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铝合金成分和压铸标准

国内外主要压铸AI合金化学成分表铝合金压铸标准---美国标准三.美国标准ASTM B85-96美国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表铝合金压铸标准---欧盟标准四.欧盟标准EN1706:1998欧盟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表铝合金压铸标准---日本标准二.日本工业标准JIS H5302:2000日本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表铝合金压铸标准---中国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铝合金压铸标准压铸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表. 铝合金压铸件GB/T 15114-9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交货条件等.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2.引用标准GB1182 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标准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的检查)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GB6060.4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GB6060.5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GB/T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GB/T15115 压铸铝合金3.技术要求3.1化学成分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3.2力学性能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试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度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3.3压铸件尺寸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3.3.2压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其标注方法按GB1182的规定.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3.4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工作量须在图样上注明.3.5表面质量3.5.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6060.1的规定3.5.2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3.5.3铸件不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相一致.3.5.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腰三角形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3.5.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3.5.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3.6内部质量3.6.1压铸件若能满足其使用要求,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的依据.3.6.2对压铸件的气压密封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内部缺陷(气孔,疏孔,冷隔,夹杂)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3.6.3在不影响压铸件使用的条件下,当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对压铸件进行浸渗和修补(如焊补,变形校整等)处理.4质量保证4.1当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时,供方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试验或检验负责.合同或协议中无规定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用自已适宜的手段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试验和要求,需方有权对标准中的任何试验和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其质量保证标准应根据供需双方之间的协议而定.4.2根据压铸生产特点,规定一个检验批量是指每台压铸设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一个班次的生产量,设备,化学成分,铸型和操作连续性的任何重大变化都应被认为是新是一个批量开始.供方对每批压铸件都要随机或统计地抽样检验,确定是否符合全部技术要求和合同或铸件图样的规定要求,检验结果应予以记录.5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5.1化学成分5.1.1合金化学成分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复检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5.1.2化学成分的试样也可取自压铸件,但必须符合GB/T15115的规定5.2力学性能5.2.1力学性能的检验方法,检验频率和检验规则就符合GB/T15115的规定.5.2.2采用压铸件本体为试样时,切取部位尺寸,测试形式由供需双方商定.5.3压铸件几何尺寸的检验可按检验批量抽验或按GB2828,GB2829的规定进行,抽检结果必须符合标准3.3的规定.5.4压铸件表面质量就逐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3.5的规定.5.5压铸件表面粗糙度按GB6060.1的规定执行.5.6压铸件需抛光加工的表面按GB6060.4的规定执行,5.7压铸件需喷丸,喷砂加工的表面按GB6060.5的规定执行.5.8压铸件内部质量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由供需双方商定,可以包括:X射线照片,无损探伤,耐压试验,金相图片和压铸件剖面等,其检难结果应符合3.6的规定.5.9经浸渗和修补处理后的压铸件应做相应的质量检验.6压铸件的交付,包装,运输与储存6.1当在合同或协议中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需方一份检验证明,用来说明每批压铸件的取样,试验和检验符合标准的规定.6.2合格压铸件交付时,必须有附有检验合格证,其上应写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号,合金牌号,数量,交付状态,制造厂名,检验合格印记和交付时间.有特殊检验项目者,应在检验员合格证上注明检验的条件和结果.6.3压铸件的包装,运输与储存,由供需双方商定.。
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铝合金锭化学成分表
压铸用铝合金之成分
压铸铝合金之机械性能
压铸铝合金之特性及用途
压铸铝合金之机械性能
压铸铝合金之特性及用途
国标ADC12铝锭铜1.5-3.5% 硅9.5-12% 镁0.3%以下锌1.0%以下铁1.0%以下锰0.5%以下余量铝
国标ADC10铝锭铜2.0-4.0% 硅7.5-9.5% 镁0.3%以下锌1.0%以下铁1.0%以下锰0.5以下余量铝国标ADC6铝锭铜0.1% Max 、硅1.0% Max、镁2.6-4.0 %、锌0.4 %Max 、铁0.8 %Max、锰0.4-0.6 、镍0.1 %Max 余量铝
国标YLD102铝锭铜0.3%Max 、硅10.0-13.0% 、镁0.25%Max、锌0.1 %Max 、铁0.9%Max、锰0.4%Max 、铬0.1 %Max 余量铝
国标A356.1铝锭铜0.25%Max 、硅6.5-7.5% 、镁0.25-0.45%、锌0.35 %Max 、铁0.5%Max、锰0.35%Max 、钛0.25 %Max 余量铝
国标A380铝锭铜3.0-4.0%、硅7.5-9.5% 、镁%、锌2.0-3.0%、铁1.0%Max、锰0.50%Max 、锡0.20 %Max 余量铝可按客户提供金属元素,生产不同牌号的铝合金锭
铝合金机械性能
铸造用铝合金之成份及特性
压铸用铝合金之成份及特性
铸造铝合金的代号和化学成分(GB8733-88)
二.日本工业标准? JIS H5302:2000
日本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日本压铸铝合金机械性能表。
DIN EN 1706-1998 中文版 铝和铝合金 铸件 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

EN 1706 共 17 页 第 4 页
4.3 材料状况标记方法 4.4 铸造方法 4.5 标记上的产品标志 5 化学成分 5.1 概述 5.2 分析用的试样 6 机械性能 6.1 概述 6.2 拉力试验 6.3 试验棒 6.4 硬度试验 7 用于验算检测的舍入规则 附录 A(供参考)浇铸特性的对比, (供参考)浇铸特性的对比, 机械性能及物理性能
前言 该欧洲标准的起草人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CEN/TC 132 “铝和铝合 技术委员会 铝和铝合 金”,秘书处在法国标准化委员会( AFNOR)。 ,秘书处在法国标准化委员会( )。 作为一个欧洲标准,必须取得某一国家标准的合法地位。方法是:或者发行一 个相同的文本,或者在 1998 年 9 月以前予以承认;万一出现内容相矛盾的国家 标准,则必须在 1998 年 9 月以前予以取消。 按 CEN/CENELEC 的议事规程,下面国家的国家标准化研究所必须采用该欧洲 标准。这些国家是: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冰岛, 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和联合 王国。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铸件的铝合金化学成份,为用于测验这些合金的、分别铸出的试验棒 的机械特性,规定了一个极限。附录 A “铸件特征曲线、机械性能和其他性能 铸件特征曲线、机械性能和其他性能 的对比表”仅作参考之用。 的对比表 仅作参考之用。 当我们按计划好的特定应用来选择合金时,此表可提供一些方便。 该标准应与下面标准一起使用。 EN 1559-1 铸造业 供货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概述。 铸造业/供货技术条件 供货技术条件/第 prEN 1559-4 铸造业 供货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铝合金铸件的附加要求 铸造业/供货技术条件 供货技术条件/第 EN 1676 铝及铝合金 铝生铁合金 详细说明。 铝及铝合金/铝生铁合金 铝生铁合金/详细说明。 ISO 8062 铸件 尺寸上的公差和机械加工留量制度 铸件/尺寸上的公差和机械加工留量制度 2 标准参考资料 本欧洲标准吸取了其他出版物提供的资料,这些资料有的注明日期,有的则未 注明。文中引用的出版物列举在下面。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资料,其出版物都 是属于那些在修订之后照常服役的欧洲标准;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资料,其 出版物都是最近版本。
铸造铝合金化学成分

铸造铝合金化学成份分析及热处理原理论述(1)铝硅系合金,也叫“硅铝明”或“矽铝明”。
有良好铸造性能和耐磨性能,热胀系数小,在铸造铝合金中品种最多,用量最大的合金,含硅量在10%~25%。
有时添加0.2%~0.6%镁的硅铝合金,广泛用于结构件,如壳体、缸体、箱体和框架等。
有时添加适量的铜和镁,能提高合金的力学性能和耐热性。
此类合金广泛用于制造活塞等部件。
(2)铝铜合金,含铜4.5%~5.3%合金强化效果最佳,适当加入锰和钛能显著提高室温、高温强度和铸造性能。
主要用于制作承受大的动、静载荷和形状不复杂的砂型铸件。
(3)铝镁合金,密度最小(2.55g/cm3),强度最高(355MPa左右)的铸造铝合金,含镁12%,强化效果最佳。
合金在大气和海水中的抗腐蚀性能好,室温下有良好的综合力学性能和可切削性,可用于作雷达底座、飞机的发动机机匣、螺旋桨、起落架等零件,也可作装饰材料。
(4)铝锌系合金,为改善性能常加入硅、镁元素,常称为“锌硅铝明”。
在铸造条件下,该合金有淬火作用,即“自行淬火”。
不经热处理就可使用,以变质热处理后,铸件有较高的强度。
经稳定化处理后,尺寸稳定,常用于制作模型、型板及设备支架等。
以铝为基的合金总称。
主要合金元素有铜、硅、镁、锌、锰,次要合金元素有镍、铁、钛、铬、锂等。
铝合金密度低,但比强度高,接近或超过优质钢,塑性好,可加工成各种型材,具有优良的导电性、导热性和抗蚀性,工业上广泛使用,使用量仅次于钢。
铝合金分两大类:铸造铝合金,在铸态下使用;变形铝合金,能承受压力加工,力学性能高于铸态。
可加工成各种形态、规格的铝合金材。
主要用于制造航空器材、日常生活用品、建筑用门窗等。
铝合金按加工方法可以分为变形铝合金和铸造铝合金。
变形铝合金又分为不可热处理强化型铝合金和可热处理强化型铝合金。
不可热处理强化型不能通过热处理来提高机械性能,只能通过冷加工变形来实现强化,它主要包括高纯铝、工业高纯铝、工业纯铝以及防锈铝等。
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铝合金锭化学成分表
压铸用铝合金之成分
压铸铝合金之机械性能
压铸铝合金之特性及用途
压铸铝合金之机械性能
压铸铝合金之特性及用途
国标ADC12铝锭铜1.5-3.5% 硅9.5-12% 镁0.3%以下锌1.0%以下铁1.0%以下
锰0.5%以下余量铝
国标ADC10铝锭铜2.0-4.0% 硅7.5-9.5% 镁0.3%以下锌1.0%以下铁1.0%以下锰0.5以下余量铝国标ADC6铝锭铜0.1% Max 、硅1.0% Max、镁2.6-4.0 %、锌0.4 %Max 、铁0.8 %Max、锰0.4-0.6 、镍0.1 %Max 余量铝
国标YLD102铝锭铜0.3%Max 、硅10.0-13.0% 、镁0.25%Max、锌0.1 %Max 、铁0.9%Max、锰0.4%Max 、铬0.1 %Max 余量铝
国标A356.1铝锭铜0.25%Max 、硅6.5-7.5% 、镁0.25-0.45%、锌0.35 %Max 、铁0.5%Max、锰0.35%Max 、钛0.25 %Max 余量铝
国标A380铝锭铜3.0-4.0%、硅7.5-9.5% 、镁0.0.30%、锌2.0-3.0%、铁1.0%Max、锰0.50%Max 、锡0.20 %Max 余量铝可按客户提供金属元素,生产不同牌号的铝合金锭
铝合金机械性能
铸造用铝合金之成份及特性
压铸用铝合金之成份及特性
铸造铝合金的代号和化学成分(GB8733-88)
二.日本工业标准 JIS H5302:2000
日本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日本压铸铝合金机械性能表。
BS EN 1706:1998 铝及铝合金铸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

在凝固过程中由于内部压力的增加形成的一个铸件的破裂趋向。 3.9、气密性
在压力测试中没有漏气的趋向。
第 5 页 共 17 页
BS EN 1706:1998
4、命名系统
4.1、数字命名系统:数字命名系统必须与 EN 1780-1 一致。 4.2、以命名系统为基的化学符号:以命名系统为基的化学符号必须与 EN 1780-2 一致。 4.3、回火热处理标注:以下的缩写应用于热处理中,与表格 2,3,4 和 A.1 相关。
BS EN 1706:1998
铝及铝合金-铸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
欧洲标准 EN 1760:1998 具有英国标准的身份。 ICS 77.120.10; 77.150.10
未经 BSI 的同意不得擅自复印,除非符合版权法。
本件由重庆小舟翻译事务所(67722576)译自日语原文,2006 年 10 月
该欧洲标准由铝及铝合金技术委员会 CEN/TC 132 准备,该委员会的秘书处由法国标准化协会主 持。
该欧洲标准应该拥有一个国家标准的地位,不管是相同文本的发布或者认可,最迟不能超过 1998 年的 9 月。而与此相冲突的国家标准也应最迟在 1998 年的 9 月被撤消。
根据 CEN/CENELEC 的内部规章,国家标准组织的下列国家必须执行此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 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 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和购买商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才进行。这特别适用于变质处理或者精炼合金的元素,比如钠、锶、锑和磷。
掺杂元素和杂质要按照以下的顺序表述:硅,铁,铜,锰,镁,铬,镍,锌和钛,其余元素全部为铝。
lm6铝合金成分

lm6铝合金成分
LM6铝合金是一种铝合金,通常用于压铸和铸造应用。
它的化学成分主要包括以下元素:
1.铝(Al):铝合金的主要成分,通常占总质量的大部分。
2.硅(Si):硅的含量通常在11%到13%之间,它有助于提高铝合
金的流动性和抗磨损性。
3.铜(Cu):铜的含量通常在1.5%到2.5%之间,它可以增加合金的
强度和耐腐蚀性。
4.镁(Mg):镁的含量通常在0.2%到0.6%之间,它提高了铝合金
的强度和硬度。
5.锰(Mn):锰的含量通常在0.2%到0.6%之间,它有助于改善铝
合金的铸造性能。
6.铁(Fe):铁的含量通常在0.15%以下,它应当保持在较低水平,
以减少铝合金的氧化。
7.锆(Zr):锆有时被添加到LM6合金中,以改善铸造性能。
请注意,LM6铝合金的具体成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生产厂家和应用要求。
这些成分的比例和控制将影响铝合金的性能特点,如强度、硬度、耐腐蚀性等。
如果需要特定性能的LM6铝合金,建议咨询合金生产商以获取详细的化学成分和性能信息。
铝合金压铸标准---美国标准

国内外主要压铸AI 合金化学成分表铝合金压铸标准--- 欧盟标准四.欧盟标准EN1706 :1998铝合金压铸标准--- 日本标准铝合金压铸标准--- 中国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铝合金压铸标准压铸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表铝合金压铸件GB/T 15114-9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交货条件等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2. 引用标准GB1182 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标准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的检查)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GB6060.4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GB6060.5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GB/T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GB/T15115 压铸铝合金3. 技术要求3.1化学成分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 的规定.3.2力学性能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 的规定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试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度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 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3.3压铸件尺寸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3.3.2压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6414 的规定执行, 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 其标注方法按GB1182 的规定.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 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3.4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 的规定执行. 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 其加工作量须在图样上注明.3.5表面质量3.5.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6060.1 的规定3.5.2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3.5.3铸件不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相一致.3.5.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腰三角形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3.5.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 如顶杆位置, 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 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3.5.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3.6内部质量3.6.1压铸件若能满足其使用要求, 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的依据.3.6.2对压铸件的气压密封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内部缺陷(气孔,疏孔,冷隔,夹杂)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 可由供需双方商定.3.6.3在不影响压铸件使用的条件下,当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对压铸件进行浸渗和修补(如焊补,变形校整等)处理.4质量保证4.1当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时, 供方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试验或检验负责. 合同或协议中无规定时,经需方同意, 供方可以用自已适宜的手段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试验和要求,需方有权对标准中的任何试验和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其质量保证标准应根据供需双方之间的协议而定.4.2根据压铸生产特点,规定一个检验批量是指每台压铸设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一个班次的生产量,设备,化学成分,铸型和操作连续性的任何重大变化都应被认为是新是一个批量开始.供方对每批压铸件都要随机或统计地抽样检验,确定是否符合全部技术要求和合同或铸件图样的规定要求,检验结果应予以记录.5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5.1化学成分5.1.1合金化学成分的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复检应符合GB/T15115 的规定.5.1.2化学成分的试样也可取自压铸件, 但必须符合GB/T15115 的规定5.2力学性能5.2.1力学性能的检验方法, 检验频率和检验规则就符合GB/T15115 的规定.5.2.2采用压铸件本体为试样时,切取部位尺寸, 测试形式由供需双方商定.5.3压铸件几何尺寸的检验可按检验批量抽验或按GB2828,GB2829 的规定进行, 抽检结果必须符合标准3.3的规定.5.4压铸件表面质量就逐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3.5 的规定.5.5压铸件表面粗糙度按GB6060.1 的规定执行.5.6压铸件需抛光加工的表面按GB6060.4 的规定执行,5.7压铸件需喷丸, 喷砂加工的表面按GB6060.5 的规定执行.5.8压铸件内部质量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由供需双方商定,可以包括:X 射线照片, 无损探伤,耐压试验,金相图片和压铸件剖面等,其检难结果应符合3.6 的规定.5.9经浸渗和修补处理后的压铸件应做相应的质量检验.6压铸件的交付,包装, 运输与储存6.1当在合同或协议中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需方一份检验证明,用来说明每批压铸件的取样, 试验和检验符合标准的规定.6.2合格压铸件交付时,必须有附有检验合格证,其上应写明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产品号,合金牌号,数量,交付状态, 制造厂名,检验合格印记和交付时间.有特殊检验项目者,应在检验员合格证上注明检验的条件和结果.6.3压铸件的包装,运输与储存, 由供需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