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力资源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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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人力资源管控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人力资源组织管理,建立简单、高效、责权明确的人力资源组织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中心部门及所属各单位。

三、管理原则

以目标为导向,整体规划,分类管控,责权明确,组织灵活。

四、组织机构分类

(一)中心部门:集团管理枢纽中心,主要进行集团管控、监督及服务。现行机构包括董事长办公室、经营管理中心、新闻指挥中心、技术研发中心、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业务单位: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所成立的事业部,项目组等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机构。

(三)全资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所成立的全资公司。

(四)控股及相对控股的公司:集团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所成立的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

(五)参股及合作公司:集团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所参股、合作的公司。

(六)具有行政管理权限的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成立,隶属集团管理的独立法人机构。

五、岗位层级

为便于对集团人员进行管理,结合现状,制定岗位层级。(该岗位层级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级,不作行政级别参考)

六、人力资源管控

根据组织机构分类及岗位层级,结合集团经营及管理现状,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组织机构实施分类管控办法:

(一)对中心部门管控

1.参及讨论集团中心部门的机构规划及设置,组织实施岗位编制及工作说明书的梳理、拟定。

2.负责实施对所有岗位人员的招聘,培训,绩效考评,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以及调动、任免、转岗、离职/辞退等人事管理工作。

(二)对业务单位管控

1.参及讨论业务单位内部机构规划及设置,审核、备案各单位岗位编制及工作说明书。

2.负责实施对所有岗位人员的招聘,集团级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以及调动、转岗、离职/辞退等人事管理工作。

3.根据目标管理办法考评负责人,核定单位薪酬预算总量,并审核、备案各单位二次分配办法。

4.负责或协助集团上级单位执行对三级(含)以上岗位人员(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工作,审核、备案其它岗位的任免。

(三)对全资公司管控

1.审核、备案各公司岗位编制、薪酬绩效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信息。

2.负责实施对四级(含)以上岗位岗位人员(副总)及集团派驻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招聘,任免、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以及调动、转岗、离职/辞退等人事管理工作。审核、备案其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息。

3.负责组织实施对所有岗位人员的集团级培训工作。

4. 根据目标管理办法考评负责人。

(四)对控股及相对控股公司的管控

1.备案各公司岗位编制、薪酬绩效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信息。

2.负责五级岗位人员(负责人)及集团派驻人员的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以及调动、任免、转岗、离职/辞退等人事管理工作。

(五)对参股及合作公司的管控

负责集团派驻人员的任免、培训、调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离职/辞退等管理工作。

(六)对具有行政管理权限公司的管控

根据行政管理权限负责负责或协助集团上级单位实施对主要管理人员、集团派驻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培训、调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离职/辞退等管理工作。

七、人力资源组织体系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支持,人力资源战略执行,集团人力资源政策、规划的制订及推行,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督察。

(二)下属机构人事管理部门或人事管理员:负责集团人力资源政策、制度、计划的具体执行及问题及建议的信息反馈,本单位人力资源工作实施及管理。

(三)工作关系及任用管理

1.各级人事管理人员属关键岗位人员,编制隶属所在部门、单位,是其内部管理的专业职能人员,在业务上同时接受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监督及管理。其岗位调整及变化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

2.业务单位及全资公司人事管理人员每月给予责任津贴100元,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考核、制表,报批后由集团财务部发放。

(四)工作会议管理

1.定期季度会议:每季度首月15日前,由集团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召开集团范围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说明公司本季度人力资源管理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工作;讨论公司当前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沟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交流工作经验;学习人力资源专业知识等。

2.不定期专题研讨会:当出现重大事件或需组织专题讨论的工作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召集各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及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五)工作任务执行管理

各级人事管理人员在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作任务时,须按照相关要求迅速做出工作响应。在执行过程中如存有困难或疑问,及时向相关联络人员进行咨询,

如存在异议,由集团工作发起者/组织者向人力资源部主任或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裁决。各级人事管理人员对集团工作联络人员有投诉权,对其工作开展有建议权。各级人事管理人员工作任务执行情况作为每月责任津贴发放及后期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六)工作奖励

对于在工作执行中积极性高、表现突出,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提供具有价值的问题及建议报告较多,对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有显著贡献的人事管理人员,根据表现作以下选择性奖励:

1.经济奖励,每季度对工作突出者进行一定额度的奖励,奖金由人力资源部向集团申请,奖励额度200-1000元;

2.优先考虑晋升、调岗等机会;

3.优先获得外出培训学习、项目活动参及的机会;

4.其它形式的精神、物质奖励。

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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