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2017年
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合同)

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合同1. 引言此合同为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的合同(简称“本合同”),由双方达成一致,即(甲方)和(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按照下文所述条款和条件进行合作。
2. 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通过植保无人机进行飞行防治服务,以确保农作物的安全生长和病虫害的控制。
具体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面:•农田巡航:乙方将操控无人机进行农田巡航,以便及时发现病虫害情况。
•病虫害防治:根据巡航发现的情况,乙方将使用无人机喷洒植保药剂,以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监测和数据收集:乙方将通过植保无人机收集农田的图像数据,并提供分析报告以评估病虫害的程度。
3. 服务时间和地点本合同的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有效期内。
具体的服务时间和地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的安排进行协商确定。
4. 服务费用甲方应按照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巡航费用:根据农田的面积和巡航次数,以及该地区的市场行情确定巡航费用。
•喷洒药剂费用:根据农田面积和所需的植保药剂量,以及该地区的市场行情确定喷洒药剂费用。
•数据分析费用: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数据分析服务,根据所需的分析深度和复杂程度确定相应的费用。
乙方应在每次提供服务后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并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后提供相应的发票。
5.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保守秘密,不泄漏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细节。
除非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6. 知识产权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于提供相关服务的一方所有。
7.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地震、水灾、战争等)导致合同规定的服务,双方将免除相互的责任。
8. 合同终止本合同的终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甲方或乙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使得合作无法继续进行。
•合同期满,双方未进行续签。
9. 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水稻飞防服务合同

授权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七、验收
乙方在防治后及时检查防治效果;如防治效果不达标,需在3日内及时通知 甲方。3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本次防治效果达标。
八、责任免除:
以下原因造成的水稻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发生稻水象甲、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等检疫性病虫害。
2、因为施肥、雨水、干旱、污染、除草剂中蠹等原因造成的生理性病害。
一、服务标的
1.乙方将其种植的位丁镇(乡)村组亩作
物委托乙方进行病虫害防治
地块名称
座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备注
二、防治期次
口单次防治
时期:口分蕖期 □孕穗期 口破口期 □齐穗期
口全程防治
移栽稻:从水稻移栽后至收割止,防治4次
直播稻:三叶一心至收割止,防治4次
三、收费标准
单次飞防:无人机服务费 元/亩/次,药物费 元/亩;
3、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等)造成的水稻损失。
4、因特殊天气影响及时的病虫害防治而造成的损失。
5、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延误防治时期而造成的损失。
6、因人工管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如在喷药过后立马喷水或虾稻田喷药后未 及时换水等)。
7、因乙方虚报承包面积,即乙方实际面积大丁合同承包面积而影响效果所造 成的损失。
8、对受气候和天气影响较大的病虫害防治,甲方只包防治,不包防治效果。
9、 其它原因导致的农作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均 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赔偿约定
如果农作物病虫害损失超标严重,乙方须在收割前15天内提出赔偿要求,赔 偿金额经县级植保事故专家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后由县农业行政执 法大队仲裁。
水稻飞防合同范本

水稻飞防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水稻飞防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水稻飞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稻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等。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农药使用标准的药剂和设备,确保服务质量。
二、服务范围2.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范围仅限于_______(具体地点)。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服务范围内的水稻进行飞防作业。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2 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飞防作业。
四、服务费用4.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4.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服务完成后_______日内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2 甲方应确保服务范围内的水稻符合乙方进行飞防作业的要求。
5.3 甲方应提供乙方进行飞防作业所需的场地、水源、电源等基础设施。
5.4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服务范围内的水稻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水稻飞防服务。
6.2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药剂和设备符合国家农药使用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6.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飞防作业。
6.4 乙方在进行飞防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作业安全,防止药剂对环境造成污染。
6.5 乙方应保证飞防作业的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飞防效果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免费重新进行作业。
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合同书

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合同书甲方(服务提供方): [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服务接受方): [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一、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喷洒、病虫害防治等。
2. 服务区域为乙方指定的农田或作物区域。
二、服务范围及标准1.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农作物种类、面积、病虫害情况等信息,制定合理的飞防方案。
2. 甲方应保证使用的农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对农作物安全有效。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区域面积、飞防次数、农药种类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为[金额]。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时间]内支付[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余款在服务完成后[支付时间]内一次性付清。
四、服务期限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 在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时,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2. 甲方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飞防服务。
- 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达到乙方要求的标准。
3. 乙方权利:- 有权监督甲方的服务质量。
- 在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服务或赔偿损失。
4. 乙方义务:- 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 提供准确的农作物信息,配合甲方完成飞防服务。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应按未付款项的[违约金比例]支付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1.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

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农田所有人或者管理者】乙方:【植保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连系人:【甲方连系人】连系电.化:【甲方连系电.化】二、协议背景甲方是水稻种植的农田所有人或者管理者,乙方是专业的植保公司。
为了保障水稻生长的健康和产量的稳定提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三、服务范围1. 植保技术咨询:乙方将根据水稻生长的不同阶段,提供专业的植保技术咨询,包括肥料使用、病虫害防治、生长调控等方面的建议。
2. 病虫害监测:乙方将定期对水稻田进行病虫害监测,及时发现病虫害的存在,并向甲方提供处理方案。
3. 防治服务: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水稻病虫害防治服务,包括喷药、灭虫等活动。
4. 监测报告:乙方将提供水稻病虫害监测报告,详细记录田间病虫害的情况,并提供处理的建议。
四、服务规定1. 乙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服务,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服务建议进行操作,包括施肥、喷药、清除杂草等。
3. 如甲方有变更服务需求或者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乙方。
4.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服务暂停或者无法实施,双方应友好商议处理。
五、费用支付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和频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将提供服务费用明细,并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者用于其他目的。
2. 双方在合同终止后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七、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合同签署日期】起至【合同截止日期】止,双方可续签或者终止。
八、争议解决因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 【附件1】:水稻生长阶段与相应植保技术指南2. 【附件2】:水稻常见病虫害防治方案3. 【附件3】:服务费用明细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争议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解决办法。
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2017年

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委托单位:执行单位:签约地点:签约时间:2017年月日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药减量的国家政策,切实解决农户水稻生产安全(农药残留)、稻米品质提升以及水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水平,做到合理、科学、安全、规范、高效、环保用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方(施药方)乙方(种植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甲方水稻病虫草害防治服务的了解和需求,乙方自愿申请成为甲方服务对象。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所种植的水稻提供全程病虫草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特签订2017年度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
一、乙方以有偿服务形式将稻田植保服务交由甲方负责,具体面积和服务费用如下:二、服务内容及形式:1、甲方承担乙方的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项目,包含封闭除草、茎叶除草、病虫害防控、作物营养等范围,详细费用及药剂见附表。
甲方不向乙方提供配药服务,如需甲方配药按200元/人/天另行收费。
2、全程植保飞防服务所用药剂由甲方负责提供,超低容量喷雾助剂(飞防专用助剂)由甲方有偿提供(收费:1-1.5元/亩/次)。
乙方需要在防治前3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飞防服务的准备工作。
3、甲方对协议约定的乙方水稻丘块实施常规病虫草害(即稗草、千金、红拌根、鸭舌草、牛毛毡、三棱草、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蓟马、纹枯病)防治。
穗颈瘟、节瘟、谷粒瘟等稻瘟病及稻曲病的发生,受品种、气候条件、田间小环境、水肥管理等影响极大,发生后目前尚无特效药剂可以治疗,因此甲方对稻瘟病和稻曲病不包防效,建议每次施药时加入预防药剂。
4、甲方仅对所提供的药剂负责,确保稻谷农药残留不超标、危害损失不超标,不承担乙方因操作不当和天气原因延误引起的责任。
5、因甲方提供的药剂或配方不当,造成危害损失部分补偿依据湖南省农业厅水稻产量损失赔偿标准。
水稻统防统治服务协议

水稻统防统治服务协议甲方(提供水稻统防统治的合作社组织):联系电话:乙方(种粮农民或村委):住址:联系电话:为了有效开展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代防代治)工作,落实统防统治补贴政策,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根据植保部门提供的病虫防治意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适期完成防治作业,确保当季水稻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之内;若发生较难防控的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防治效果参照同地周边大面积一般农户自防效果。
2、必须建立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代防代治)区农户档案(附后),对每次防治时间、用药数量、防治效果等作如实登记。
3、向乙方收取合理的防治费用。
由农户自行购买农药的,喷药用工按每亩每次元计算。
按季开展全程植保服务的,一次性收取农药及防治用工费用元计算,若发生较难防控的病虫害,如稻瘟病等流行性病害等,双方协商后视情增加防治费用。
二、乙方承诺:1、乙方自愿按实际面积参加甲方组织的统防统治服务,配合甲方做好田间的栽培管理,如田间灌水等防治前准备工作。
2、农户自行购药的,按照农业部门提供的防治意见进行配药,并对自行提供农药的质量负责。
3、协议签订后及时支付防治费用。
待甲方完成防治服务后,乙方按协议支付每亩40元标准的补贴作业券(不足10元按10元计)抵扣相应的防治费用。
全季水稻病虫由服务组织进行代防代治的可享受补贴政策。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乡镇政府、县级植保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组织):乙方代表(种粮农民或村委):签字时间:签字时间:(盖章)(盖章)2008 年月日。
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合同

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合同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合同一、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服务商”)与乙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共同签订,旨在规定委托方雇佣服务商提供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的相关事项。
二、服务内容1. 服务商将提供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用于委托方农田或者其他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
2. 服务商将在委托方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执行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
三、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委托方将按照服务商提供的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报价进行支付。
报价包括无人机设备使用费、操作费和相应的农药费用。
2. 支付方式:委托方应在服务开始前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到服务商指定的账户。
四、服务责任1. 服务商将负责安排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熟悉植保无人机操作技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服务商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执行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并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服务商将负责保养和维修植保无人机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如果因服务商原因导致飞防服务不能正常进行,服务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委托方责任1. 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关的农田或农作物信息,并确保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的顺利进行。
2. 委托方应提供准确的土壤环境和作物信息,以确保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委托方应按照服务商要求配合执行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飞行限制区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
六、安全保障1. 服务商将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服务过程的安全。
2. 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商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3. 委托方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也应积极配合,确保不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威胁。
七、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1. 若委托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服务商,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若服务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相关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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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
委托单位:
执行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17年月日
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
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药减量的国家政策,切实解决农户水稻生产安全(农药残留)、稻米品质提升以及水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水平,做到合理、科学、安全、规范、高效、环保用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方(施药方)乙方(种植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甲方水稻病虫草害防治服务的了解和需求,乙方自愿申请成为甲方服务对象。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所种植的水稻提供全程病虫草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特签订2017年度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
一、乙方以有偿服务形式将稻田植保服务交由甲方负责,具体面积和服务费用如下:
二、服务内容及形式:
1、甲方承担乙方的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项目,包含封闭除草、茎叶除草、病虫害防控、作物营养等范围,详细费用及药剂见附表。
甲方不向乙方提供配药服务,如需甲方配药按200元/人/天另行收费。
2、全程植保飞防服务所用药剂由甲方负责提供,超低容量喷雾助剂(飞防专用助剂)由甲方有偿提供(收费:1-1.5元/亩/次)。
乙方需要在防治前3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飞防服务的准备工作。
3、甲方对协议约定的乙方水稻丘块实施常规病虫草害(即稗草、千金、红拌根、鸭舌草、牛毛毡、三棱草、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蓟马、纹枯病)防治。
穗颈瘟、节瘟、谷粒瘟等稻瘟病及稻曲病的发生,
受品种、气候条件、田间小环境、水肥管理等影响极大,发生后目前尚无特效药剂可以治疗,因此甲方对稻瘟病和稻曲病不包防效,建议每次施药时加入预防药剂。
4、甲方仅对所提供的药剂负责,确保稻谷农药残留不超标、危害损失不超标,不承担乙方因操作不当和天气原因延误引起的责任。
5、因甲方提供的药剂或配方不当,造成危害损失部分补偿依据湖南省农业厅水稻产量损失赔偿标准。
三、缴费时限:
1、植保服务药剂费用(不含作业费和助剂)早稻按元/次预算,中稻按元/次预算,晚稻按元/次预算。
每次防治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结算以乙方实际用量为准,鉴于病虫草害发生不可预见性,甲方不承诺实际
费用不超过预算。
2、早、中稻乙方在签约之日向甲方缴纳植保服务药剂费用,早、中稻收获后结清全部植保服务药剂费用。
晚稻在7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植保服务药剂费用,晚稻收获后结清全部植保服务费药剂费用。
乙方如未按期缴
费,则视为自动解除协议。
3、飞防作业费用及助剂费用在作业后7天,甲乙双方确认对当次防治效果无异议后,乙方一次性结清。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对本协议第一、二条约定的服务丘块、内容开展植保飞防服务,确保水稻病虫草害损失率在5%以下,如果水稻病虫草害损失超标,但损失不严重,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损失较重,乙方须在收割前1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补
偿要求,补偿金额经县级农业、农技部门现场鉴定后合并仲裁,其超标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最高补偿不超过乙方
实际已发生的成本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飞防器械及专用助剂,农药按双方约定的《飞防植保作业方案》选型及提供施药时间、使用水量、喷施方法等均依据双方签署的作业方案约定内容,甲方负责组织飞防团队依照作业方案对乙方以
上作物进行病虫害的飞防作业服务。
3、为切实履行合同,因甲方漏喷而导致病虫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乙方7天内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有补打责任,补打药剂费用、助剂费用、飞防作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最终产量不承担责任。
4、甲方对作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物品损坏以及其他损坏或损伤,乙方不负责承担。
5、鉴于稻田杂草有多次发生高峰,除草剂飞防甲方仅对药剂质量和作业效果负责(对施药后30天内长出的杂草负责),但不对由回水、保水等因素产生的杂草反弹以及杂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发生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乙方须如实向甲方申报接受防治服务的稻田位置、面积(666.7m2/亩)和种植品种。
由于虚报、少报面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提供准确的种植面积和种植区域规划图,飞防作业时提供必要的运输工具(电动车、摩托车),减轻甲方的劳动强度。
3、飞防作业时乙方提供必要的地面配合,如引路、安排配药、充电点,并负责将飞防药剂运送到作业主干道。
因引路失误,造成的漏丘、误喷他人田块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了解病虫害发生动态,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最佳防治方案,并签字确认《飞防植保作业方案》。
5、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灌、排水。
因灌、排水原因影响防治效果造成的产量损失由乙方负责,特别是施用茎叶除草剂后必须按要求进行回水,并保水5-7天。
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乙方需自行补治或由甲方有偿补治。
6、飞防作业时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中餐,人数为3-4人/机组,超出人数乙方有权不提供或收取相关费用,若乙方不能提供中餐,按30元/人/餐支付。
7、乙方不得干扰甲方的防治安排,甲方有植保方案的全程决策权,未达防治指标或防治适期的丘块将不使用药剂防治,乙方不得强行要求甲方增加防治次数或提高药剂用量。
8、乙方有检查植保服务效果的义务,不管任何原因引起的病虫突发或如防治效果失效,乙方需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及时采取措施,7天内乙方对当次防治效果无异议,视为确认防治成功。
9、乙方不得在施药(肥)后将田中药水向临近水域排放,因排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施药操作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扣除甲方的任何费用。
11、在未支付完已产生的费用前,甲不受理乙方因任何原因而产生的损失补偿。
六、责任免除:以下原因造成的水稻病虫草害防治不达标,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乙方签约申报稻田面积、品种等与实际种植情况不相符,即乙方实际面积大于合同服务面积而影响效果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没有按甲方指导意见进行科学浸、拌种,导致病虫害重发、高发而致防治不达标,免除甲方责任。
3、上次防治非甲方作业并且田间发生严重的病虫害。
4、地形过于复杂,周围电线杆等过于密集影响飞行安全的田地,不予以飞防服务。
周围有鱼塘、荷花、蔬菜等其他作物必须预留的安全距离,不予以飞防服务。
5、因乙方人工管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如在喷药过后不及时回水、保水,除草剂施药后立即追肥等)。
6、检疫性、突发性、爆发性病虫害难以准确、及时防控所造成的损失(如南方黑条矮缩病、细条病、小球菌核病等病虫害)。
齐穗后发病在现实植保条件下尚无治疗手段的病害。
7、穗颈瘟、节瘟、谷粒瘟等稻瘟病及稻曲病的发生,受品种、气候条件、田间小环境、水肥管理等影响极大,发生后目前尚无特效药剂可以治疗,因此甲方对稻瘟病和稻曲病不包防效,建议每次施药时加入预防药
剂,费用由乙方承担。
8、因洪涝、干旱、冷害、工业污染、高温、雷击、冻害(如寒露风)除草剂累积中毒和偏施氮肥的田块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
9、因天气原因(降雨或强降雨)不能进行施药,而造成的防治时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10、因有猪粪水流入、沙田、漏水田、常年缺素田块及无法落水晒田的田块等因素造成的影响。
七、特别说明
1、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并不是见虫就打,而是当病虫害达到一定的基数才施药,才能标本兼治。
2、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并不能使水稻不受一丝病虫危害,而是将病虫危害控制在国家允许目标以下。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失败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
水稻病虫草害飞防作业方案
甲方:
乙方:
水稻品种:;播种时间:;生育期:天;
稻瘟病敏感性:高感□敏感□抗稻瘟□稻曲病敏感性:高感□敏感□一般□种植方式:直播□移栽□抛秧□机插□
施药时水稻生长期:苗期□封行期□拔节期□破口期□齐穗期□
施药前草害发生情况:稗草□千金□廖科杂草□阔叶杂草□三棱草□抗性稗草□
施药前病虫害发生严重:卷叶虫□钻心虫□稻飞虱□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
本次费用计算:服务面积:亩×(药剂费用:元/亩次+作业费用: 12元/亩次+助剂费用1元/亩次)=费用合计:元。
防治时间:
根据望城区病虫害预测预报,经与甲方沟通,乙方自愿选择此次水稻病虫害防治方案如上。
本人证实上述资料属实,并已阅读及同意《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水稻病虫草害飞防作业方案》和《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水稻全程植保飞防服务协议书》相关规定。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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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