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确保公务车辆使用规范、高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应急用车、特种用车等。
第三条公务车辆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三)及时性:档案建立和更新应当及时,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
(四)保密性:档案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公务车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基本情况1. 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2. 车辆购置时间、购置价格、购置资金来源;3. 车辆使用性质、用途;4. 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车辆购置、验收及交付1. 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2. 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证明;3. 车辆交接单、行驶证、登记证书。
(三)车辆使用、维护及保养1. 车辆使用登记表;2. 车辆维修记录;3. 车辆保养记录;4. 车辆保险单、理赔凭证。
(四)车辆事故及处理1. 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书;2. 事故处理报告、赔偿协议;3. 事故照片、现场勘查记录。
(五)车辆报废及处置1. 报废申请、审批手续;2. 报废鉴定报告;3. 报废车辆处置证明。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务车辆档案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公务车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二)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对档案的借阅、复制、查阅等行为进行审批;(五)对档案的销毁进行审批。
第七条使用人职责:(一)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二)及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如实反映车辆使用情况;(三)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汽车运输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车辆档案的管理,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提高车辆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车辆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资料,对公司车辆运行、维护、保险、事故处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查阅服务。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六条车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车牌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购置税、保险信息等。
(二)车辆使用记录:行驶里程、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违章记录等。
(三)车辆保险记录:保险单、理赔记录等。
(四)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单、维修保养项目、更换零部件等。
(五)车辆报废、转让、处置记录。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车辆档案应按照车辆类别、车牌号、购买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车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九条车辆档案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火、防盗。
(二)档案柜应使用铁质或防火材料制作,并加锁。
(三)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顺序摆放,不得随意翻动、折叠、撕毁。
(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借阅、复制、销毁。
第五章档案查阅与借阅第十条车辆档案的查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查阅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二)查阅人应填写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目的和期限。
(三)查阅人不得擅自复制、拍照、摘抄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车辆档案的借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借阅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二)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内容、目的和期限。
(三)借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丢失档案。
第六章档案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第4条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车辆管理档案制度

车辆管理档案制度一、建立车辆档案和基本信息记录1.每辆车都应有专门的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购买合同、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按照车辆的编号或牌照进行分类和保存。
2.对每辆车的基本信息进行记录,包括车辆牌照、车辆型号、车辆颜色、购买时间、购买价格、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二、车辆维修和保养记录1.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进行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信息,以便于追踪和掌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2.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车辆违章记录1.对车辆的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罚款等信息,并对违章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2.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四、车辆运输记录1.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起始日期、起始地点、目的地、里程数、用途等信息,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
2.对车辆的运输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车辆运输安全、有序和高效。
五、车险和年检记录1.对车辆保险和年检进行记录,包括保险日期、保险公司、保险费用、保险有效期、年检日期等信息,并对保险和年检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
2.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完好运行。
六、车辆报废和更换记录1.对车辆的报废和更换进行记录,包括报废日期、报废原因、报废证明、更换日期、更换原因等信息,并对报废和更换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
2.对报废车辆进行合理处理,确保遵守环保法律和规定。
七、文件存档和保管1.对车辆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和存档,确保文件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对车辆档案和文件进行定期检查和归档,确保车辆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车辆管理档案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规范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和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形象,为车辆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对保证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3篇)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3篇)车辆档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规范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行为,更好地为外勤业务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设立各类业务报告发文登记簿,按报告类别分类顺序登记业务报告。
业务报告经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专人负责统一对外寄送。
档案管理员应留一份业务报告,并按业务类别和发文序号另行分卷保管,以备核对。
第三条本公司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业务部的档案应在每项业务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将业务报告、业务报告签发稿及业务约定书等工作底稿按工作底稿的内在特性,通过索引方式进行编排目录、编号并装订成册。
装订前,对超长、超宽的'报表、工作底稿等资料应进行折叠,做到整齐划一。
装订好的业务档案应在封面注明客户名称、委托业务、签字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助理人员、审验年度,并在卷内目录内注明起止页码,评估人员签章。
工作底稿数量较多,一卷难以容纳的,可分卷装订。
第四条本公司当年的业务档案可暂由业务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由项目负责人编造清册移交本公司档案部门。
档案管理员应将接交的档案造册登记入档。
第五条本公司档案部门应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要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对破损和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档案部门保存的业务档案应为业务部门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依照《独立评估具体准则第6号评估工作底稿》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公司业务档案保管年限自评估报告签发之日起至该车辆报废期满后五年止。
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本公司可以决定将其销毁。
销毁时,应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篇2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企业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车辆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车辆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企业车辆档案的权威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车辆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全面推进企业车辆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速企业车辆档案数字化建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第四条企业车辆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科学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车辆档案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车辆档案管理意识。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切实履行车辆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职责,确保车辆档案工作的规范开展。
第二章车辆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七条企业车辆档案的管理工作应以保障企业车辆使用安全和提高车辆利用率为目标,确保车辆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有效的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九条车辆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处理和依法保护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对车辆档案保密工作的责任感。
第十条按照科学管理的原则,推进车辆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车辆档案信息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三章车辆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车辆档案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车辆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聘请专业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档案资料的整理、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合作,确保车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车辆档案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车辆档案管理的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车辆档案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合理配置车辆档案人员,发挥车辆档案管理人员在车辆档案管理中的作用。
第四章车辆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六条车辆档案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车辆档案资料。
第十七条车辆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车辆档案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1.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的定义
1.1 为什么需要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1.2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2. 实施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2.1 提高车辆管理效率
2.2 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3. 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管理系统
3.1 如何建立车辆档案管理系统
3.2 车辆档案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4. 落实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的关键
4.1 培训相关人员
4.2 监督执行情况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的定义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对机构所有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和归档的一种管理体系。
这一制度旨在规范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为什么需要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车辆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降低管理风险,保障车辆安全运行,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查找到相关信息、做好应急处理等。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保险信息、维修记录、年检情况等。
通过建立完整的车辆档案,可以帮助管理人员随时监控车辆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汽车厂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汽车厂车辆管理,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汽车厂所有车辆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辆、试验车辆、管理车辆等。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车辆档案应包含车辆从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的所有信息。
2. 准确性原则:车辆档案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遗漏。
3. 安全性原则:车辆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4. 及时性原则:车辆档案的建立、修改、归档等工作应做到及时、高效。
四、档案管理职责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档案的建立、修改、归档、查询、保管等工作。
2. 车辆使用部门:负责提供车辆档案所需的信息,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 车辆维修部门:负责提供车辆维修记录,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
五、档案管理流程1. 车辆购置阶段(1)购置部门在购置车辆时,应将车辆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
(2)车辆管理部门对购置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真实。
(3)车辆管理部门将购置资料归档,建立车辆档案。
2. 车辆使用阶段(1)车辆使用部门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定期记录车辆运行情况,包括行驶里程、油耗、故障维修等。
(2)车辆使用部门将记录资料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
(3)车辆管理部门对记录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4)车辆管理部门将记录资料归档,更新车辆档案。
3. 车辆维修阶段(1)车辆维修部门在维修车辆时,应详细记录维修过程、维修项目、维修费用等。
(2)车辆维修部门将维修记录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
(3)车辆管理部门对维修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4)车辆管理部门将维修记录归档,更新车辆档案。
4. 车辆报废阶段(1)车辆使用部门在车辆报废时,应将报废申请、报废证明等相关资料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
(2)车辆管理部门对报废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真实。
(3)车辆管理部门将报废资料归档,销毁车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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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实现公司车辆档案规范管理,加强车辆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单位所有营运车辆(含租赁车辆)。
三、具体内容:
1、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车型、车号、行驶证、保险单、购置发票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并按要求建立车辆台账表。
2、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建立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中应包含车型、车号、电池容量、停放地(租赁单位)、自编号等,并做到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由安全运营部专人保管、填写、记录,不得遗漏。
3、车辆档案非经许可,不得随意转借,根据年检、年审随时更新。
4、建立车辆档案时应按要求做到清晰、准确、真实、全面,能反映车辆的实际状况。
5、车辆档案分类保管,方便查询。
6、车辆在使用中因保养、维修使车辆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7、根据公司形式发展及领导要求,不断完善。
本制度自十月一日起执行。
篇二:车辆档案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精神,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强化行业监管,保障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6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9号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车辆管理科反馈。
在用车辆的建档工作应结合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一并进行。
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时,在用车辆所属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车辆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到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建档和登记手续,并自行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同时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应按照《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中第九条的规定建立档案。
附: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
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经营者、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车辆检测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一车一档,并妥善保管。
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第四条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样式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统一制定,机动车维修档案和车辆检测档案样式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车辆技术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和车辆检测档案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自行印制;车辆管理档案由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制。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建立的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维护、修理及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记录、客车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和交通事故
记录等。
并将《河北省汽车二级维护质量检测报告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报告单》、《河北省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核)定表》作为附件存入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1。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建立的车辆检测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检测报告单、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记录、车辆外廓尺寸记录和整车外观与装备检视原始记录表等内容。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车辆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并将《河北省汽车二级维护质量检测报告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报告单》、《河北省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核)定表》作为附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
车辆管理档案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2。
第六条车辆管理档案由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建立。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企业和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建档情况定期实施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800公里以上的超长线路客运车辆技术档案的检查。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熟悉业务的人员具体负责车辆技术档案工作,车辆技术档案应集中保管到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专门档案室,配备适宜保存档案的装具和必要设施。
个体车辆技术档案由个人妥善保管。
道路运输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将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
第八条车辆技术档案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审验的重要内容,与道路运输车辆年审一并进行,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审验。
第九条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申请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车辆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到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建档和登记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申请人应分别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和《车辆技术档案》。
第十条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中车辆概况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按随车技术文件与整车核对后填写。
车辆维护、修理、检测等记录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填写。
第十一条车辆档案书写应使用碳素笔或蓝黑墨水笔,字体工整,字迹清晰。
第十二条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建档之日起至车辆报废后1年止。
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销毁时要经过鉴定,鉴定工作由档案室和技术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
河北
省汽车二级维护质量检测报告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河北省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核)定表、机动车维修档案和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为2年。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篇三: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机动车驾驶员的档案管理,杜绝档案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要坚持客观、真实、齐全的原则。
第二条、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爱岗敬业,坚持平时
整理。
根据培训机构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归档。
第四条、负责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材料的保管、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档案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或打印机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进行填写。
第六条、档案材料的填写要求书写整洁,不潦草,不涂改,规定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特别应该注意学员的签名、日期等要求齐全,不可遗漏。
不得有漏建、缺建现象。
第七条、各驾校必须将学员档案全部上缴车管所,在上缴档案时,按照规定将档案整理齐全,并按身份证尾数号码按科目分类,上报纸质及电子版花名册。
第八条、各驾校必须明确规定一名驾校业务员负责办理抽档及归档手续。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抽取档案,如遇特殊情
况需抽取档案时,必须经过考验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第九条、各驾校在科目考试时,可提前三天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抽取考试人员档案。
并按抽档案数量向档案管理员签字备案。
考试结束后,按抽档数量归还档案。
杜绝档案丢失和不按规定抽取档案。
如有发现档案“满天飞”现象,将对该驾校停业整顿。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存放应设置专用档案柜和独立的档案室,档案室要求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
第十一条、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档案“七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档案室要保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
第十二条、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喀什地区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考验组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