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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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绩效工资发放细则根据洋教发(20xx)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

我们倡导多劳多得,注重教师的实际工作成效。

我们追求客观公正,确保考核简便易行。

我们致力于激励先进,促进学校教育的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涵盖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

执行时间自20xx年1月1日起,9月份以前按财务实际核拨的绩效工资数兑现,9月份以后则依照本方案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全校绩效工资总量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实施绩效工资后,将不再发放其他津补贴,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也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内容校长(支书)绩效考核侧重于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等多个方面。

教师绩效考核重点关注师德、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安全及其他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班主任工作被视为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等。

安全及其他工作考核涉及教研组长、餐厅宿舍管理员、安全员等岗位的职责履行情况。

五、考核办法学校正职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按专项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

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单位副职及中层领导的岗位绩效考核与岗位职责和学期目标责任考核挂钩,结果需公示。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说明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和30%。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属工作性津贴,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倾斜,根据量化考核积分和岗位职责管理细则具体落实。

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分配,适当拉开差距。

拒不服从工作分配或长期不到岗者,将减少或不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七、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正职领导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核定。

最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

最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

最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最新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细则: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流程的规定、考核结果的处理以及考核工资的具体发放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细则。

首先,考核指标的确定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的基础,也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细则中要求考核指标要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与事业单位的业务目标和工作职责相符合。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

其次,考核流程的规定是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的核心。

细则中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考核方案,并向员工进行公示。

考核流程包括考核周期的规定、考核方法的选择、考核评分的标准以及考核结果的统计和分析等。

同时,细则中还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考核结果的申诉和复核机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考核结果的处理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一种评价和激励。

细则中要求考核结果要及时向员工进行反馈,并进行公示。

同时,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员工,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如加薪、晋升等。

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员工,应当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

最后,考核工资的具体发放是绩效工资考核的核心内容。

细则中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确定其绩效工资,细则中还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绩效工资的发放机制,并将其纳入薪酬管理体系中。

细则中还要求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按时、按量进行,确保员工合法权益的实现。

总之,最新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的出台,对于促进事业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细则中的科学、公正、公平和激励措施的设置,也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进步。

绩效工资评分细则(通用20篇)

绩效工资评分细则(通用20篇)

绩效工资评分细则(通用20篇)绩效工资评分细则绩效工资评分细则篇1一、目的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结合各部门制定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特制定本规定。

二、薪酬发放薪酬构成为: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龄工资1.基本工资发放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不与员工绩效考核情况挂钩。

2.绩效工资发放及评分办法绩效工资分为月度发放部分和年度发放部分,非创收部门各占年绩效工资总额的40%和60%,创收部门占年绩效工资总额的30%和70%,。

⑴月度绩效工资发放与月度考核情况挂钩,将被考评人的月度绩效工资额除以100,乘以被考评人的月度考评得分,根据结果发放每月绩效工资。

月度核发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总额×40%(30%)÷12÷100×绩效考评得分月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项目实行扣分制。

考核项每项均确定标准分值和扣分标准,标准分值扣完后可实行倒扣分,即该项考核分值为负分。

扣分总分值超过100分的,当月绩效考核为负分,负分计入年度考核总分,当月绩效工资全额扣完为止。

创收部门年度发放部分绩效工资同本部门年度利润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总分(12个月份绩效考核分总和)挂钩,利润指标完成则年度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总分核发,未完成则不发放。

创收部门员工年度发放部分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总额×60%(70%)÷__年度绩效考核总分非创收部门年度绩效工资发放与公司三个创收部门年度利润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总分挂钩,三个创收部门各占三分之一。

非创收部门员工年度发放部分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总额×60%(70%)__/3÷__年度绩效考核总分(x为完成利润指标的创收部门个数)⑵评分办法:a、副总经理评分办法按两种分值计算,总经理考评占70%、副总经理自评占30%;b、部门经理评分办法按两种分值计算,分管副总经理考评占70%、部门经理自评占30%;c、职员评分办法按两种分值计算,部门经理考评占70%、员工自评占30%。

2024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细则优秀

2024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细则优秀
提成比例表
每月计划销售额完成目标比例提成比例
销售xx套0~40%xx‰
41%~70%xx‰
71%~100%xx‰
超额完成任务超额部分按照xx‰计算
3.奖金
(1)单项奖励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特殊贡献、成本节约、不良事故预防、合理建议等相关的单项奖。
(2)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xx‰作为特别奖励。
二、适用范围
1、公司所有部门;
2、公司除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员工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考核周期
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体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月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取该年12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则
1、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2)岗位津贴等级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理审批。
3、通讯补助
(1)通讯补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报销的员工手机费等。
(2)通讯补助标准参见《财务报销制度》。
4、住房补助
本市户籍员工不享受住房补贴,非本市户籍的所有员工每人每月享有xx元住房补贴。
5、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细则优秀3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由学校职代会讨论通过,制订如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1、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
一、绩效评估标准
1. 教学工作绩效评估:包括教学成果、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教育考试成绩、学生成绩提升情况、教学效果评估等。

2. 学科研究绩效评估: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论文发表数量、项目获批数量、成果转化情况等。

3. 教学管理绩效评估:包括校园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素质提升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学生表现、学校管理评估结果等。

二、绩效评估流程
1. 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学年,从9月份开始到次年6月份结束。

2. 每个教职工需要参与绩效考核,由所属院系或部门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3. 评估报告由绩效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最终形成每个教职工的绩效得分。

4. 绩效得分将作为考核结果的依据,用于确定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等相关待遇。

三、绩效工资发放
1. 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教职工的绩效得分进行计算,绩效得分越高,绩效工资越高。

2. 绩效工资将作为教职工的固定工资的一部分,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等一同发放。

3. 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制定,并在绩效评估后进行公示。

四、绩效工资调整
1. 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绩效优秀者可以获得较大幅度的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周期一般为一学年,调整结果在下一个学年开始实施。

3. 绩效工资调整结果应当及时向教职工进行通知,并进行相应的工资发放。

以上为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的细则,具体实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绩效工资的分配也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纷纷制定了相关的绩效工资分配细则,以便更加公平、透明地分配绩效工资。

本文将从绩效工资的背景及定义、分配标准、分配细则等方面分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一、绩效工资的背景及定义绩效工资是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绩效而发放的工资,这是一种将工作绩效和工资相绑定的激励机制。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出现,是为了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不透明、分配不公等问题,进一步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挥潜力,提高工作绩效,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发展。

二、分配标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标准应该是公平、公正、合理的。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是指按照职务级别或工作岗位确定的固定工资。

(二)工作贡献或工作业绩:包括工作任务完成、业绩效益增长、社会贡献度等。

(三)工作素质: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

(四)工作责任:包括工作职责和工作所涉及的风险。

(五)现有福利待遇:这是一种对长期作出优异贡献而享受的福利待遇。

三、分配细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细则一般包括以下方面:(一)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是影响绩效工资分配的关键因素。

绩效考核应该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作特点来制定,同时应该设置多项指标以反映绩效质量。

一般来说,社会贡献度、从业能力、业绩等是评估绩效的主要指标。

(二)绩效排名:按照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分数排名,以确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先后顺序。

绩效分数是反映事业单位绩效水平的主要依据。

(三)分配比例: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绩效的表现和机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修改〈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暂行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确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四)公布及处理:事业单位应当通过通报、发放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及福利等方式公示绩效工资的分配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绩效工资分配进行监督和监督,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一、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透明化,做到公平合理。

2.劳动贡献评估:根据员工的劳动贡献程度,对其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分配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3.量化指标评价:采用量化指标来评价员工的绩效,注重客观、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二、绩效工资分配指标1.个人劳动贡献:根据个人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和计算,将其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2.团队合作绩效:考核员工在团队协作中的贡献度和协作能力,如团队目标的实现情况、团队合作精神等。

3.创新贡献度:评估员工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性意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其作为重要的绩效工资分配指标之一4.业务素质提升:通过参加学习培训、职称晋升、业务技能提升等方面来评价员工的业务素质,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指标之一三、绩效工资分配程序1.绩效考核:按照事业单位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以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公平合理。

2.绩效评估结果公示:将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评估情况,并能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和建议。

3.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确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明确工资分配比例和绩效工资的具体金额。

4.绩效工资发放:按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将绩效工资发放给员工,并告知员工绩效工资的具体数额及发放时间。

四、绩效工资分配结果公示和监督1.公示制度:建立公示制度,公示绩效评估结果和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提高分配结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异议申诉机制:设立异议申诉机制,对于对绩效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可以提出申诉,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3.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由独立的监察机构对绩效工资分配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绩效工资的分配细则对于事业单位的稳定运行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励有着重要的作用。

只有实行科学公正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提高单位的整体绩效。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业绩,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根据各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实施不同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三条绩效工资的设定与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

第二章绩效指标设定第四条绩效指标应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和部门职责进行设定,确保指标的明确性、可衡量性、可达成性、相关性和时效性。

第五条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周期与方法第六条考核周期分为月度、季度、年度三种,具体周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岗位特点确定。

第七条考核方法可采用目标管理法、关键绩效指标法、360度反馈法等,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工资构成与比例第八条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补贴构成。

其中,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比例根据岗位性质和考核难度确定。

第九条绩效工资的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核得分计算绩效工资的实际发放额度。

第五章绩效考核流程第十条绩效考核流程包括目标设定、过程监控、结果评估、反馈沟通等环节,确保考核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指导员工改进和提高。

第六章绩效结果应用第十二条绩效结果应用于员工晋升、降级、调岗、培训、奖金发放等方面,以体现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第十三条对于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公司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七章异议处理与申诉第十四条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部门提出申诉,考核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公正处理。

第十五条申诉处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八章附则与解释权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决策并发布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注:本细则仅为框架性内容,具体实施方案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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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创优,按照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84号文)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据《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总则(一)发放对象:当学年度在编在岗的学校教职工。

(二)考核方法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采用自评、他评,职能处室考评的方法考核,最后由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2、班主任岗位责任奖由德育处考核,最后由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3、学校行政享受岗位责任奖。

副校长为班主任系数的1.2,中层领导为班主任系数的1.1。

行政岗位责任奖由校长办公会考核审定发放。

工会主席享受副校长待遇,行政兼班主任的,班主任岗津贴全额发放,行政岗位责任奖减半发放。

除此之外,行政兼其他岗位或职务的,享受行政岗位责任奖,其他减半享受。

4、团委书记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5,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2、备课组长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2;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的,只享受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奖。

(三)发放时间1、班主任津贴按月考核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2、其他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考核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经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

(四)发放依据:依据考核得分。

每学期考核一次,两学期考核得分相加为最终考核得分。

(五)分配办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每分的金额,每分的金额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注:此处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应为除去行政岗位责任奖和教研组组长、备课组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干事、出纳会计等职位岗位责任奖后的数目。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总分值400分,其中考勤80分、工作量120分,教育教学过程100、教育教学业绩100分。

(二)具体考核细则。

(1)考勤(8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龄者享受婚假3天(含节假日),晚婚者婚期为7天(含节假日)。

②产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胎享受产假3个月(含假期);晚育者产假为4个月(含假期);育龄妇女小产者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丧假:直系亲属故去,丧假3天,其他亲属1天。

2.请假手续①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写书面请假条。

②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向分管副校长请假,教务处负责安排好课务。

③两天及两天以上须向校长请假,准假后由本人持准假条到教务处备案,安排好课务。

(特殊情况办理补假手续)④学历进修:(1)凡参加各类进修学习者,一律报校长室,经行政会研究批准,方可报名参加。

(2)参加进修学习的,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调好课务。

⑤公差应事先与班主任或搭班教师打好招呼,安排好课务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离校。

3.签到时间,依照学校作息时间而定。

在岗时间: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下午第一节至活动课。

上午第四节和下午活动课无任务的教职工可以处理自己的事务。

4.考勤考核办法(满分80分)①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

②病假每天扣0.5分,病假10天以上,每天扣1分。

③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④旷职一次扣5分。

⑤各类会议、集会等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2)工作量(120分)工作量分为基本工作量和课时量。

1、基本工作量(40分)。

能服从学校分工,完成学校分配任务并且没有工作失误的得基本分40分。

2、课时量(80分)。

①工作量的考核。

工作量每学期考核一次,用每周工作量的考核代替每学期工作量的考核,通过把教师每周课时数转化为分数进行考核。

②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根据学科性质不同,确定不同学科合理的系数,语、数、英系数为1.2,理化为1,政史地生为0.9,其他为0.8。

以各学科折算系数后的周总课时数除以学校上课教师数,得出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

计算公式为:折算成系数的周总工作课时数/上课教师数=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用考核分80分除以教师人均基本工作量,计算出每课时的分数。

再用每位教师每周实际课时数乘以学科系数后得到教师的每周工作量,最后用这种工作量乘以每课时的分数,得出每位教师每周工作量的分数。

计算公式为:(考核总分80分/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教师周课时数*学科系数)=教师每周工作量的分数③教辅人员代课的,按课时数计算得分。

④教师请假,缺课的扣除实际少上课时,代课教师按实际加上相应课时。

⑤在学校师资具备和许可的前提下,男年龄在52周岁以上(含52周岁)、女年龄在47周岁以上(含47周岁)的教师,承担60%及以上的工作量即视为满工作量。

⑥办公室负责人折算成周作量为1.5课时、工会委员折算成周工作量为0.5课时,团委委员折算成周工作量为3课时,学校干事、出纳会计、司务长折算成周工作量为6.5课时。

⑦身体有残疾的教职工,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工作量酌情考虑。

(3)教育教学过程(100分)1.师德(20分)重点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镇江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要十不”规定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广大教职员工明确“学校兴衰,我的责任”,全力打造风正人和的学校氛围。

学校倡导“首遇责任制”。

只要是学校教职工,不管干什么工作,遇到紧急事务,必须挺身而出,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完成工作,绝不许推诿扯皮。

全体教职工,不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学生违反纪律、学生有损环境卫生的情况,或有浪费水、电,有意损坏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设施的现象等,只要是第一个遇到,第一个发现,都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指出错误,纠正错误行为,对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并及时汇报。

对该项制度中按要求认真负责,取得良好工作效益的,学校加大奖励力度;对背离“分工协作、首遇负责制”,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考核将执行一票否决。

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基本分中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情节严重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等。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不服从学校分工的,一次扣10分;不服从学校临时分工的,一次扣5分。

(2)不能正常参加政治学习或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分。

(3)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扣10分。

(4)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5)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暗示学生家长请客送礼,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6)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7)教师有不团结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或教师家属在校园内有不当言行造成严重影响的,扣3分。

(8)正常上班时间内(除上下午第四节外),不得进行打牌,下棋、打毛线、球类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学校安排的除外)。

(9)凡擅自离岗,饮酒误事、随便离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

(10)组织或要求学生征订、购买教辅资料的,发现一次扣5分。

(11)从事有偿家教者,发现一次扣10分。

(12)不遵守社会公德,产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扣10分。

(13)以非法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损害学生利益者,每次扣10分2.安全(20分)学生在校期间,教师应对学生安全负责。

集体活动、放学排队,课间课堂上等都应避免大小事故发生。

如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经绩效工资领导小组研究酌情扣分。

3.教学 (40分)(1)备课(8分)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材、课标,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并按进度与课时认真编写教案,教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新教师、青年教师写详案,备课的考核以检查记录为准。

达到此项要求得8分。

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实备课时每少于应备课时(按教参要求)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备课,发现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③“135”考核范围内的青年教师不写详案,每发现一课时扣0.5分。

(2)上课(12分)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上课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改革教学方法,掌握教学的基本功、严格上课常规。

达到此项要求得12分。

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有课不上,发现一次扣5分。

②不按课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发现一次扣1分。

③不按时走进课堂,无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者,发现一次扣0.5分。

④上课时有其他违反教学常规的(如接听手机、抽烟等),发现一次扣3分。

⑤受到教育局组织的调研任何一项被评为“一般”的,扣3分。

⑥语、数、英、物、化平均一周少于1次使用多媒体课的,扣2分;体健课一学期上多媒体课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其他科目一学期上多媒体课不得少于6次,少一次的扣2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8分)布置作业要依据课标和教材要求,作业题要精选,作业量要适当,符合省“减负”规定。

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作文批改要在一周内完成,其他作业原则上在当天(不得超过第二天中午)批改好。

不漏批、错批作业,批改格式符合学校规定。

教师应严格作业书写要求,对作业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

此项考核得8分,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作业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请学生批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

②作业布置偏少或偏重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酌情扣分。

③教师一周中面批没达到5人次者,扣1分。

(4)辅导(6分)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等多种形式进行。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载。

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

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

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教师单独将异性带到非办公场所辅导,发现一次扣5分,严重者将追究师德并按相关文件处理。

②发现不按要求下班辅导的一次扣1分。

(住校生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值班不及时到位和不尽责现象,发现一次扣三分。

)(5)考试(6分)进行考试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

考试分期中和期末两次进行。

①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

考试结束应认真及时收齐考生试卷,并当场清点保证无误,并按学生的学号顺序理齐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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