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法是在财政活动中制定、实施和监督财政法规的学科,其核心是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制定、执行和监督财政行政法规应遵守的原则。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财政活动的规范、提高财政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财政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财政活动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是指在制定、执行和监督财政行政法规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保证财政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和合法性。
只有依法制定和执行财政行政法规,确保财政行政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和合法性,财政活动才能有效推进。
在实践中,为确保财政法的合法性原则,必须依据立法程序、监管程序和法律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法制体系。
财政法制的体系可以包括总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
这些法规要求实行生效前公众讨论、政府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
二、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制定、执行和监督财政行政法规应以现实的财政预算、财政政策、财务状况和财政法规间相互协调为前提,建立合理的制度,保证财政活动的规范和效益。
这意味着,在制定、执行和监督财政行政法规时,应考虑财政资源的周转效益、资源配置效益、公共服务效益,努力创造最佳的财政效益。
从现实层面看,实行合理性原则要求制定和实施科学财政预算,推行合理的收支管理方式,实施透明的财政监督制度,开展公开透明的预算决策程序和财务报表披露等工作。
三、规范性原则规范性原则是制定、执行和监督财政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是指所有的财政活动和交易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财政行政法规的规范进行,确保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财政活动的健康发展。
规范性原则是财政法制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财政活动的各个环节。
在实践中,推行规范性原则需要建立明确的财政制度和规章制度,并要求全体财政工作者和社会公众严格遵照制度实行,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制止和打击任何形式的财政违法行为,促进财政活动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是指财政行政法规制定、执行和监督应依法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和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保障和权利保护。
法治财政实施方案

法治财政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领域的法治建设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法治财政是指在财政活动中,依法行使财政职权,规范财政行为,保障财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益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
为了更好地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法治财政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法治财政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在财政活动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保证财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财政工作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变更、违法行使职权。
2. 公开透明原则财政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部门在决策、执行、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效益最大化原则在财政活动中,应当最大程度地提高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能够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风险防范原则财政部门在开展财政活动时,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各类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三、法治财政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财政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财政法规体系,确保财政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决策、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推动财政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5.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财政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四、法治财政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加强对法治财政实施方案的组织领导,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3.18•【文号】•【施行日期】2022.03.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结合财政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是指部机关各司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部属各单位依法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
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财政部行政执法资格(以下简称执法资格)和财政部行政执法证件(以下简称执法证件)。
执法证件是执法资格的合法凭证,是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
第三条条法司负责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统一管理;人事教育司、机关纪委按职责负责对申请人的身份、入部年限、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持证人所在单位负责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干部教育中心、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单位协助条法司组织相关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申请执法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二)正式在编且入部满一年;(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近两年未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第五条申请执法资格的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申请表》(附件);(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进行初步审核,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后送条法司;(三)条法司将申请材料转请人事教育司、机关纪委进行资格审核;(四)条法司会同干部教育中心、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组织开展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五)考试通过的,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1、国家的主体性与为国家职能服务相结合的法治原则。
在财政分配关系中国家始终是主体一方,财政是国家的收支、政府的收支用于国家的职能、服务于国家经费的需要。
2、财政的民主性与法制的集中性相结合的原则。
(1)财政的民主性。
其基本要求是:财政决策的民主性、财政事务的公开性和财政监督的有效性。
财政事务有人民通过法定成粗决定是财政民主的最根本的标志,公开透明是民主决策的条件,有效的监督室民主决策得以实现的保障。
(2)财政法制性。
其包括财政职权法定、收支程序法定、收支主体法定、收支形式法定和财政责任法定。
3、中央财政集权与地方财政分权相结合原则。
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原则,是国家财政在体制上的法制原则,是贯彻责、权、利原则的体现。
4、财政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1)财政公平。
其包括:财政征收方面税收的公平、收费的公平以及发行国债而产生的代理公平问题。
财政公平主要包括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
(2)财政效率。
其内容包括:财政行政效率的法律保障措施、财政行政程序和方式的简化、财政效率评估和预算管理办法的改进以及财政征收的经济效率和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率及其法律控制机制的完备。
包括促进经济发展原则、征纳费用最小化原则、确实简便原则。
5、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和综合平衡相结合的原则。
(1)财政收支平衡:即收入大于支出,略有结余,是宏观调控的要求。
财政收支包括纳入各级预算的收支和列入预算外管理的财政收支。
(2)财政的综合平衡原则,是国家在编制财政收支计划的过程中,通过对全部资源同需要进行对比分析,全面反映与安排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和各项比例管理对财政的要求。
锦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

锦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二ΟΟ六年三月二十九日1行政执法职责汇编说明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98号)文件,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法治政府,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执法主体及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专业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共同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置;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依据;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进行了确认和汇编。
二ΟΟ六年三月二十九日2执法主体及法律依据(一)职权执法主体及法律依据主体名称:锦州市财政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职权执法主体依法委托的执法单位及法律依据1、主体名称:锦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应当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2、主体名称:锦州市收费管理处法律依据:《辽宁省财政收费征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财政收费征管机构是指经各级政府批准,财政部门领导的,负责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入等项预算外财力统一征收的职能部门。
”一、行政执法专业法律依据目录3(一)国家法律(二)国务院行政法规4(三)辽宁省地方性法规(四)财政部规章5(五)省政府规章6(六)财政部规范性文件(七)省规范性文件7二、行政执法共同法律依据目录(一)法律(二)行政法规(三)地方性法规(四)省政府规章8(五)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置(一)锦州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政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执法制度是什么-

【替换名言】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执法制度是什么?导读:行政执法所依据的实际上是现行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具有权限的司法或执法机关的法律解释。
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加图】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都需要具有法律依旧否则就是非法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需要对其非法的行政行为承担责任。
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以及我国的行政执法制度,以供大家阅读。
一、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的行为。
此处所谓“法律”是广义上的类似于“法”的一个概念,泛指一国当中被纳入法律体系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或成文法)、习惯(习惯法)和法院判例(判例法)。
由于各国体制不同,“法”的范围不同。
在我国,目前尚未承认习惯法和判例法,因此,“法”在我国主要由制定法构成.被纳入法律体系的可称之为“法”或者广义上的“法律”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等。
这些通常也被称为法律渊源或者法律表现形式。
行政执法所依据的实际上是现行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具有权限的司法或执法机关的法律解释。
二、行政执法制度1、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要特征的,因此,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也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
为此,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成为很多国家行政法近几十年的重要课题之一。
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
行政执法的法理依据与操作技巧
行政执法的法理依据与操作技巧行政执法是国家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行政执法的准确性与合法性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公正,因此,行政执法必须建立在法理依据与操作技巧的基础上。
本文将从行政执法的法理依据和操作技巧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行政执法的法理依据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
宪法是行政执法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机构设置、职权范围和行使方式。
依据宪法,行政执法机关具有特定的行政职权和行使权限,这是行政执法的法理依据之一。
法律是对行政机关行使执法职权的基本依据。
法律对行政行为的范围、程序、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执法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应当采取的措施和法律责任,以保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行政法规和规章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为行政执法提供具体的规范和操作指南。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等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规章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体性规定,对行政执法予以具体操作指导。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行政执法的操作技巧对于提高执法效果和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注重调查取证工作。
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执法行为的准确性和依据性。
合理、充分的证据是行政执法的基础,只有有力的证据才能支撑起执法结果的正当合理。
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注意确保证据的真实、充分和有效。
行政执法机关要注重与被执法对象的沟通与协商。
行政执法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更是对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
因此,在进行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应注重与被执法对象的沟通与协商,尽可能地与其达成一致,通过教育引导和合法合规的措施达到执法目的。
只有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减少纠纷和冲突,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合理、合法、规范。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档案,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的资金来源包括预算拨款、行政执法罚款、行政处罚款等合法收入。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做好资金收支预算、决算和报表等工作。
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使用资金,切实增加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审计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错案。
第三章费用管理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法规,对各类费用实行严格管理,并制定费用管理细则。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职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用等各类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确保费用使用符合政策和规定。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费用核算和审批制度,对各项费用进行实时监控和审核,杜绝滥用费用的现象。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外委托服务、采购等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确保费用使用符合规章制度。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预算管理和实施。
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正常的预算分配制度,合理分配并严格执行各项预算。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预算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解析 行政执法 沈阳市财政局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解析行政执法沈阳市财政局范本一: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解析一.案例背景本章节详细介绍案例的背景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等。
二.案件事实本章节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描述,包括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行为人的身份等。
三.执法机关介绍本章节介绍执法机关的名称、职责、权力等信息,以及该机关与本案的关系。
四.执法过程本章节详细描述了执法的过程,包括接到举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环节。
五.法律依据本章节了本案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解读和注释。
六.行政处罚决定本章节记录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和理由。
七.案例启示本章节总结了该案例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指导。
八.附件本章节附上与案件相关的附件,如举报材料、证据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强制性措施的行为。
2. 违法行为: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 执法机关:指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政府部门或单位。
范本二:行政执法沈阳市财政局一.执法机构介绍本章节介绍沈阳市财政局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职责等。
二.执法职能本章节详细描述沈阳市财政局的执法职能,包括行政执法的范围、权限等。
三.执法流程本章节对沈阳市财政局实施行政执法的流程进行细化,包括案件接收、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环节。
四.典型案例解析本章节分析沈阳市财政局执法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对案件事实、执法依据、执法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五.法律依据本章节沈阳市财政局执法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解读和注释。
六.案例启示本章节总结典型案例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为提升沈阳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水平提供参考。
七.附件本章节附上与案例解析相关的附件,如案件材料、证据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强制性措施的行为。
2. 沈阳市财政局:是沈阳市政府下属的行政机构,负责财政相关的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财政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财政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执法监督,提高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财政行政执法,是指财政部机关、财政部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财政部托付的组织(以下统称执法机构)及其L作人员,在财政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行使财政行政职权,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活动。
第三条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财政行政执法中有过错的,依照本方法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主观上的有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五条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罚与过错相迪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违反规定审核、批复或者调整中心财政收支预算的;(二)违反规定审核、拨付财政资金的;(三)违反规定办理中心预算外资金开户、资金拨付的;(四)违反规定办理审批、审核事项的;(五)违反规定办理减、免、退税的;(六)违反规定收费、征收基金的;(七)违反规定参加和干涉政府选购中的商业活动的;(八)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九)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或者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的;(十)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惩罚、行政处理的;(十一)违反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十二)违反行政惩罚法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十三)违反规定使用罚没票据或者收费票据的;(十四)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资金的;(十五)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的;(十六)没有法定依据托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十七)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十八)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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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财政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二、行政执法职责分解
三、财政监督检查程序
四、财政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五、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六、财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七、财政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
审计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一、法律(7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二、行政法规(7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5、《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7、《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三、部门规章(8部)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企业财务通则》
3、《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4、《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
5、《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6、《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
7、《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8、《会计基础规范管理办法》
四、政府规章(10部)
1、《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2、《辽宁省收费罚没票据管理规定》
3、《大连市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
4、《大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5、《大连市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稽查暂行办法》
6、《大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7、辽宁省财政厅《建设工程预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8、辽宁省财政厅《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9、大连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岗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