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员聘用及安全管理制度
驾校教练员员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驾校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驾校所有教练员。
三、教练员聘用1. 学校聘用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 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
3. 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人事处、教研室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测试。
(3)对申请人进行培训或组织申请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4)参加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教练员考试。
(5)申请人考试合格后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聘用合同。
4.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四、教练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驾校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员,注重教学质量,提高学员驾驶技能。
3. 积极参加驾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良好地与学员、同事沟通,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五、教练员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教练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业务水平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教练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3. 对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给予警告、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4. 对严重违反驾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教练员,予以解聘。
六、教练员解聘、辞职、开除1. 解聘: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部门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2. 辞职:在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教练员提出辞职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学校。
3. 开除:在聘用期内对严重违反驾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教练员安全管理制度:1.教练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学员树立良好榜样。
2.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保证学员的人身安全和驾驶安全,严禁采取任何危险行为。
3.教练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4.教练员应按照规定,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停止上岗。
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教练员必须对所驾驶的车辆负有责任,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进行教学。
2.教练员必须熟悉车辆的结构和特点,掌握车辆维修保养方法,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教练员应在每次上车前,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等重要部件,确保无故障。
4.教练员应提前做好车辆加油加气、清洁等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异常情况。
三、教学过程安全管理制度:1.教练员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学员的人身安全和驾驶安全。
2.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学员的驾驶技能提升,及时纠正学员的驾驶错误和不安全行为。
3.教练员应合理安排教学路线,避免学员驾驶在高风险区域,如高速公路、山路等。
4.教练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指导方式,以增强学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四、教练员安全考核制度:1.教练员应定期参加安全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确保自身安全管理能力。
2.教练员在考核不合格时,应接受安全培训和再次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3.教练员应积极参加安全交流和经验分享活动,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知识水平。
五、违规行为处理制度:1.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教练员,将依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将立即停止其教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3.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违停等,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安全教育。
六、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教练员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2.教练员应及时采取行动,保护现场,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

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1. 负责人与职责1.1 管理层负责人•驾校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驾校教练员的工作。
•管理层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确保教练员的培训质量和学员的安全。
1.2 教练员职责•教练员应具备相关驾驶技术和教学经验,保证教学质量。
•教练员应依据学员的情况,订立合理的教学计划,并进行有效的教学实施。
•教练员应时刻关注学员的学习进度和技术本领,培养学员良好的驾驶习惯和安全意识。
•教练员应始终遵守交通法规,为学员树立良好示范。
2. 教练员招聘与培训2.1 招聘要求•教练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教练员资格证。
•教练员需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教练员需通过面试和考核,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教学本领。
2.2 培训计划•驾校将依据教练员的需要和发展要求,订立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包含教学技巧、安全意识培养、交通法规等方面。
•培训形式包含理论课程、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等。
3. 教学管理3.1 教学计划•教练员应依照驾校的教学要求和学员的实际情况,订立认真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含学时调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教学计划需提前报备给驾校管理层。
3.2 教学工具与设备•驾校将为教练员供应必需的教学工具和设备,包含教学车辆、教材、模拟器等。
•教练员应妥当保管和维护教学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3.3 教学环境与安全•驾校教学区域应设置合适的标志、线条和设施,保障学员和教练员的安全。
•教练员应保持教学环境的乾净和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教练员应引导学员合理使用教学设备,保障教学安全。
3.4 学员管理•教练员应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和技术进步,及时予以学员评价和引导。
•教练员应与学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学员的疑问和问题。
•教练员应乐观推动学员的学习和发展,供应必需的辅导和支持。
4. 教练员绩效考核与奖惩4.1 绩效考核指标•教练员的绩效考核依据学员的通过率、学员满意度、教学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价。
驾校教练员聘用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练员聘用制度1. 聘用原则驾校教练员聘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教练员队伍的素质。
2. 聘用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持有相应车型教练员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教学经验;(3)年龄在25-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 聘用程序(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2)驾校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评估;(3)面试合格者,驾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4. 聘用合同(1)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6个月;(2)聘用期间,教练员应遵守驾校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教学工作任务;(3)驾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练员缴纳社会保险。
二、教练员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1)驾校定期组织教练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练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2)教练员在聘用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教练车安全检查(1)教练车应保持良好的车况,确保车辆安全性能;(2)教练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3)教练车应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施。
3. 教学安全(1)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学员安全;(2)教练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教学经验,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教学;(3)教练员应密切关注学员驾驶技能,及时纠正学员错误动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 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后,教练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2)教练员应及时向驾校报告事故情况,配合驾校处理事故;(3)驾校将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教练员进行相应处理。
5. 安全考核(1)驾校定期对教练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安全、车辆安全等方面;(2)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驾校将对其进行培训和整改,直至合格。
通过以上教练员聘用及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驾校教学质量,保障学员和教练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业贡献力量。
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

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为了强化驾校教练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提高学员的驾驶安全素养和技能,订立本管理制度。
一、教练员入职管理(一)教练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道德素养,具备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教练员的入职应经过资格审核、培训和考核。
(三)新教练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学习相应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学问和驾驶技能。
二、教练员岗位职责(一)教练员应以教学为主,以服务为辅,保证教学质量和安全。
(二)教练员应定期到医院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三)教练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学水平和综合素养。
(四)教练员应遵纪守法,遵守道德规范,为学员树立良好榜样。
(五)教练员不得伪造学员信息,不得违反教学纪律。
三、教练员教学管理(一)教练员应依据学员不同的驾驶水平,订立适合其学习情况的教学方案。
(二)教练员应依照标准化教学流程,分阶段、有序、循序渐进地进行教学,保证教学效果和安全。
(三)教练员应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安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学员和教练员的安全。
(四)教练员应适时记录学员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和进展,为学员的学车进度和毕业考试供给参考。
四、教练员考核管理(一)教练员应依照规定阶段对学员进行考核,确保学问把握和技能把握。
(二)教练员考核应公正公正,严格依照考试标准进行,不得私自作出考试结果。
(三)教练员要督促学员答题认真、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替代代考,确保考试公正。
五、教练员管理考核(一)教练员应定期参加考核和评估,部门定期评估教练员教学质量和服务态度。
(二)教练员不论是考核还是评估都要秉承公正公正、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教练员在考核和评估中表现优秀者,可以被提名为优秀教练员,在以后的岗位竞聘中会予以优先考虑。
六、教练员福利保障(一)教练员应享有合理的劳动酬劳和社会保险福利。
(二)教练员应享有参加工龄**奖、技能比赛奖等。
(三)教练员应享有参加培训和更新换代的机会,以保持教育技能的更新和提高。
2023年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驾校教练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学员的安全与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驾校的所有教练员,包括全职教练员和兼职教练员。
第三条驾校应定期组织教练员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四条驾校应建立健全教练员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教练员行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驾校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协调教练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练员的入职管理第六条驾校应对拟聘请的教练员进行资质审核,包括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
第七条教练员应参加驾校组织的入职培训,了解安全管理规定、教学要求及应急处理等相关知识。
第八条教练员须熟练掌握驾驶技巧,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沟通能力。
第九条驾校应对新聘请的教练员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第三章教练员的安全教育第十条驾校应定期开展教练员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理论学习、安全演练和实际操作等。
第十一条驾校应组织教练员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和考试,提高其安全管理和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教练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业要求。
第十三条教练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
第四章教练员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教练员应定期检查并维护车辆设备,确保其能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教练员应了解学员的身体状况、学习能力和驾驶经验,对学员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辅导。
第十六条教练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七条教练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救生锤等,对学员进行安全保护。
第十八条教练员应严格按时上、下班,不得超时工作,确保工作安排合理。
第十九条教练员发现学员有违章、酒驾等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向驾校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二十条驾校应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教练员的驾驶技能、安全管理和教学能力等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教练员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时,应及时向驾校报告并请假。
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

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驾校教练员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驾校教练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安全规范,保障学员和教练员的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驾校任职的教练员,包括全职和兼职教练员。
2. 安全培训和资质2.1 所有驾校教练员在入职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知识、安全驾驶技巧、事故应急处理等。
2.2 教练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且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
任何教练员在驾驶证过期或被吊销期间不得从事教学工作。
2.3 驾校将定期对教练员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并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3. 教练车辆安全管理3.1 驾校教练员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的合法性,包括车辆所有权、行驶证、保险等的合法有效。
3.2 教练车辆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3 教练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包等。
3.4 教练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4. 教练员行为规范4.1 教练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学员的人格和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侮辱、歧视、虐待学员的行为。
4.2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占用非法停车位等违法行为。
4.3 教练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穿戴整齐,不得在教学过程中吸烟、喝酒、嚼食物等不文明行为。
4.4 教练员应保护学员的隐私权,不得私自泄露学员的个人信息和教学记录。
5. 教学安全管理5.1 教练员应根据学员的驾驶技能和心理状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确保学员的安全和学习效果。
5.2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及时纠正学员的错误驾驶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5.3 教练员应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策略,确保个性化的教学效果。
5.4 教练员应鼓励学员注重安全驾驶理念,培养良好的交通意识和驾驶习惯。
6. 事故处理6.1 教练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第一时间保护学员的安全,并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某驾校教练员的安全,确保教学环境稳定和学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驾校要求,订立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某驾校的全部教练员,包含全职或兼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练员。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岗前培训1.每位新任教练员在上岗前必需参加驾校组织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内容包含教学原则、安全知识、车辆操作技巧、事故处理流程等。
3.岗前培训结束后,教练员需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条证照要求1.全部教练员必需持有驾校要求的教练员资格证书和相关驾驶证。
2.教练员需定期更新相关证照,确保证照有效期内。
第五条车辆保养与检查1.教练员应定期对教学用车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2.教练员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刻报告驾校管理部门,并停止使用该车辆。
第六条严禁酒驾1.教练员严禁饮酒后驾车,不得在酒精含量超出法定限度的情况下从事教学工作。
2.教练员每周应进行酒精测试,并向驾校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数据。
3.教练员参加饮酒活动后,需确保经过充分的休息时间后才略从事教学工作。
第七条安全教育与培训1.驾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包含交通法规、事故处理技巧、不安全防备等内容。
2.教练员应参加驾校组织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并按要求完成考核。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八条教学行为规范1.教练员应以身作则,举止文明,言行端正,不得对学员进行羞辱、鄙视、虐待或其他欠妥行为。
2.教练员应敬重学员的人格和隐私权,不得擅自泄露学员个人信息。
3.教练员应遵守教学课程布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恶意取消课程。
第九条学员安全管理1.教练员应确保学员遵守交通法规和驾校规定,不得任意违章或安全驾驶行为。
2.教练员应引导学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并严禁学员在行驶过程中低头玩移动电话或进行其他不安全行为。
3.教练员应认真分析学员的驾驶习惯和技能,及时进行矫正和引导。
第十条事故处理1.教练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采取必需的救助措施,保护学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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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员聘用及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分类教练员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
二、教练员聘用(一)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二)学校聘用新教练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
(三)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1.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总教办、行政部对申请人面试和测试。
3.对申请人进行定向培训。
.参加全市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5.申请人考试合格后由行政部门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
(四)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聘用合同期的前一个月为试用期。
三、教练员解雇、辞职、开除(一)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一次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学校解聘教练员时应与当事人签定解聘协议书。
(二)辞聘在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行为。
教练员提出辞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30天通知学校。
教练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三)开除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对违反管理部门和学校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
被开除的教员,学校不再聘用。
四、操作教练员教学工作规范(一)培训工作规范1.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按学校编写的教案制定并认真执行每期《单车教学实施计划》。
2.严格按照教学顺序教学。
教学顺序为:基础驾驶训练、桩训、路训、场训和路训,然后参加考试。
3.必须落实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
在情况允许下,让学员体会应变和应用驾驶训练。
4.各车每天训练前,要组织学员列队听取“一分钟讲话”。
5.新学员上车前三天,教练员必须与学员并坐指导训练,不准在车下只凭喊话指导。
6.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桩训时教练员确需临时离岗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教练离岗时,应向组长报告。
.7.严格遵守训练作息时间,按时训练,按时收车。
需要加班训练的由本组组长批准。
(二)考试工作规范1.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2.认真协助车管所驾驶证考试工作。
3.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4.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侯考证和预约凭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5.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6.对不能按预考计划进行考试的学员,教练员应在4日前报本组组长,并由有关人员报考试部门,能预约的学员天报培训科。
3必须考前7.学员补考由本组组长报培训科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8.学员计划外考试由教练员根据学员的训练进度情况提前三天报告本组组长报培训科,通知约考员向考试部门申请批准。
9.预考计划由总教办报送车管所审批。
10.报考驾驶证的考试日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学员(电话通知,需重复2遍)。
(三)教学质量规范弘扬其他驾校先进办学理念。
改变人的心智去实现最低最省的成本、创造出最高最稳定的质量、最稳定的生源,形成旺盛不断的学员链。
1.教学技术质量要把提高培训质量、培养高质量的驾驶员视为第一要务。
.按照机动车教学大纲“训练质量标准”和“三高”(高水平、高适应、高素质)要求:①结业考试率要达到90%,场考合格率为80%,路考为85%,合格率为88%。
②报考驾驶证单科合格全年应达到85%。
③扩大一考,减少二考,消灭三考。
第三考人数,场考控制在8%以下,路考控制在5%以下。
2.教学流程质量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认真向学员传授驾驶技能;二是对学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学员养成文明行车安全礼让的驾驶作风。
培训流程各个环节都要一次做正确,要实施“个性化”教学,把握每位学员的思想情绪,了解每位学员的要求和特点,扬其所长,补其所短。
采取讨论、启发、引导等形式,激发其积极性,挖掘其心智潜力。
让学员感受到热情而又忠恳,亲情而又尊重,既能学到技术而又心情舒畅。
.教学效果质量3.是指学员对教练员、对华邦品牌形象的心理定位,主要注重:①学员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②由于学员受到感动,使教练员在学员心目中牢固占据一定位置,形成公众相关话题、讨论的热点,不断扩展信息。
③增强教练员和学员链不断延伸加固,生源渠道持续扩展并形成教练员各自的招生网络。
(四)学员管理工作规范:要按照驾校对学员劝导:甘当学生,打好基础;学习理论,丰富自己;积极训练,体验总结的要求,注重提高学员的自身能力,教育学员着重从以下着眼。
1.教育学员端正学车态度,树立安全意识。
2.调动引导学员刻苦学习驾驶技术。
3.启发指导学员反复进行模拟练习。
4.纠正学员的瘤癖动作。
5.组织开展学员互帮互学活动。
.严禁学员在校单独驾驶车辆。
6.7.禁止学员在驾驶操作过程中吸烟、吃东西和其他妨碍训练的行为。
8.禁止学员酒后练车。
9.禁止学员在学车过程中打扑克等影响训练的活动。
10.提醒学员在学车期间和学车后不要请客送礼。
11.督促检查学员持学员证参加训练;拒绝无学员证的学员参加训练。
12.督促学员填写考勤表。
13.培养学员驾车礼让道德。
14.每日训练前组织学员检查并擦洗训练车辆。
(五)教练车管理规范:1.教练车证、牌照必须齐全有效。
2.按期参加教练车二级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3.教练车的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副制动、大货车上下车梯等)应完好有效。
4.教练车的车容车貌符合要求,驾驶室、车厢内不准存放杂物,保持卫生。
.5.轿车教练车行李仓内不准存放与教学无关的物品。
6.教练车不允许搭乘无关人员,除动作示范外,大、小货车后厢不得乘人、大货车驾驶室不得乘3人。
7.教练车从停车场至训练场及加气站区间往返时,不准把车辆交学员驾驶。
8.教练车必须停回训练场,加班人员回家时,由总教办指派,严禁私自开车回家,回家车辆不准乱停乱放。
9.驾校所属教练车应按规定的路线训练。
10.教练员交接教练车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对内调整时,由组长监督交接,组与组调整时,由总教办和组长共同监督交接。
交接后进行登记。
11.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12.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能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并报总教办,安排车辆替补不能影响学员训练。
.不准教练员之间私自调换教练车。
13.14.教练车收车后需将钥匙交车辆保管人员(门卫)统一存放。
(六)服务规范:教练员必须充分认识真诚的服务是创造驾培竞争优势,是赢得学员忠诚的关键,确立强烈的服务意识,把“三个零”(零缺点、零延迟、零烦恼)理念贯穿于教学全过程。
1.要尊重学员,对学员要一视同仁,特别对大龄、老龄学员不得歧视。
2.不准对学员体罚或变相体罚。
3.不得随意停止学员训练,更不准全车停训,要为学员学车争分夺秒。
4.不得安排非本车学员练车。
5.对患病或身体不适的学员要给予特殊照顾。
6.由于工作失误影响学员培训的,应积极开展善后挽救服务或给予补偿挽回影响。
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8.弘扬雷锋精神。
服务要热情,学员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
努力实践零缺点、零延迟、零投诉。
(七)教学保障规范:1.主管部门临时调整训练计划,应积极配合,合理安排,保证训练正常进行。
2.训练中教练车出现故障需要修理的,超过1小时应及时请示安排预备车。
3.教练车出车日不低于培训周期的95%。
(八)安全工作规范:1.按“零延迟”要求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教练车检查制度。
2.经常对学员进行培训安全管理教育,为出校后安全驾车奠定基础;坚持早出训练前安全喊话一分钟制度;选举1名学员任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发生训练事故后,要及时按级上报,听候处理。
3.4.训练中要严防轻微刮碰事故,避免一切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五、教练轮训1.教练员实行轮训制度2.轮训采取定期轮训和不定期轮训相结合。
定期轮训每半年举行一次,不定期轮训随时进行。
3.轮训内容:(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交通局的有关规定。
(2)场内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3)教学方法。
(4)教练员职业道德。
4.教练轮训由分管教学总教办负责,培训科组织实施。
六、教练员考核1.学校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
对教练员实行年终考核。
2.考核内容:(1)教练员任教能力)教学质量2(.(3)职业道德(4)廉洁自律情况3.考核方法(1)教练员考核由学校总教办牵头各科室为成员负责实施。
(2)教练员考核实行逐人考核。
(3)考核采取三种形式,向学员发放教练员年终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
(4)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七、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1.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是指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按着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公布。
2.教练员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报考驾驶证成绩平均计算。
3.学员培训成绩只计算各种一考合格率。
.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月公布一次。
4.5.对连续两次排在后三位的教练员实行离岗培训。
连续五次排在后三位的应调离教练员队伍。
八、学校由行政部门建立教练员文字和电子档案,以便总教办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