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00515191425)
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分类管理,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分开管理。
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卫生清扫、消毒,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其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配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市场上所销售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与社会大众健康,本小作坊制订了本《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作坊生产的所有食品,包括糕点、饼干、豆制品、蜜饯、干果、蜜类食品等。
三、组织机构本小作坊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由经营者、生产人员、检验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为: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并完善现有的制度;2、制定食品生产流程和清洁消毒制度,并进行落实;3、监控设施和操作人员的卫生状况;4、对从供应商进货的原料和食品进行严格监督和检验;5、规范生产原料的选购和储存,确保原料的质量;6、学习和了解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保证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科学性;7、及时处理食品质量问题,并进行记录。
四、食品生产与流程管理1、原料采购与管理(1)原料的采购应定于固定的片刻,如采购不及时,应采取其他采购渠道确保生产不受影响;(2)原料进货应由专人负责,应当与供货商核对数量、批次和质量;(3)进行质量检验,包括色泽、气味、口感和净重等方面,符合标准后方可入库存储;(4)针对采购的原料,应有健全的进货记录,不合格产品及时退换。
2、生产加工(1)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并有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手间;(2)操作人员应穿蓝色无尘衣、口罩、手套、帽子等防护用品,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和操作人员工作之间的分隔。
(3)按照配方进行生产,杜绝在原料的选用上以次充好;(4)制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流程,保证生产的饮食品质量。
3、加工品的存储(1)将生产的食品按照工艺流程和商品的性质分类储放。
(2)露天的和底下的存储区均应妥善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3)设定严格的出库制度和销售台账,并对失货和失窃做好保护和监控记录。
4、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1)对产品的课程空运、铁路运输,应根据温度要求存放,以防止温度异常波动。
(2)销售前,应在产品的包装上印制出售日期等信息。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提高食品小作坊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3.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制度内容1. 生产场所要求(1)食品小作坊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尘,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2. 原材料采购与管理(1)采购原材料时,应确保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日期、供应商、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3)定期检查原材料质量,发现不合格原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
3. 生产加工过程管理(1)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食品安全。
(2)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生产过程中,严格把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防止滥用。
4. 产品储存与销售(1)产品储存应具备冷藏、冷冻等设施,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2)建立产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日期、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3)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5. 从业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6.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监督与检查1. 食品小作坊应自觉接受政府部门、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
2. 食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良好的食品小作坊,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处罚。
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作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小作坊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1)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的原材料。
(2)采购的原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文件,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2. 生产加工(1)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生产加工过程中,员工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应按照食品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储存食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霉变、虫蛀。
(3)储存食品的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销售(1)销售食品应保证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销售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陈列,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新鲜、安全的食品。
(3)销售过程中,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 食品追溯(1)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2)记录台账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销售日期等信息。
6. 员工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员工应掌握食品卫生基本要求,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2. 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3.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对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四)组织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五)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六)组织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收集和报告;(七)组织对消费者投诉和举报进行处理;(八)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九)组织对食品安全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进行开展。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储存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采购的原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品种、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的环境中。
第四章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方可销售。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退市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进行召回。
小作坊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管理职责1. 小作坊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小作坊应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2. 生产加工:小作坊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加工,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添加剂:小作坊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4. 食品储存:小作坊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保持食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污染。
5. 食品销售:小作坊应确保食品销售环境整洁、卫生,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 从业人员管理:小作坊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7. 食品安全检查:小作坊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8.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小作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1. 小作坊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接受监督。
2. 小作坊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小作坊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名称:目录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五、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六、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七、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八、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准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24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小作坊名称:
目录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五、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六、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七、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八、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不准随地吐痰和
乱扔脏东西,不准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
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
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
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 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
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
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
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
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
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
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
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二年。
(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为实施生产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二、原材料必须根据工艺要求投入使用。
三、使用合适设备和工具进行
生产,并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四、生产流程保持合理。
1、保证原辅材料和半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2、保证原辅材料和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3、保证半成品和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五、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六、发现不合格的半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流入下一道工序。
七、发现不合格的成品,必
须按要求处理,不能出坊销售。
(五)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为追溯销售后的产品去向,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销售记录填写要求。
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使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者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者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须在错处划一横线,在其旁边重写,
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或盖章须填全名,印章须清晰可辩; 5、填写时计量单位必须统一; 6、不同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不同规格的产品,在记录及单据的填写时,必须分开填写。
三、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销售,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进货查验发现的不合格原辅
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投入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根
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三、不合格
成品的处理。
出坊前发现食品腐败变质等现象的,立即对该批成品
进行销毁并记录,绝不允许出坊销售。
四、已出坊后发现不合格品
的处理。
对于已出坊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立即进行召回,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
五、不合格品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处理方式、处理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定期对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
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自查内容包括厂区环境卫生情况,人员健康情况等,每年自
查次数不少于2次,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八)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 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 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1、范围:食品小作坊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
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
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2、职责:管理员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索证索票及购销计划;管理员负责原
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管理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各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