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日化用品的监管力度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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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1.10•【文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4.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号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为进一步保障儿童和学生健康安全成长,依照《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规定要求,现就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严格生产管理。

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和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标识中明确产品适用年龄、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监护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项,并在标签标识或包装上的显著位置标注。

二、规范销售行为。

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发现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线索与证物的,应当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的检查监控,禁止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

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如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做错误的诱导性示范。

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

三、加强教育引导。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自觉选择符合标准、适合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国市监质监〔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据近期媒体报道,有的企业利用回收医疗废物制成塑料颗粒,然后加工生产织网袋、菜袋、口杯、洗脸盆、卫生盆、悬浮地板等日用塑料制品和儿童玩具;有的企业用发霉、废弃“散浆”加工生产成人纸尿裤、妇婴两用巾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着力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玩具安全、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把好进货关,防止禁用原材料和不合格原材料投入生产;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强化产品出厂检验,对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已出厂销售产品存在系统性安全缺陷的,严格实施召回。

二、加强重点监管重点加强对企业原材料使用的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重点查看原材料进货记录和检验报告等,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产品,要组织认证机构检查关键原材料生产厂是否与认证备案的一致;属于生产许可证范围的产品,要检查获证企业条件是否符合许可证要求,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和过程控制制度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0.30•【文号】市监质监〔2018〕71号•【施行日期】2018.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稳定。

近年来,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校园跑道、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等质量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儿童生活和学习用品的质量监管,夯实质量安全保障线。

为了给广大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产企业要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防止禁用原料和不合格的原料投入生产;控制好生产工艺流程,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对所生产的儿童用品进行检验,对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和销售。

二、严格标准要求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儿童用品安全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加快制定更为严格的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儿童用品相关标准制修订,围绕玩具等重点儿童用品领域,建立健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儿童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培训,促进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标准;鼓励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主动公开并严格执行。

三、严格市场准入总局将不断完善儿童用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推动以产品用途、使用环境、消费人群和原材料特性等技术法规式定性描述取代产品列举方式,修订完善认证规则,增加认证评价方式,扩大认证实施范围,严把认证准入关;严格儿童用品检验认证机构的审批,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规范检验认证行为,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

儿童用品整治工作方案

儿童用品整治工作方案

儿童用品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

儿童用品是与儿童密切相关的产品,包括玩具、衣物、食品、文具等各类商品。

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因此对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用品市场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然而,与此同时,一些质量不合格、安全隐患较大的儿童用品也开始频频出现,给儿童的健康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加强对儿童用品的整治工作,提高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整治目标。

1. 提高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2. 加强对儿童用品市场的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3. 增强社会对儿童用品的监督意识,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三、整治措施。

1. 加强对儿童用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建立健全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生产儿童用品的资质和条件。

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2. 完善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标准。

制定并完善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标准,明确各类儿童用品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要求,提高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3. 加强对儿童用品市场的监管。

加大对儿童用品市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行为。

加强对儿童用品销售企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4. 提高社会对儿童用品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对儿童用品的监督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5. 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儿童用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四、整治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2.22•【字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在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保障儿童健康的需要,省局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药监综妆﹝2020﹞15号)要求,制定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2月22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保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质量安全,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局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集中整治工作。

结合我省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做好化妆品的质量监管工作,整治规范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市场秩序,严防违法添加激素、抗感染类药物等问题产品侵害婴幼儿身体健康,保障儿童(含婴幼儿)的护肤用妆安全。

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信意识。

二、工作重点根据药监综妆﹝2020﹞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监管实际,明确全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备案后检查、生产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范围,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激素、抗感染类药物等问题产品、假冒伪劣化妆品、三无化妆品、无批准文号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和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儿童化妆品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儿童化妆品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儿童化妆品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对于儿童化妆品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儿童化妆品也逐渐形成了市场,其中主要分为五大类:面部护肤、口腔清洁、洗浴护理、彩妆和香水类。

儿童化妆品行业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1. 市场发展现状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逐年扩大。

市场上涌现了很多品牌,如宝宝岛、婴儿可可、可丽小主等品牌,品牌数量也是越来越多,竞争也逐渐激烈。

由于这一市场的巨大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涌入这一市场,让整个市场变得鲜活。

2. 存在问题品牌过多,消费者选择困难。

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儿童化妆品品牌,很多品牌的实力和信誉并不可靠,导致消费者不知如何选择,降低了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

产品功效存在疑问。

儿童的皮肤很娇嫩,很多产品并不适合使用,一些市场上的儿童化妆品标榜功效,并不是医学界或实验室证明的。

而生产商则往往推出高度包装、低价廉的产品。

3. 对策建议应加强监管。

应该严格把关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同时加强对这一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包括严格标注产品成分和功效、建立批准流程和分级管理等,让消费者通过详细的产品说明,更好的了解产品的功效和使用方法。

注重产品研发。

生产商应注重产品研发,不断向消费者提供更适合孩子皮肤的产品,注重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和口感,对于产品的研发可以增加各级别专业人员的组合和对市场数据的全面、深度的分析和研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查,结合市场反馈、口碑传播方案,优化产品推广。

加强售后服务。

对于消费者反馈的问题,应该及时回应,及时处理,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生产商需要及时了解消费者的反馈,以便更好的改进和调整产品方向总之,儿童化妆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并不意味着市场存在的问题就可以被忽略,面对问题只是展望未来的机会。

现在发展的目标是要打造可持续的市场,为孩子的健康和美丽保驾护航。

在未来,我们需要更好的监管管理、产品研发以及售后服务,并让消费者真正了解到儿童化妆品的重要性,让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更加放心和安全。

儿童化妆品市场整治现状与展望

儿童化妆品市场整治现状与展望

儿童化妆品市场整治现状与展望近年来,随着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关注孩子的外在美,儿童化妆品的需求也日益旺盛。

然而,市场上儿童化妆品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儿童化妆品市场进行了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本文将分析儿童化妆品市场整治现状,并对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一、市场整治现状1.加强法规建设近年来,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

如《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儿童化妆品安全管理规定》等,为整治儿童化妆品市场提供了法制保障。

2.加大执法力度各级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儿童化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市场上存在的质量问题化妆品进行严厉查处。

通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等活动,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净化市场环境。

3.强化企业自律在政府监管的同时,行业协会和企业也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律。

一些儿童化妆品企业开始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研发水平,从源头上保障儿童化妆品的安全。

4.提高消费者意识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家长和孩子们对化妆品安全的认识。

如举办科普讲座、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儿童化妆品。

二、市场整治成果1.市场环境得到改善经过整治,儿童化妆品市场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质量问题化妆品得到了有效清理。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

2.消费者信心增强随着市场整治的深入推进,消费者对儿童化妆品的信心逐步增强。

据调查,超过八成的家长表示,在购买儿童化妆品时,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

3.行业健康发展市场整治促进了儿童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品质,市场竞争格局逐步优化。

与此同时,一些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逐渐脱颖而出,成为市场的主力军。

儿童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效与展望

儿童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效与展望

儿童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效与展望近年来,随着我国化妆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儿童化妆品市场也日益繁荣。

然而,与此同时,儿童化妆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成分安全风险、夸大宣传等问题,这些都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

为了保障儿童消费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对儿童化妆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本文将回顾专项整治的成效,并对未来市场发展展望。

一、专项整治成效凸显1.市场监管力度加大。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力度,对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化妆品的行为。

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30余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000余起。

2.法规标准不断完善。

为了确保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标准。

专项整治期间,我国发布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明确了儿童化妆品的安全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和限制使用的成分。

这些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儿童化妆品市场的整治提供了有力支持。

3.企业质量意识提高。

在专项整治的背景下,儿童化妆品企业纷纷提高质量意识,加强产品研发和生产质量管理。

许多企业投入更多资源用于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积极采用优质原料,确保产品品质。

4.消费者认知提升。

通过专项整治,消费者对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有了更高的认知。

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关注产品的成分、质量和安全性,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儿童化妆品,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产品。

二、未来市场发展展望1.监管持续加强。

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大对儿童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法规标准,确保市场秩序。

同时,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儿童化妆品的安全。

2.产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市场监管的不断完善,儿童化妆品产业将朝着高质量发展。

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研发和质量控制,推出更多安全、有效的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3.国产品牌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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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投顾问
近年来,婴幼儿日化用品的问题频频爆出。

例如,强生等婴幼儿卫浴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德国NUK婴儿爽身粉被查出含有一级致癌物石棉等。

.2010-2015年中国日化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 .2010-2015年中国日化行业银行信贷风险评估及建议报告更多相关研究报告>
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常轶智指出,目前,大部分婴幼儿日化产品生产企业都不是专注于生产婴幼儿日化产品,而且在生产技术和配方方面,婴幼儿日化产品主要还是沿用成人日化产品的技术和配方。

而婴幼儿的皮肤跟成人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对婴幼儿日化产品质量和成分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婴幼儿产品检测标准,对婴幼儿日化产品的监管较为乏力,婴幼儿日化产品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日化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目前,婴幼儿日化产品的种类日渐繁多,比较常见的婴幼儿日化产品种类主要有爽身粉、尿湿粉、花露水、婴儿金水、洁面露、沐浴露、护肤霜、护肤油、营养蜜、痱子粉、牙膏、洗手液、儿童香皂、润唇膏、护臀霜、洗发露等。

常轶智指出,在这些婴幼儿日化产品种类中,一些珍离子态珍珠、蜂胶、果酸、维他命、草本植物等多种营养滋润精华等成分与普通的成人化妆品完全一样。

而像一些厂家宣称的其因幼儿产品刺激小、无副作用等产品诉求,也是婴幼儿日化产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目前市场上的婴幼儿日化产品的生产技术和配方与成人日化产品并没有多大区别。

因此,常轶智认为,婴幼儿的皮肤与成年人相比具有皮肤保水能力差、抗感染能力弱、汗腺分泌功能较差等特点,出于对婴幼儿皮肤的安全性考虑,婴幼儿日化产品的配方和成分应该要有严格的规定。

例如,规定防腐剂与抗氧化剂的材料选择和用量限制;限量使用含有铅、汞、砷等有害化学物质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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