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判断标准(2017年最新版)
中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中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人们的权益受到侵犯后,其人身或财产利益受到侵害并遭受精神损害,此时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那么中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对这方面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跟我一起看看吧。
一、中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1、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从侵害行为开始之日起到停止侵害并恢复名誉之日止,按照受害人上年度所在县(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侵害人因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有盈利收入的按盈利收入总额计算;受害人正当经济损失超过上述应赔偿数额的,也可以按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这里的恢复名誉是指侵害人在同等范围内采用公告、贴悔过书、请众多人在场公开道歉(在场人必须经受害人同意)等形式。
在法院因精神损害赔偿进行诉讼的时间计算在内。
2、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
因为刑事精神损害是以构成犯罪为前提的,而且损害的大小与刑期相一致,故我们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为:犯罪行为法定的最高刑期乘以上年度受害人所在县(市)职工的平均工资。
例如:侮辱罪与诽谤罪的法定最高刑期是三年,就用三年乘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精神赔偿数额。
再例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不含残废)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刑期是十年,就用十年乘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3、判处死刑与无期徒刑案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问题。
大家都知道,判处无期徒刑与死刑的案件没有具体年限,但是这种案件造成的精神损害的程度最大。
我们怎样确定这两种犯罪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呢?我们认为,以二十年的期限计算最为恰当。
因为首先我国《刑法》规定的可用数字计算的最高刑期是二十年,而且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也绝大多数被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其次《国家赔偿法》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也均规定最高赔偿期限是二十年。
所以,无论从现有立法例上还是从实际操作中,均以二十年为妥。
4、过失犯罪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侵害人的过失行为构成犯罪的,比照故意犯罪的刑期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中,对于因他人侵权行为而导致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确立,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侵权责任的实质承担。
下面将就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主要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权行为的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等要素。
只有当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受害人才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是确保了赔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精神损害的存在,二是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三是精神损害的程度。
对于精神损害的存在,应当通过相关的鉴定和证据予以证明;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需要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时间、地点等因素;对于精神损害的程度,可以通过受害人的临床诊断、治疗情况、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影响来进行评估。
再次,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应当参照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保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最后,精神损害赔偿的实施方式。
精神损害赔偿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一次性赔偿和分期赔偿两种形式。
一次性赔偿适用于精神损害较轻、受害人自愿接受的情况;分期赔偿适用于精神损害较重、受害人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情况。
在实施方式上,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赔偿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实践中,需要依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认定标准、赔偿标准和实施方式,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合法、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对受害人来说,精神损害表现在精神痛苦或者精神利益损失。
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费。
什么是精神损失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计算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标准是多少?精神损失费是什么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
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赔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赔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首先应当承担的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责任不能起到救济作用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1、补充适用原则。
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
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
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
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适当限制原则。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失相抵原则。
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这一条就明确了过失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过失相抵原则是民事责任承担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运用该原则与民法自己责任的理念保持一直,如果受害人对于自己的精神损害存在过错,那么由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责任与该理念相悖,同时也是不公平的。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概述: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赔偿,用于弥补因他人的过错或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心理伤害。
本文将介绍精神损害赔偿的常见计算方法和标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此类赔偿。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1. 主观认定方法主观认定方法根据受害者所受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通过对证人证言、专家鉴定、医疗记录等材料的审查,以及与受害者的交流,来判断赔偿的合理数额。
这个方法最大的特点是注重受害者的个体情况,因此赔偿数额会因案件而异。
2. 客观计算方法客观计算方法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基准进行计算的方法。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所在地的法律、行业规范等不同而有所差异。
最常见的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赔偿倍率和基础赔偿金等因素进行计算。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1. 伤残程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之一是受害者的伤残程度。
通常使用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评定表计算方法:根据伤残鉴定评定表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对受害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通常以某一百分比的伤残程度表示。
- 专家评估方法:通过请专家进行伤残评估,根据其专业判断,评估受害者的伤残程度。
2. 赔偿倍率赔偿倍率是另一个用于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标准。
它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和案件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赔偿倍率,常见的倍率有1-6倍。
3. 基础赔偿金基础赔偿金是针对受害者精神损害的一笔固定金额。
它是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或法律规定的。
这笔赔偿金通常是根据受害者所受程度和性质的不同来确定的。
4. 特殊情况赔偿除了上述常见的赔偿标准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额外的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受害者的年龄、性别、经济状况等。
这些因素可能会使得赔偿标准有所调整。
三、精神损害赔偿计算的实践案例以下是一些实践案例,用以进一步说明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1. 案例一:一位因工作事故导致严重受创的受害者,被确认伤残程度为75%。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非法侵害造成的精神受伤,给受害人带来的心理痛苦和精神困扰。
在法律方面,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对受害人进行补偿的措施。
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在不同的法律体系和不同的国家存在差异。
下面将重点介绍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
一、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两种:具体损失法和抽象损失法。
1. 具体损失法具体损失法是根据受害人遭受的具体精神损害进行计算的方法。
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受害人的年龄、性别和身份等基本信息。
(2)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如焦虑、抑郁、恐惧等程度。
(3)精神损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和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影响。
(4)医疗费用、心理治疗费用等因为精神损害而产生的费用。
2. 抽象损失法抽象损失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通常根据判例法或相关法规进行计算。
这种方法主要有以下特点:(1)将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划分为不同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赔偿金额。
(2)以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作为折衷和补偿,不需要具体证明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3)赔偿标准一般由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下面以中国法律为例,介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1. 刑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国刑法第49条和第50条规定,对于故意非法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犯罪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2. 民事责任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于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侵权行为,施行主体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标准通常参考以下因素:(1)受害人遭受的心理痛苦和精神困扰程度。
(2)受害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等情况。
(3)损害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
(4)当地的法律和司法实践。
3.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为了进一步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在设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行政法规1篇,最高院司法解释1篇,省级地方性法规8篇,地方规范性文件1篇,地方司法性文件8篇。
涉及医疗侵权、交通事故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侵权、人身伤害等多个民事侵权领域。
②考察各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对赔偿标准的设立方式,可以归纳如下:(一)最低限额式此种方式仅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低限额,只要在该限额之上,具体赔偿数额依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确定。
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全部采用了此种赔偿标准设立方式。
至于最低限额,各地区设定的时间相隔大,数额差距也大,如在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浙江省于2001年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最低限额为5000元,而广东省于2017年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最低限额则为50000。
两地区设定时间相差11年,后者设定的最低限额为前者的10倍。
(二)最高限额式此种方式仅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具体赔偿数额依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确定,只有重庆和四川两地适用此种赔偿标准设立方式,且规定的最高限额均为10万。
(三)数额范围式此种方式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上限和下限,将赔偿金额限定在特定的额度中,此种方式对法官在个案中的自由裁量权加以最大程度的限制。
目前有三份文件使用了此种赔偿标准的设定方式,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所做规定。
(四)分级规定式所谓分级规定式是将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分为数个级别,每个级别规定不同的赔偿额度。
具体可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五)确定公式式此种方式是为精神损害赔偿设定既定公式,法官处理具体案件时,根据案情确定公式中变量便可直接得到确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额。
这种方式最具操作性和可预期性。
使用这种方式的只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各地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各地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
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
一、安徽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如下:(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二、山东省《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一)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二)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精神问题赔偿标准

精神问题赔偿标准
精神问题赔偿标准因国家、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在许多国家,精神问题赔偿标准通常由法律和司法实践确定。
在确定精神问题赔偿标准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1.精神损害程度:精神损害程度是指精神问题的严重程度,这通常
由医生或心理医生进行评估。
2.受害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年龄和健康状况可能会影响精神问题
赔偿标准。
3.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可能会影响精神
问题赔偿标准。
4.侵权行为的时间和地点:侵权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影响精神
问题赔偿标准。
5.赔偿金额:精神问题赔偿金额通常根据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侵权行为的时间和地点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问题赔偿标准的具体计算方法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因此,如果您或您所认识的人遇到了精神问题赔偿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精神损害赔偿的判断标准(2017年最新版)损害赔偿律师告诉你,我国自《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以来,为我国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打开了方便之门。
2001年3月8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的公布,对我国十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进行了总结,对社我国自《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以来,为我国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打开了方便之门。
2001年3月8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的公布,对我国十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进行了总结,对社会上普遍关注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为人民法院审判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比较统一的操作方法,避免了司法不统一的现象。
然而,在实务操作中,致害人致他人精神损害达到何种程度时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未作规定,《精神赔偿解释》第8条明确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判令致害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种规定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和掌握《精神赔偿解释》中的“严重后果”,成了实务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损害赔偿律师告诉你,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司法制度必将与世界接轨,在此,我们有必要对国外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作一番了解。
在国外,将精神损害赔偿作为独立诉因的国家,大多主张对精神损害普遍的进行赔偿,而不论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大小,即使是象征性地赔偿少数金钱,也视为合法。
然而,这种做法引起了学术界的不少争议。
比如美国,反对的学者认为这种主张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也有的学者认为,这种做法势必增加社会的讼争,同时还存在赔偿数额难以确定以及因果关系难以证明等问题。
在英国和澳大利亚,几乎不存在以故意施加的单纯精神损害的赔偿诉讼,如果存在这种诉讼,则要受到严格的限制;限制之一,原告必须证明,被告有给原告造成精神损害的故意,并且实施了某一行为或作出了某一陈述;限制之二,被告的行为或陈述必须在事实上造成原告精神上的损害;限制之三,这种精神损害必须是严重的精神损害,并且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持久的精神损害,而不是一时的精神损害①。
由此看来,在英美法系国家,只有主张对严重精神损害方可赔偿,而不是对所有的精神损害不分轻重都予以赔偿。
在我国,《精神赔偿解释》提出致人精神损害达到“严重后果”的,方可进行赔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如何界定“严重后果”,理论上存在分歧,实务中也不易操作。
笔者认为,可以设定两个认定标准;一是侵害行为致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可获得金钱赔偿。
何谓严重精神损害?可参照英美法国家的看法,虽然给严重精神损害下定义是困难的,精神损害从案发时就应该出现,但是这种损害不一定非得导致肉体伤害或神经上的打击才能被看成是严重的精神损害。
正如美国某一判例中所指出的:“如果一个神态正常,身体健康的人不能妥善对付案件中的情况,所带来的精神压力,就可以认为存在严重的精神损害”。
②二是参照通说,侵害行为的情节恶劣,影响很坏和损害结果严重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行为人采取公然手段侵害受害人,在公众中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就属于“影响很坏”;行为人破坏他人精神健康,实施肉体损害,造成受害人伤残或死亡结果,就属于损害结果严重。
这些“严重后果”的判断和认定,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主要依靠法官的素质、良知、水平、道德等自由心证和裁量,也靠司法实践的积累和总结。
相关文章·刑事赔偿决定申请书·论无过错责任原则·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书特别推荐·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大全·损害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共2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赔偿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的帮助。
来源:(精神损害赔偿的判断标准(2017年最新版)/pc/3743.html)精彩推荐:区分离婚损害赔偿与离婚财产分割的界限/pc/12968.html离婚何时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pc/12967.html辱骂情敌有没有侵犯名誉权/pc/12966.html同居遭抛弃如何索要赔偿/pc/12965.html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问题/pc/12964.html网络名誉权/pc/12963.html离婚损害赔偿金怎样计算/pc/12962.html人身侵权案件证据问题研究/pc/12961.html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之医疗费/pc/12960.html如何要求离婚损害赔偿/pc/12959.html一起为期15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pc/12958.html从精神病人的死亡赔偿金问题看死亡赔偿金的性质/pc/12957.html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pc/12956.html姓名权侵权表现/pc/12955.html浅析农村地区低离婚损害赔偿率问题/pc/12954.html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定义/pc/12953.html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问题/pc/12952.html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有哪些/pc/12951.html煤气中毒:承租人被迫引产房主承担责任/pc/12950.html财产损害赔偿/pc/12949.html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pc/12948.html论离婚损害赔偿/pc/12947.html婚前检查引起的名誉权/pc/12946.html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pc/12945.html赔偿权利人的类型有哪些/pc/12944.html应赋予婚姻无过错方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pc/12943.html离婚损害赔偿/pc/12942.html网络名誉侵权的法律问题/pc/12941.html财产损害赔偿案例分析/pc/12940.html关于名誉权的起诉应如何进行审查/pc/12939.html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如何确定/pc/12938.html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pc/12937.html雇佣关系中的人身赔偿问题/pc/12936.html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时间/pc/12935.html洗澡时煤气中毒死亡房东承担巨额赔偿/pc/12934.html公民有权私拆他人违章建筑吗/pc/12933.html死亡损害应由谁来赔偿/pc/12932.html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实体范围/pc/12931.html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2017年最新版)/pc/12930.html退出权、财产所有权与自由/pc/12929.html‘名不副实’一男子索赔5.5万元/pc/12928.html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pc/12927.html离婚损害赔偿所需准备的证据有哪些/pc/12926.html夜晚擅入专用码头摔伤致死死者存主观过错担主责/pc/12925.html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程序/pc/12924.html对于未出世的胎儿谁享有赔偿请求权/pc/12923.html夫妻有扶养义务遗弃配偶要赔偿/pc/12922.html立法应将婚外性行为可列入离婚过错赔偿范围/pc/12921.html参加单位娱乐活动溺水身亡经营者和雇主均担责/pc/12920.html 离婚残疾赔偿金/pc/12919.html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pc/12918.html 保护死者名誉权的理论依据/pc/12917.html应用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pc/12916.html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pc/12915.html人身损害赔偿统一规则/pc/12914.html鞠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pc/12913.html‘乐购’坠楼索赔案上午判决/pc/12912.html遭遇家庭暴力如何获得离婚赔偿/pc/12911.html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pc/12910.html8绑匪绑架富家子勒索300万nbsp;莱阳公安成功营救/pc/12909.html 女子结婚前被同事曝光情史起诉散布者/pc/12908.html社会团体所有权/pc/12907.html怎样行使姓名决定权/pc/12906.html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现实意义/pc/12905.html新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2017最新)/pc/12904.html老太取款被门打伤银行被判赔偿/pc/12903.html离婚协议书样本/pc/12902.html关于旅游消费合同的内容/pc/12901.html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婚姻损害赔偿/pc/12900.html青山民三庭调处两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pc/12899.html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谁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pc/12898.html离婚可以赔偿些什么/pc/12897.html解读侵害身体权的四种行为方式/pc/12896.html构成名誉侵权还是侵害人格尊严/pc/12895.html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pc/12894.html对目前《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几点思考/pc/12893.html我国网络隐私权立法现状以及建议/pc/12892.html海峡两岸离婚损害赔偿制/pc/12891.html怎样防范旅游伤害事故/pc/12890.html无过错离婚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pc/12889.html‘婚外恋’损害赔偿法律属性/pc/12888.html网络名誉权的法律知识/pc/12887.html‘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方/pc/12886.html配偶权与名誉权相关问题研究/pc/12885.html最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pc/12884.html离婚损害赔偿的若干实务问题/pc/12883.html分析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确定/pc/12882.html浅谈姓名权的含义,特征及性质/pc/12881.html论离婚损害赔偿/pc/12880.html工伤死亡赔偿的内容/pc/12879.html小议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pc/12878.html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间/pc/12877.html母子死因不明隔壁粮油公司赔偿/pc/12876.html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问题/pc/12875.html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及其民事救济方式探讨/pc/12874.html 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pc/12873.html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pc/12872.html老公酒后掐妻子被判写不打老婆保证书保婚姻/pc/12871.html 过错赔偿的范围/pc/12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