016、2017年开展的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结果中,抽取135份案例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抽样案例在主体、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和文书质量五个方面存在不少共性问题。
结论加强案例评查结果的指导作用,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关键词]卫生计生监督;案例评查;调查分析[中图分类号]DF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6131(2018)03-0325-011Doi :10.3969/j.issn.1007-6131.2018.03.005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the results of case study of health and familyplanning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Feng Guang 1,Li Xiling 2,Zhao Shikun 2(1Comprehensive Supervision Bureau of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Beijing 100044;2Jiangsu provincial Health Supervision Bureau,Jiangsu Nanjing 210008)[Abstract]Objective Through analyzing the results of the case files review of health supervision in the past two years,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blems of the case files were evaluated,and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health supervision were pro⁃posed.Method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national health supervision case files review conducted in 2016and 2017,135cases were selected for statistical analysis.Results Sampling cases had many common problems in five aspects:qualification,evi⁃dence,procedure,application of law,and document quality.Conclusion Strengthen the guiding role of case files review re⁃sults to improve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ability to handle cases.[Key words]Health supervision;Case file review;Investigate and analyze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是从执法规范化的角度,对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例水平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

110、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全。
111、询问时间、地点填写不规范。
112、法律文书中修改或笔误未做技术处理或有空项。(指不影响案件主要事实和定性的其他错误)
113、授权委托书要素不全,制作不规范。
114、查封扣押、抽样取证、证据保全文书、物品清单要素不全、填制不规范。
67、缴款书处罚金额与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没款金额不符,且未说明情况。
68、缴款书上被处罚人的名称与处罚决定书上的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
69、案卷中反映不出陈述、申辩告知在前,处罚在后。
70、处罚决定书中引用法律未到条、款、项。
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
108、引用法律依据条、款和项表述不规范。
104、结案审批无明确的“同意结案”意见。
105、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合议记录未分别记录参加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106、已结案时无缴纳罚款的有效凭证或复印件。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减1分
107、被处罚主体基本情况记载不全。(公民:姓名、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减5分
38、缺少必备法律文书。
51、被先行登记保存物品7日内未做出处理决定。
52、清单中的物品数量、品种等与对应的处理文书中不一致。
53、鉴定结论非有权鉴定机构做出。
54、鉴定结论无鉴定人员签字或鉴定机构印章。
55、履行听证程序缺少相关法律文书。
56、听证通知书中未告知当事人3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
57、听证通知书中未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76、行政处罚决定书缺少行政机关名称或日期。
77、送达回证要素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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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基础分100分,加分项20分。
2.对出现0分卷的不评分。
3.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以扣分高的为准。
4.各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2.11其它不符合文书制作要求的问题。
6
案件
典型性
20分
每项加1-4分,最多加20分
33.案由新颖,案件办理有一定创新性,对执法工作有借鉴意义;
34.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且案件查办细致缜密,证据质量高;
35.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有促进作用;
36.执法文书注重说理,说清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种类;说清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说清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等;
6.1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的;
6.2认定违法事实无法律依据的;
6.3卷中主要证据不能证明违法事实的或卷中主要证据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
7.部分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的,扣3分。
8.证据间的主要矛盾没有排除或说明的,扣2分。
9.违法事实发生的时必要的情节、程度等证据不充分的,扣3分。
32.6现场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等文书用词不当、表述不准确、不客观,计量单位不标准;
32.7一份询问笔录同时记录两名以上被询问人回答内容;
32.8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合议记录,未分别记录参加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32.9移送文书清单填写不全;
32.10事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外部文书人称混用;
11.相关证据形式要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每处扣1分。
12.证据材料缺乏关联性,证明力不充分的,扣2分。
13.对调查发现的违法事实没有依法作出处理的,每项扣5分。
14.被提取物证、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未填写物品清单的,扣2分;填写不全的,扣1分。
15.清单中的物品数量、品种等与处理决定相关文书记录不一致的,扣3分。
17.6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没有移送的;
17.7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经审批的。
18.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5分:
18.1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处理不正确的(如直接没收等)或未在规定期限做处理的;
18.2少于两名卫生计生监督员进行调查或检查的;
18.3案件处理审批表或集体讨论记录中记载的违法事实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致的;
31.文书错误修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有两处以上扣2分。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32.1执法文书未按要求书写文号;
32.2案卷文书中案由填写不规范;
32.3受理记录、立案报告中无案件来源或前后不一致;
32.4投诉、举报案件中没有受理记录;
32.5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全或不规范;
19.2未按规定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
19.3案件应当合议而未合议的;
19.4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
19.5案件不能执行又无任何理由结案的;
19.6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该移送而未移送或未作说明的。
20.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案件终结、合议、重大案件行政领导集体讨论、行政审批、处罚告知、陈述或者听证、送达、结案等必要手续不齐全或参加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2.案件调查终结后对外文书被处罚主体表述不准确的,每处扣3分。
3.被处罚主体无身份证明材料和法定资质证明材料的,扣5分。
4.代理人缺乏授权委托书的,扣5分;授权内容不全面的,扣3分;缺乏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扣1分。
5.其它不符合主体要求的问题,扣1-5分。
2
证据
30分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18.4当事人逾期未陈述申辩未作说明的,或对陈述申辩未作复核的;
18.5发现违法行为时未书面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的;
18.6法律文书送达不符合要求的;
18.7立案后3个月内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未报经有关机关批准延期的。
19.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3分:
19.1在调查取证中未向当事人表明执法身份的;
16.其它不符合证据要求的问题,每处扣1-5分。
3
程序
30分
1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17.1未告知当事人处罚事实、理由、依据的;
17.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的;
17.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
17.4实施行政处罚程序颠倒或遗漏的(针对核心程序);
17.5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应当进行集体讨论,未经集体讨论程序的;
26.对多个违法行为未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或合并处罚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27.其它不符合法律适用要求的问题,扣1-5分。
5
案卷
文书
质量
10分
28.卷宗不完整(如无封面、目录、备考表等)的,扣1-2分。
29.案卷装订不符合规范要求(如不按顺序、无页码)的,未一案一卷扣1分。
30.文书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2分。
附件4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
(试行)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主体
5分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1.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具有法定资格的;
1.2实施行政处罚超越法定职权的;
1.3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加盖有效卫生计生执法行政机关印章的;
1.4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或对依法无需进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
21.其它不符合程序要求的问题,扣1-5分。
4
法律
适用
25分
2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22.1实施行政处罚无法律依据的;
22.2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
23.适用法律不完整,遗漏条、款、项、目的,扣5分。
24.行政处罚种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扣5-10分。
25.行使行政裁量权,包括从重、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无法定情节或充分理由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