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将不再举办学历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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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日制大专吗

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日制大专吗

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日制大专吗
继续教育学院是指为满足社会对继续教育需求而设立的教育机构,其定位不同于传统的全日制大专院校。

虽然继续教育学院和全日制大专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教育领域,但二者在办学理念、课程设置、招生对象等方面存在差异。

首先,继续教育学院主要面向已经参加工作或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群,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和课程设置,以满足他们在职业发展和知识更新方面的需求。

而全日制大专院校则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通常面向年龄较为年轻的学生,以完成学历教育为主要目标。

其次,继续教育学院的课程设置通常更加灵活多样,包括培训班、进修班、专业证书班等形式,覆盖面较广,满足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

而全日制大专院校的课程设置更加系统完整,以专业学位教育为主,侧重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

此外,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对象不限于高中毕业生,而是针对已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等群体,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

而全日制大专院校则对学生的学历背景和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是为年轻学子提供高等教育的平台。

因此,继续教育学院和全日制大专在办学理念、课程设置、招生对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前者更注重灵活性和个性化服务,适应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而后者更专注于传授专业知识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终身学习的理念正逐渐深入人心,继续教育学院的发展前景也日渐看好。

综上所述,继续教育学院并非全日制大专,而是一种为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终身学习需求而设立的教育机构。

随着社会对终身学习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继续教育学院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学习机会和成长空间。

成人高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什么区别?

成人高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不知道成人高考教育是属于那种学历类型,认为成考学历很低,其实不然,成人高考是属于国名教育体系的一种,属于国家统一招生体系。

但是成人高考是非全日制的,和全日制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全日制国民教育”即全国统招,又叫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高校全日制,就是按固定时间在学校上课,非全日制就是业余制,按自己的专业决定课程安排。

成人高考的学历证书并不属于全日制学历,它是属于非全日制教育方式的一种,因为考生脱离学校之后就没有办法在攻读全日制文凭了,只能够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来提升学历。

成人高考的学历在学信网上面也是可以真实的查询出来的,并且现在企业招聘人才或者社会选拔精英的时候并不会要求大家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的。

大家在备考上面不要有太大的压力,坚定信念,考试获得的不仅是一纸文凭,更是个人自身文化素养的提高,因此大家也就不必太过于纠结这件事情。

首先从选择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做起,只有选择的专业好了我们攻读起学历才能更有自信,不要简单的认为自己的付出不会有所收获。

成考的学历是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一种,是受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的正规学历。

虽然成人高考的学历证书是属于非全日制的,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毕业证书的含金量等等。

河南迅达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和郑州大学联合,结合省内知名院校和教育资源,为在校生和社会工作人员提供学历提升以及提高职场竞争力的学历提升服务机构,致力于自考、成考、远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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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成[1990]023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成[1990]023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0年12月24日教成〔1990〕023号)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现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加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亦请参照本规定实施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学历教育包括大学后继续教育和其他各类培训、进修、辅导(不含以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目的的自学辅导)等。

《专业证书》教育按照国家教委、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不在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服务。

要端正办学思想,重视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保证办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学历教育事业计划的前提下方可举办非学历教育;举办非学历教育必须提供能保证教学质量、与规模相适应的物力、人力投入。

第五条非学历教育的学习方式可以是脱产的,也可以是业余的。

脱产学习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业余学习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半。

非学历教育不得与学历教育混淆、衔接。

第六条学校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招收学员的范围一般不得超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所属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招生范围由计划单列市和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学校接受部委委托,可举办面向委托部委主管系统的非学历教育。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教成[1992]2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教成[1992]2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通知(教成[1992]2号1992年1月28日)现将《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举(试)办大学专科起点本科班招生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1992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宏观管理,提高新生入学质量,使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更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包括: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教师进修)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以教师班、干部专修科、函授部、夜大学形式举办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须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由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五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组织招生考试工作,并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新生的录取工作。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下属市(地、州)、县(市、区)要在各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常设的成人招生办事机构,增加必要的编制,给予必要的办公条件并逐步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管理;国务院有关部委要配备稳定的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要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培养形式的多样化,现有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培养过程、学历学位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发展需要,影响正常的研究生培养工作。

此次小编对我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做出明确区分,有利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完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统筹管理和规范管理。

1.全脱产和半脱产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统一招生,考试。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取消后,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

因原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即允许在职人员报考,也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纳入后只须在录取时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他不做任何变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各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应公开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和办学地点等信息。

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3.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各培养单位须根据研究生学习形式和生源特点,制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将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范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将纳入抽检范围。

4. 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第三章高等学校的设立第四章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第五章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六章高等学校的学生第七章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

第四条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第七条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第九条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十条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新时代高校继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新时代高校继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新时代高校继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高校继续教育是指高等教育机构为非全日制学生提供的教育教学活动,是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的改变,高校继续教育不断面临各种困境和挑战,如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教师队伍和课程体系不适应市场需求、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的界限不明确等。

一是深化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有效的市场机制。

高校继续教育应该以市场为导向,主动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课程设置和人员培训。

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课程预警机制,调整课程设置,提高课程质量,增加学生参与度。

二是优化教师队伍,提高继续教育课程质量。

现阶段继续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和研究生教师队伍相比存在诸多不足,尤其是继续教育教师的职业生涯评价标准和收入水平相比较低,导致人才流失和职业满足度不高。

因此,要通过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教师待遇等方式,为继续教育教师建立更加稳定的职业发展平台。

三是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课程体系。

高校应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在开设课程时增加对市场的调研、对企业需求的了解。

同时要注重课程体系与地方企业合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四是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高校继续教育引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完善的教学管理系统和学生服务平台,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通过人才培养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高校继续教育的声誉和影响力。

总之,高校继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一个全面、长期、系统的过程。

高校应该全面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建立完善的机制,提高办学质量,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协助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第九章

《教育政策法规》第九章
动全民学习。到2020年,努力形成
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
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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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继续教育政策 二、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 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
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 和组织实施办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 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 继续教育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
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民实用技 术培训的资源和经费。有关职业教育扶持政策、贫困 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和农村劳动力培训政策向 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倾斜。鼓励行业企业、社会 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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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我国职业教育政策 三、职业教育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二)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 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制 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 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立健全技能型人 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 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 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 职业技能竞赛。
加快职业院校合格教师的培养,
多种形式吸引优秀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扩 大“双师型”教师比例,研究制定鼓励企事 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 匠到职业院校专兼职任教的有关政策。
加强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加 教师培训经费。完善和落实职业院校教师
到企业实践的制度。改进和完善职业院校教 师职称制度,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 务系列和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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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将不再举办学历继续教育
教育部近日制定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这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要求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该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加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改革在逐步推进。

2015年以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审批权相继取消,根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结合的相关要求,专业设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亟需跟进。

办法规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

这一政策实施后,普通高等学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没有举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科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

办法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三部分共同组成。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均可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目录内自主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并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

办法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对照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

2017年,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

自2018年起,各地各校新入学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
业。

据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相关规定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依据《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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