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保护装置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适用范围
国家电力公司华中电力调度通 信中心(以下简称网调)调 度管辖设备(以下简称网调 直调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 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 装置)的运行管理和操作, 均按本规程执行。
State Power Central Company
适用人员
本规程适用于网调调 度运行人员、直调厂 站运行值班人员及有 关运行、维护、管理 人员。
运行时,正常方式下,每条母线上至
少应有一台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运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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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kV厂、站变压器接地方式的 确定原则
只有一台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运 行。 有两台变压器,则两台变压器均直接接 地,或两台均经小电抗接地运行。 有三台及以上的变压器,变压器直接接 地,或直接接地和经小电抗器接地组 合运行。
凡带有交流电压回路的保护装置,在任何情 况下不得失去电压。当电压回路断线或失 压时,应按现场运行操作规程退出可能误 动的保护装置,并迅速恢复电压互感器电 压,投入相应保护。可能误动的保护如下:
➢各种形式的距离保护装置(包括高频距 离保护装置及方向高频保护装置)。
➢低电压保护及低电压闭锁电流保护装置 和低电压控制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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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定值通知单管理规定(3)
因新、扩建工程使局部系统有较多保护需要 更改定值时,基层局、厂继电保护部门应 在规定期限内,按所要求的顺序更改完毕, 以保证各级保护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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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调厂站值班运行人员职责(2)
保护装置在更改定值后或新设备保护装置投入运行 前,必须与网调值班调度员进行定值通知单的核 对,并对现场定值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 行。
线路运行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线路运行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为确保线路运行和维护工作的安全性,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线路的运行和维护,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全过程的安全。
二、线路运行安全操作规程1. 线路巡视:线路巡视是保证线路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
巡视时应穿着适合的服装,佩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并注意视线范围不宜过大,步伐要稳,不能走得太快。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巡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断电作业:进行线路维护和修理时必须切断线路电源。
断电前必须在标准位置贴上警示标签,告知工作人员主机关已经切断电源,提醒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护。
3. 上下跨越线路:在作业中需要上下跨越线路时,应同时保持两只手放置在纵向的大腿上,不要将双脚分开超过肩膀宽度,同时注意身体及穿着不应接触金属件。
4. 保护带的规定:为防止意外触电,维护时应设置保护带,保护带最小间隙应小于500米。
5. 工作平台:维修高空线路时,应检查工作平台是否牢固,重要零部件是否固定好,确保完好无损。
6. 入井前准备:维修井内设备时,应从上方的井口下降到缺陷处,同时使用封闭设备封住井口。
入井前应检查井内是否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若检查出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
7. 安全绳:维修外线时必须戴上安全绳,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绳,保证强度合适,不影响安全操作。
三、线路维护安全操作规程1. 修理仪器设备:维修仪器设备时,必须将电源切断,并在设备前设置警示标签。
2. 维修安全:维修公用设施需进行维修申请,包括设备维修时的机器维修措施报告书,说明设备使用人员的姓名、设备类别及其附件等信息。
3. 特殊作业:特殊作业需使用平衡力好,工作时间有限,安全性能高的机械设备。
全程应由经验丰富的维修工人负责。
4. 材料存储:所有用于线路维护的配件及工具必须妥善存储,维修工具尺寸一致,确保质量和准确性。
5. 维修后验明:维修后应对维修环节进行严格验明,消除隐患。
110kV线路保护装置技术规范

110kV XX输变电新建工程110kV线路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2020年05月一通用部分1总则1.1引言提供设备的厂家、投标企业应具有ISO 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宜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提供的保护装置应在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试验和动模试验。
投标厂商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2009年版)》,满足变电站无人值班的要求。
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提出的要求投标方也应满足。
提供的产品应有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近2年运行业绩表。
1.1.1 本规范提出了110kV线路保护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的意见和同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4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本规范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供方职责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2.1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 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2.3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2.4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2.5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12-19批准1995-05-01实施1总则本规程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规定,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相关的设计部门和调度运行部门应共同遵守。
2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原则2.1220kV及以上电网的继电保护,必须满足可靠性、速动性、选择性及灵敏性的基本要求。
可靠性由继电保护装置的合理配置、本身的技术性能和质量以及正常的运行维护来保证;速动性由配置的全线速动保护、相间和接地故障的速断段保护以及电流速断保护取得保证;通过继电保护运行整定,实现选择性和灵敏性的要求,并处理运行中对快速切除故障的特殊要求。
2.4继电保护的可靠性2.4.1任何电力设备(线路、母线、变压器等)都不允许在无继电保护的状态下运行;所有运行设备都必须由两套交、直流输入和输出回路相互独立,并分别控制不同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当任一套继电保护装置或任一组断路器拒绝动作时,能由另一套继电保护装置操作另一组断路器切除故障。
在所有情况下,要求这两套继电保护装置和断路器所取的直流电源都由不同的熔断器供电。
2.4.2对于220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线路继电保护,一般采用近后备保护方式,即当故障元件的一套继电保护装置拒动时,由相互独立的另一套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切除故障;而当断路器拒动时,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断开与故障元件所接入母线相连的所有其他连接电源的断路器。
有条件时可采用远后备保护方式,即故障元件所对应的继电保护装置或断路器拒绝动作时,由电源侧最邻近故障元件的上一级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切除故障。
2.4.4对于220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母线,母线差动保护是其主保护,变压器或线路后备保护是其后备保护。
如果没有母线差动保护,则必须由对母线故障有灵敏度的变压器后备保护或/及线路后备保护充任母线的主保护及后备保护。
2.5继电保护的速动性2.5.4继电保护在满足选择性的条件下,应尽量加快动作时间和缩短时间级差。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运行规程

措施(例如主保护和后备保护互相独立的配置等)。
2.4.2 对于 110kV 电网线路,考虑到在可能的高电阻接地故障情况下的动作灵敏系数要求,其最末一段
零序电流保护的电流定值不应大于 300A(一次值),此时,允许线路两侧零序保护相继动作切除故障。
2.4.3 在同一套保护装置中闭锁、起动和方向判别等辅助无件的灵敏系数应不低于所控的保护测量元件
有分别作用于不同断路器,且整定值有规定的灵敏系数的两套独立的保护装置作为主保护和后备保护,以
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特殊情况,按本规程第 1.8 条的规定处理。
2.2.3 3~110kV 电网继电保护一般采用远后备原则,即在临近故障点的断路器处装设的继电保护或该断
路器本身拒动时,能由电源侧上一级断路器处的继电保护动作切除故障。
3~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584-2007
1总则 1.1 本规程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具体规定,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相关的设计、调度运行部门 应共同遵守。 1.2 本规程是 3~110kV 电网的线路、母线、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以及变压器保护中与电网保护配合 有关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依据。线路纵联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参照 DL/T559-2007(原为 DL/T559-94)《220kV~75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整定。
DL/T584-2007
c. 双回线内部保护的配合,可按双回线主保护(例如一段距离保护)动作,或双回线中一回线故障
时两侧零序电流(或相电流速断)保护纵续动作的条件考虑,确有困难时,允许双回线中一回线故障时,
两回线的延时保护段间有不配合的情况。
d. 在构成环网运行的线路中,允许设置预定的一个解列点或一回解列线路。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84—95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Operational and Setting Code for Relay Protectionof3~110kV Electrical Power Networks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5-11-27批准1996-06-01实施1总则1.1本规程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具体规定,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相关的设计、调度运行部门应共同遵守。
1.2本规程是3~110kV电网的线路、母线、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以及变压器保护中与电网保护配合有关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依据。
高频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导引线纵联保护等参照DL/T559—94《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整定。
1.3按照DL400—9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简称规程)的规定,配置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和技术性能满足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及自动重合闸装置是电网继电保护的物质基础;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正确的运行整定是保证电网稳定运行、减轻故障设备损坏程度的必要条件。
1.43~110kV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应满足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如果由于电网运行方式、装置性能等原因,不能兼顾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则应在整定时,按照如下原则合理取舍:a.地区电网服从主系统电网;b.下一级电网服从上一级电网;c.局部问题自行消化;d.尽可能照顾地区电网和下一级电网的需要;e.保证重要用户供电。
1.5继电保护装置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继电保护整定是否合理,继电保护方式能否简化,从而达到电网安全运行的最终目的,与电网运行方式密切相关。
为此,继电保护部门与调度运行部门应当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1.6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的设计和布置,应当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同时也应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1.7为了提高电网的继电保护运行水平,继电保护运行整定人员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对继电保护的配置和装置性能等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北京四方CSL-103C型110kV输电线路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第一节北京四方CSL-103C型110kV输电线路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北京四方CSL-103C型输电线路保护使用范围1.北京四方CSL-103C型微机型线路保护装置功能:1.1北京四方CSL-103C型微机型线路保护装置设有分相式光纤电流差动保护、三段式相间距离、三段式接地距离、四段式零序方向电流保护和三相一次自动重合闸功能。
1.22.北京四方CSL-103C型微机型线路保护装置的正常运行状态:2.1“运行监视”指示灯;当正常运行时该指示灯亮;2.2“合位”指示灯;开关在合闸位置时该指示灯亮;2.3正常运行时,其余指示灯灭;装置面板LCD(液晶显示)显示的信息应与实际相一致。
2.4正常运行时LCD循环显示的信息:*母线电压*有功无功*当前定值区号XX、保护功能压板投入情况;如重合闸充电完好,显示“重合闸投入”。
*本侧三相电流*差动保护投入时且通道正常,显示对侧电流及三相电容电流。
3.北京四方CSL-103C型微机型线路保护装置打印机的正常状态:3.1“电源”指示灯应常亮;3.2“在线运行”灯应常亮;3.3“无纸”灯(OUT PAPER):打印机无缺纸和卡纸现象。
4.北京四方CSL-103C型微机型线路保护屏上压板、切换开关配置及其操作规定:4.1CSL-103C型微机型线路保护屏上压板配置列表保护跳闸出口压板重合闸出口压板差动保护功能投入压板距离保护功能投入压板零序保护功能投入压板4.2北京四方CSL-103C型微机型线路保护屏上压板操作规定4.2.1输电线路保护屏上安装的保护跳闸出口压板、重合闸出口压板和保护功能压板的投入/退出操作,均应按照调度命令和继电保护定值单要求执行。
4.2.2投入输电线路保护屏“保护跳闸出口”压板前,应测量压板两端对地电压和端电压,确保断路器不因跳闸出口压板带有电压而发生误动跳闸。
断路器在合闸位置时,测量“保护跳闸压板”的一端应带负电,另一端不带电,压板两端应无电压。
4.2.3投入输电线路保护屏“重合闸出口”压板前,应测量压板两端对地电压和端电压,确保断路器不因重合闸出口压板带有电压而发生误动合闸。
线路保护规程四方

1线路保护1.1技术参数1.1.1环境条件装置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能正常工作:(1)工作环境温度:-10℃~+55℃。
运输中短暂的贮存环境温度-25℃~+70℃,在极限值下不施加鼓励量,装置不消灭不行逆的变化,温度恢复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2)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且外表无凝露;(3)大气压力:80kPa~110kPa;(4)使用场所不得有火灾、爆炸、腐蚀等危及装置安全的危急和超出本说明书规定的振动、冲击和碰撞。
1.1.2额定参数(1)沟通电压U n:100/ 3 V;线路抽取电压U x:100V 或 100/ 3 V;(2)沟通电流I n:5A ,1A;(3)沟通频率: 50Hz;(4) 直流电压: 220V,110V;(5) 开入输入直流电压:24V(默认),也可以选择 220V 或 110V。
1.1.3沟通回路准确工作范围(1) 相电压:~70V ;(2)检同期电压:~120V ;(3)电流:~30I n。
1.1.4差动元件(1)整定范围:~2I n;级差;(2)整定值误差:不大于±% 或± I n;(3)动作时间: 2 倍整定值时,不大于 20ms。
1.1.5距离元件(1) 整定范围:Ω~40Ω(5A);Ω~200Ω(1A);级差Ω;(2)距离 I 段的暂态超越:不大于±4%;(3)距离 I 段动作时间:近处故障不大于 15ms;(4)倍整定值以内时,不大于 20ms;(5)测距误差〔不包括装置外部缘由造成的误差〕(6)金属性短路故障电流大于I n 时,不大于±2%,有较大过渡电阻时测距(7)误差将增大。
1.1.6零序方向过流元件(1)整定范围:~20I n;级差;(2)零序 I 段的暂态超越:不大于±4%。
(3)零序电流I 段的动作时间:倍整定值时,不大于 20ms;(4) 零序功率方向元件的正方向动作区:1.1.7综合重合闸(1)检同期角度误差:不大于±3º;(2)检同期有压元件误差:U n±3%;(3)检无压元件误差:U 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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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EYWPC 大唐洱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DT-EYWPC 000 0005-2010线路保护装置运行规程2010—10—28发布 2010—10—28实施大唐洱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执行“两票三制”制度,防止误操作和其他不安全情况发生,确保线路保护装置正常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制规则》(试行)和厂颁《企业标准编制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起草人:侯俊辉本规程审核人:刘云和本规程审定人:李达蔚本规程批准人:周维宾本规程由大唐洱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 (1)2 装置配置特点、额定电气参数 (1)3 设备的运行方式 (1)4 线路保护装置运行的有关规定 (2)5 设备定期巡回及机动巡回 (2)6 保护装置使用说明 (3)7保护装置有关操作 (3)8保护装置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3)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短线保护基本技术要求、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的监视及检查与操作、设备故障及事故处理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大唐洱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装置配置特点、额定电气参数2.1 配置特点2.1.1 设有分相电流差动和零序电流差动继电器前线速跳功能。
2.1.2 高速数据通信接口,线路两侧数据同步采样,两侧电流互感器变比可以不一致。
2.1.3 通道自动监测,通信误码率在线显示,通道故障自动闭锁差动保护。
2.1.4 反应工频变化量的启动元件采用了具有自适应能力的浮动门槛,对系统部平衡和干扰具有极强的预防能力,因而启动元件有很高的灵敏度而不会频繁启动。
2.1.5 先进可靠的震荡闭锁功能,保证距离保护在系统震荡加区外故障时能可靠闭锁,而在振荡加区内故障时能可靠切触故障。
2.1.6 完善的事件报文处理,可保证最新64次动作报告,24次故障录波报告。
2.1.7 与COMTRADE兼容的故障录波。
2.1.8 友好的人机界面、汉字显示、中文报告打印。
2.1.9 灵活的后台通信方式,配有RS-485通信接口或以太网。
2.1.10 支持三种对时方式;秒脉冲对时、分脉冲对时、IRIGB码对时。
2.1.11 支持电力行业标准DL/T677-1999的通信规约。
2.1.12 采用高速数字信号处理芯片(DSP)与微机处理器并行工作保证了高精度的快速运算。
高性能的硬件保证了装置在每一个采样间隔在每一个采样间隔对所有继电器进行实时计算。
2.1.13 电路板采用表面贴装技术,减少了电路体积,减少发热,提高了装置可靠性。
2.1.14 装置采用整体面板,全封闭机箱,强弱电严格分开,取消传统背板配线方式,同时在软件设计上也采取相应的抗干扰措施,装置的抗干扰能力大大提高,对外的电磁辐射也满足相关标准。
2.2 额定电气参数交流电压:100/ √3(额定电压Un)交流电流:5A,1A (额定电流In)频率:50hz或60 Hz;直流电压:220 V,110 允许偏差:+15%,-20%。
直流:正常时<35 W,跳闸时<50 W;交流电流,<1VA/相(In=5A)<0.5VA/相(In=1A)交流电压:<1VA/相过载能力:电流回路:2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10倍额定电流,允许10S40倍额定电流,允许1S3 设备的运行方式设备的运行方式种类:作为一种补充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不足增设的具有断路器接线的简单保护,在断路器断开时主保护或后备保护投入运行,否则退出运行。
4 线路保护装置运行的有关规定4.1 线路保护装置运行的要求4.1.1 保护装置在运行时,值班员不允许随意按动插件面板上的键盘。
4.1.2 在装置管理插件上,值班员禁止下列操作:4.1.2.1 改变定值修改允许开关位置;4.1.2.2 修改整定值;4.1.2.3 随意改动运行定值区。
4.1.3 在线路保护装置上工作前,值班员应向洱源地调汇报并申请退出相应线路保护后,才办理工作票允许检修人员进行工作。
4.1.4 在投入线路保护装置之前,值班员应确认线路保护装置正常以后,按照调度命令投入。
4.1.5 当需要更改线路保护装置的定值时,必须将该短线保护装置压板全部退出后,方可将该保护装置定值按定值单进行更改。
4.2 线路保护投入条件4.2.1短线保护压板投退注意事项:4.2.2 为保证保护压板在投入时接触良好,请稍微用力往里压一下压板。
4.2.3 退出压板时,将压板拔出旋转45℃后锁定在固定孔内即可。
4.2.4 巡回时应注意检查压板是否有弹出。
5 设备定期巡回及机动巡回5.1 RCS-943保护装置正面检查:5.1.1 装置面板正常。
5.1.2 检查保护装置上复归按钮、把手完好, 把手在正确位置。
5.1.3 装置投运时检查装置保护压板在投入位置接触良好,无积灰或蜘蛛网,无接地短路现象,压板牢固无松脱。
压板及其说明见2。
5.1.4 RCS-943装置显示器上实时时钟正确,显示实时的负荷电流、电压、相角正确,无报警信号。
5.1.2 保护装置背面检查:5.1.2.1 检查下列设备的各个接线端子无明显松脱,无灰尘或蜘蛛网,无烧焦变黑现象,无短路打火或潮湿现象:---装置箱背面端子排接线端子。
---U装置箱背后的电源小开关。
---屏背面左右两侧端子排接线端子。
5.2. 装置柜顶电源及电压ZKK互感器小空气开关在向上合闸位置,装置本体电源小开关在合上位置。
5.2.1 检查装置箱无异常声音、无发热现象,无冒烟、无烧焦味或异味、插件牢固无松脱或掉出。
5.2.2 检查装置箱外壳接地线、端子排接地线完好,并与屏盘接触良好。
5.2.3 检查屏底无灰尘、无蜘蛛网或其它杂物。
5.2.4 关闭严密无损坏,检查屏背所有设备标志清楚完整齐全。
5.2.5 检查屏背箱门关闭严密,完好无损坏痕迹,无锈蚀。
6 护装置使用说明6.1 指示灯说明“TV断线”灯位黄色,当发生电压回路断线是点亮;“充电”灯位黄色,当重合充电式点亮;“通道异常”灯为黄色,当通道故障或异常时点亮;“跳闸”、“重合闸”灯为红色,当保护动作出口点亮,在“信号复归”后熄灭;跳位灯为红色、“合位”灯为绿色,指示当前开关位置;“I母”、II母”灯均为绿色,指示当前母线位置。
保护运行液晶显示说明装置上电后,装置正常运行时,液晶屏幕将显示如图1示。
实时时钟图1 液晶屏幕7 线路保护装置有关操作7.1 正定定值:按键‘▲’‘▼’用来滚动选择要修改的定值,按键‘◀’、‘►’用来将光标移动到要修改的那一位,‘+’和‘-’用来修改数据,按键‘取消’为不修改返回,按键‘确定’完成定值整定后返回。
整定定值菜单中的“拷贝定值”子菜单,是将“当前区号”内的“保护定值”拷贝到“拷贝区号”内,“拷贝区号”可通过‘+’和‘-’修改。
7.2 修改时钟按键‘▲’‘▼’、‘◀’、‘►’用来选择,‘+’和‘-’用来修改。
按键“取消”为不修改返回,‘确定’为改后返回。
7.3 修改定值按键盘‘区号’键,液晶显示‘当前区号’和‘修改区号’按‘+’或‘-’来修改区号,按键‘取消’为不修改返回,按键‘确认’完成区号修改后返回。
8 保护装置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8.1 保护装置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原则8.1.1 保护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汇报洱源地调,按照地调命令将保护退出:a)保护装置引接的二次回路开路或二次回路短路。
b)保护装置插件内部短路冒烟。
c)保护装置直流电源消失。
d)保护装置进行检修、试验、更改定值工作。
e)在保护装置的电压、电流回路上进行工作。
f)保护装置告警,确实存在故障而故障没消除。
8.1.2 保护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汇报有关部门并设法消除,不能消除的,做好缺陷记录:保护装置告警。
a)保护装置直流电压消失或有接地现象。
b)保护装置交流电压消失。
c)保护装置插件、压板、切换把手损坏。
d)保护装置有灰尘、蜘蛛网或潮湿现象。
8.2 保护装置异常的处理8.2.1 装置异常时的检查处理:8.2.1.1 “运行”绿灯不亮。
a)汇报洱源地调,申请将保护跳闸出口压板退出。
b)征得保护专业人员同意后,按下屏上复归按钮,检查“运行”灯亮否。
c)如“运行”灯已亮,则重新申请将保护跳闸压板投入。
d)如“运行”灯还不亮,应立即汇报调度,按照调度命令将保护退出。
并做好自检报告和液晶显示内容的记录并汇报有关部门。
e)联系检修维护人员检查。
8.2.1.2 保护屏“直流消失”报警信息时的处理步骤:a)“运行”灯、液晶显示屏是否亮。
b)检查保护屏内的装置工作电源开关是否在正确位置。
c)保护屏上的空气开关是否打在“合”位置。
d)检查中控室直流馈电屏内控制直流空气开关是否在合上。
e)如果是控制电源断开,将有关情况汇报总调,按总调命令将断路器保护出口压板退出,试恢复控制电源,并作好事故预想。
f)如果是未能确定故障原因及采取有效的故障处理措施前,勿切保护出口压板。
g)汇报安全生产部及部门领导。
h)检查不出直流电源消失原因应该联系检修维护专业人员检查。
8.3 保护装置动作后的处理:8.3.1 检查并记录计算机监控系统信息情况,检查开关的位置,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指示;8.3.2 用管理插件显示及打印跳闸报告。
8.3.3 以上情况汇报总调、中调值班员及生产部门8.3.4 得保护专业人员同意后,复归保护动作信号,按事故处理流程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