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索赔大全
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考点52:索赔费用计算

一、索赔费用的组成【重要】按国际惯例,一般承包人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为:1.人工费(1)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2)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3)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4)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1)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2)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3)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2)非承包人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窝工费的计算: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4.分包费用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
5.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6.利息。
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
主要有这样几种规定:(1)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2)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3)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4)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7.总部(企业)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8.利润(1)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2)工程暂停的索赔,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二、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必会】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1.实际费用法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2.总费用法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
一造计价索赔事件25条的表

一造计价索赔事件25条的表1. 事件双方名称及背景本计价索赔事件涉及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甲方是一家建筑公司,乙方是一家供应商。
双方签订了一份供应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XXX元。
本文将分析甲方提出的25条索赔要求。
2. 总体索赔要求甲方一共提出了25条索赔要求,包括工期延误索赔、材料不符合标准索赔、额外工作索赔等。
以下将逐条分析甲方的索赔要求,并给出相关的理由和依据。
3. 工期延误索赔3.1 索赔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由于材料供应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损失。
3.2 理由和依据:据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照工期要求供应材料。
然而,乙方延误了材料的供应,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
根据施工合同第X条的约定,乙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索赔。
4. 材料不符合标准索赔4.1 索赔要求: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由于供应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而引发的损失。
4.2 理由和依据:根据供应合同第X条的约定,乙方应供应符合指定标准的材料。
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部分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工程质量下降。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 额外工作索赔5.1 索赔要求: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由于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加班加点进行的额外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5.2 理由和依据:根据施工合同第X条的约定,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引发的额外工作应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变更设计的情况,需要进行额外工作,因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6. 其他索赔要求6.1 索赔要求:甲方还提出了其他索赔要求,包括设备故障引发的损失、施工期间遭遇的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费用等。
6.2 理由和依据:根据合同的约定,乙方应确保供应的设备正常运作,并承担设备故障所导致的费用。
同时,合同也规定了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方式。
甲方遭遇了设备故障和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费用。
7. 结论以上是甲方对乙方的25条计价索赔要求的详细分析。
一级建筑工程施工赔偿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赔偿标准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施工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建筑工程施工赔偿标准如下: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赔偿医疗费用。
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治疗费、医药费、检查费等。
2. 误工费用:根据受害人的误工天数和收入水平计算。
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确定。
收入水平根据受害人平常的收入状况确定。
3. 护理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护理需要和护理人数计算。
护理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
护理费用按照护理人员的误工费用计算。
4. 交通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包括就医、转院、陪护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5. 营养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和实际需要计算。
6.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年龄、收入水平等因素计算。
伤残等级根据医疗机构的鉴定确定。
7. 死亡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收入水平、家庭状况等因素计算。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1. 直接损失: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损坏或者灭失价值。
2. 间接损失:包括因施工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等。
3. 修复费用:根据受损财产的修复成本计算。
4. 清理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清理费用计算。
5. 搬迁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搬迁费用计算。
6. 临时安置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临时安置费用计算。
三、其他赔偿1.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和侵害性质,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 律师费:根据实际产生的律师费用计算。
3. 鉴定费:根据实际产生的鉴定费用计算。
4. 仲裁费、诉讼费:根据实际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用计算。
四、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其施工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一级建造师中的施工与工程索赔

一级建造师中的施工与工程索赔施工是建筑工程中最核心的环节之一,承担着将设计图纸变为真实建筑的责任和任务。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各种问题和风险也会随之而来。
当工程遇到问题导致施工进度延误或者质量出现瑕疵时,施工单位往往会提出工程索赔的要求。
作为一级建造师,了解施工与工程索赔相关的知识和技巧,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一级建造师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索赔问题进行探讨。
一、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主要包括施工进度延误、材料质量问题、工程变更和设计缺陷等。
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工程的正常进行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往往会提出索赔要求。
首先,施工进度延误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可能出现的原因包括天气条件不佳、施工方案的变更、劳动力不足、设备故障等因素。
当施工进度无法按计划进行时,施工单位可以根据相关合同条款提出索赔要求。
其次,材料质量问题也是常见的施工风险。
材料质量问题可能包括材料供应商提供次品材料、施工单位选用不合格材料等情况。
当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时,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或换货。
工程变更也是常见的导致索赔的原因之一。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的调整或者业主的要求变更,施工单位可能需要对原有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这可能导致施工单位需要额外投入资源和时间,因此,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出索赔要求。
最后,设计缺陷也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设计缺陷可能包括施工图纸不规范、设计计算错误等。
当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问题时,可以向设计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二、工程索赔的流程与技巧在面对施工问题时,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一定的索赔流程和技巧,以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首先,一级建造师需要在发现施工问题时及时记录相关证据。
例如,对于材料质量问题,可以拍摄照片并保留相关购买记录;对于施工进度延误,可以记录相关天气报告和施工进度计划。
这些证据将为索赔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一级建造师应该熟悉合同中关于索赔的条款。
一级建造师工程索赔知识总结

⼯程索赔1.建设⼯程索赔的起因:①发包⼈违约②合同错误③合同变更④⼯程环境恶化⑤不可抗⼒因素2.按索赔当事⼈分类:①承包⼈发包⼈之间索赔②承包⼈与分包⼈③承包⼈与供货⼈④承包⼈与保险⼈3.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①⼯期拖延索赔②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③⼯程变更索赔④其他索赔4.按索赔要求分类:⼯期索赔,费⽤索赔5.按索赔理由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议索赔6.按索赔的处理⽅式分类:单项索赔,总索赔7.索赔成⽴的条件:①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程项⽬成本的额外⽀出或直接⼯期损失②造成费⽤增加或⼯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的责任③承包⼈按合同规定程序提交索赔利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8.施⼯项⽬索赔应具备的理由:①发包⼈违约给承包⼈造成⼯期、费⽤/考试⼤/的损失②因⼯程变更造成时间、费⽤损失③由于⼯程师对合同⽂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导致施⼯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的增加④发包⼈提出提前完成项⽬或缩短⼯期⽽造成承包⼈的费⽤增加。
⑤发包⼈延误⽀付期限造成承包⼈的损失。
⑥合同规定以外的项⽬进⾏检验,且检验合格或⾮承包⼈的原因导致项⽬缺陷的修?所发⽣的损失或费⽤⑦⾮承包⼈的原因导致⼯程暂时停⼯⑧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9.因合同⽂件引起的索赔:①有关合同⽂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②关于合同⽂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③因图纸或⼯程量表中的错误⽽索赔10.建设⼯程索赔中的证据:①合同⽂件②订⽴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③相关证明11.在⼯程索赔中的证据:①招标⽂件,合同⽂本及附件,发包⼈订可的⼯程实施计划,各种⼯程图纸,技术规范等②来往信件③各种会谈纪要④施⼯进度计划和实际施⼯进度记录⑤施⼯现场的⼯程⽂件⑥⼯程照⽚⑦⽓候报告⑧⼯程中的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⑨⼯地交接记录⑩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现场,使⽤⽅⾯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⑾市场⾏情资料⑿各种会计核算资料⒀国家法律、法令、政策⽂件12.建设⼯程索赔的程序:①提出索赔要求②报送索赔资料③⼯程师答复④⼯程师逾期答复后果⑤持续索赔⑥仲裁与诉讼13.索赔⽂件的组成:①总述部分②论证部分③索赔款项(或⼯期)计算部分④证据部分14.建设⼯程反索赔的特点:①索赔反索赔同时性②技巧性强③在反索赔时,发包⼈处于主动有利地位。
一级建造师-索赔问题大全

第三节工程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所以从理论上讲,索赔是双方面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进而导致项目的工程造价发生变化.因此,索赔的控制将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一、工程索赔的起因和分类1.索赔的起因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发包人违约或监理人的不当行为引起的,也有的是因现场条件、工程变更、有关政策和法令变更等引起的.(1)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发包人或监理人未能按合同规定为承包人提供得以顺利施工的条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有:①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②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③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④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⑤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2)合同缺陷合同缺陷常常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有权做出解释。
但如果承包人执行监理人的解释后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则承包人可以为此提出索赔,监理人应给予证明,发包人应给予补偿。
一般情况下,发包人作为合同起草人,他要对合同中的缺陷负责,除非其中有非常明显的含糊或其他缺陷,根据法律可以推定承包人有义务在投标前发现并及时向发包人指出。
(3)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合同中一般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有关变更的约定处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一建管理 索赔 人工费 实例

一建管理索赔人工费实例在一建工程中,经常会出现索赔的情况。
而索赔中最常见的一项费用就是人工费。
下面将给大家介绍一下一建管理中索赔人工费的实例。
假设某公司中标了一个一建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工期为半年,工程包括土建和装饰两大部分。
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施工期延长了一个月:1. 资金问题:由于项目进展较慢,工程款拖欠,导致施工队伍缺乏动力,人员流失较为严重。
2. 材料配送延误:由于材料供应商原因,原本计划的材料配送失败,工期延误。
3. 天气原因:突发的暴雨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工期受到影响。
因为以上多种原因的累积作用,导致工程的进度延误,施工队需要额外投入人力物力来完成工程。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施工期延长的情况下,可以向业主进行索赔,其中包括索赔人工费。
为确定索赔人工费的具体金额,施工队首先需要统计延长工期期间额外投入的人工资源,包括新增的工人、工时以及相关费用,如加班工资等。
然后,施工队需要和业主进行协商,提供详细的报表和相关收据,以支持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在此实例中,假设施工队在工期延长的一个月内额外投入了30名工人,每名工人每天工作8个小时,按照正常工资的1.5倍支付加班费。
此外,施工队还需要支付额外的食宿费用,约为每人每天30元。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得出索赔人工费的具体金额:30名工人× 8个小时× 加班费(正常工资× 1.5倍)+ 30元/人/天× 30天 = 总索赔人工费通过与业主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施工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索赔依据提出适当的索赔金额。
在进行索赔时,施工队需要确保提供详尽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如工人出勤记录、施工进度报表、费用支出收据等。
在索赔过程中,施工队还需要注意与业主的沟通和协商,尽量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施工队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索赔行为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实例可以看出,在一建工程中索赔人工费是一项常见且重要的费用。
一级建造师培训 建设工程索赔

• 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 和证明材料。 •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28天内,将索赔 • 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 索赔要求已被发包人被 认可。 •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 在当期进度款中进 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应按 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 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 (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项目缺陷 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 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实务教材P341) • (一)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 (1)网络分析法: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 较两种工期(关键线路)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程工期。 • (2)比例分析法: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 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 程工期。 • (3)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按照索赔事件实际增加的天数 确定索赔的工期;也可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的工期。
• (二)承包人索赔 (工程经济教材P265) • 1.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 •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 人的损失,应按下列 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 提交索赔意向通 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 权利。 •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 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应附必 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 说明连续影响的实 际情况和记录。 •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 索赔通知书,说 明最终索赔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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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其他遗迹、化石、钱币 或物品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
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付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
发包人提供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的返工或造成 工程损失
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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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的价格值列入“工程变更”,剩余差额待承包人以索赔的形式提出后再按“索 赔”进行处理。
(5)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 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通常是指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某些法律、法令 的变更,比如限制进口、外汇管制或税收及其他收费标准的提高。国家的政策和法 律、法令是承包人投标时编制报价的重要依据之一。通常合同都规定:投标截止日 期之前的第 28 天以后,如果工程所在国法律或政策的变更导致承包人施工费用增加, 则发包人应向承包人补偿该增加值;相反,如果导致费用减少,则也应由发包人受 益。 (6)其他承包人干扰 其他承包人干扰通常是指因其他承包人未能按时按质按量进行并完成某工作, 各承包人之间配合协调不好等而给承包人工作带来的干扰。大中型土建工程,往往 会有多个承包人同时在现场施工。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建设,一般分为几个标段,每 个标段由不同的承包人承担,由于各承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他们只各自与发包 人存在合同关系,监理人作为发包人代理人有责任组织协调好各承包人之间的工作, 否则,就会给整个工程和各承包人的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引起承包人索赔。 2.索赔的类型 由于索赔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可能发生的范围比较广泛,其分类随标准、 方法不同而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按索赔的依据,索赔可分为: ①合同内索赔。合同内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 并可根据合同规定明确划分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内索赔的处理和解决要顺利一 些。
4
①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在影响原合同正常运行的 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由合同管理人员立即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 内向责任方提交索赔要求和报告。单项索赔通常原因单一,责任单一,分析起来相 对容易,由于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小,双方容易达成协议,处理起来也比较简单。因 此,合同双方应尽可能地用此种方式来处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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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 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可以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2)管理费 施工管理费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按照成本管理的费 用划分标准,现场管理费构成直接费,是直接用于本工程的管理费用,一般是在直 接费的基础上计算的;企业管理费构成间接费,是企业间接用于本工程的管理费用, 是按照一定的比例由本工程分摊的。 ①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是某单个合同发生的、用于现场管理的总费用,一般包括现场管理 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工程 排污费等。它一般约占工程总成本的 5%~10%。现场管理费的索赔计算方法一般有 以下两种情况。 a.直接成本的现场管理费索赔 对于发生直接成本的索赔事件,其现场管理费索赔额一般可按下式计算: 直接成本的现场管理费索赔:索赔事件直接费×现场管理费费率 (6—20)
√
√
√
√
15 18.6.2
16
19.2
17 21.3.1
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 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和损失
不可抗力
√
√
√
√
√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处理不及 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承包人的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积累 的结果会导致其资金困难,同时会影响工程进度,给双方都带来不利影响。处理索
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后无法按时复工
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的
监理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查。 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
可补偿内容
工期 费用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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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6.2
14 18.4.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 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3
②合同外索赔。合同外索赔是指索赔的内容和权利难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 但可从合同引申含义和合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到索赔的依据。
(2)按索赔目标分类 按索赔目标或要求,索赔可分为: ①工期索赔。即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 期,推迟竣工日期,避免违约误期罚款等。 ②费用索赔。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弥补经济损失。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按索赔事件的性质,索赔又可分为: ①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 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 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这是工程中常见的一类索赔。 ②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 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③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 止,承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 ④施工加速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 引起承包人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⑤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 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⑥其他索赔。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 的索赔。 (4)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 按索赔处理方式,索赔可分为:
二、索赔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不论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还是当事人不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在合同中找到相 应的依据,这些依据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隐含的。监理人依据合同和事实对索 赔进行处理是其公平性的重要体现。在不同的合同条件下,这些依据很可能是不同 的。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索赔,在国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承 包人机械设备损坏的损失,是由承包人承担的,不能向发包人索赔;但在 FIDIC 合 同条件下,不可抗力事件一般都列为发包人承担的风险,损失都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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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既考虑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 况。如: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机械停工按照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损失显然是不合理 的,因为机械停工不发生运行费用。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 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 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5
如果到了具体的合同中,各个合同的协议条款不同,其依据的差别就更大了。《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以索赔条款见表 6-1。
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 表 6-1
序号
l
2 3 条款号
主要内容
1.10.1
4.11.2 5.2.4 5.2.6
8.3
11.3 11.4 11.6 12.2 12.4.2 13.1.3
第三节 工程索赔
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 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所以从 理论上讲,索赔是双方面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 承包人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 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 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进而导致项目的工 程造价发生变化。因此,索赔的控制将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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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缺陷常常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这 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监 理人有权做出解释。但如果承包人执行监理人的解释后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 则承包人可以为此提出索赔,监理人应给予证明,发包人应给予补偿。一般情况下, 发包人作为合同起草人,他要对合同中的缺陷负责,除非其中有非常明显的含糊或 其他缺陷,根据法律可以推定承包人有义务在投标前发现并及时向发包人指出。
一、工程索赔的起因和分类 1.索赔的起因 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发包人违约或监理人的不当行为引起 的,也有的是因现场条件、工程变更、有关政策和法令变更等引起的。 (1)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发包人或监理人未能按合同规定为承包人提供得以顺利 施工的条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有: ①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 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②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③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④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⑤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2)合同缺陷
②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一揽子索赔,一般在工程竣工前和工程移交前,承 包人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进行综合考 虑,提出一份综合索赔报告,由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 方案解决索赔问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问题比较复杂,不能立即解 决,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留待以后解决。有的是发包人或监理人 对索赔采用拖延办法,迟迟不作答复,使索赔谈判旷日持久。还有的是承包人因自 身原因,未能及时采用单项索赔方式等,都有可能出现一揽子索赔。由于在一揽子 索赔中许多干扰事件交织在一起,影响因素比较复杂而且相互交叉,责任分析和索 赔值计算都很困难,索赔涉及的金额往往又很大,双方都不愿或不容易做出让步, 使索赔的谈判和处理都很困难。因此,综合索赔的成功率比单项索赔要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