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
抗震概念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7 合理选用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合理地使用材料,确保施工质量是保证抗震质量的关键。在结构
施工图中均标有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混凝土、钢材和砌体 材料的选用参照各自的选用要求。
THAN于抗震
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砌体结构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和构造柱、芯柱,或采用约束砌体、配筋砌体等;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控制截 面尺寸和受力钢筋与箍筋的设置;多高层的混凝土楼、屋盖宜优先采用现 浇混凝土板。
二、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5 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二、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2 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建筑体形
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规则的建筑方案应按规定采取 加强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建筑平面和立面布置宜规则、 对称,其刚度和质量分布宜均匀。体型复杂的建筑宜设防震缝。
二、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3 选择合理的抗震体系
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 地条件、地基、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结构体系 应具有多道抗震防线,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
抗震概念设计的 基本要求
一、抗震设计分类
1 抗震设计分类
为了减轻建筑物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对地 震区的房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分为两大部 分:一是计算设计——对地震作用效应进行定量分析计算;一是概 念设计——正确地解决总体方案、材料使用和细部构造,以达到合 理抗震设计的目的。
二、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5 消能减震设计实例
二、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6 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隔震和消能减震是建筑结构减轻地震灾害的新技术。隔震的基本 原理是:通过隔震层的大变形来减少其上部结构的地震作用,从而减 少地震破坏。消能减震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消能器的控制来控制预期 的结构变形,从而使主体结构在罕遇地震下不发生严重破坏。
建筑抗震构造要求

建筑抗震构造要求 随着⾃然灾害的不断增多,建筑抗震构造的要求也越来越⾼,具体要求有哪些呢?我们⼀起来看看! 1.抗震设防的基本⽬标 我国规范抗震设防的⽬标简单地说就是“⼩震不坏、中震可修、⼤震不倒”。
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根据其使⽤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震害调查表明,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多发⽣在框架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般是柱的震害重于梁,柱顶的震害重于柱底,⾓柱的震害重于内柱,短柱的震害重于⼀般柱。
(⼀)梁的抗震构造要求 梁的截⾯尺⼨ 宜符合下列各项要求:截⾯宽度不宜⼩于200mm;截⾯⾼宽⽐不宜⼤4;净跨与截⾯⾼度之⽐不宜⼩于4。
知识点三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 多层砌体结构材料脆性⼤,抗拉、抗剪、抗弯能⼒低,抵抗地震的能⼒差。
在地震作⽤下,多层砌体房屋的破坏部位主要是墙⾝,楼盖本⾝的破坏较轻,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构造要求 (1)构造柱最⼩截⾯可采⽤180mm×240mm(墙厚190mm时为180mm×190mm),纵向钢筋宜采⽤4~12,箍筋间距不宜⼤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应适当加密;6、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4φ14,箍筋间距不应⼤于200mm;房屋四⾓的构造柱应适当加⼤截⾯及配筋。
(2)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槎,沿墙⾼每隔500mm设2φ6⽔平钢筋和φ4分布短筋平⾯内点焊组成的拉结⽹⽚或φ4点焊钢筋⽹⽚,每边伸⼊墙内不宜⼩于1m。
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9度时全部楼层,上述拉结钢筋⽹⽚应沿墙体⽔平通长设置。
(3)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4)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室外地⾯下500mm,或与埋深⼩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建设工程抗震 制度

建设工程抗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2.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确保工程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本制度,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抗震设防要求1. 建设工程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区划,执行相应的抗震设计规范。
2. 重要建筑和设施应进行专门的地震风险评估,并采取增强的抗震措施。
3. 对于历史建筑和文化遗迹,应结合其特点进行适当的抗震加固。
三、设计与施工1. 设计单位应依据抗震设计规范进行结构设计,确保结构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2.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计文件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
3.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抗震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材料与设备1. 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
2. 对于特殊工程需要使用的新型材料或设备,应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认证。
五、验收与维护1. 工程竣工后,应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抗震性能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2. 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影响抗震性能的问题。
六、监督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抗震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地区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

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建筑物抗震能力,减少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震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施工及验收,旨在规范抗震设防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和要求,确保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
第三条各级地震局、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抗震设防工作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保存。
第四条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遵守抗震设防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抗震设防工作,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第二章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建筑物抗震设防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形式、地震烈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抗震设计要求,并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全面执行。
第六条建筑物的抗震设计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采用适当的抗震措施和材料,确保建筑物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震性能。
第七条建筑物应当按照抗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
第八条建筑物竣工后应当进行抗震验收,确保建筑物符合抗震设计要求,达到预期的抗震性能。
第三章抗震设防的组织管理第九条各级地震局、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抗震设防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抗震设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抗震设计人员,并与相关设计单位签订抗震设计协议,明确各自责任,确保抗震设计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抗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抗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加强质量检测和监督,确保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建成的建筑物进行抗震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第四章抗震设防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各级地震局、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抗震设防档案,及时核查和评估相关资料,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抗震设防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处理,确保抗震设防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一、前言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护而制定的。
本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抗震设计和施工,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般要求1. 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地震安全评价标准。
2. 建筑物必须在地震作用下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满足建筑物的预期使用寿命。
3. 建筑抗震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地理位置、地质条件、地震烈度、使用性质和设计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4. 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和要求。
5. 建筑抗震设计应经过专业人员的认真审核和评估。
三、设计基本要求1. 设计地震动力学参数的获取应根据地震工程学和地震动力学的基本原理进行计算和分析。
2. 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使用功能、地震烈度、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 设计抗震能力应满足建筑物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
4. 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预期使用寿命和经济性要求。
5. 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使用功能、地震烈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设计地震烈度和设计基准地震动。
四、建筑物结构设计要求1. 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使用功能和地震烈度等因素确定结构形式和抗震等级,合理布置结构的承载体系。
2. 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的抗震性能,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3. 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预期使用寿命和经济性要求。
4. 结构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地震安全评价标准。
五、建筑物抗震设防分类要求1. 抗震设防分类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地震烈度、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
2. 抗震设防分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地震安全评价标准。
3. 抗震设防分类应满足建筑物的预期使用寿命和经济性要求。
六、建筑物抗震设计计算要求1. 建筑物抗震设计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地震安全评价标准。
2. 建筑物抗震设计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使用功能、地震烈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一、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场地、地基和基础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和工程地质、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作出综合评价。
宜选择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的地段,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丙类建筑。
地基和基础设计的要求是: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同一结构单元宜采用同一类型的基础,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或桩承台)宜埋置在同一标高上;地基有软弱粘性土、可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估计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其他不利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刚性;桩基宜采用低承台桩。
二、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平面和立面布置为了避免地震时建筑发生扭转和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而形成薄弱部位,建筑及其抗侧力结构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建筑的立面和竖向剖面宜规则,结构的侧向刚度宜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少,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
楼层不宜错层;必要时对体型复杂的建筑物可设置防震缝。
建筑的防震缝可根据建筑结构的实际需要设置。
体型复杂的建筑不设防震缝时,应选用符合实际的结构计算模型,进行较精细的抗震分析。
对应力集中和变形集中及受扭转影响较大的易损部位,采取加强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对形体复杂、平立面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可按实际需要在适当部位设置防震缝,形成多个较规则的抗侧力结构单元。
三、选择技术上、经济上合理的抗震结构体系抗震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地基、基础、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四、抗震结构的构件应有利于抗震抗震结构的变形能力取决于组成结构的构件及其连接的延性水平,因此,抗震结构构件应力求避免脆性破坏。
为改善其变形能力,加强构件的延性,抗震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砌体结构构件,应按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以加强对砌体结构的约束,使砌体在地震时发生裂缝后不致坍塌和散落,不致丧失承载力。
抗震设防管理制度
抗震设防管理制度一、抗震设防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依法管理: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科学性: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必须基于科学原理和技术规定,确保具有可行性和实用性。
3.有序性: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必须依据一定的程序和顺序进行制定、实施与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4.综合性: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必须综合考虑建筑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5.可操作性: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必须具备实用性,贴近实际工作,易于操作与执行。
二、抗震设防管理制度的内容1.抗震设防政策:明确国家、地方有关抗震设防政策,确定相关部门的责任,强调抗震设防的重要性,为抗震设防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2. 抗震设防规范:规范建筑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等环节,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抗震设防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工作。
3. 抗震设防监督:建立健全抗震设防监督机制,对抗震设防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抗震设防应急预案:制定抗震设防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地震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抗震设防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建筑业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抗震设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抗震意识和能力。
6. 抗震设防技术支持:建立抗震设防技术支持系统,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推动抗震设防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7. 抗震设防经费保障:确保抗震设防经费的专项支持,保障抗震设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8.抗震设防效果评估:建立抗震设防效果评估制度,定期对抗震设防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抗震设防管理制度。
三、抗震设防管理制度的实施1.建立抗震设防管理部门: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抗震设防管理部门,负责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抗震设防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抗震设防管理制度的实施。
3.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单位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抗震设防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抗震设防要求与施工标准
抗震设防要求与施工标准地震是自然界中的一种常见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
为了减少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破坏,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施工标准。
本文将从建筑物对地震的响应、相关标准的制定、施工过程中的要求等方面探讨抗震设防的知识。
一、建筑物对地震的响应地震波在穿越地壳的过程中会引发建筑物的振动,建筑物则会对地震波做出一定的响应。
建筑物对地震的响应主要体现在自振周期、位移响应和加速度响应等方面。
自振周期是建筑物在地震波作用下振动的周期,是建筑物抗震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自振周期越大,说明建筑物对地震的抵抗能力越强。
位移响应是指建筑物在地震波作用下发生的位移,与地震波的强度和建筑物的刚度有关。
加速度响应则是指建筑物在地震波作用下加速度的变化情况,也与地震波的强度和建筑物的刚度有关。
二、相关标准的制定为了保证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抗震设防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了建筑物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我国的抗震设防标准主要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文件组成。
这些标准主要从地震波烈度、建筑物的设防烈度、地基的抗震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地震波烈度是衡量地震波强度的一个指标,根据地震波的烈度可以确定建筑物的设防烈度。
设防烈度是指建筑物在地震波作用下所能承受的最大位移和加速度值。
地基的抗震性能则是指地基在地震波作用下的变形能力,对于地基的要求主要包括地基承载力、稳定性等方面。
三、设计要求与施工标准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抗震设防要求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循。
首先,建筑物的结构必须具备足够的刚度和抗震能力,可以通过增加结构物的截面尺寸、采用抗震墙等手段来提高结构的刚度和抗震能力。
其次,在建筑物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地震波对建筑物的作用,通过合理的结构布置和计算方法来确定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
此外,建筑物的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方面也要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抗震设防要求也是必须严格执行的。
建筑物抗震设计的标准要求
建筑物抗震设计的标准要求建筑物抗震设计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根据抗震设计规范和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建筑物在发生地震时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减少地震灾害对建筑物造成的破坏和人员伤亡。
一、抗震设计的背景与意义地震是一种地球表面物质运动的自然现象,具有破坏性和随机性特点。
建筑物作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场所,对地震有较高的脆弱性,因此进行抗震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抗震设计的目标是确保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不倒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尽可能减小地震灾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抗震设计的标准要求1.地震烈度抗震设计的第一步是确定地震烈度。
地震烈度根据地震区域的地质条件、历史地震数据和地震动力学等因素进行评估,常用的地震烈度分级有八度或十度制。
根据地震烈度的不同,建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2.结构类型和设计参数抗震设计的标准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设计参数进行具体规定。
不同的结构类型,比如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等,其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参数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混凝土结构,要求钢筋的质量和数量满足一定的要求,以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
3.抗震设计基本原则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结构的整体性、合理性、刚度和韧性等。
首先,结构的整体性要求建筑物的各个构件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提高结构的稳定性。
其次,合理性要求结构的各部分布置合理,力的传递路径明确。
另外,刚度和韧性是抗震设计的关键要素,刚度要求结构在地震作用下保持较小的变形,韧性则要求结构能在一定的变形范围内吸收地震能量。
4.抗震构造措施抗震设计标准要求采取一系列抗震构造措施,以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例如,构件应采用预制和装配的方式,以确保构件的质量和连接的可靠性;同时,要选用适当的抗震支承形式,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框架和核心筒等,提高结构的整体刚性。
5.震害评估和抗震设防研究抗震设计的标准要求对结构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估和研究。
通过震害评估,可以了解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变形和破坏情况,为抗震设防提供依据。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3.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3.1.1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3.1.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
3.1.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3.1.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3.10 建筑的地震反应观测系统3.10.1抗震设防烈度为7、8、9度时,高度分别超过160m,120m,80m的高层建筑,应设置建筑结构的地震反应观测系统,建筑设计应留有观测仪器和线路的位置。
3.2 地震影响3.2.1建筑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应采用相应于抗震设防烈度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或本规范第1.0.5条规定的设计地震动参数来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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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震设防目标及方法
1.总目标
通过抗震设防,减轻建筑的破坏,避免人员死亡,减 轻经济损失。 地震是一种随机性极强的自然灾害,不可能保证结构在 地震作用下的绝对安全,也不可能不抗震设防,如何办? 使用寿命期内对不同频度和强度的地震,要求结构具有不 同的抵抗能力,使设计的结构在未来地震作用下发生破坏的概 率为社会所接受,同时为当前的经济条件所允许。合理的抗震 设计应满足经济和安全之间的合理平衡,三水准(中国) 具体通过“三水准”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两阶段”的抗震 设计方法实现。 三水准:“小震”“中震”“大震”
四、 抗震设防分类
《规范2001》根据建筑使用功能重要性,分为: • 甲类-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 生灾害的建筑 • 乙类-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 功能的建筑 • 丙类-属于甲、乙、丁类以外的建筑 • 丁类-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策略:不调整地震力,只是从抗震措施或抗震构造 措施上考虑建筑的重要性类别
• 地基、基础设计
– 同一结构单元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 – 地基较差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等不利影响,并采取相应措 施
二、建筑结构的规则性
建筑结构的规则性对抗震能力的重要影响的认识 始自若干现代建筑在地震中的表现。
最为典型的例子是1972年2月23日南美洲的马那 瓜地震。
(2)经验总结、定性判断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 • • • • 场地和地基 建筑结构的规则性 抗震结构体系的合理选择 非结构构件 材料与施工
场地和地基
• 场地选择
– 选择有利地段(稳定基岩、坚硬土等) – 避开不利地段,无法避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软弱土、液化 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等) – 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丙类建筑(可能发生滑坡、崩 塌、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等)
马那瓜有相距不远的两幢高层建筑,一幢为十五 层高的中央银行大厦,另一幢为 18 层高的美洲银行大 厦。当地地震烈度估计为8度。一幢破坏严重,震后拆 除;另一幢轻微损坏,稍加修理便恢复使用。
试问: 那一幢破坏严 重呢?
பைடு நூலகம்
马那瓜美洲银行大厦
马那瓜中央银行大厦
马那瓜 中央银行大厦
结构是均匀对称的,基本的抗侧力体 系包括4个L形的桶体,对称地由连梁连接起 美洲 来,这些连梁在地震时遭到剪切破坏,是整 银行 个结构能观察到的主要破坏。 分析表明:1.对称的结构布置及相对刚强的 联肢墙,有效地限制了侧向位移,并防止了 明显的扭转效应;2.避免了长跨度楼板和砌 体填充墙的非结构构件的损坏;3.当连梁剪 切破坏后,结构体系的位移虽有明显增加, 但由于抗震墙提供了较大的侧向刚度,位移 量得到控制。
•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 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 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 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 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 6-8度时,应符合本 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 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 度的要求。 •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 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低的要求适 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2、抗震设防目标 水准 涵义 要 求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 第一 小震不坏 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 水准 使用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 第二 中震可修 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 水准 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的 第三 大震不倒 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 水准 命的严重破坏
3.“两阶段”抗震设计方法
第一阶段设计:技小震作用效应和其它荷载效应的基 本组合验算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以及在小震作用下验算 结构的弹性变形:以满足第一水准抗震设防目标的要求: 第二阶段设计:在大震作用下验算结构的弹塑性变形, 以满足第三水准抗震设防的要求。
说明:第二水准的设防要求,是通过概念设计和构造措施来满 足的,对大多数结构.可只进行第一阶段设计;只有对《抗震 现范》所规定的部分结构,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地震时易倒 塌的结构以及有明显薄弱层的不规则结构,才进行第二阶段的 抗震验算
1)平面不规则 4个楼梯间偏置塔楼西端,西端有填充墙。 4层以上的楼板仅为5cm厚,搁置在高45cm长14m小梁上。 2)竖向不规则 塔楼上部(4层楼面以上),北、东、西三面布置了密集的小柱子,共64根,支承在4层楼板水平 处的过渡大梁上,大梁又支承在其下面的 10根1m× 1.55m的柱子上(间距9.4m)。上下两部分严 重不均匀,不连续。 主要破坏:第4层与第5层之间(竖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周围柱子严重开裂,柱钢筋压屈; 横向裂缝贯穿3层以上的所有楼板(有的宽达1cm),直至电梯井东侧; 塔楼西立面、其他立面窗下和电梯井处的空心砖填充墙及其它非结构构 件均严重破坏或倒塌。 震后计算分析结果:1.结构存在十分严重扭转效应;2.塔楼3层以上北面和南面大多数柱子抗 剪能力大大不足,率先破坏;3.水平地震作用下,柔而长的楼板产生可观的竖向运动等。
§1.8 建筑抗震概念设计
一、定义与基本内容
根据地震灾害和工程经验等所形成的基本设计原则和 设计思想进行建筑和结构总体布置并确定细部构造的过程 称为概念设计。
意义 (1)“计算设计”很难有效控制结构的薄弱环节,不能完 全解决问题 -地震作用的不确定性
-结构计算假定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计算模型、非结构墙体对结 构刚度的影响、阻尼变化等)
二、抗震设防范围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所有新建建筑工 程均必需进行抗震设计。 规范适用于6-9度地区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 设计。 超过9度的地区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按有 关专门规定执行。
三、抗震设防依据
一般情况下采用抗震设防烈度。 在一定条件下可采用抗震设防区划提供的地震动参数。
三水准地震作用的标定
地震影响 众值烈度 基本烈度 罕遇烈度 小震 中震 大震 50年超越概率 63.2% 10% 2-3% 地震重现期 50年 475年 1642-2475年
• 一般关系 – 烈度:Im=I0-1.55, Is<=I0+1 – 加速度:PGAm=PGA0*1/3; PGAs=PGAm*(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