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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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电厂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岗位人员安全职责1.1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各人员的安全职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1.2 企业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负责,各级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3 安生部安健环室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情况,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做出正确的结论。

1.4 各部门对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都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措施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1 各级人员的基本职责2.1.1 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1.2 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2.1.3 总工程师是企业技术总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2.1.4 总经理助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1.5 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正职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负责,各级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1.6 安生部安健环室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

2.2企业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2.2.1总经理的安全职责2.2.1.1 总经理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负全面的责任。

2.2.1.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组织确定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安排。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生部安全职责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生部安全职责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生部安全职责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在现代社会中变得异常重要,电力企业的管理和安全生产也成为了重中之重。

为确保电力企业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采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安全部门的安全职责则承担着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概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将安全生产责任权下放至各级领导和责任人员,直至作业人员手中的一项工作方式。

在电力企业中,存有众多的安全风险,因此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确定企业内各级领导和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一套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仅是一种单方面的责任机制,实施安全责任制必须同时有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也必须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与可持续性。

2. 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安生部门的安全职责随着电力企业发展,安全已经成为安生部门的首要工作,安生部门的安全职责也不断得到强化,以下是安生部门的安全职责:2.1 制订安全生产计划安生部门主要负责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每个阶段安全目标和指标,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达到安全规定要求,切实保障电力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安生部门重要任务之一便是对电力生产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安生部门需要对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其是否遵循安全规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确保不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2.3 安全抽查和评估安生部门还需要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抽查和评估,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和问题反馈,对风险隐患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

2.4 安全监测和预警安全监测和预警是安生部门的另一项职责,通过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标准的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加以处理,提醒企业注意安全风险和问题,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职责规定文号:电安生(1996)640号颁布单位:电力工业部颁布日期:1996-9-18 生效日期:1996-9-18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网、省公司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3)第三章厂(局、公司)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11)第四章间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18)第五章组长的安全职责 (21)第六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治理。

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电力企业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四条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形,进行督促检查。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形,进行监督监察。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企业。

第二章网、省公司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第六条网、省公司总经理的安全职责(一)总经理是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电网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篇)

电网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电网设施完好,维护国家和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电网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公司系统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公司系统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标准和公司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各级单位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八条各级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九条公司系统各级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十条公司系统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等。

第十一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监控等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安全监督体系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应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五条公司系统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十六条各级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第十八条各级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

国网安全生产职责规范

国网安全生产职责规范

国网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二章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1. 行政正职的安全职责2. 党组(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3. 分管规划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4. 分管基建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5. 分管生产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6. 分管农电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7. 分管多种经营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8. 分管经营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9. 分管其他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10. 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纪委书记)的安全职责11. 工委主任(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12. 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3. 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审计师的安全职责第三章车间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1.行政正职(包括工地、分场、分局、工区、处、所、队等, 下同)的安全职责2.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3. 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4. 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第五章各级职能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 各职能治理部门通用的安全职责2. 安全监督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3. 规划打算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4. 工程设计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5. 工程建设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6. 生产技术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7. 调度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8. 农电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9. 多种经营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0. 市场营销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1. 车辆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2. 消防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3. 电力设施爱护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4. 干部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5. 人力资源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6. 通信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7. 科技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8. 信息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9. 教育培训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20. 物资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21. 职业安全健康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22. 财务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23. 审计部门的安全职责24. 监察部门的安全职责25. 政工治理部门的安全职责26. 工会的安全职责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系统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 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 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治理。

供电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供电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供电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供电管理组组长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岗位之一,具体的岗位责任制如下: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3. 负责编制和修订组织的安全生产手册和应急预案,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并推广宣传,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相关内容。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5.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6. 负责组织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的维护、更新和改进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防护的有效性。

7. 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组织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做好火灾预防和灭火工作。

8. 负责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和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9.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 积极参与相关安全培训和会议,了解行业安全管理的最新标准和技术,及时引进和推广,提升组织的安全管理水平。

11. 协助上级领导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全面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12. 积极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机制。

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责任,作为供电管理组组长,应当牢记自己的职责,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主动防范和处理各种安全风险,努力提升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电力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范本

电力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范本

电力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范本电力厂是一个重要的能源生产单位,负责向社会提供稳定、安全的电力供应。

为了确保电力厂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职责,积极履行各项任务。

下面是电力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范本,以便参考。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力厂长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并向上级汇报有关安全生产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电力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实施。

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定期隐患排查和检查工作,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有效处理。

4. 生产设备维护:负责对电力厂的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开展设备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 应急管理:组织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员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减少损失。

6. 外部协调与沟通:负责与相关部门、企业和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资料交流、经验分享,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方法。

8. 安全检查与考核:定期组织对电力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并将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上级单位。

9. 事故调查与分析: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10. 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加强巡逻和监控,保障厂区内外的安全。

电力厂长要对电力厂安全生产负起责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电力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企业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电力企业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电力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三章部、室领导、安全员及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第四章各级职能管理单位的安全职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望各级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二、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各单位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

三、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协助正职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和规程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五、各级领导、各部门应积极主动组织或参加安全分析会及各类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活动,并配合防灾减灾、事故处理、抢险救援等各种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和对口基层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各级领导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以身作则认真执行本制度。

对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现象均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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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文号】电安生(1996)640号【颁布日期】【实施日期】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水电工程局,华能集团公司,南方电力联营公司,新力能源开发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部组织制订了《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现颁发给你们,自1996年11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随时报部。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章名】第一章总则第1条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3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电力企业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4条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5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企业。

【章名】第二章网、省公司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第6条网、省公司总经理的安全职责1、总经理是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在配备领导班子时,把安全生产政绩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并协调和处理好各副总经理及其所管业务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为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5、及时掌握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6、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根据需要,保证安措经费的提取和足够的投入。

7、决定或审批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及奖惩办法。

8、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基层企业,检查指导安全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集团公司总经理定期向集团公司管委会、省公司总经理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时,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接受管委会(职代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11、集团公司总经理每两年、省公司总经理应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第7条网、省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2、组织制订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负责实施。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应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察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5、审批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

6、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每年应至少四次深入基层企业,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负责人“四落实”。

7、每季主持召开一次有关处(室)参加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

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备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8条网、省公司基建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基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2、组织制订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施工工作。

3、强化基建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企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参加本公司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主管基建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会同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7、经常深入施工企业,专门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8、组织或主持安全施工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9、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10、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负责审批施工企业的《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11、学习、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支持采用先进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第9条网、省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经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经营和多种经营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经营承包工作中把安全指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2、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和“两措”费用的落实。

3、保证按定员编制和有关规定,为新建、扩建企业及时配备足够的技术骨干和工人。

4、负责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同时,对包工队(分包单位)、临时工的使用,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强管理,建立审批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5、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多经企业发生的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6、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时,同时要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10条网、省公司政工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政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政工方面的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协助总经理组建好所属网、省公司(直属企业)的领导班子,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和所取得的安全业绩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2、把安全思想教育列入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

组织政工部门,围绕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采用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如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青年安全监督岗位,编写安全思想宣传材料,报导安全先进事迹等,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并把促进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实施。

3、配合生产、基建、多经副总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消防工作、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基层企业做好外力破坏事故,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下基层检查工作时,同时要检查安全工作。

4、组织教育部门密切配合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制订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技术比赛活动,并把安全知识教育列入所属专业技术学校、职工培训中心(学校)的教学计划,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

第11条网、省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职责。

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承担分管工作的安全职责。

1、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编制年度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费用落实,并每半年检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完成情况。

3、研究和决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主持电网事故演习,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组织修编和审批有关全公司的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参加或主持公司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和每季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基层组织力量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6、加强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以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

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7、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采取对策。

8、审批事故统计报告,对审批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9、参加或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

每年至少四次深入基层企业,了解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情况或进行安全检查,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难题。

第12条集团公司电力工委主任、省公司电业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1、工委主任、工会主席对本系统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工作负责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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