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赏刑
商君书(中华国学经典精粹)

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
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创制法度,而愚昧的人受法度的制约。贤人改革礼制,而没有才能的只能受礼制的制约。 受礼制制约的人,不能够同他商讨国事。被法制限制的人,不能同他讨论变法。
秦帝国祖龙的龙魂,两年前外儒内法的法之一字。
做一个纯粹的好人是很容易受伤的,如果没有很强大的内心那么还是希望自己的善良带上一些锋芒来保护自 己吧。
所谓的帝王之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老百姓是牛马,是工具,是棋子。
依法治国,大力发展农业,是当时强国的必修之道。
精彩摘录
愚者暗⑤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无以外权①任②爵与官③,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④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而 不殆。
目录分析
1
更法第一
2
垦令第二
3
农战第三
4
去强第四
5
说民第五算地第ຫໍສະໝຸດ 开塞第七壹言第八 错法第九
立本第十一
战法第十
兵守第十二
靳令第十三 修权第十四
徕民第十五 刑约第十六
01
赏刑第十七
02
画策第十八
穷巷①多怪,曲学②多辨③
不因为务农以外的事情来给人封爵加官,那样百姓就不会重视学问,也不会轻视农业生产。百姓不重视学问, 就会愚昧,百姓愚昧,就不会到外国交游。百姓不到外国交游,国家就安全没有危险。农民不轻视农业,就会努 力务农而不懈怠。
国家用所谓善良的人来统治所谓奸邪的人,就一定会发生动乱直至被削弱;国家用所谓奸邪的人来统治所谓 善良的人,就一定会治理好直到强大。
《商君书》原文及译文

《商君书》原文及译文《商君书·更法第一》题记:此篇记载了秦国实行变法之前革新派与守旧派围绕该不该变法,为什么要变法的问题展开的争论。
【原文】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
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
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
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
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
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
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
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
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
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
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
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
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
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
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君其图之!"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
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
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汤、武之王也,不脩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
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君无疑矣。
商君书第一章全文及译文

公孙鞅说:“以前的朝代政教各不相同,应该去效法哪个朝代的古法呢?古代帝王的法度不相互因袭,应该遵循哪一种礼制呢?伏羲、神农施行教化不施行惩罚,黄帝、尧、舜虽然施行惩罚但却用刑不重,到了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时代,他们各自顺应时势而建立法度,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法令。礼制和法令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法条、命令都要顺应当时的社会事宜,就像兵器、铠甲、器具、装备的制造都要方便使用一样。所以我说:治理国家不一定都用一种方式,对国家有利不一定非要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称王于天下,并不是因为他们遵循古代法度才兴旺的;殷朝和夏朝的灭亡,也不是因为他们更改旧的礼制才覆亡的。既然如此,那么违反旧的法度的人不一定要予以谴责,遵循旧的礼制的人不一定值得肯定。国君对变法的事就不要迟疑了。”
【译文】秦孝公说:“接替先君的位置做了国君后不忘国家社稷之事,这是国君应当奉行的原则;实施变法务必显示出国君的权威,这是做臣子的行为准则。现在我想要通过变法来治理国家,改变礼制来教化百姓,却又担心天下的人批评我。”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名,疑事无功[1]。’君亟定变法之虑[2],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3]。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4];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5]。语曰:‘愚者暗于成事[6],知者见于未萌[7]。’‘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8]:‘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9]。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2]居官:居于官位。
[3]三代:指夏商周三个朝代。王(wàng):称王。
[4]五霸:即春秋五霸,一般指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后一“霸”字作动词,称霸。
[5]制:控制,此处指被控制。
[6]不肖者:指没有作为的人。
赏刑课件

课文赏析
《赏刑》 赏:推赏、赏赞;刑:刑罚 请观赏word文档
教学流程示意图
朗读一句
解析字词
翻译一句
赏析与拓展
《商君书》开篇《更法》,便申明了一个基 本主张:“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 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 利民,不循其礼。”这是由立法思想讲到变法的 必要:因为法治的目标在于爱民,礼仪的目标在 于方便国事;所以,要使国家强大,就不能沿袭 旧法,不能因循旧制,就要变法。 商鞅有一个很清醒的理念: “使法必行”的 司法原则。国家之乱,在于有法不依。历史的事 实一再说明,一个时代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如何, 既取决于法律是否完备,更取决于法律是否能得 到真正的执行。某种意义上,司法状况比立法状 况更能决定一个国家的法治命运。
离魏相秦 舌战群臣
最初,商鞅在魏惠王的相国公孙挫手下做小官时,就 表现出他的才能,深得公孙挫的重视。在公孙挫临死前, 他曾把商鞅推荐给魏惠王做相,并说:“如果不用商鞅, 就把他杀掉,决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对公孙挫的 话根本没放在心上,认为他病重在说胡话,既没有重用商 鞅,也没有杀他。 战国时期,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争雄。 秦国比较落后,秦孝公为了使秦国称霸,决心征召有才能 的人。他在求贤诏令中说:“谁能想出好办法使秦国强盛, 就让他做高官,还封给他土地。”商鞅听到这个消息后, 决定到秦国去。 到了秦国以后,商鞅通过秦孝公的亲信景监的介绍, 与秦孝公面谈了三次。前两次会面时,商鞅讲行帝王之道, 秦孝公不感兴趣,昏昏欲睡。第三次会面时,因为商鞅已 经摸清了秦孝公急于称雄于世的思想,大讲富国强兵之道, 秦孝公听得非常高兴。由于思想投机,两个人一连谈了几 天也不觉得累。于是,商鞅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开始受到 重用。
壹言·《商君书》原文翻译注释与鉴赏

壹言·《商君书》原文翻译注释与鉴赏壹言《商君书》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
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
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知也。
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
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
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
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
若此而功臣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
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抟,抟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
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民也。
夫开而不塞则知长,长而不攻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浑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奸、虱。
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以攻敌也。
治国者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
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
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
故明君知齐二者,其国强;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
故明君不道卑、不长乱也。
秉权而立,垂法而治,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赏罚断而器用有度。
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举。
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
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修今而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
夫上设刑而民不服,赏匮而奸益多。
故上之于民也,先刑而后赏。
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
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
故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注释〕将:欲,打算。
事本:指从事农战。
抟:通“专”,专一。
时:适时,及时,适合当时的情况。
化:变化。
中国专制统治最黑暗的核心

中国专制统治最黑暗的核心作法自毙的枭雄(鲍鹏山评商鞅)《商君书》这本书它讲了一些什么理论?这种理论,如果我们不去实际地接触它,你可能想象不到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人倡过过这样一种恶毒反动的理论,并且,实际上在中国古代的专制的政治里面,在实际的政治生活里面,一再地被运用,也就是说,我们这个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里面,实际上广大的人民,在很大的程度上,确实承受着这样黑暗的政治所带来的痛苦。
这些东西对我们中国的历史产生了很坏的影响,非常糟糕的影响。
关于《商君书》,我想主要讲三个内容。
第一个内容,就是他所谓的“壹民理论”。
壹就是壹贰叁肆伍的壹,在这个地方当动词讲:统一、唯一;民就是人民。
什么叫壹民呢?就是在国家里面,只要一种人,除了这种人之外,其他的人必须通过政策,使其走投无路,让他改行,让他变成这种人。
如果他不能变成这种人,等待他的就是监狱、就是杀头。
这是我们今天要讲的第一个内容。
就是壹民理论,简单地讲,就是国家只要一种民,哪一种民呢?就是生产的机器与战争的机器。
所以《商君书》啊,法家的思想——商鞅也好,后来的韩非也好——他们是完全站在专制君主的一边,完全站所谓的国家利益的一边。
所以,我们看这个标题,国家只要一种民。
他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恰恰相反,人民是为国家服务的。
如果你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惩罚,而且是非常严酷的惩罚。
我们今天讲的是《商君书》的内容,所以我们会引用很多《商君书》中的原话来加以说明。
那么关于壹民的理论,我这里有一个简单的概括,所谓壹民的理论,包括两个含义:第一、国家只要一种“民”,就是耕战之民。
平时你为国家生产,战时你为国家当炮灰。
你的存在的价值就在这两点。
如果你不能作为这两种工具存在,你就是无用之民。
国家只要一种民,而且还包含着第二个含义,国民只做一件事,就是耕和战。
只要一种人,而且这些人只做一件事。
实际上讲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们如果稍微有一点逻辑思维和推理的能力,我们就能知道这种理论是多么的残酷,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志趣,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追求,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爱好,每个人也都有自己不同的天赋的方向。
商君书

《商君书》原文垦令译注作者:商鞅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
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
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
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
民平,则慎;慎,则难变。
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
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
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
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
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别则国安不殆。
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
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
则以其食口之数贱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
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
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
商不得籴,则多岁不加乐。
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
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
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
休居不听,则气不淫。
行作不顾,则意必壹。
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
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
爱子、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
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
农,则草必垦矣。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
无所于食,则必农。
农,则草必垦矣。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农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
商贾少,则上不费粟。
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
大臣不荒,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
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
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
乱农农民无所于食而必农。
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
农静、诛愚,则草必垦矣。
刑无等级

现实意义
“刑无等级”在现代指执法必严,维护司法公 正 商鞅主张 “刑无等级”, 他不仅是这样说的, 更是这样做的,确有生死置之度外之气概。 那时法家崇 尚法的精神是值得现在的我们学 习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 执法必严、维护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现在我们也需要这样的人物,一切从法律出 发,刚正不阿,敢于并善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影响
“刑无等级”——这一点强调了法的平等性。韩非也认为法 治就要做到“法不阿贵, 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 夫。” 这种“平等适法(君主不在次列)”的理念是对西周 以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彻底否定,具有历史进 步性,它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划 时代的意义,为后世人 们反抗法外特权奠下了一定的理论基础,蕴涵了“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法治思想的启蒙火花。 “刑无等级”的法律观念,一直为后来历朝历代所承袭,对 于巩固国家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刑无等级的思想对抑制统治者徇私枉法有一 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君主专制的时代,让君主守法,把他等同于臣下是完全 不可能的,所以“刑无等级”在当时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口号。
赏刑
《商君写 道: “所谓壹刑者, 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 、庶人,有不从 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 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 这段话的意思是所说的统一刑罚是指使用刑罚没有 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 不听从君主命令的,违反国家法令的。违反国家禁 令,破坏君主制定的法律的,可以处以死罪,不赦 免。从前立过战功,但后来有触犯刑罚的事发生, 也不因此而减轻刑罚。从前做过好事,又在后来犯 过错误,也不因此而破坏法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鞅舌战图
“利不百不变Βιβλιοθήκη ,功不十不易器”“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两幅图片反映商鞅所遇到的 阻力:
徙木立信
奴隶主阶级反对 舌战群臣 老百姓不信任 南门徙木
赏刑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 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 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 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 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圣人:有才德的人。 之:结构助词,放在主、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使句子变 成主谓结构,充当后面的主语。 为:治理。 壹:统一。 教:教化。 兵:军队。 明:明确、恰当。 费:耗费。
商君书
《商君书》是记载商鞅思想言论的 资料汇编,又称《商君》、《商 子》。侧重记载了法家革新变法、 重农重战、重刑少赏、排斥儒术等 言论,主要反映了法家的政治思想。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实,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 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史记· 李斯列传》 秦孝公用商鞅,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 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 巨万,而贫者食糟糠;而有强国者兼州城,而弱者丧社稷。 ——《汉书· 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