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队伍管理规定最终版范文
消防队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队管理制度范文消防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消防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下面我将结合实际情况,以一个消防队的管理制度为例,详细阐述其内容和重要性。
一、消防队组织机构设置消防队的组织机构设置是管理制度的基础,合理的机构设置能够保证队员分工明确、工作高效。
一个典型的消防队组织机构设置包括:队长和副队长、指导员、编制员、消防员等。
队长负责队伍指挥管理,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指导员负责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编制员负责队伍的文书工作。
消防员是队伍的主力,负责扑灭火灾和救援工作。
二、队伍培训与教育队伍培训与教育是提高消防队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
消防队应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基础训练、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基础训练包括从消防理论知识到操作技能的全面培养,专业技能培训则是重点针对不同岗位和任务需求进行的深入学习和实操训练。
应急处置演练则是对队伍在实际任务中的应变能力进行检验和提升。
三、值班管理制度值班管理制度是保障队伍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保障措施。
消防队应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队伍随时能够应对突发灾情。
值班人员轮班制度应合理安排,确保每个值班人员都能有适当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其状态良好和工作效果。
值班期间需要保持与上级指挥中心的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任务完成情况。
四、队伍管理纪律队伍管理纪律是消防队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
消防队应制定具体的纪律规章,并向队员进行宣传教育。
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降低考核评价指标的惩罚。
同时,对于表现突出的队员也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五、装备和器材的管理制度装备和器材的管理制度是保障消防队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
消防队应建立完善的装备和器材清单和档案,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随时可用和运行正常。
同时,消防队应建立完善的仓库管理制度,对装备和器材采取分类、编号、封存等措施,以便于快速找到和调拨使用。
消防团队管理运行制度范本

消防团队管理运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团队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团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人员素质过硬、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第三条消防团队管理适用于我国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社区等消防团队。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消防团队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消防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消防团队应设立消防队长,负责团队的整体工作。
消防队长应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六条消防团队应设立消防队员,负责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火灾扑救等工作。
消防队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消防团队各成员应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具备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的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消防团队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规程。
第九条消防团队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团队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消防团队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消防团队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扑救、疏散等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消防团队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检验火灾应急预案的实战效果,提高团队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消防团队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消防团队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消防团队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六条消防团队应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处理制度,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消防团队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进行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消防救援大队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救援大队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确保队伍的战斗力和备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消防救援大队的各级领导机构、消防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3. 消防救援大队应以政策法规为基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二、组织机构1. 消防救援大队设有领导机构、作战指挥部和救援队伍。
2. 领导机构负责消防救援大队的全面工作,包括决策、指导、监督和评估等。
3. 作战指挥部负责指挥消防救援行动,包括预案制定、调度、指挥、协调等。
4. 救援队伍负责实际执行救援任务,包括扑救火灾、抢险救援、应急救援等。
5. 各级领导机构、作战指挥部和救援队伍在执行任务时应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责任1. 消防救援大队领导机构应完善内部机制,明确各级领导的分工和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2. 作战指挥部应根据任务的需要,科学制定和实践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出及时、周密的应急处置。
3. 救援队伍应加强平时的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危急关头能够果敢、从容地执行救援任务。
四、队伍建设1. 消防救援大队应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培训体系,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2. 消防救援大队应加强队伍管理,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的组织纪律和战斗纪律,确保队伍的团结稳定和战斗力。
3. 消防救援大队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队伍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增强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装备管理1. 消防救援大队应加强对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的装备采购、维修和更新制度,确保装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 消防救援大队应加强对装备的使用和保养,建立健全的装备使用流程和保养标准,延长装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3. 消防救援大队应加强对装备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引进和推广先进的消防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战斗力和应急能力。
消防队伍严格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队伍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素质,确保消防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消防队伍成员,包括消防员、消防指挥员、消防文职人员等。
第三条消防队伍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消防队伍的合法性、规范性;(二)以人为本,注重消防队伍的培训、教育、激励;(三)严明纪律,强化消防队伍的作风建设和组织纪律性;(四)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消防队伍的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消防队伍设立消防指挥部,负责消防队伍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消防队伍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组织消防队伍的培训、教育、考核工作;(三)负责消防队伍的纪律检查、奖惩工作;(四)协调消防队伍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消防队伍成员职责:(一)消防员:1.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队伍管理制度;2. 参加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消防业务技能;3. 按时完成消防工作任务,确保火灾事故的及时扑救;4.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消防队伍的纪律和形象。
(二)消防指挥员:1. 负责消防队伍的日常管理,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2. 指导消防员进行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3. 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消防队伍的实战能力;4. 参与火灾事故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三)消防文职人员:1. 负责消防队伍的文书、档案、财务管理等工作;2. 参与消防队伍的培训、教育、考核工作;3. 协助消防指挥员完成消防工作任务。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消防队伍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消防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
第八条消防队伍成员应参加消防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消防队伍的培训内容包括:(一)消防法律法规;(二)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三)火灾事故的扑救和救援;(四)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纪律与奖惩第十条消防队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二)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消防工作秘密;(三)严守廉政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四)严守组织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范文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内的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要坚持民主、依法、科学、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管理、依法采用分层负责的组织制度,保证队伍的战斗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要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队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纪律观念和组织纪律,提高队伍的忠诚度和凝聚力。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制,规范队伍的内部管理程序,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管理效果。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要健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员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队员的素质。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地区消防部门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义务消防队设立消防队长、副队长、指导员等职务。
第九条消防队长为队伍的最高指挥者,负责队伍的日常工作和灾害救援行动的组织和指挥。
第十条消防队副队长为队长的助手,能够代行队长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指导员为队伍的技术顾问,负责队伍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救援小队,小队长为小队的负责人,负责小队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队伍的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四条消防队长的职责和权限:(一)全面负责队伍的日常工作和灾害救援行动的组织和指挥。
(二)制定队伍的工作计划、年度预算和工作报告。
(三)组织队伍的训练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队伍参加消防演练和比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五)组织队伍参加相关培训班,提高队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协调队伍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合作和联动,提高灾害救援能力。
(七)接受队员的申诉和举报,处理纪律违规和不当行为。
(八)组织队伍的考核和评优,根据队员的表现确定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消防队副队长的职责和权限:(一)协助队长处理队伍的日常工作和灾害救援行动的组织和指挥。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通用6篇)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通用6篇)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篇1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
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篇2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在厂消防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消防知识、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三、各单位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人数按常年职工总数的3%至10%,由胜任消防工作、身体健康、十八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女职工组成。
重点防火部位应成立义务消防组,接受义务消防队的管理。
四、义务消防队要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规,积极做好本单位的防火、灭火工作,主要任务是:(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2)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制止违章行为;(3)熟悉责任区消防情况,开展灭火演练;(4)担负重大节日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执勤;(5)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设施;(6)发生火灾时,迅速投入扑救;(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五、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2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每次不得少于8课时。
六、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要根据灭火需要,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七、义务消防队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复查审定,调整更换相关人员。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篇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消防员队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员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员综合素质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消防队伍,包括消防员、消防文员、消防志愿者等。
第三条消防员队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对消防工作的绝对领导;(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四)坚持严格管理、科学训练、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消防员队伍组织机构分为:(一)消防员大队;(二)消防员中队;(三)消防员班组。
第五条各级消防员队伍的职责如下:(一)消防员大队: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消防员队伍建设,确保消防员队伍稳定、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消防员中队: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员日常训练、管理、保障等工作,提高消防员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
(三)消防员班组:负责执行消防员大队和中队的指令,开展消防员日常训练、管理、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消防员选拔与培训第六条消防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体检等方式,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四)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第七条消防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晋级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二)消防装备操作技能;(三)灭火救援战术和技巧;(四)心理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员日常管理第八条消防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二)积极参加各项训练,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三)爱护消防装备,确保其完好、有效;(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员队伍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消防员年度考核分为以下内容:(一)政治思想;(二)业务素质;(三)纪律作风;(四)身体状况。
第五章消防员奖惩第十条消防员奖励分为以下等级:(一)嘉奖;(二)三等功;(三)二等功;(四)一等功;(五)荣誉称号。
消防队管理制度通用4篇

消防队管理制度通用4篇消防队管理制度篇一(一)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三)根据安全环保部工作计划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消防队管理制度篇二(一)义务消防队是群众性组织,是由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教职工组成,受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领导,搞好学院的。
消防安全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三)学院防火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领导、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消防法规和各种制度,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四)专(兼)职消防干部要认真搞好对义务消防队一年一度的整组和业务训练,消防知识学习,要求每个队员做到“三懂”、“三会”。
(五)消防队员在预防火灾中工作积极,成绩显着;在灭火战斗中英勇机智,表现突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应予表彰奖励。
(六)违反本管理制度,对防火、灭火工作不起消防队员作用,玩忽职守,引起火灾,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者,应分别情节给予处理。
消防队管理制度篇三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
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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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队伍管理规
定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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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队伍管理规定
(试行)
1 总则
为了加强队伍军事化、专业化建设,落实执勤备战,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创立良好的执勤、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礼节
消防指战员在下列场合要行礼:
2.1 遇有上级领导检查执勤备战,进行技、战术训练等工作时,全体消防指战员必须列队敬礼,向领导请示汇报。
2.2 听取上级领导讲话和回答上级问话时,姿势要端正。
当听到上级呼唤时,应立即答“到”;接受工作任务时,应回答“是”。
2.3 进入领导办公室要喊“报告”或敲门,准许后,方可进入。
2.4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提醒注意或警告的处理。
3 军容风纪
3.1 各级人员在岗期间,均应着制式服装,不得着便装或睡衣等。
3.2召开会议和交接班时全体人员均应按要求着制式服装。
3.3 着制式服装应做到:
3.3.1服装必须保持整洁,帽徽、胸牌、肩章的缀订要符合佩戴要求;
3.3.2着制服必须扣衣扣,不允许披衣敞怀、外露衣领、挽衣袖、挽裤腿,不准在制服上套穿便服。
3.3.3着制服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以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公分,不准留大鬓角,不准留小胡子,不准染发不准带首饰;
3.3.4着制服时,应穿相配的胶鞋、皮鞋。
3.3.5训练、施工、体力劳动时应着作训服;
3.3.6着制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长袖衬衣时下摆应扎于裤内,系制式领带。
扎外腰带时,一律使用配发的制式外腰带,不准使用其它非制式腰带。
3.3.7汽车驾驶员出车时,一律按规定着装,在驾驶室内能够不戴制式帽子,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
3.3.8在营区内,除交接班、开会、业务训练外,能够不穿制式上衣,但必须着装整齐,外出必须按规定着装;
3.3.9集体就餐必须按着装规定列队进入食堂;
3.3.10制服仅限于上班时间穿着,休息时一律不准着制服。
3.4 制服着装的检查和纠察应遵循如下规定:
3.4.1小队每日、大队每月应对本部门人员的着装情况进行检查;
3.4.2 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做好各级人员着装检查,发现违反管
理规定的人员,应立即进行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
对屡教不改或拒不改正的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理。
4 早操
消防指战员必须严格执行早操制度,做到人员、时间、路线三落实,不得走过场、图形式。
执勤队长要按时集合队伍,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后,整队出操,早操时间一般为半小时,主要进行队列训练或体育锻炼。
(国家法定假日可推迟半小时起床、不出早操,)
4.1 除担任夜间值班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执勤队长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其它人员一律参加早操。
4.2 全体在岗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早操纪律,服从值班员的指挥,步调一致,行动统一。
4.3 早操中途掉队、溜号者,按不参加早操对待。
4.4 凡无故不参加早操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批评、二次者下发书面警告信的处理。
5 交接班
5.1 消防队实行24小时工作制。
执勤消防人员每天必须着装
整齐,在规定时间列队参加交接班,并按代号分工对自己所管的设备、装备、器材进行清点、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确保执勤备战工作的落实。
交班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小时。
5.2当日执勤队长必须全面检查当日执勤人员、设备、器
材、装备、通讯等情况,总结布置工作任务,并将当日执勤情况向HSE部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执勤记录,确保执勤工作的落实。
5.3消防队执勤人员执行值班10天休息5天的轮休工作制
度,每逢5个工作日为一个交接班日,全体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交接班,交接班时由交班队长(小队长)集合队伍,清查人数,检查设备、器材、装备后,交于接班队长(小队长),接班队长(小队长)要认真检查落实执勤人员、设备、装备、器材等情况,安排执勤工作。
5.4执勤驾驶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油箱;2、蓄电池;3、电器设备;4、控制仪表;5、离合器、制动器;6、曲轴箱油面;7、风扇传动带;8、散热器;
9、轮胎气压;10、灭火剂;11、发动机及泵浦运转情况。
5.5 全体人员必须按分工,做到“五交五不接”
五交:
1、交清设备情况;
2、交清技术装备,装具数量情况;
3、交清设备装具,车库内务规格化;
4、交清安全措施;
5、交清执勤记录。
五不接:
1、交班人不在现场不接;
2、设备故障能排除而未排除不接;
3、“十字作业”执行的不好不接;
4、装备、装具不整齐完好不接;
5、任务不清,规格化不好,记录资料不全不接。
5.6 交班后由小队长整队,执勤人员汇报当日检查情况,小队长应及时将执勤备战情况向执勤队长汇报。
5.7执勤队长必须现场监督交接班,检查执勤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5.8交接班过程中,接班工作没有结束发生火灾时,由交班人员出动参加灭火工作,待灭火工作结束后,再进行重新交接班。
5.9各小队每周五召开一次生活会、消防队每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总结本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分析解决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其它时间消防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人员集会,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10凡不按时参加交接班、交接班迟到者,给予提醒注意、警告的处理;凡因交接班不认真者,导致设备器材、装备丢失、损坏或责任不清时由当班人员承担相关责任,给予警告并赔偿损失的处理。
6 执勤
6.1 执勤人员执行上10天休5天的轮休工作制度,并在完成本轮工作任务后方可轮休。
新入队人员未满三个月者,不实行轮休制,每周可安排一日休息,三个月后,经考核能单独顶岗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