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单位仪器使用规章制度

单位仪器使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仪器的使用管理,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三、仪器设备的分类1. 实验室仪器:包括分析仪器、测量仪器、实验设备等;2. 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3. 通讯设备:包括电话、传真机、邮件机等;4. 其他设备: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分类。
四、仪器设备的保管1. 所有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责任心;2. 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使用;3.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洁、关闭电源等,并妥善归位。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1. 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能够操作规范;2. 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方法进行,严禁擅自修改参数或进行损坏;3. 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处理,并请相关人员协助解决;4.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应将仪器恢复原状,清理工作台及周围环境,保持整洁。
六、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1. 仪器设备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2. 仪器设备保养时,应注意保养油脂、清洗滤网等操作,定期更换易损件;3. 仪器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切勿擅自拆卸修理;4. 对于长时间不用的仪器设备,应做好防潮、防尘等工作。
七、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1. 使用仪器设备时,应戴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 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电源、气源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3. 长时间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定期进行休息,防止疲劳操作导致事故;4. 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操作他人仪器设备,如有破坏行为,按规定处理。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停职等处罚措施。
九、其他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模版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模版1. 引言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是为了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并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的制度。
2. 使用原则2.1 使用人员应遵守仪器设备的使用规定,按照操作要求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2.2 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改仪器设备,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仪器设备管理员报告。
2.3 禁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必要时需向仪器设备管理员申请借用并签署借用单。
2.4 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注意操作安全,不得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2.5 使用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相关隐私保护规定,不得将实验室的研究内容外泄。
3. 保管原则3.1 仪器设备的保管责任人应保证仪器设备的完整性和正常使用,及时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
3.2 仪器设备的保管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和清点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的数量和状态与登记册及实际情况相符。
3.3 仪器设备的保管责任人应确保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受潮、受热、受损等,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性。
3.4 仪器设备的保管责任人应分类保管仪器设备,根据实验室的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和调度,确保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
3.5 仪器设备的保管责任人应及时了解仪器设备的租赁和报废情况,合理安排使用和保管工作。
4. 借还制度4.1 借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应填写借用单并提交给仪器设备管理员审核和批准,并按要求填写借用单上的借用时间和归还时间。
4.2 借用人员在借用仪器设备期间应妥善保管,按照要求使用和操作,不得将仪器设备借给其他人使用。
4.3 借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仪器设备,并由仪器设备管理员验收。
4.4 借用人员如需延长借用时间,应提前向仪器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借用期限。
5. 损坏与报废5.1 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如发生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仪器设备管理员报告。
大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应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五条仪器设备采购应根据教学、科研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采购仪器设备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产品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以下是具体的采购与验收流程:一、采购申请1. 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向学院提出仪器设备采购申请。
2. 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核,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二、采购实施1. 审批通过后,学院组织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采购人员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验收与报销1. 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负责人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数量符合采购要求。
2. 验收合格后,实验室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报学院审批。
3. 学院审批通过后,实验室负责人办理报销手续。
4. 报销完成后,仪器设备正式列入学院固定资产。
第七条仪器设备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实验室负责人应将验收报告、发票等资料整理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九条仪器设备使用前,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以下是具体的使用与维护措施:一、使用管理1.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维护、维修等责任。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第一条实验中心严格执行《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实验室的实际情况,针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资产。
第三条实验中心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
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情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四条学院实验中心所属实验室负责本部门一般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低值易耗设备的全面管理。
一般设备做到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500元以下的低值品帐物相符率达到90%以上,200元以下的不许有帐外物。
第五条学院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
尽量使用实验中心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仪器设备在完成本中心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需开展校内、外的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对管理不善,使用率低的仪器设备,实验中心有权进行中心内部调拨.第六条实验中心内部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机时费。
对外服务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费用应由院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实验室.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七条仪器设备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故障,不在维修范围内的,需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修报告单》,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实验中心安排维修.对违章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事故单,并对当事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由各实验室设备分管人或资产管理员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遗失、损坏、维修申报单》写明报废原因,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实验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报废的仪器设备,到资产处办理销帐、卡手续.第九条各实验室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帐、物、卡管理.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转借和调换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使用暂行管理办法一、总则二、仪器设备的使用申请1.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详细描述使用仪器设备的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2.申请表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才能使用。
3.申请表应每日备案,作为仪器设备使用的依据。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1.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
2.使用人员需在使用前,对仪器设备进行使用说明和操作培训,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3.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仪器设备的部件。
4.使用人员应当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和整洁,及时清理仪器设备的杂物和污垢。
5.使用结束后,应当及时关闭仪器设备的电源,并进行仪器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四、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1.使用人员应按照仪器设备的维护手册进行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
2.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员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部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维修期间,使用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替代措施,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4.维修结束后,需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五、仪器设备的报废1.仪器设备经使用一段时间后,如发现无法正常使用、无法修复或技术已经过时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废程序。
2.报废程序需包括编制《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报废后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六、监督与处罚1.单位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对于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仪器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或取消使用资格等。
3.对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使用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2.对于本办法未能覆盖的情况,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范文

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范文一、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制度1. 所有设备仪器工具(以下简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
2. 在使用设备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在操作设备时,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4.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
5. 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工作状态,如发现任何异常,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级报告。
6. 使用完毕的设备应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以便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设备仪器工具保管制度1. 设备的保管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特点,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
2. 设备的保管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设备的保管人员应保证设备周围的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以防尘土积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 保管设备的库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恰当的湿度,以延长设备的寿命。
5. 保管人员应定期清点设备,并将设备清单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三、设备仪器工具发放制度1. 设备的发放必须经过授权,并记录在设备借还册中。
2. 受领设备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设备借还册中的相关信息,并在借还时经过核对。
3. 发放设备的人员应向受领设备的人员详细说明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强调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4. 设备的领用期限限定为特定的时间段,超过期限必须经过批准方可继续使用。
四、设备仪器工具报废制度1. 设备的报废必须符合公司设备报废管理程序的要求。
2. 设备报废申请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记入设备报废登记册中。
3. 报废设备必须经过彻底拆解,并将相关零部件进行分类处理。
4. 对于材质特殊、具有环境危险性的设备,必须进行专门处理,确保环境的安全。
5. 设备报废的经济损失应及时进行核算,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设备仪器工具管理与考核1. 设备仪器工具的管理工作应列入相关岗位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系统。
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的管理,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管理办法》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高等学校物资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实行归口管理,各院(系、中心)要理顺管理关系,所有权属于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买,都要按学校制度统一管理。
第三条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设备的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工作寿命。
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使用,资源共享。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制度。
各院(系、中心)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本部门的物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减少浪费,杜绝公物私化。
第五条建立健全实验仪器设备资料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实验仪器设备及物品,根据其价值、使用期限,分为一般仪器设备、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化学危险品,采用分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第六条重视实验仪器设备和物品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对实验室物资进行科学管理。
第二章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第七条我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界定:1、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为大型仪器设备;2、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3、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值超过2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特大型仪器设备;4、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定为贵重、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5、属于上述范畴,但由于使用多年,已陈旧过时、技术落后、性能指标降低的仪器设备,经申请批准后,可降档管理(不再按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第八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须配备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管理、使用人员。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是一种组织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和保管。
它对仪器设备的购买、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和报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下面是一份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范文,供参考:一、总则为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仪器设备的购买1.购买仪器设备应根据所需进行需求分析,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并报批相关部门。
2.采购程序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采购。
4.购买完成后,应及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台账》,并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1.验收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人员应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2.验收应当对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外观以及配套的软件和附件等进行检查。
3.验收合格后,应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并将其报批相关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四、仪器设备的使用1.仪器设备使用前,使用人员应仔细阅读仪器设备的操作说明书,并了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流程。
2.使用人员应正确操作仪器设备,严禁违规使用、乱拆乱修等行为。
3.使用人员应根据仪器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4.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五、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维护保养计划应详细记录维护内容、维护时间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2.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对于特殊类型的仪器设备,应由具有相应技能和资质的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
3.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做到定期、定岗位,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仪器设备的维修和报废1.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并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操作规程进行维修,并填写维修记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第一条实验中心严格执行《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治理方法》,本着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结合各实验室的实际情形,针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治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学院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资产。
第三条实验中心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运算机治理。
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情形,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四条学院实验中心所属实验室负责本部门一样仪器设备的日常治理,负责低值易耗设备的全面治理。
一样设备做到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500元以下的低值品帐物相符率达到90% 以上,200元以下的不许有帐外物。
第五条学院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
尽量使用实验中心已有的仪器设备,幸免显现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
仪器设备在完成本中心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需开展校内、外的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对治理不善,使用率低的仪器设备,实验中心有权进行中心内部调拨。
第六条实验中心内部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机时费。
对外服务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费用应由院实验中心统一治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实验室。
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爱护、修理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七条仪器设备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故障,不在修理范畴内的,需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修报告单》,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实验中心安排修理。
对违章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事故单,并对当事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严峻失职者要依照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由各实验室设备分管人或资产治理员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遗失、损坏、修理申报单》写明报废缘故,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实验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报废的仪器设备,到资产处办理销帐、卡手续。
第九条各实验室专(兼)职资产治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帐、物、卡治理。
未经治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转借和调换仪器设备。
设备治理员要对所治理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盘点,保证帐、物、卡相符。
治理员的变更需要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条在不阻碍实验教学的情形下,教师个人或者各实验室之间能够互借仪器设备,但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审批,各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变更,需经资产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严禁私人或与学校无关的公司、团体占用或变相占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校内其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学院实验中心同意,相关实验室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一条由于治理不善造成的仪器设备遗失的需要填写设备遗失报告单,报资产治理处,依照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用途等按规定进行折算赔偿金额。
由当事人和负责人进行现金赔偿。
第十二条本治理方法与《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治理方法》有冲突,或本治理方法未尽事项,参照《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治理方法》执行。
东北大学机械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二OO三年十月实验教学治理制度名目1.东北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2.东北大学实验教学治理细则3.关于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的原则意见4.东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及实验课试讲制度(试行)5.实验室工作档案治理方法6.东北大学实验室开放有关规定7.东北大学本科教学研制改造实验装置、仪器设备治理方法8.实验室差不多信息统计工作治理方法9.学生实验守则10.东北大学关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差不多标准的若干规定(试行)11.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12.低值耐用品治理方法13.仪器设备治理制度14.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1.东北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养教育、培养富有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养人才的关键环节。
实践是发觉理论、检验理论之本,是培养创新人才之根。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全面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学校确立了以加强素养教育为主线,以培养具有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人才为核心,以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为重点,以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全面推进实验室治理体制和实验教学工作改革的工作思路,以此为指导制定《东北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重组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集约化治理实验室的改革必须打破原有实验室条块分割、资源分散、规模小、功能单一;仪器设备重复购置、利用率低;资源白费、各自为政的旧体制,要适应拓宽口径后的专业建设和新的实验课程体系建设,要淡化专业、加强基础、寻求共性、调整结构、优化重组资源,依照有利于资源共享的原则,分类组合构建集约化质量效益型的实验室体系。
各学院( 中心) 均应成立实验中心,中心可依照基础实验平台、技术基础实验平台、专业实验平台组建实验。
实验中心由学院统一规划,统一领导和治理。
二、治理体制实验中心一样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中心主任由学院副院长兼任;1 名负责实验教学建设的副主任,应由长期从事本科生教学工作、学术造诣水平高的教授担任; 1 名负责实验中心和实验教学日常治理工作的副主任,可由长期从事实验教学的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担任。
各学院还应成立实验教学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验教学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提供咨询意见。
三、构建新的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相辅相成,是现代教学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
各学科、专业必须研究制定出与理论课程教学体系改革相配套的面向21 世纪的新的实验课程教学体系。
各学院院长要亲自抓好该项工作,要组织从事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教师( 包括实验工程系列) 进行充分的国内外情形调研,结合本校实际进行充分论证,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单一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应依照本门课程与学科进展的情形、特点,适应培养应用与创新能力的要求,后三种性质的实验要达到一个适当的比例。
实验的内容、方法、技术要反映时代的特点,有先进性。
在规定每人完成必需选做的实验之外,多增设一些任选实验和自拟实验。
每门课程的实验应分为基础性实验,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研究性实验三个层次。
实验项目和内容应与时俱进,吐故纳新,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实验课程体系。
学院每年应组织有关教师到国内实验教学先进学校调研学习,并结合本校情形总结实验教学工作,研究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加强实验教学的建设。
四、广泛研究应用现代实验教学技术和手段20 世纪辉煌的科学成就,专门是信息技术的飞速进展,深刻地改变着实验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方式。
实验教学的手段和技术不断地创新,因此要求所有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 包括工程系列) ,都要结合现实实验,努力学习、研究、运用以下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开展实验教学工作:( 一) 开发、运用多媒体课件;( 二) 研制、运用仿真模拟实验教学软件;( 三) 研制有特色的实验教学仪器;( 四) 开展虚拟现实实验教学和网上实验教学的研究工作。
五、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实验教学建设与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是队伍建设。
必须有一支热爱实验教学工作的高水平的稳固队伍,才能建设好培养新世纪人才的一流实验基地。
为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 建设高水平的实验教学学术带头人队伍实验中心的主任、副主任既要领导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又要从事一定的实验教学工作。
各学院要有1/3 的教授、副教授从事实验教学工作。
实验中心可依照具体情形设置若干个一、二级教授、副教授岗位,要紧从事实验教学工作,在基础、技术基础、专业实验的不同层面都应有从事理论教学的教授、副教授参与实验教学工作。
构成专兼职结合、知识、年龄、结构合理的学术带头人队伍。
( 二) 建立实验教学队伍的培养制度稳固的高素养实验教学队伍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保证。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建立实验教学队伍的培养制度。
要紧包含如下内容: 1. 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打算地安排半脱产学习。
2. 鼓舞、举荐优秀的实验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
3. 每学期请本校相关领域教授做两次以上的新理论、新技术讲座。
4. 每年请国内实验教学先进单位的专家做一次学术报告。
5. 请回国的教师、博士生作国外高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的报告。
6. 有打算地与先进学校进行实验教学交流。
选派优秀实验教师到国内先进的重点院校学习。
7. 要培养一专多能、专职的工程系列的实验教师,他们应把握本专业领域的差不多理论和实验技术、方法,应能指导各种实验。
( 三) 加强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的交流提高教学水平和成效,必须加强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紧密结合,加强二者的互动交流,理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要从事一定的实验教学,上实验课的教师也要参与理论教学,使二者构成教学活动的有机整体,促进教师业务素养的提高。
( 四) 留校博士下实验室毕业留校的博士生下实验室参与本科生的实验教学工作。
博士生参加实验教学一方面使博士生得到教学工作的锤炼,一方面增进博士生与实验教学队伍间的学术交流,促进博士研究成果尽快转化推广到实验教学中去,同时也促进实验教学队伍的建设。
( 五) 实行实验助理制(TA 制) 为了缓解实验室开放引起的实验人员紧张等矛盾,实行实验助理制(TA 制) 。
聘请博士、硕士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协助指导实验课,经培训考核后上岗。
被聘用者按实验教学工作量计发酬金。
六、加强实验教材建设为了适应现代科学技术与教育技术、手段的迅速进展,实验教材内容要不断地更新,专兼职的实验课教师,要经常关注国内外的动态,在教学工作中注意总结体会、发觉问题,改进和完善实验项目、内容、方法,并及时地改编实验教材。
实验教材要注意先进性、适用性、灵活性,要研究编制CAI 课件、仿真模拟电子教材和网络版的多媒体课件。
用多种教材、多种手段组织实验教学。
七、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中心加强实验中心( 实验室) 建设实验室建设必须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中心,没有一流的实验室,就可不能培养出一流的实验教学队伍和一流的学生。
实验室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不管在软件和硬件建设方面都需要长期投资建设。
各学院( 中心) 要有长远规划(5 年以上) 和年度打算。
长远规划和年度打算的制定,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在学院院长( 中心主任) 主持下,通过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论证,由学院院长( 中心主任) 签字报学校教务治理部门,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依照经费情形,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建设经费要紧由学校投资,各学院( 中心) 应自筹配套10% 经费。
各实验室要努力建成对学生全面开放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