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计算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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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

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

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工龄计算是根据劳动者在其中一单位或行业从事工作的时间来确定其工龄,工龄通常用于计算劳动者的各项福利和权益,包括工资、假期、退休、医疗等方面。

工龄计算政策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工人和雇主之间约定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计算工龄的基准时间应当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社保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要求。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的时间也可以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

一般来说,连续缴纳社保费用的时间可以作为工龄的计算标准。

3.公司规章制度:不同的公司、行业可能会制定不同的工龄计算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根据劳动者在该公司从事工作的实际时间来计算工龄,比如从入职日期开始计算工龄。

公司规章制度通常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工龄计算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4.行业惯例:一些行业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规定,例如师范生工龄按年度计算、公务员工龄计算以选聘通知书的发文日期为准等。

这些行业惯例往往是基于历史发展和实际情况而形成的,具有特殊的操作性规范。

5.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工龄的计算通常也是一个争议点。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解决工龄计算方面的争议。

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其工龄计算要求,而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反驳。

总之,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行业惯例和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方面。

这些依据在促进劳动者权益保护、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就业关系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推动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81号文件养老金计算38年工龄

2024年81号文件养老金计算38年工龄

根据2024年81号文件,个人的工龄是指个人在工作单位(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作的年限。

这个年限可以包括在该单位正式工作的实际年限,也包括在该单位的实习、实训等相关工作经验。

工龄的计算原则上是以实际工作的年限为准,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还可能对个人做出合理调整。

根据2024年81号文件规定,个人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养老金=个人工龄系数×个人工资基数×养老金统筹支付比例其中个人工龄系数是个人工龄的函数,根据个人工龄的不同,具体数值也有所不同。

以38年工龄为例,根据规定,个人工龄系数为1.6、这意味着38年工龄的人,其个人工龄系数为1.6个人工资基数是指个人在退休前一年的基本工资,这通常是根据个人在退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养老金统筹支付比例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具体数值根据国家财政状况、养老保险基金等因素而定。

统筹支付比例一般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数值,但也可能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对于38年工龄的个人来说,其养老金计算公式为个人养老金=1.6×个人工资基数×养老金统筹支付比例。

其中个人工龄系数为1.6,个人工资基数是个人在退休前一年的基本工资,养老金统筹支付比例是国家统一规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工龄对养老金的计算有一定的影响,但其他因素,如个人年龄、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和个人缴费金额等也会对养老金产生影响。

因此,仅仅拥有38年工龄并不能确保获得较高的养老金。

个人应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退休前的收入和缴费,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自己在退休后能够获得合适的养老金待遇。

总之,2024年81号文件对于38年工龄的个人养老金计算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文件,38年工龄的个人养老金计算公式为个人养老金=1.6×个人工资基数×养老金统筹支付比例。

然而,养老金的计算不仅仅依赖于工龄,还与其他因素如年龄、缴费时间和个人缴费金额等有关。

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

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

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工龄计算是指用于确定职工在其中一单位或组织工作的时间长度。

它是一个重要的指标,用于确定职工的工作经验、待遇薪酬以及工作权益的享受等。

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

一、法律法规1.《劳动法》是工龄计算的最基本依据之一、根据《劳动法》,工龄计算应该从劳动者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开始计算,包括试用期在内。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期间的工龄算作在单位工作时间,因此试用期也是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之一2.《劳动合同法》也是工龄计算的依据之一、根据该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龄计算的时间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而定。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工龄计算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条件、工作时间等事项。

工龄计算的时间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例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龄计算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龄计算应从劳动者正式上岗的日期开始计算。

三、行业规定和单位制度部分行业和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工龄计算进行进一步规定。

例如,教育行业一般规定教龄和工龄相同,医院可能会将在院培训期间的工作时间计入工龄等。

这些行业规定和单位制度也是工龄计算的一个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可能因国家、地区以及不同行业而有所不同,具体的政策依据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以及行业规定和单位制度来确定。

总结起来,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以及行业规定和单位制度。

工龄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激励职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各单位和组织应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合理计算工龄,确保工龄计算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常用工龄计算政策

常用工龄计算政策

常用工龄计算政策工龄是衡量一个员工在一个公司内工作的时间长度,常用工龄计算政策是指不同公司根据自身的规定和法律法规,对员工的工龄进行计算和确认的政策。

下面将从工龄计算的目的、计算方法、计算规则等方面展开,详细介绍常用工龄计算政策。

工龄计算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员工在公司内的工作年限,从而计算员工的相关权益。

工龄计算既关乎员工个人的福利待遇,也关乎公司的人事管理和激励政策。

常用的工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实际工龄计算法:根据员工的实际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来计算工龄。

这种方法较为简单和直接,对于员工的工龄计算较为准确。

2.整年工龄计算法:将员工的工作时间按照一年为单位进行计算,无论员工的离职时间是在一年的哪个时间点,该年均算作一整年的工作年限。

3.精确到天的工龄计算法:综合考虑员工实际工作天数的计算法。

根据员工的实际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结合每年的公休日、法定假期等信息,计算出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再将其折算为工作年限。

另外,对于员工工龄计算还需要遵循以下规则:1.入职时间计算规则:通常认为员工的工龄从其在公司正式入职的时间开始计算。

入职时间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劳动合同生效日期或者实际上班时间等为准。

2.离职时间计算规则:员工的工龄计算一般以员工最后工作日的离职时间为准。

员工离职的时间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最后一天上班的日期等为准。

3.连续工龄计算规则: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会被视为连续工龄。

对于员工因休产假、病假等特殊情况而中断工作的,根据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4.跨公司工龄计算规则:员工在同一公司内的不同部门或者公司之间的工龄计算是否连续,以及如何折算,需要根据公司的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工龄计算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员工和雇主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的相关制度进行计算和确认。

总之,常用工龄计算政策根据员工的实际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来计算工龄,常用的计算方法包括实际工龄计算法、整年工龄计算法和精确到天的工龄计算法。

退休工龄政策

退休工龄政策
2.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职工提供的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工龄认定的准确性。
九、工龄养老金的调整
1.工龄养老金的调整应结合公司经济效益、物价变动、国家相关政策等因素进行。
2.工龄养老金的调整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3.调整后的工龄养老金标准应及时通知退休职工,并对外公布。
十、退休职工的权益保障
1.公司应确保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格按照本政策执行工龄养老金的发放。
2.退休职工有权查阅本人的工龄认定材料,并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
3.公司不得因工龄认定问题降低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
十一、工龄政策的信息公开
1.公司应将工龄政策及相关修订内容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龄养老金发放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进行工龄养老金的核算。
2.核算结果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退休职工。
3.退休职工在接到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工龄养老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职工的反馈进行整理和分析,对合理建议及时采纳并改进。
3.公司对工龄政策的执行情况实施年度审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十九、工龄政策的总结
本工龄政策旨在保障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怀与尊重。通过明确工龄认定标准、退休待遇发放程序、权益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了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动,不断完善和优化工龄政策,以适应社会发展和职工需求的变化。
3.人力资源部门应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动态,及时调整工龄政策,确保退休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工龄计算管理制度

工龄计算管理制度

工龄计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员工的工龄计算,制定本工龄计算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该制度的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雇员,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和合同工。

第二章工龄计算规则2.1 工龄计算起算时间员工的工龄起算时间为其正式加入公司的日期,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正式上岗工作的日期。

2.2 工龄计算规则员工每年的工龄计算规则如下:1. 全职员工:按照实际入职日期的年限计算工龄。

2. 合同工:按照每份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到期日期计算,并在续签合同后继续累计工龄。

3. 临时工:按照累计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每满一定的工作小时数可以累计为一年的工龄。

2.3 工龄计算统一标准公司将对员工的工龄计算进行统一规范,避免因不同部门或人事处理的差异而导致工龄计算不一致的情况。

第三章工龄奖励政策3.1 工龄奖励政策的目的公司将适时制定和调整工龄奖励政策,以鼓励员工长期留在公司工作,提高员工忠诚度和积极性。

3.2 工龄奖励发放标准员工工龄达到一定年限后,公司将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工龄奖励:1. 3年以下:发放一定的奖金或福利。

2. 3-5年:发放一定比例的薪资提升。

3. 5年以上:发放一定比例的薪资提升,并享受更多的福利待遇。

3.3 工龄奖励申请流程员工可在工作满相应年限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龄奖励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审核并将申请结果反馈给员工。

第四章工龄补偿政策4.1 工龄补偿政策的目的公司将建立工龄补偿政策,以妥善解决员工因工龄变动而产生的经济问题,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2 工龄补偿标准员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享受工龄补偿:1. 辞职或提前解除合同:根据工龄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偿金。

2. 转岗或降职:根据工龄提供一定比例的薪资保障。

4.3 工龄补偿申请流程员工在辞职、转岗或降职之前,须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龄补偿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处理。

工龄计算管理办法

工龄计算管理办法

工龄计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本公司员工工龄的计算方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龄计算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工龄的定义工龄是指员工在本公司或与本公司相关的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长度。

三、工龄的计算原则1、工龄计算以员工实际在本公司或相关单位工作的时间为准,精确到月。

2、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的,其工龄连续计算。

3、新员工入职本公司,其在其他单位的工作经历,符合特定条件的,可计入本公司工龄。

四、工龄的计算方法1、从员工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开始计算。

2、如员工在入职前有实习经历,且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被直接录用,实习时间可计入工龄,但实习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3、因公司业务需要,员工被派遣到关联单位工作的,在关联单位工作的时间可计入本公司工龄。

五、工龄的认定依据1、劳动合同:是计算工龄的首要依据,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日期和期限是确定工龄的重要参考。

2、工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在原单位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3、公司内部的人事档案:如员工的入职登记表、调动记录、考核记录等。

六、特殊情况的工龄计算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工龄连续计算。

2、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停工留薪期内的工龄连续计算。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工龄连续计算。

4、员工因公司原因待岗的,待岗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但待岗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超过部分不计入工龄。

5、公司因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安排员工休假的,休假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七、工龄的用途1、年假计算:工龄越长,员工享受的年假天数越多。

2、病假待遇:工龄不同,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时享受的病假工资待遇不同。

3、经济补偿:员工离职时,根据工龄计算经济补偿。

4、福利分配:在公司内部的福利分配中,工龄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八、工龄的审核与监督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工龄的计算、审核和管理工作。

2、定期对员工工龄进行核查,如发现错误,及时予以纠正。

2024最新退休工龄工资标准

2024最新退休工龄工资标准

2024最新退休工龄工资标准2024年最新退休工龄工资标准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2024年退休工龄工资标准将有所调整。

具体的标准如下:
一、退休工龄计算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员工的退休工龄计算标准为:工龄满25年及以上方可享受全额退休工资待遇。

工龄不满25年的员工,则按照工龄比例获得相应的退休工资待遇。

二、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1. 全额工资待遇:退休工龄满25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全额退休工资,即按照最后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月退休工资为该平均工资的80%。

2. 部分工资待遇:工龄不满25年的员工,根据实际工龄比例获得相应的退休工资待遇,比例为工龄/25。

三、2024年退休工资标准调整幅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的物价指数上涨了5%,人均收入增长了3%,因此退休工资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2024年退休工资标准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1. 全额退休工资待遇的员工,退休工资标准将根据物价指数上涨幅度进行相应增加。

2. 部分工资待遇的员工,退休工资标准将根据人均收入增长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四、其他待遇
除了退休工资标准的调整外,2024年还将增加退休金的发放频次,由原来的每月一次调整为每两周一次,以更好地满足退休员工的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2024年最新的退休工龄工资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国家经济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退休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希望广大员工能够理解并支持政府的政策,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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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龄计算问题一、连续工龄与一般工龄、革命工作年限和参加工作时间之间的关系:①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凡是能够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计算一般工龄。

如果用数学公式表示的话,就是:一般工龄≥连续工龄。

反过来,一般工龄则不一定同时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反过来,一般工龄则不一定同时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某职工一九五八年进入甲工厂工作,一九六一年又自行脱离甲厂到乙厂工作,以后一直在乙厂工作,他的一般工龄可以从一九五八年算起,而连续工龄只能从一九六一年算起。

如果他是因工作需要,由组织调动到乙厂的,其连续工龄就可以从一九五八年算起,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在这里就是相等的。

②革命工作年限与连续工龄的关系确定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目前分别规定为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与建国后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局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

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及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

干部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都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干部的工作年限与其连续工龄是一致的。

革命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但连续工龄不一定都是革命工作年限。

连续工龄包括革命工作年限之前没有间断的连续工作时间。

如某教员一九四六年到革官办学校任教,当地是一九四八年解放的,解放后他仍然一直在那个学校任教,他的革命工作年限,只能从当地解放、人民政府接收之日算起,而连续工龄则可以从一九四六年算起。

③参加工作时间与连续工龄的关系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者经劳动行政部门或人事部门批准正式招收或录用为职工的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是一个时点概念,而不是首先确定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并以参加工作时间作为计算连续工龄有起点。

所以,一般来说,以参加工作时间为起点的工作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一致的。

应当注意的是,参加工作时间有时与连续工龄又不是一致的。

比如,一个职工在参加工作以后,中途被精减回家,以后又再次参加工作。

按照规定,精减前的工作年限和再次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样,该职工连续工龄就不能以参加工作时间为起点计算。

又如:某职工原在集体或私营企业工作,后因转、并、调进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该职工的连续工龄可以与转、并、调入人与所有制单位之日计算。

二、工龄的作用工龄规定是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衡量职工工作时间长短的标志,是确定职工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具体说来,工龄具有以下作用:①工龄是指职工退休的条件之一。

一九七八年国务院以国发[1978]104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干部、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职工退休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

退休的条件,一是年龄,二是连续工龄,三是因工致残。

除因工致残职工退休以外,其余正常退休和非正常退休,其连续工龄均须达到十年,否则即认为符合退休条件,而只能按退职处理。

②工龄的长短决定保险福利待遇的高低。

连续工龄越长,保险福利待遇越高。

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疾病、非因工负伤的劳保待遇就是按工龄来计算的。

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的六个月以内的病伤假期工资为便,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为本人工资60%;满二年不满四年的为本人工资70%;满四年不满六年的为本人工资80%;已满六年不满八年的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八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100%。

职工退休待遇的高低也取决于连续工龄的长短。

例如,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按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60%发给。

劳动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伤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其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

③工龄是国家处理职工工资和工资性津贴问题的依据之一。

由于工龄是衡量职工为社会劳动和所作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准之一。

所以国家在处理职工工资和某些工资性津贴问题时,往往对职工的工龄作了充分考虑,并给予适当的规定。

例如:规定一定年限杠杆内职工标准工资应当达到的最低水平,低于或等于最低水平的可以升级。

又如: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结构工资制,工龄津贴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工龄津贴的设置,就是对工龄长的职工的一种激励。

三、各类人员的工龄计算建国以来,国家为了正确处理职工的工龄问题,以适应工资制度和劳保福利制度的需要,先后颁发了许多文件,这为我们正确计算职工工龄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这些文件中,有四个基本文件:一是一九五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修正草案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二是一九五五年国秘字第245号命令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三是一九五六年《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的补充通知》;四是一九五七年国务院人事局发出的《关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上述四个文件,明确了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基本概念,确立了工龄计算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工龄的基本计算方法,因而成了工龄计算的基本文件,是我们解释工龄计算问题的主要依据。

现行的很多规定都是根据上述文件的基本精神,结合某种具体情况所作的具体规定。

有关工龄计算问题的情况相当复杂,具体规定很多,为了便于大家研究,现就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分类予以介绍。

1、关于临时工作人员转正和录用后的工龄计算问题①临时工被录用或转正后的工龄计算临时工(包括亦工亦农)被录用或转正后,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录用或转正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②民办(代课)教师被招用录用后的工龄计算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国家在同时期作了不同的处理规定。

1980年7月19日,教育部对此作了综合答复,规定在职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分为三个阶段:①一九七O年以前进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由于工作需要经行政上调派到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后省教委、省劳动人事厅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五日答复: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一九七O年以前由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考入各类大、中专学校学习包括研究生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其学习期间与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②一九七O年至一九七八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学习期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③一九七九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3、关于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问题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按周年计算。

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义务兵退伍回到城镇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②复员退伍军人,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以后,又到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工作时,其军龄应与参加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之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一段时间不得计算工龄。

③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④城镇居民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时临时工、合同工期间应入伍,复员后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可将其在参军前最后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服兵役时的军龄和复员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⑤担任民办教师期间参军的复员军人,复员退伍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原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未从事教育工作的,原任民办教师的时间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⑥担任赤脚医生期间参军的复员军人,复员退伍后,仍从事卫生工作的,其原任赤脚医生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未从事卫生工作的,原任赤脚医生的时间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4、关于担任乡干部、公社半脱产干部、农民技术员被招收录用的工龄计算问题①国家职工曾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乡一级或者相当乡一级党政机关担任乡长、党支部书记、秘书、财粮委员、治安委员、妇女主任、青年团支部书记等职务,如果名义上是半脱产,实际上大部分时间从事该项工作,即歌舞安专职从事工作对待,这段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

②对参加“四清工作队”后被吸收为国家干部的可以从参加“四清”工作时起计算为连续工龄。

③享受国家生活补贴从事公社党政工作的半脱产(实际大部分时间从事公社专职工作)干部,被直接转正或录用为国家干部或工人之后,他们最后一次在公社半脱产从事党政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④农民技术员被录用前最后一次聘用为县、社专职农业技术员的工作时间,可以和录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5、关于医务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①私立学校或私立医院的职工、在所在单位改为公立以后,仍然继续工作的,其在该单位中连续工作时间,不论是解放前还是解放后,都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②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曾在联合诊所、联合医院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③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含其原当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关于原在集体所有制单位、私营企业和兵团、农村工作职工的工龄计算问题①原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职工,凡是因工作需要从信用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等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他们在集体所有制单位专职从事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原来是集体所有制单位,后来经组织批准整个单位转为国营或公私合营的,其单位职工(不含临时工)的工龄,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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