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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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国务院研究,制定了以下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城市体系,城镇化率达到65%。

基本思路: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优化城镇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和加强城乡融合为核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主要举措和政策措施1. 优化城镇布局制定城市规划布局,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空间布局。

推动城市群发展,加强中小城市协同发展。

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旅游、文化、生态等特色小镇。

2. 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加强文化建设,打造有吸引力的城市文化品牌。

3. 加强城乡融合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支持农民参与城市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4. 引导人口有序流动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实现居住证制度。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流动人口基本权益。

加强人才引进政策,促进人才流动和城市发展。

四、政策保障和监督机制建立城镇化发展相关政策体系,完善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执行。

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实施效果。

五、宣传和推广工作加强新型城镇化宣传,提高公众对城镇化建设的认识和理解。

推广新型城镇化成功经验,促进各地互相学习和交流。

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增强社会信任和支持。

以上是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希望能够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积极成效,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提升城镇发展水平,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X政发〔X〕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让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安居乐业为目标,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打造关中西部城镇群为重点,以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为抓手,着力增强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布局和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优社区,推动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坚持纵横联动、协同发力、完善推进机制,优化政策组合,推动户籍、土地、财税、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配套。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改革措施和政策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年均实现1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到X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以上。

“一市一区一路”城镇空间格局和“X镇级市—西周文化景区(县城)—重点镇—一般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更加生态宜居;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显著改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逐步剥离户籍上附着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确保进城落户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1. 引言城镇化是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 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率- 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促进城镇化与农村发展的协调2.2 原则- 计划先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 突出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可持续发展3. 推进措施3.1 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确保城市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 加强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快推进符合规划要求的重点项目建设。

- 强化城市建设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

3.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交通运输能力。

- 加强城市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供应保障水平。

-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智能化水平,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

3.3 促进城镇化与农村发展的协调- 优化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进城落户。

-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 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3.4 推动城市规模和格局优化- 优化城市规模和布局,提高城市功能和品质。

- 加强城市土地规划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4. 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4.1 实施路径- 加强政策指导和研究,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保障。

-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城镇化建设的认知和支持。

4.2 保障措施-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资金供给。

- 完善评估机制,监测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本方案,旨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化质量和效益。

本方案的目标是:1.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

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进城市功能提升。

3.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4.促进农村地区转型升级,实现农村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1.加快城市化进程1.1 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合理规划城市发展用地。

1.2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1.3 推动城市产业升级,提高城市经济发展质量。

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2.1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科学布局城市功能区。

2.2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2.3 推进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效率。

3.创新城市管理模式3.1 推进城市智能化建设,提高城市信息管理水平。

3.2 强化城市环境治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3.3 加强城市安全管理,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4.促进农村地区转型升级4.1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条件。

4.2 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4.3 支持农村人才培养与创新创业,提高农村人力资源质量。

三、工作措施1.完善政策法规1.1 制定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政策法规。

1.2 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2.加强组织领导2.1 成立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2.2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方案实施的有效性。

3.强化项目建设3.1 加大投资力度,推动重点城市项目建设。

3.2 完善项目审批和管理制度,加快项目进展。

4.加强合作交流4.1 加强与地方的合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4.2 加强与国际合作伙伴的交流与对接,吸取国际经验。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1.新型城镇化建设政策法规清单2.重点城市项目建设计划表3.合作伙伴名录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城市化:将农村人口、村庄和农业经济转变为城市人口、城市和城市经济的过程。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意见》(党发〔2021〕12号)和《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新”总体要求和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充分发挥地处——遵义“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奋力建成魅力门户、中开放枢纽、城乡共美高地。

到2025年:——城镇空间更具规模。

做大做强“三城一园两中心”,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县城规划范围达60平方公里,县城常住人口达25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

——城镇经济更具实力。

县域经济总量突破500亿元,占贵安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全力做大做强现代化工首位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550亿元。

——城镇品质更具内涵。

三年内全面改造完成棚户区10个、老旧小区18个、背街小巷56条。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98%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城区路灯亮灯率达100%,“雪亮工程”实现全覆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城镇服务更加完备。

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所,引进12年一贯制优质民办学校1所,构建户籍管理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匹配的教育供给服务体系;每千人床位数达6张以上,每千人医生和护士分别达3人、4人以上,创建三级医院2家;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城镇吸纳聚集人口功能明显增强。

——城乡融合更加协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四带一园”产业布局,建成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15个以上。

农民持续性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力争控制在2以内。

二、优化城镇发展格局(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构建以县城为核心,现代化工产业园为支撑,镇和镇为区域中心的“三城一园两中心”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标题: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渐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适应这一趋势,我县决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升级。

以下是我们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支撑,推动城市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县城。

二、主要任务1.优化城乡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原则,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

2.提升城市品质: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3.促进农村城市化: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城乡资源优化配置。

4.推进城乡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加大政策支持:制定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总之,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我们将按照“科学规划、有序推进、质量优先、确保稳定”的原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规划引领1.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和功能区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

2.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加强老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品质。

3.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

通过整理土地、集约利用等方式,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

二、提高城市化质量1.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2.建设多层次、多类型人才队伍。

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促进人才在城市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城市社会管理能力。

加强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水平。

三、创新城市发展模式1.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农业产业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经济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2.引导城市功能疏解。

通过发展县级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吸引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周边地区转移,减缓大城市人口压力。

3.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四、保障城市化发展1.建立健全城市化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和市场化筹资相结合的城市化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城市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2.强化政府调控。

加强土地资源、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和调控,促进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

3.鼓励社会参与。

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化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五、加强汇总评估和经验总结1.加强城市化统计和监测。

建立健全城市化工作数据统计和信息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城市化进展情况。

2.汇总经验和做法。

定期组织城市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在其他地区推广应用。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

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提高城市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加快城镇化建设,使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2.提高城市质量,打造宜居城市。

3.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城市市民化率。

4.实施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1.加快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整理,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3.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民工市民化。

4.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宜居城市环境。

5.加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政策研究,优化城市布局。

6.加强城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创新创业。

四、具体措施1.加快土地整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1.1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科学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1.2 提高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整理效率。

1.3 推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市场化。

2.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2.1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

2.2 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2.3 加强供水、供电和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正常运营。

2.4 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教育、医疗和文化等公共服务条件。

3.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民工市民化。

3.1 提高农民工市民化比例,向城市提供优质劳动力。

3.2 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高农民工的生活品质。

3.3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工权益。

4.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宜居城市环境。

4.1 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4.2 加强城市安全管理,提高城市治安水平。

4.3 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4.4 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增加城市绿地和公园。

5.加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政策研究,优化城市布局。

5.1 制定全面规划,科学布局城市发展。

5.2 加强规划与政策的衔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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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作为城市建设的工作者,我们知道怎么样开展城镇化建设行动工作吗?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浙江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xx〕1098号),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杭州市要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通过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方式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

(省公安厅负责,xx年12月底前完成)(二)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

督促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

(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xx年9月底前完成)(三)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xx〕44号),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

(省财政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四)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

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

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五)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六)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各地区要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坚持“两为主”,落实“两纳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加快与全国医保信息联网,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完善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

推行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登记成果应用。

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公租房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

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负责)(七)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

探索开展新生代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市场适应性,全省开展职业培训80万人次。

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

配合做好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工作。

(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xx 年12月底前完成)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八)编制实施都市区规划。

深入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参与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

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义都市区规划,充分发挥都市区的带动辐射作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九)推进都市区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城市群之间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群内交通网络。

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提高中小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中小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

加快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负责)(十)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

加强对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动建设地区中心城市,重点支持各设区市市本级城市功能提升,支持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

结合全省“大花园”建设,加快打造省际中心城市。

(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十一)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

继续加强中小城市培育工作,提高小城市培育的质量和水平,推进第三批小城市培育工作。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非县级政府驻地的特大镇设县级市。

强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十二)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

出台《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要求,深化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提升经济发达镇政务服务能力。

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

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特大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

(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十三)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

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

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和相关管理办法。

(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xx年12月底前完成)(十四)加快棚户区改造。

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等的改造力度,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

(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十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和改造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争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开工196公里、通车试运行34公里。

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新城新区和小城镇。

落实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xx年12月底前完成)(十六)强化城市污染治理。

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六大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省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实施“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督促各地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期限达标规划管理,推进重点镇“煤改气(电)”工程。

(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五水共治办负责,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任务xx年12月底前完成)(十七)加快美丽城市建设。

开展城市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城市生态园林,在“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支持义乌、海盐开展“韧性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

支持嘉兴市南湖区开展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建设。

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

推动空气热能、太阳能、地热能供暖(制冷)在燃煤替代和城市建设中的应用。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探索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

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十八)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力争所有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负责)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十九)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建制村直接通邮。

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河湖库塘清淤整治。

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继续开展文明村、卫生村、森林村等示范创建。

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二十)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新产业模式,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

支持各地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渔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

(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二十一)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管理方式、运营模式创新,推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抵押、继承等权能试点。

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

(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负责)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二十二)完善城乡土地制度。

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的适用范围。

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用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

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促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规范有序开发利用。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农业厅负责)(二十三)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能力,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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