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路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路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路灯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路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第六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八条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工程特点、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通行。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违章指挥。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进行补考或调整岗位。

第十五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故,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路灯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路灯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

第三条路灯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路灯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指导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路灯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和完善路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六)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人。

第七条路灯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八条路灯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九条路灯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路灯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施运行状况;(二)安全防护设施;(三)应急救援设备;(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五)用电安全;(六)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路灯设施安全运行。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制定路灯设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路灯管理制度(6篇)

路灯管理制度(6篇)

路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本着方便群众,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路灯的管理:(一)路灯设施统一由外线班组进行管理;(三)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1、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2、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3、向路灯设施____、投掷物体,向电缆井内倾倒垃圾、污物等物品;4、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四)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布依族传统节日期间应开启路灯,开启时间为:夏季每晚上19:____分至22:____分,冬季每晚19:____至22:00,春节、国庆、____月六当日视情况可延长时间至24:00。

第三条电费的收取和管理第四条路灯的维护及管理人员职责(一)路灯统一由乡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二)路灯维护人员要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搞好路灯维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三)维护人员要爱护一切路灯设施,不随地乱扔废旧材料,修旧利新,降低盏灯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四)路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基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五)维护人员要对灯具、器材等情况了如指掌,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遇有特殊情况时,要灵活掌握。

对各种存在隐患的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要每周巡查一次,杜绝乱接、乱搭路灯线路的现象,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理,保证节假日亮灯率达到____%。

(七)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路灯,未经允许擅自开启路灯造成的费用由管理人员自行负责。

第五条处罚(一)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二)擅自迁移路灯电源,造成设施损坏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三)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的,责令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四)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的,在规定时间内不予以拆除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制度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制度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及公共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工作由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路灯维护现场管理部门。

2.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部门设立现场督导组、安全检查组、技术支持组、应急处理组等工作组织。

三、人员管理1.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现场督导员、安全检查员、技术支持员等。

2. 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现场管理1. 现场督导组应定期对路灯维护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定并保持秩序。

2. 安全检查组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3. 技术支持组应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应急处理组应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保障施工进度和安全。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队伍、材料配备、安全措施等,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2.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操作,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问题。

六、设备管理1. 路灯维护现场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维护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工作效率和安全。

七、质量管理1. 质量是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工作的核心,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2. 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八、安全管理1. 安全是路灯维护现场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障施工安全。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九、防汛管理1. 预防汛期到来前应加强对道路路灯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出现降雨天气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排水、防护措施,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路灯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路灯安全管理,提高道路照明质量,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路灯安全1.严格执行《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路灯安装维护管理规定》,路灯安装、维护、管理必须符合规定,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路灯安装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路灯安装工作。

3.路灯的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电工资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4.建立路灯设备的巡查制度,每日对路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故障并进行维修。

5.路灯设备的维修人员应配备专用工具,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进行安全防护措施。

6.路灯设备的安装、维修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乱接电线,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路灯故障修复后,要进行测试和验收,并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人员信息。

(二)防火、防盗安全1.防火(1)路灯设备的安装、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知识,定期进行防火演练。

(2)路灯安装位置要远离易燃物,设备周围必须保持清洁,防止杂物积存引发火灾。

(3)安装、维护过程中,注意使用防火材料,防止设备过热和火灾发生。

(4)对于路灯设备的灯具和电源线路,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防止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2.防盗(1)路灯设备的安装位置要设定为开放区域,人员难以接近或拆卸。

(2)设备安装后要定期检查,避免损坏或被盗。

(3)路灯设备的维修人员要严格保管工具和设备,避免被盗或遗失。

(4)对于发生盗窃情况的路灯设备,要及时报警,并进行备案和追查。

三、安全检查(一)定期对路灯设备进行巡查,检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电气安全。

(二)路灯设备周围的环境要保持整洁,防止杂物积存引发火灾。

(三)路灯设备的电源线路要定期检查,防止电气设备故障和触电事故。

四、附则本办法由市政设施管理部负责解释。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4篇)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4篇)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共道路的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安全,对路灯设施的维修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1.责任主体:(1)相关部门:负责路灯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包括道路管理部门、电力部门等;(2)维修人员:负责具体的路灯维修工作。

2.维修范围:(1)凡是出现灯光不亮、灯泡损坏、线路故障等问题的路灯,都需要进行维修;(2)对于重要通道、交叉路口和人流密集区域的路灯,要加强维护和巡检,确保其正常使用;(3)对于路灯设施老化严重、无法修复的,需要及时更换。

3.维修流程:(1)接收维修信息:接收并记录来自居民、巡查人员等的路灯维修信息;(2)受理和派单:对收到的路灯维修信息进行受理,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派单;(3)维修前准备:维修人员收到派单后,查看维修信息,准备所需工具和材料;(4)维修工作:维修人员按照安全规定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过程中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5)维修记录: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需填写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使用材料等;(6)验收和反馈:相关部门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并及时向居民反馈维修结果。

4.巡查和检修:(1)定期巡查:路灯维修管理部门要制定巡查计划,定期对路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定期检修:对于老化严重的灯具和线路,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路灯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事故应急:对于突发的路灯故障或事故,要能迅速出动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确保道路交通顺畅。

5.监督和评估:(1)居民监督:鼓励居民积极参与路灯维修工作的监督,及时反映问题;(2)投诉处理:对于居民的投诉,要及时受理并处理,确保居民合法权益;(3)绩效评估:对路灯维修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考核维修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以上就是一套完整的路灯维修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提高路灯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公众安全和便利。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制定本制度。

路灯管理维护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维护管理制度

路灯管理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路灯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城市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保障市民夜间活动和交通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上的所有路灯的管理维护工作,包括路灯的安装、维护、保养和更新等活动。

第三条路灯管理维护工作要以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宗旨,严格按照规范制度进行管理维护,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路灯管理第五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路灯基础数据库,包括路灯的位置、型号、安装时间和维护记录等信息。

第六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制定路灯安全使用标准和维护标准,建立路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和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路灯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七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接受市民对路灯设施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路灯维护第九条路灯的维护工作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负责,对于维修保养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条路灯维护人员要定期检查路灯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处理。

第十一条路灯维护人员要保持工作车辆和维修工具的完好,确保随时投入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路灯维护人员要对维护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做好维修保养的档案资料。

第四章路灯更新第十三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根据市政规划,逐步更新老化路灯设施,提升城市照明设施的整体品质。

第十四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的路灯设施更新规划,合理安排路灯的更新工作。

第十五条在进行路灯设施更新时,要充分考虑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节能型号和照明技术。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路灯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市政路灯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路灯设施的质量评估工作,对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

路灯所管理制度

路灯所管理制度

路灯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灯管理工作,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市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城市道路上的路灯管理工作,包括安装、维护、更换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道路上的路灯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道路照明效果良好,保障交通安全。

第四条市政部门负责道路上路灯的管理工作,包括规划、建设、维护和更新。

第二章路灯管理责任第五条市政部门负责全市道路上路灯的规划和建设,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交通需求进行部署和布局。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对路灯进行巡检和维护,保障路灯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市政部门应当统一管理路灯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市政部门应当负责路灯设备的更换和更新工作,根据设备的老化情况和技术更新需要进行及时更换和更新。

第九条市政部门应当负责对道路上的路灯灯光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第十条市政部门应当对路灯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和设备台账。

第十一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路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路灯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路灯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市政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制定道路上的路灯布局方案,明确路灯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第十三条市政部门应当统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路灯设备的建设和安装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对道路上的路灯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或损坏。

第十五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路灯设备维护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对路灯设备的更换和更新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和管理,根据设备的老化情况和技术更新需要进行及时更换和更新。

第十七条市政部门应当设置路灯设备的管理系统和监控平台,对设备的状态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

第十八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路灯灯光照明效果监测制度和工作流程,对道路上的路灯灯光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湟源县城路灯设施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路灯维修管理水平,结合路灯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路灯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及节能的原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路灯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和灯亮率。

第三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领导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路灯设施,使灯亮率不低于96%。

第四条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节能方式:
(一)根据道路的行人、车辆流量等因素实行分时分路段减灯照明;
(二)定期对照明灯具进行清扫,提高照明效果。

第五条市政设施管理所对主管部门负责,维修队对市政所负责,由分管路灯管理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路灯设施维修工作。

目前湟源县城区路灯设施分为东西大街、建设东西路、南北大街、城北东路、东风路、109国道、滨河南路、滨河北路、职校路、.
饭店巷、东城壕、万安街、北极山巷、坟园巷、光华巷、德胜巷、兴隆巷、公园路、东中沙、药水河滨河东路、万丰村路、交通东西路、驮水路、大沟口路、水利路、西小路、回校东巷、老城区7条支巷等28个区域总计照明路灯1325杆3978盏,高杆灯2套。

控制箱30套,照明线路由五个维修组各负责一个片区的路灯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和
紧急抢修工作。

维修队长安排协调各维修组工作,并接受分管副所长和所其他领导的指挥。

第七条路灯维修组人员职责
1、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人身、交通、施工安全,把好技术质量关,带领全组人员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2、组员和司机服从组长领导,互相协作,按时按质量完成维修工作任务,完成上级考核的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及时修复率指标,完成临时交给的其他任务。

3、组长要以身作则,坚持优质服务,带领全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技术指标。

4、全组人员熟悉本组维修区路灯设施情况,按划分的维修范围完成每天的巡查维修任务,不得遗漏不修。

.
5、组长负责安排做好每天的维修记录,修灯时设置安全标志,带好安全帽,注意车辆和行人动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行高空、带电作业时,要密切观察工作范围的情况,确保安全。

6、维修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向维修队长及所领导汇报情况。

7、千方百计节约能源和材料,爱护公物,做好材料的修旧利用工作,使三相负荷接近平衡,不得无故停止路灯设施运行。

第八条巡查检修灯的种类及周期
一、路灯巡查检修工作按目的分为:
1、定期性巡查维修;
2、特殊性巡查检修。

二、定期性巡查检修是根据维修路灯经验和实际,各维修组责任区范围,结合设施量、光源类别、灯型等多种因素所决定,巡查检修周期规定如下:
1、主干道路灯每周四次;
.
2、小街小巷路灯每周四次;
3、20米以上高杆灯每周四次;
4、监控室监控的路段24小时巡查。

三、特殊性巡查检修是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巡修:
1、固定重大节日和重要的政治活动;
2、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洪涝、台风、暴雨、强烈地震等);
3、遇有人为的破坏(如被盗、交通事故等)。

四、巡查检修时间
1、定期性巡查检修是在每周一、二、四、五每晚亮灯开始,因四季天黑天亮时间差别大,具体开关灯时间由维修队长根据季节的变化而定。

2、特殊性巡查检修时间按当时工作需要而决定。

第九条巡查检修管理
一、巡查检修应建立资料档案。

.
1、各组维修责任区分片巡查检修小图(标明巡修线路,此图由技术提供)。

2、设施资产记录(带有灯具及各种光源的系统图,由技术科提供)。

3、缺陷记录(由维修队组和技术科共同负责)。

4、黑暗路段(路面照度差记录,由维修队组和技术科共同负责)。

5、特种灯电气接线图及必要档案图纸(由技术科提供)。

二、三率指标,由分管副所长和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查灯考核,做好记录列入月度生产报表,并上报所领导及主管部门。

1、亮灯率:平均亮灯率不低于96%,重大节日和政治活动主干道不低于98%。

2、设施完好率:85%。

3、及时修复率:
(1)灯具四件头(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电容)故障1个工作日修复。

.
(2)常规线路路障2个工作日内修复。

(3)遇有线路设施被盗或自然灾害损坏,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复。

(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立即组织修复。

(5)对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处理,尽快修复。

第十条为了节省电费开支,部分道路实行半晚减灯。

第三章巡查检修内容
第十一条路灯的巡查检修,一般在晚上进行,但要随时掌握早上和半晚的运行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引起灭灯的,均应在巡查检修中处理,如:
1、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过高形成偷停的灯;
2、打泡或炸泡引起玻壳损坏,只剩灯芯或灯头;
3、灯的电源引线松脱,或保险丝烧断等;
4、镇流器损坏、被盗或镇流器超温、噪音异常;
.
5、灯头灯泡松动或照明方向不正;
6、灯具灯臂移位;
7、单灯、补偿电容器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省掉电容运行;
8、触发器失效或工作不稳定;
9、变压器低压保险、控制箱保险熔断应及时更换,控制箱内的接触器是否接触良好,时钟运行是否正常;
10、每次修灯或时隔半年对灯具清扫一次。

第十二条路灯杆的巡查检修
一、路灯专用电杆(含水泥杆、金属杆)
1、杆身是否倾斜、被撞、杆基有否下沉或变形现象,如有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2、水泥杆如有露筋、裂纹、掉块现象应及时报告。

3、未经允许严禁在路灯杆上牵挂广告牌或横幅,一经发现即予拆除。

.
4、每年对金属电杆的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按地电阻不大于4Ω。

二、路灯共用杆发现问题时,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处理,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路灯架空线及横担
1、横担抱箍的螺栓螺姆有无松动、脱离现象;
2、横担是否平直、转向;
3、瓷瓶有无放电闪烁痕迹、裂纹、硬物撞伤、表面是否清洁;
4、瓷瓶螺栓有否松脱、歪斜;
5、导线有无断股、烧伤;
6、扎线有无松动、拉断;
7、导线接头是否良好。

第十四条专用变压器的巡查检修
1、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漏洞现象;
2、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
.
3、高低压瓷管是否清洁,有无放电闪烁和裂纹;
4、低压中点接地线是否良好,变压器外壳是否接地;
5、其他辅助设备高压令克、避雷器、低压保险、闸刀是否完好;
6、变压器上有无搭落的树枝、金属等杂物。

7、每年对变压器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五条地下电缆的巡查检修
1、地下电缆路径上的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痕迹,如有施工单位施工,应提醒注意,并加强巡视。

2、地缆线路上不得栽种树木,堆置重物、排泄化工污物、汽油、机油易燃物或埋设任何东西等。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有否过热及烧蚀情况。

4、低压电缆绝缘电阻用500伏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必须在0.5M Ω以上。

第十六条高杆灯的巡查检修
.
1、有高杆灯的小组每周一、二、四、五晚上巡灯,随时掌握半夜及早上亮灯、熄灯情况,把高杆灯作为重要巡查项目,保证高杆灯按时亮灯、按时熄灯,发现有整座灯不亮、不熄异常故障,要及时处理,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2、每周对杆头配电箱检查一次,检查箱体、箱门有否受损,检查箱内各开关接头及电器是否良好,各电缆联接是否良好,对每座有40%不亮的灯泡要更换处理。

3、每六个月检查内部减速机构、电缆、插头、钢丝绳等设备是否良好,清除杂物。

对升降机构进行升降操作和保养。

清洁机构积污,加润滑油,保持减速机构和传动机构灵活及牵引钢丝绳的良好状态。

更换不亮灯泡,清扫灯罩。

4、每2年对灯杆和地脚螺丝的金属防腐蚀情况作二次评估,对有锈蚀的地方,根据锈蚀情况,进行有效的防锈处理;对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试,使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确保高杆灯的可靠强度和安全运行。

5、对以上检修的情况,做好记录存档。

第十七条配电箱(室)的巡查检修
.
精品文档
.1、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配电箱(室)设施、运行方式、控制方
式、变压器和配盘供电容量及运行状况。

2、配电箱(室)保持清洁、明亮、有防止小动物窜入的有效措施。

箱(室)是否漏雨积水,门窗齐全、电缆等设施齐全有效。

3、开关断合标志、指示灯指示正确,空气开头、真空开头、磁吸开头、灭弧罩完整无烧痕,保险管完整,熔断丝工作正常,内部无响声。

4、避雷器外壳无破损裂纹、内部无异声,接地良好。

5、电缆绝缘良好,接头无过热、烧焦等现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