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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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财务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财务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财务制度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和激烈的竞争压力,一些学校食堂的营养状况并不理想,甚至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食材质量不过关、食品安全隐患较大、菜品搭配不合理等。

因此,如何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建立健康的饮食文化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问题分析1. 食材采购不规范。

一些学校的食堂食材采购不规范,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食材质量无法保障。

2. 菜品搭配不合理。

一些学校食堂的菜品搭配不合理,缺乏均衡的营养搭配,导致学生摄入营养不均衡。

3. 食品安全隐患较大。

食品卫生安全一直是学生食堂亟待解决的问题,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等事件。

4. 资金不足。

一些学校餐饮部门面临经费不足的困境,影响到了菜品质量和多样性。

三、解决办法1. 加强食材采购管理。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食材来源,严格把关食材质量,确保食材安全。

2. 科学合理搭配菜品。

学校食堂应该根据学生的营养需求,科学合理搭配菜品,保证每餐的营养均衡。

3.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

学校应该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4. 加强经费管理。

学校餐饮部门应该加强经费管理,合理利用经费,提高菜品质量和多样性。

四、具体措施1. 建立食材采购管理台账。

学校建立食材采购管理台账,记录食材来源、数量、价格等信息,加强管理。

2. 制定菜品营养搭配标准。

学校制定菜品营养搭配标准,保证每餐的营养均衡,科学合理。

3. 定期检查食堂卫生。

学校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健康。

4. 加强资金监管。

学校餐饮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实现食堂经费的合理利用。

五、效果预期1. 学生的营养状况明显改善。

通过上述措施,学校食堂菜品质量得到提升,学生摄入的营养更加均衡,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2. 食堂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必须用于中小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开透明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

(二)审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三)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二)按照规定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和汇总,并向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与审批程序第八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食品原料采购:优先采购新鲜、安全、健康的食品原料。

(二)设备购置:购置必要的厨房设备、餐具等。

(三)人员培训: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营养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四)食品安全检测:定期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五)改善食堂环境: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提高食堂服务水平。

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一)学校食堂提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

(二)管理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

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保障学生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营养餐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二)公开透明原则;(三)勤俭节约原则;(四)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学生营养餐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学校自筹资金;(三)社会捐赠。

第五条学生营养餐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

第六条学生营养餐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七条学生营养餐资金的使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年度预算;(二)审批预算;(三)执行预算;(四)预算调整;(五)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八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核算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九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核算应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准确反映学生营养餐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结余情况。

第十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核算应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生营养餐资金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学生营养餐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学生营养餐资金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学生营养餐资金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营养餐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二)学生营养餐资金结余情况;(三)学生营养餐资金使用效益分析。

第十五条学生营养餐财务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侵占学生营养餐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营养餐资金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营养餐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营养餐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营养餐经费管理制度范文营养餐经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营养餐经费使用的公平、合理、规范,提高营养餐经费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养餐经费是指专门用于食物采购、制作及分发等与校园营养餐相关的费用。

第三条营养餐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中央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营养餐经费必须用于学生校园营养餐的供应和改善学生饮食结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营养餐经费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审批的用途使用。

第二章经费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学校食堂营养餐经费的申请和审批应符合以下程序:(一)学校食堂负责人根据学校教育部门下达的指标,制定年度营养餐经费申请计划。

(二)学校食堂负责人将年度营养餐经费申请计划报送学校教育部门,并附上详细的经费申请理由和用途。

(三)学校教育部门对年度营养餐经费申请计划进行审查,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四)经过审查核定后,学校教育部门将核定后的年度营养餐经费申请计划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五)上级教育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对年度营养餐经费申请计划进行审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六)上级教育部门将审批后的年度营养餐经费申请计划下达给学校教育部门和学校食堂。

第七条学校食堂负责人应根据实际经费需求,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计划,并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公示。

第八条学校教育部门和学校食堂应定期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营养餐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经费使用与监管第九条学校食堂在使用营养餐经费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营养餐经费使用计划执行,不得超支,不得挪作他用。

(二)合理控制食品采购成本,确保食品质量与价格的匹配。

(三)提高食品供应效率,减少食材的浪费和过期等问题。

(四)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食品安全。

(五)加强食堂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采购、制作、分发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的监督机制,包括以下内容:(一)成立专门的经费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经费使用和监管工作。

中心学校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收支、监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1. 资金来源:营养餐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拨款,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专款专用。

2. 资金使用:(1)用于购买学生营养餐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费等。

(2)用于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及改造。

(3)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培训。

(4)用于食堂安全、卫生、环保等费用。

三、资金管理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税务等法律法规。

2. 设立营养餐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3. 资金收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末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

4. 定期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四、资金监督1. 学校成立营养餐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养餐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营养餐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 邀请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参与营养餐资金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金公示1. 学校设立营养餐资金公示栏,将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食堂菜品价格、原材料采购等信息予以公示。

2. 公示内容应包括:营养餐资金总额、收入、支出、结余情况;食堂菜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等。

3. 公示时间为每月末至下月末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心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3. 中心学校营养餐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一、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

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县财政部门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及时下达预算,并区分中央专项资金的支出类型,通过特设专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三、国家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经费支出。

有条件地方可实行餐卡(券)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个人就餐卡或者发放餐券。

四、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分账核算,集体支付,专款专用,节余留用。

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学生营养改计划资金。

五、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充实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结合本校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账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六、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校职工福利资金或其它支出。

七、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信息。

实行财务公开,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公示,同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八、严禁学校食堂发生下列行为:(一)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

(二)弄虚作假,虚列支出。

(三)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

(四)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九、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十、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每年都要将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为审计重点。

中小学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中小学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营养餐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中小学。

三、管理原则1. 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分配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高效性。

3. 坚持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原则,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预算管理(1)学校根据营养餐改善计划,结合学生人数、营养餐标准等因素,制定年度营养餐资金预算。

(2)学校将营养餐资金预算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执行。

2. 资金拨付管理(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报送的营养餐资金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将营养餐资金拨付至学校。

(2)学校接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金拨付通知后,应及时做好资金接收和登记工作。

3. 资金使用管理(1)学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户,用于营养餐资金的收付和管理。

(2)学校严格按照营养餐改善计划的要求,合理使用营养餐资金,确保资金用于购买营养餐食材、设备和人员培训等。

(3)学校定期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资金结算管理(1)学校定期与营养餐供应商进行结算,确保营养餐资金使用的真实性。

(2)学校应保存好营养餐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以便核查。

5. 资金监督与审计(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校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2)学校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责任追究1. 学校校长是营养餐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营养餐资金使用负总责。

2. 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营养餐资金的核算、管理和监督,对营养餐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营养餐资金损失或浪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

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经费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为落实国家营养发送计划专项资金,发辉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运营成本及风险,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根据《关于家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专项资金财力报销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必须按照财务管理规设立独立的营养改善计划专账,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程资金账目核算工作做好会计账,并配合出纳,做好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备审查.
2、学校资金管理使用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负责资金及支付。

3、采购时必须两人以上才能采购(炊事员不得兼管理员,管理员不得兼采买人),资金支付时应索取正规票据(如确实无法索取正规票据的,以采购项目清单为准)。

采购人员必须在发票及清单上签字.验收人员在发票及清单上签字并出据验收报告并签字,所有票据在经分管领导及校长签字后方可报账。

财务人员及时将已签字后的票据加以审核,及时做账。

4、学校设立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改善计划品种及数量价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公示。

要建
立财务公开制度,资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心校将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返夫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报账情况每月中旬到中心校审核上半月资金使用情况(半月审核一次)。

报账附物品采购索票或清单,每日食谱、营养改善计划品种及数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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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七舍镇中学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省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的收支、监督行为,科学有效第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我校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营养餐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有专门台账,并做到日清周结,每周公布帐目,接受家长及教职工的监督。

二、每天按国家规定的营养餐标准制作优质等值的营养餐。

三、营养餐支出票据必须有供货商、监督小组成员、工作小组成员及教师代表、食堂管理人员签字,再由分管校长审批方可入账。

四、营养餐支出分月汇总,学期结束召集教职工代表审核账目。

五、成立一个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堂和账目进行检查和核算,并在学校公示栏处公布结果,以保证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学校在教师办公室外设置涉农资金查询机一台,随时接受学生及家长等的监督,保证工作的廉洁性和透明性。

兴义市七舍镇中学总务处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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