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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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学盖地第

税务会计学盖地第
企业因逾期缴纳税款或违反税法规定而
支付的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二、税务会计任务
1.反映和监督企业对国家税收法规、制 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认真履行纳税义务, 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的关系。
2.按照国家现行税法所规定的税种、计 税依据、纳税环节、税目、税率等,正确 计算企业在纳税期内的各种应缴税款,并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规定,所有法人和自然人都可能 是纳税人。法定纳税人的广泛性,决定了 税务会计的广泛性。
五、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 区别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会计的法规制度对我国会计工作影响是方 向性的。税收对会计的影响,往往与法律 对会计的影响是分不开的,税收通过法律 发挥作用,法律保障税收的执行,但它们 对会计影响的着重点不同。因此,税收对 会计的影响是调节性的。
3.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足额地 缴纳各种税金,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以货币表现的税务活动,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税基础、计税依据
1.流转额(金额、数额) 2.成本、费用额。 3.利润额与收益额 4.财产额(金额、数额) 5.行为计税额
(二)税款的计算与核算
按税法规定的应缴税种,在正确确认计税 依据的基础上,正确计算各种应缴税金, 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1.以所得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 2.以流转税(商品劳务税)会计为主体的
税务会计 3.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务会计
四、税务会计特点
有别于财务会计的主要特点有:
(一)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导向性(或法定性)
税务会计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 这是它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一个最重 要的特点。
(二)税务筹划性
三、税务会计模式

最新第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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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程 序法定 原则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实体权利义务得以实现所依据的程序性要素 必须由法律规定,且征纳主体双方均须依法定程序行事。税种及 税收要素均须经法定程序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非经法定程序并 以法律形式,不得对法定税种及税收要素作出任何变更;在税收活 动中,征税主体及纳税主体均须依法定程序行事。
(5)依法征税
②无偿性
税收是国家对纳税人的无偿征收。征收的税款成为国家的 财政收入,不会给付任何报酬,也不再直接偿还给纳税人。正 如列宁在年所说:“所谓税收,就是国家向居民无偿地索取。” 税收的这种无偿性,同债务有根本区别。
③固定性
税收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在征税以前,税法预先对纳税 人、纳税对象、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纳税期限等作了 具体规定,有一个比较稳定的适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性 收入。税收的这种固定性,使征纳双方都有法可依。税收的 固定性也并非一成不变,国家依据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可 以修改现行税法,调整税收的有关规定。
当两部法律对同一应税事项分别做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 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7)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规定和确认的国家与纳税人之 间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形成的权力责任/权利义务关系。
特点: 1)国家必须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
(1)依法治税的主体是征纳双方,客体是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行为;
(2)依法治税的手段是法律、法规; (3)依法治税的实质是实现税收的法制化和法律化; (4)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是确立和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
权威,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营造人人遵守税法的社会环 境; (5)依法治税的核心是法治,而法治的关键在于依法“治 权”、依法“治吏”,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的执法行为,杜绝“人治”和权力的异化。

税务会计学(第10版)-第1章税务会计概论(盖地编著人大出版)精品PPT课件

税务会计学(第10版)-第1章税务会计概论(盖地编著人大出版)精品PPT课件
【课堂测试】 以下关于税务会计叙述正确的有( BC ) A.以现行会计准则为准绳 B.运用了会计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 C.是介于税收学与会计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 D.需要在财务会计之外单独设置另一套会计账表
本节 目录
第1节 税务会计概述
三、税务会计模式
表1 立法会计模式与非立法会计模式
项目
非立法会计
1.目标不同 2.对象不同 3.核算基础、处理依据不同 4.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
本节 目录
第1节 税务会计概述
【课堂测试】 以下叙述正确的有( BCD )
A.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是独立存在的
B.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
C.税务会计既要遵循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也要
遵循与税收法规不相矛盾的那些财务会计一般原则
教育部经济管理类主干课程教材
Tax Accounting
(第十版)
盖 地 编著
第1章 税务会计概论
【学习目标】 掌握税务会计的会计要素及其关系、税务会计计 量属性、会计处理程序 理解税务会计的目标和基本前提 了解税务会计的产生及其发展
本章目录
第1节 税务会计概述 第2节 税务会计对象与目标 第3节 税务会计基本前提 第4节 税务会计原则 第5节 税务会计要素 第6节 税务会计计量属性与税务会计处理程序
需要在财务会计之外单独设置另一套会计账表bc目录本节项目非立法会计立法会计实施国家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美国荷兰等德国法国瑞士大部分拉美国家会计实务公认会计原则指导广泛立法规范导向投资者股东税法税务会计概述三税务会计模式立法会计模式与非立法会计模式目录本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项目财税分离会计模式财税合一会计模式财税混合会计模式目标体现真实公允国家宏观需满足多方需要账簿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设两套账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为一套账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为一套账程序分别按会计准则税法要求各自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准则制度与税法差异之处按税法要求进行处理期末无须调整在会计记录环节混合其他环节各自处理优点会计信息质量较高无须纳税调整居于折中缺陷比较复杂影响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居于折中目录本节税务会计概述3

《税务基础知识》课件

《税务基础知识》课件

按照税务登记的地域范围,可以 分为总机构税务登记和分支机构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的流程
01
纳税人向当地税务机关 提出税务登记申请,并 提交相关资料。
02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 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纳税人的身份和纳税资 格。
03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颁发 税务登记证,并建立纳 税人档案。
04
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纳 税申报、缴纳税款等手 续,并接受税务机关的 管理和监督。
缴纳税款
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缴 纳应缴税款,确保税款及时入库。
04
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务筹划定义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通过合理安排和调整自己的纳 税事务,以达到减少税收负担、实现 税收最小化的经济行为。
税务筹划主体
税务筹划目的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方 式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经济 效益。
税务检查的范围
包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税款缴纳、发票使用、财 务核算等方面。
税务审计的概念
税务审计的定义
税务审计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 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以确定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准确性的一种税收管理活动。
税务审计的目的
发现和纠正纳税人的纳税违法行为,促进税收公平、公正 ,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收法治建设的一种参与和推动,有助于完善税 收法律制度。
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税务筹划,纳税人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
05
税务检查与审计
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的定义
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 法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 一种税收管理活动。

税务会计课件盖地42页PPT

税务会计课件盖地42页PPT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 料件费、复运进境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价格。
(5)暂时进境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估定 价格。
(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①租金方式支付,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估定价格。
②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估定价格。
③承租人一次缴纳税款,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估 定价格。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①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 的成交价格; ②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 的成交价格; ③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 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 得的价格; ④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3)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的核定
临时减免
国务院根据《海关法》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 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
减免税。
第三节 关税的计算
1.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关税的完税价格是指海关计征关税的价格,由海关以 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 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自我国加入世界贸 易组织后,我国海关已全面实施《世界贸易组织估价 协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 物完税价格办法》审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的所有人。
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纳税手续,受托人应承 担纳税人的各项义务。
3.税则税率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 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 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 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税则商品 分类目录是把种类繁多的商品加以综合,按照其不同 特点分门别类地简化成数量有限的商品类目,分别编 号按序排列,称为税则号列,并逐号列出该号中应列 入的商品名称。商品分类的原则即归类规则,包括归 类/总规则和各类、章、目的具体注释。税率栏是按商 品分类目录逐项定出的税率栏目。

《耕地占用税讲义》课件

《耕地占用税讲义》课件

对投资和经济活动的影响
抑制过度投资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增加了投资成本, 抑制部分行业的过度投资行为,防止 经济过热。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促使高污染、 高耗地产业转型升级,向绿色、低碳 、高效方向发展。
05
耕地占用税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耕地占用税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优化税制结构
通过改革,使耕地占用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制度,明确税收征管流程和规范,提高税收 征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 数据互通,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强化税收宣传和培训
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征收管理水 平,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遵从度。
证明材料
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需提 供土地使用证明、农业生 产经营证明、灾害证明等 相关材料。
审核与批准
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 准并执行减免。
优惠政策与减免规定的实施效果
促进农业发展
农业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 的免税政策有助于降低农 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生 产积极性。
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耕地占用税的税率与计算方法
税率
实行定额税率,根据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的不同,分别规定不同的税额标准。具体标准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计算方法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税收优惠
如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耕地,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 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等,可以享受 减税或免税的优惠政策。

税务会计课件盖地(PPT 112页)

税务会计课件盖地(PPT 112页)
1.住所标准
住所标准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即因户籍、家 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2.居住时间标准
居住时间标准是指在境内居住满1年,即在一个纳税年 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 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 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这里所说的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 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7.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 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 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 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 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 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 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 的所得。但为了鼓励证券市场发展,对公开市场股票 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大体上可以分
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与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三种模式。 三、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 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 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 的个人。
7.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

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课堂练习】
【例●判断】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纳税人住所所在地 申报纳税。( )
【答案】错误
感 谢 观 看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3.纳税地点
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 申报纳税
【课堂练习】
【例●单选】甲企业经批准新占用一块耕地建造办公楼,另占用一块非耕地建
造企业仓库。下列关于甲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有关处理,说法
正确的是( )。
未经批准 实际用地人
【课堂练习】
【例●单选】下列各项中,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是( A.占用市区工厂土地建设商品房 B.占用市郊菜地建设公路 C.占用牧草地建设厂房 D.占用果园建设旅游度假村
【答案】A
)。
【课堂练习】
【例●判断】某农场占用苗圃修建水渠用于灌溉,不缴纳耕地占 用税。( )
【答案】正确
(2)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 的非农业建设,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自自然资源、农业 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恢 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课堂练习】
【例●单选】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
贰 纳税人
(一)一般规定
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 设的单位和个人。
(一)具体情形
是否经批准
纳税人
经批准 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建设用地人 中标明建设用地人
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用地申请人 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 【注意】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
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 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占用耕地的 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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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价格的差价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
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 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2.征收管理 (1)印花税票的管理 为适应税收事业的发展,有效发挥印花税票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1年起,每两年对印花税票 进行一次改版。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 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 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 元、伍 拾元、壹佰元9种。缴纳印花税时,按照规定 的应纳税额,购贴相同金额的印花税票,凭以 完税。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x适用税率 (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x单位税额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五、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1.税收优惠 (1)对己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己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 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存备查。但以副 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 所立的书据免税所谓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扶养孤老伤残 的社会福利单位。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 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三、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1.比例税率 在印花税的13个税目中,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含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 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适用比例税率。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0.05‰、0.3‰、 0.5‰、1‰。 适用0.05‰税率的为"借款合同"; 适用0.3‰税率的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技术合同"; 适用0.5‰税率的为"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 同"、"货物运输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税目中 记载资金的账簿; 适用1‰税率的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 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 使用费。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 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其他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 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2.定额税率 在印花税的13个税目中,"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 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均为按件贴花, 税额为5元。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四、印花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 额。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经计算,税 额不足1 元的,按1 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 (即运费收入) ,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 险费等。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 地
2020/11/25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学习目标
1.了解印花税和契税的特点。 2.掌握印花税和契税的基本税制要素,了解其税收优 惠政策。 3.理解印花税和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及征收管理 方法。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第一节 印花税
一、印花税概述 1.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 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纳税人主要是通 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 印花税。
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赠
与”,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
为;“交换”,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 为。
(3)房屋买卖。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 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4)房屋赠与。指房屋所有者将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2)纳税方法 印花税的纳税办法,根据税额大小、贴花次数以及税 收征收管理的需要,分别采用以下三种纳税办法: 自行贴花办法。 汇贴或汇缴办法。 委托代征办法。 (3)纳税环节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4)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 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订合同应纳的印花 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 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 合同的印花税,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5)违章处罚
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 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 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权力转移合同。 (12)营业账簿。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 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 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 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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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印花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 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其征税范围极其广 泛,使得印花税已成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 税种之一。
(2)税收负担较轻。印花税具有轻税重罚的特点, 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
(3)自我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方式与其他 税种明显不同,它主要采取纳税人自行计算税款、自 行购买税票、自行粘贴印花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注 销或划销的方式纳税,有助于培养纳税人自觉纳税的 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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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契税减免的特殊规定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主要包括: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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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1.纳税人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 个人为纳税人。包括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 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 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个体经营者 及其他个人。 2.契税的征税对象 契税作为一种动态财产税,其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 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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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采用正列举方式将4大类凭证共13个税目列入征 税范围。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 广告、测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
(4)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 (1)立合同人。当事人在两方或两方以 上的,各方均为纳税人。 (2)立账簿人。建立营业账簿的,以立 账簿人为纳税人。 (3)立据人。订立各种财产转移书据的, 以立据人为纳税人。 (4)领受人。领取权利许可证照的,以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
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 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
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所谓“出售”,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
(5)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没有正当
理由的,或者申报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交换价格的差额
明显不合理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
格核定计税依据。
第11章税务会计课件盖地
3.契税的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11 -2】居民甲拥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 乙,成交价格为500000 元;将另一套两室住房与居民 丙交换成两处一室住房, 并支付给丙换房差价款40 000 元。试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税(假 定税率为5% )。 (1) 甲应缴纳契税= 40000×5% =2000 (元) (2) 乙应缴纳契税=500000×5% =2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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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契税的税收优惠 1.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 (1)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 土地、房屋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 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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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者,为照顾 其困难,可酌情减征或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 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免征契税,由省级 人民政府确定。 (5)为鼓励发展农业,对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按照国际惯例,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 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 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 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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