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分析及卫生监督执法分析
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分析及卫生监督执法探讨

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分析及卫生监督执法探讨李恒;任元鹏;高蕾【摘要】Objective: This paper studies 154 health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cases from 1998 to 2010 to learn the situation and problems, which present from the cases and give basi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heath inspection. Methods: Questionnaire are designed for the 154 cases and filled up including the years and classifications of inspection and so on. Then the paper makes a research on the data statistic. Results: In the 154 cases, 54 cases are about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inspection, 50 cases are about the medical staff inspection, 20 cases are about the food safety inspection. There are 30 cases that the bodies of health administrative lose the suits, and 10 cases that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compensate for the plaintiff. Conclusion: To boost the health administrative personnel's education of law, enhance the ability of health inspection, establish the good service conception, improve the health inspector auditing systems can reduce the litigation.%目的:通过分析1998-2010年的154起卫生行政诉讼案例,了解卫生行政诉讼的现状及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卫生监督质量提供依据和建议.方法:将154起卫生行政诉讼案例按照年份、卫生监督类别等分类分别填写个案调查表,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54起案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案件54例(35.1%),卫生技术人员监督50例(32.5%),食品安全监督20例(13.0%);卫生监督部门败诉案件30例(19.5%),行政赔偿案例10例(6.5%).结论: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的法律教育,提高卫生监督行为的专业能力,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树立良好服务意识,完善卫生监督稽查机制,可以减少卫生行政诉讼的发生.【期刊名称】《医学与社会》【年(卷),期】2012(025)012【总页数】3页(P62-64)【关键词】卫生行政诉讼;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执法【作者】李恒;任元鹏;高蕾【作者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哈尔滨,150081;南通大学管理学院,南通,226019;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哈尔滨,15008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9-0随着社会的发展,卫生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于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卫生监督行为,相对人会提起卫生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卫生法律法规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医院因一起医疗事故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患者李某因腹痛入院,经该院医生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需进行手术治疗。
然而,手术过程中,医生误将患者的阑尾切除,导致患者肠道严重受损。
术后,患者病情恶化,经多方治疗无效,最终不幸去世。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件焦点本案焦点在于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
1. 医疗过错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医院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误将患者的阑尾切除,违反了诊疗规范,导致患者肠道严重受损,最终不幸去世。
因此,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2.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情形;(3)医疗行为对患者人身损害的程度;(4)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本案中,医院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误将患者的阑尾切除,违反了诊疗规范,导致患者肠道严重受损,最终不幸去世。
因此,法院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三、案件分析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医疗过错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下列损失:(1)医疗费用;(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死亡赔偿金;(10)精神损害抚慰金。
卫生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近年来,该医院在医疗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卫生法律问题。
本案例将以该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为例,分析卫生法律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二、案例描述2019年1月,某市发生一起由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
某市A医院作为该市唯一一家设有传染病隔离病区的医院,承担了大量的疫情防治工作。
然而,在疫情防治过程中,该医院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隔离病区设置不符合规定。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隔离病区,对疑似传染病病人、确诊传染病病人进行治疗。
然而,某市A 医院在疫情爆发初期,隔离病区设置不符合规定,导致部分疑似病例无法得到及时隔离治疗。
2. 传染病防治措施不到位。
某市A医院在疫情防治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疑似病例的隔离、治疗、消毒等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
3. 信息报告不及时。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
然而,某市A医院在疫情爆发初期,未能及时报告疫情,延误了疫情防治的最佳时机。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某市A医院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首先,隔离病区设置不符合规定,导致疑似病例无法得到及时隔离治疗,增加了疫情扩散的风险。
其次,传染病防治措施不到位,未能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最后,信息报告不及时,延误了疫情防治的最佳时机。
2. 法律责任分析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按照规定设置隔离病区的;(2)未按照规定对疑似传染病病人、确诊传染病病人进行治疗、隔离的;(3)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
因此,某市A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分析及卫生监督执法分析

C 二H 工 N A H E A L T 工N口 U曰 T口 Y
卫 生行政诉 讼案例 分析 及卫 生监 督执 法分析
耿 岩
东营市卫生监督执法 局 , 山东东营
2 5 7 0 9 4
【 摘要】 目的 对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及卫 生监督执法进行 分析 。方法 对 2 0 1 3 年 1 月一2 0 l 3 年 1 2月 间的 7 7例卫生行政诉讼
me d i c a l i n s t i t u t i o n s a n d h e a l t h t e c h n i c a l p e r s o n n e l s u p e r v i s i o n , t O s t r e n g t h e n h e a l t h s u p e r v i s i o n a n d l a w e n f o r c e me n t . Co n c l u s i o n S t r i c t l y p e r f o r m t h e i r s t a t u t o r y d u t i e s c a n e f f e c t i v e l y r e d u c e t h e i n c i d e n c e o f h e a l t h a d mi n i s t r a t i v e l i t i g a t i o n , wo a h y o f p r o mo t i ot ] Ob j e c t i v e T o t h e h e a l t h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v e l i t i g a t i o n c a s e 8 a n d h e a l t h s u p e r v i s i o n a n d l a w e n f o r c e me n t a n l a y s i s . Me t h o d s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析

四、行政许可的一般原理和法律规定在卫生 执法领域的运用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行为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应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对法律禁止的解除 3、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通常以证照的形式表
张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行政处罚合法的条件
2.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首先,违法主体认定明确、责任清晰。 案例:某医院与甲公司签署协议,将其所属泌尿科等科 室作为“共同管理学科”,甲公司授权其董事长王某负责 处理合作事宜,王某又注册乙公司。由甲公司授权乙公司 代理执行合作协议,实际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有多个违 法行为。 认定:医院构成出借、出租诊疗科室;甲公司构成无证 开展诊疗活动并对乙公司的其他违法活动承担责任。
这其中有几个违法行为。
案例:2006年10月,是卫生局根据举报对某医院进行了 立案查处,查明医院有以下违法事实:(1)使用3名非卫 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2)超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 活动、且对患者造成损害;(3)污水未经消毒处理直接 排放。分别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该局对违法医院给予了警告、罚款1.8万元人 民币,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 为的处罚。
案情:某医疗机构聘用无证人员,在对病人施治过程中,不按技 术规程操作,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
此案中,就有三种法律责任: 第一,医疗机构聘用非技术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处以5000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证可证》。第二, 医疗机构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三,施治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
处理原则:重责吸收轻责;分别追究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2001 年 3 月 9 日下午 2 点,海阳市卫生防疫站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该市东村镇某村南有一食品厂无证生产保健食品,且该厂正准备外迁,希翼迅速查处。
接到举报后,海阳市卫生防疫站领导迅速组织了四名监督人员赶往案发现场。
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工人已将“保健食品”成品及原料装车,准备外运。
执法人员即将进行了查封和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时发现该厂在未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私自于 2000 年 8 月份生产“济生牌”方便粥。
其产品说明书上有补肾、降压等疗效宣传,产品外包装标注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
鉴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对该厂的全部产品及原料进行封存,共封存成品4000kg,原料2700kg,价值人民币约 30 万元。
该公司非法生产保健食品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赋予了取缔、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行政处罚。
保健食品,其产品说明书上有补肾、降压等疗效宣传,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这一违法行为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卫生部批准文号,私自生产保健食品,且说明书上有虚假的疗效宣传这一违法事实,《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住手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产品外包装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的违法实事,《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以上情况,赋予了取缔、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行政处罚,可以说本案处罚较为轻缓,可考虑没收违法所得。
卫生法律责任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是一家综合医院,拥有床位200张,医护人员300余人。
2019年5月,该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导致医疗废物泄漏,污染了周边环境,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二、案件经过1. 事件发生:2019年5月15日,某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一桶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破裂,医疗废物泄漏至医院周边的绿化带和下水道。
2. 居民举报:泄漏事件发生后,附近居民发现绿化带和下水道中存在大量医疗废物,随即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
3. 环保部门调查:接到举报后,当地环保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某医院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医院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运输;- 未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导致医疗废物露天堆放;- 运输医疗废物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医疗废物泄漏。
4. 行政处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地环保部门对某医院作出了以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5万元;-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三、卫生法律责任分析1. 违反的法律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运输。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渗漏和扩散。
2.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某医院未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当地环保部门对某医院作出的罚款和责令改正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 刑事责任:虽然本案中某医院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若医疗废物泄漏导致严重环境污染,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3. 责任追究:- 某医院作为违法行为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责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居民李某,因持续发热、咳嗽等症状,于2021年6月1日前往本市某三甲医院就诊。
经医院诊断,李某被诊断为普通感冒,并开具了相应的药物治疗。
然而,经过一周的治疗,李某的症状并未明显改善,反而出现了呼吸困难、持续高烧等症状。
6月8日,李某再次前往该医院就诊,经详细检查后,医生发现李某患有严重的肺炎,需立即进行抗感染治疗。
由于延误治疗,李某的病情迅速恶化,被诊断为重症肺炎,并伴有呼吸衰竭。
经过紧急救治,李某的病情虽有所好转,但已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
二、案件经过李某及其家属对医院的误诊行为表示严重不满,认为医院未能及时诊断其病情,导致病情恶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于是,李某及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了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对医院的行为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诊断依据不足: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到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导致诊断依据不足。
2. 诊疗程序不规范: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如未能及时进行胸部CT检查,未能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动态观察等。
3. 医疗过错: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医疗过错,如未能及时诊断出李某的肺炎,延误了治疗时机。
三、案件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上述医疗过错,导致李某的病情恶化,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法院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医疗过错程度、李某的损失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医院误诊导致的损害赔偿案件。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关键点:1. 医疗过错是赔偿的前提:本案中,医院在对李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诊断依据不足、诊疗程序不规范、医疗过错等问题,这是导致李某损害赔偿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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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分析及卫生监督执法分析目的对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及卫生监督执法进行分析。
方法对2013年1月—2013年12月间的77例卫生行政诉讼案例进行分析,同时对卫生监督执法进行分析。
结果日常卫生行政诉讼案例按案由分类则卫生行政处罚案例最多;按原告被告类型分则公民为卫生行政诉讼的主要原告,卫生行政部门为主要被告类型最多;按卫生监督行为类型分则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监督最多,需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结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能有效减少卫生行政诉讼的发生率,值得推广。
标签: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卫生监督执法[Abstract] Objective To the health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cases and health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analysis. Methods 77 cases of health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case in 2013 Januaryto 2013 December 12 months of analysis,and to analyze the health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Results The daily hygien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case classification case by the health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by the plaintiff and defendant most;the type specific citizens for health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n the plaintiff,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health as the main defendant type;according to the hygiene supervision behavior type specific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health technical personnel supervision,to strengthen health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Conclusion Strictly perform their statutory duties can effectively reduce the incidence of health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worthy of promotion.[Key words] Health administrative;Litigation cases;Health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随着现今社会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尤其是侵犯合法权益的相关卫生监督行为。
而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严格履行其职责能有效减少卫生行政诉讼。
该文选取2013年1月—2013年12月间生效的卫生行政诉讼案例77例为研究对象,就此对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及卫生监督执法进行分析。
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1.1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1月—2013年12月间生效的77例卫生行政诉讼案例,将所选案例按发生年份、卫生行政相对人类型、案由、卫生行政主体类型、卫生监督行为类别及卫生行政主体胜诉情况等分类并且填写调查表。
1.2统计方法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包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数数据采用[n (%)]表示。
2 结果由表1中数据资料可知,将2013年1月—2013年12月间生效的77例卫生行政诉讼案例按照不同方式进行分类,结果详细如下。
2.1按照案由进行案例分类2013年1月—2013年12月间生效的77例卫生行政诉讼案例按照案由进行分类,可知卫生行政处罚案例有30例,卫生行政许可案例16例,卫生行政裁决案例16例,卫生行政强制案例4例,其他案例(即卫生行政确认、卫生行政补偿及卫生行政征收等)11例。
其中卫生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等,易影响相对人权利,更易引发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侵权争议作出明确规定,授权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侵权争议予以裁决。
则可知由卫生行政进行裁决的卫生行政诉讼案件主要为医疗纠纷案件[1-2]。
2.2按照卫生行政诉讼原告及被告类型进行分类卫生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即卫生行政行为相对人)主要包括医院、公民以及医药公司等;而被告(即卫生行政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环境卫生部门等。
2013年1月—2013年12月间生效的77例卫生行政诉讼案例按照卫生行政诉讼原告及被告类型进行分类可知72例原告为公民或个体经营户,5例原告为医院及医药公司。
50例被告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12例被告为人民政府,15例被告为其他行政部门。
则可知公民为卫生行政诉讼的主要原告,卫生行政部门为主要被告类型[3-4]。
2.3按照卫生监督行为类别进行分类2013年1月—2013年12月间生效的77例卫生行政诉讼案例按照卫生监督行为类别进行分类,其中29例为医疗机构管理的卫生监督,27例为卫生技术人员监督,7例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5例为医疗专项服务技术监督,3例为血液卫生监督,6例为卫生监督行为。
则可知由医疗机构所管理的卫生监督案件为医疗纠纷时,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分,而卫生行政部门未作答复,则患方可以卫生行政部门不作为为由提起相关行政诉讼。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监督的行政诉讼以卫生行政主体作出不予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吊销或注销医师执业证书为案由所提起得卫生行政诉讼为主。
而卫生行政诉讼原因包括卫生监督的卫生行政相对人对于所给予的卫生行政处罚不服。
3 讨论随着现今卫生行政相对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卫生行政诉讼也有了一定的增多。
由该次实验数据可知,2013年1月—2013年12月间生效的77例卫生行政诉讼案例按照案由进行分类,其中38.96%为卫生行政处罚案例,20.78%为卫生行政许可案例,20.78%为卫生行政裁决案例;按照卫生行政诉讼原告及被告类型进行分类,可知93.51%原告为公民或个体经营户,64.94%被告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行为类别进行分类,37.66%为医疗机构管理的卫生监督,35.05%为卫生技术人员监督。
参考张艳春[5]《浅谈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更好地维护人们的利益:①应有意识的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的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其法律专业水平;②应对卫生监督行为进行规范,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从而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6-9];③相关执法人员应对法定职责进行严格遵守和执行,树立良好服务意识,建立公正、公平的卫生监督执法环境,从而有效减少卫生行政诉讼发生率;④对卫生监督稽查机制进行充分完善,同时对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加强建设,促进日常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行政执法考核体系,有利推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实施,保障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有序进行[10-12]。
综上所述,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树立良好服务意识,能有效减少卫生行政诉讼的发生率,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1] 唐怀青,李学庆.正确运用卫生行政处罚减少避免卫生行政诉讼[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3,24(5):136-137.[2] 刘学剑,蔡坤福.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兽医杂志,2011,47(7):84-86.[3] 战琪,李靖,刘晶,等.浅析北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C].//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011:370-374.[4] 刘泽远.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制作与执法程序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作用[J].中外健康文摘,2012,9(13):404.[5] 张艳春.浅谈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1,18(3):294-296.[6]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广州顺利完成2013年官方兽医轮训工作[J].中国动物检疫,2013(10):90.[7] 蒋国才,刘文泽,李庆,等.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中容易忽视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浅析[J].湖南农业科学,2013(24):66-67.[8] 黄志坚.对一起由卫生信访转为行政诉讼案件的思考[J].职业卫生与病伤,2011,26(2):128-129.[9] 梁沁楠,郑仪.卫生行政执法风险分析[J].中外医疗,2012,31(23):179-180.[10] Li,Fupeng,Bi,Rutian,Li,Fuzhong,et al.Design and realization of the dynamic supervision system for land enforcement[C].//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Business and E-Government,2011:1-4.[11] Fupeng Li,Rutian Bi,Fuzhong Li,et al.Design and Realization of the Dynamic Supervision System for Land Enforcement[C].//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Business and E-Government,2011:8755-8758.[12] Stephenie Slahor.Institute for Law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ILEA)[J].Law and order,2012,60(5):10.(收稿日期: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