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文书档案管理
10档案管理学第十章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

(二)举办档案展览会的要求 1、确定展示主题,制订展出规划 明确举办一个什么类型的档案展览会,按要求制定好题目, 根据目的和档案馆(室)所存档案情况决定展览内容。 2、围绕主题挑选出需展示的档案 这是最关键的一环。展出的档案,不仅要选择最有价值和最 有意义的材料,且要选择能正确反映历史事件,揭示事物本 质的材料。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对形成档案的历史环境、事件 始末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从而使选择的档案材料能正确 地反映出问题的本质。 3、应周密地进行展出设计,并对选出的档案进行分类排放 分类排放的方法一般是先按专题,再按事件和时间顺序。排 放时,既要考虑到一个专题内档案的集中系统性,又需注意 各专题间的相互联系,让人看了展示后既觉得主题鲜明,又 感到材料丰富全面,能完整地反映历史事实的过程。为了方 便参观者,还可在每专题前写上标题、提要和简介等。
综上所述,档案展览有着自身的特点,它对提供利用有着 不可忽视的作用,档案展览会的本身就是提供信息的场所, 利用者可以从中得到许多珍贵材料与线索。由于档案展览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较多的人员参观,能有效地扩大档 案服务面,精选出的典型材料,能以真实和形象鲜明给观 众留下深刻印象,引起人们对档案的注意和利用的兴趣, 从而能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档案利用工作的开展,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社会各项工作需要利用
某些档案,二是档案馆(室)保存有这方面的档案可以提供利用。 这就要求档案工作人员熟悉所藏档案的内容、成分和数量、存放的位置, 通过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日常工作,通过编制 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编研工作有意识地了解档案情况。 了解需要,就是要做好利用服务工作的预测工作。了解各行各业对档案 的不同需要,从而有目的地开展利用工作,以取得最好效果。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三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文件利用效益,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书档案是指以印制、书写、印章、打印、拍摄等方式制成的载体,经过审批、签发、传送、交换或者领导批示、批准、意见等确定的文字、图像、声音等记载事项。
第四条文书档案管理是指对文书档案的收集、鉴定、归档、整理、利用等工作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文书档案管理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
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覆盖全面、无缺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文书档案的性质、用途和状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四)统一管理原则。
文书档案应当由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办法。
(五)机动性原则。
文书档案应当在需要时能够方便地调阅和利用,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
(六)保密性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文书档案的保密安全。
(七)出移交备查原则。
文书档案根据需要,可以移交相关单位进行查阅或者提供给外事机关、司法机关等有关单位使用。
第三章文书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家机关应当设立文书档案管理机构或者设立专门的文书档案管理岗位,负责组织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文书档案管理部门,也可以由行政人事、办公服务等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文书档案的收集与登记第九条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应包括涉及本单位工作范围和业务的各类文书档案。
第十条文书档案应当在制作完毕后及时收集,并填写登记表,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文件日期、制作人员等基本信息。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效率,保障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1. 文书档案:指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书面文件,包括公文、会议记录、备忘录等。
2. 档案管理:指对文书档案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
三、管理机构和责任1. 档案管理部门: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登记、保管等。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文件收集:各单位应按照文件分类标准,对产生的文件进行及时收集,并进行登记。
2. 文件整理:档案管理员应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目录等。
3. 文件登记:档案管理员应对每一份文件进行登记,记录文件的编号、日期、标题、归属部门等信息。
4. 文件保管:收集到的文件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保管,包括使用密封袋、文件柜、密集架等档案保管工具。
5. 文件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根据需要,提供文件的查阅和复制服务,并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档案管理规范1. 文件整理规则:文件整理应按照文件分类标准进行,包括按照文件的种类、用途、日期等进行分类。
2. 文件编号规则:文件编号应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进行,包括设定文件类别、顺序号等信息。
3. 文件登记规则:文件登记应采用标准的登记表格,记录文件的关键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
4. 文件保管规则:文件保管应按照一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包括定期检查档案柜、备份档案等。
5. 文件利用规则:文件利用应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不得随意使用和外借档案。
六、档案查询与跟踪1. 查询方式:档案管理员应提供各种查询方式,包括电子检索、纸质目录查询等。
2. 查询权限:档案查询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权限,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跟踪要求:对于需要跟踪的文件,档案管理员应进行特殊处理,并及时反馈查询结果。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1. 引言在当前数字化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企业和政府机构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文书档案管理问题。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保护重要信息及个人隐私,防范泄密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2. 文书档案管理的定义文书档案是组织机构和个人在行政、工作和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或接收到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载体的有关记录,包括文件、资料、报表、合同、证明、印章、签名、电子文档等。
文书档案管理指对这些记录进行规范、分类、整理、保存、利用、处置等工作的过程。
3. 文书档案管理的原则(1) 法律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文书档案的合法性。
(2) 鉴别和鉴定原则:对重要文件和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和鉴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保密原则:对于机密文件和档案材料进行严格保密,确保文书档案的机密性。
(4) 完整性原则:保证文件和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禁止删减、篡改和毁损,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5) 统一管理原则:对文书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4. 文书档案管理的方法(1) 文件登记制度:对所有文书档案进行登记,记录有关信息,并编排档案号。
(2) 电子文书档案管理:利用计算机等信息技术手段对电子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储和利用。
(3) 档案盒制:采用档案盒进行分类整理,每个档案盒内标注档案数量和档案编号。
(4) 分类存储制度:根据文件类型、机密等级、备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档案的控制性和安全性。
(5) 归档制度:对于已存档的文件和档案材料进行分类归档记录,以便于随时查找和利用。
5. 文书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1) 归档:对于一般文件采用自主归档的方式,对于重要文件和机密文件采取领导审核后归档。
(2) 借阅:借阅前需要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3) 销毁:采用定期销毁的方式进行档案销毁,销毁前需经领导审核批准,同时记录销毁时的档案和文件数量和种类。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文书档案的管理,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及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文书档案的管理。
三、管理程序1.文书档案应当按照机构的流程进行归档。
2.文书档案的归档应当包括以下步骤:–制定档案归档计划–派出人员进行档案索引–对档案进行分类号编排–进行装订、封卷及分类标识–归入指定档案室。
3.文书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对有缺陷、损坏或要求销毁的文书档案,应留下相应的证明文件。
4.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文书档案的保密、安全加强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四、档案整理1.对已经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存储类别,如永久保管、长期保管、短期保管等。
2.对于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对于出现的错误、缺陷和遗漏,应及时向机构领导报告,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对于新增的档案、更新的档案和废弃的档案,应当及时编制档案整理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整理。
五、档案借阅与使用1.档案管理人员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配合机构领导和使用档案的人员开展档案借阅和使用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对于档案的借阅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对于不按规定使用档案的人员,应当予以相应的惩罚。
六、档案安全与保密1.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保密责任,对于涉及机密、秘密和重要的档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机构的规定进行保护。
2.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掌握安全技能,对于档案发生故障、裂条、日晒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修复计划。
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对于之前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也适用本制度。
2.对于本制度执行中未尽事宜,由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制定工作细则或与机构领导商议解决。
以上为本机构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执行,遵守规定,杜绝乱存乱放、私存私用行为,深入推动机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完善与规范。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一、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
即公司文书断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科技档案 (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处室管理,以便于及时利! ,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公司各处、室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 L 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二、公司办公室设立档案工作,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科技(部门)档案。
其任务是:(一)采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二)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三)进行档案鉴定;(四)进行档案统计;(五)保管部份科技档案;(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立卷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三、立卷范围:(一)上级机关颁发的法规命令、指示、决定、决议、通知、任免、计划、统计年报、预决算、规章制、国家部委局颁布的各种标准、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
(二) 公司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工作计划及对下级机关的批复。
(三)公司与有关单位的往来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四)公司党政会议原始记录、记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司的规章制度)。
(五)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六) 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记要,以及参加之级和外位召开的会议带回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七)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往来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记要等文件材料。
(八)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及其处理结果。
(九)有关人大政协提案处理结果。
(十)公司各处室以上级管理部门名义的发文。
(十一)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十二)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处室的主、抄送信件,如和公司以往办的函件有关,为了保持文件的完整,应交办公室保存立卷。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3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是指企业或机构对于文书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文书档案的使用、归档、借阅、保管等工作。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供参考:一、文书档案的定义和分类1. 文书档案是指机构、部门或个人行为和活动所产生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商务文件、报表、合同、备忘录等。
2. 文书档案可根据其性质、用途、保存期限等进行分类,如行政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等。
二、文书档案的使用1. 文书档案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
2. 使用文书档案应填写相应的使用申请表,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 使用后的文书档案应及时归档,不得私自保留或外借。
三、文书档案的归档1. 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系统进行,确保档案的组织和检索便捷。
2. 归档前应对文书档案进行整理、摘要和索引等处理,有必要时应制作文件目录。
3. 归档文书档案应填写相应的归档登记表,并保留归档凭证。
4. 归档的文书档案应有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四、文书档案的借阅1. 文书档案的借阅应填写相应的借阅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文书档案应在规定的借阅区域内进行,并不得影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借阅期限,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4. 归还文书档案时应填写相应的归还登记表,并保留归还凭证。
五、文书档案的保管1. 文书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保持干燥、通风和防火等条件。
2. 档案室或档案柜应设置相应的进出门禁和监控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3. 定期对档案进行保管检查,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4. 长期保存的文书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和程序进行销毁或转交档案馆。
以上仅为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的一些基本要点,实际应根据企业或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化和细化,并加入对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培训等相关内容。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新)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xxx文书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xxx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细则》(DA/T22-2000)和xxx实际情况,档案工作要“全面、及时、真实、规范、考核、保密”的重要指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是指xxx各部门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对xxx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形式的历史记录。
文书档案包括党群管理类档案、行政管理类档案、经营管理类档案、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
第三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文书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xxx行政中心主管整个xxx的文书档案工作,对xxx的文书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
第三章文书档案的收集第五条凡是反映xxx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要文书类文件材料都是xxx归档材料的范围。
主要有:一、xxx召开的重要会议资料、在重大活动形成的重要指示等材料;二、xxx党委、工会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三、xxx颁布的各种正式文件;四、xxx及内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五、xxx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六、xxx检查下级部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七、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和备案材料;八、xxx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章及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九、xxx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十、xxx大事记及反映xxx重要活动的简报;十一、xxx人事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纪律检查及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文件材料;十二、党工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十三、xxx编印的简报等刊物定稿、样本;十四、xxx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资料;十五、与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颁布的需要执行和协商的重要文件材料;十六、其它对xxx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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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文书档案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一、总则为了使公司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将收集到的尚处于相对零乱状态的资料进行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之系统化、条理化,并以便于公司有关资料的保管、统计、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书档案的范围公司、各项目部范围内所有的文件、申请、报告、批示、批复、批转、通知、决定、决议、条例、章程、合同、定期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等均属文书档案。
三、文书档案整理的原则1、必须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2、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3、文书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4、各部室必须建立本部门档案。
档案分部室保存,办公室统一管理。
四、文书档案的分类(一)档案分类的含义和要求档案的分类是指按照档案的来源、时间、和内容的异同,把档案分成若干类别的工作。
档案分类的基本要求是:其一,应该体现客观性,即从档案形成的特点和档案成分的实际出发,按照文件在单位活动中形成的联系进行分类;其二,应该具有逻辑性,即在构思分类体系时,应该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和明确的类属关系;其三,还应该注意分类方法的实用性,即必须便于保管、检索和利用,对不同的档案,要从实用角度出发选择最优分类方案。
(二)年度分类法年度分类法也称年代分类法,就是根据形成和处理文件的所属年度将档案分成各个类别。
使用年度分类法重要的是要准确判定文件的日期,并把它们归入相应年度的类别。
在此通常会遇到两个困难;一是文件上有属于不同年度的几种日期,二是文件上没有日期。
对此,可以采用以下的办法进行处理:对文件上有属于不同年度的几种日期的情况,应该根据文件的特点,确定一个最能说明文件时间特点的日期作为分类的根据。
一般来说,规范、办法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以批准日期或公布、生效日期为准;来往文件中的收文,以收到日期为准;内部文件和一般发文,以写成日期为准;指示、命令等指令性文件,以签署日期为准;计划、总结、预算、决算、统计报表等,以内容所针对的时限为准。
至于跨年度的计划,可放入计划开始的年度;跨年度的总结,可放入总结所涉及的最后年度;跨年度的来往文书等,可放入关系最密切的年度。
对没有标明日期的文件,应对文件的准确日期或近似日期加以考证。
如分析文件的内容,从而判断文件日期;从文件的制成材料、格式、字体和各种标记,以此判定文件日期;还可以将文件与已知日期的文件进行比较对照,判定文件的日期,等等。
五、立卷(一)按文件的名称特征立卷在一般情况下,在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总结、简报、会议记录、命令、指示、统计报表、合同等文件材料,都可以按名称特征组卷。
(二)按文件的时间特征立卷按档案文件的内容所针对的时间,或档案文件形成的时间组成案卷。
按照时间特征立卷,最主要的问题是判定档案文件的准确时间,对于文件针对的时间和档案文件形成的时间不一致时,可以按下列办法处理:1、年度计划、总结、报表、预算等内容的时间针对性很强,可把它们放在文件内容所针对的年度组卷;跨年度或多年度的计划放在计划针对的第一个年度组卷;跨年度或多年度的总结放在总结所针对的最后年度组卷。
2、跨年度处理完毕的文件,放在办毕的年度中组卷。
3、一般文件放在文件写成的年度组卷;今年写成明年批准发出的文件应放在批准、发出的年度组卷。
4、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次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写在一起的文件,应当根据档案文件的中心内容,放在本年度组卷;反之,如果文件的中心内容是次年度的工作计划,对本年度工作只作了简要的总结,那么,这种文件就须放在次年度组卷。
5、跨年度召开的会议所形成的文件,根据会议召开的主要年度组卷。
6、跨三年以上的工作、工程等形成的档案文件,应视其数量的多少,分开年度或不分开年度进行组卷。
六、案卷的整理一、卷内文件的排列与编号需要组合在同一案卷内的档案文件,应当按顺序排列起来,使之系统化。
排列文件要按时间、问题、名称等排列,同时要给每一份卷内文件以固定的位置,即编排页码号。
编号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将页码号编写在文件的右上角,凡有字迹页面都要编写页码号。
如果纸张两面都有字迹,则两面均应编号;只一面有字迹,可在该面编号,无字迹的背面不编。
编号时应该耐心细致,避免出现重号、跳号。
二、拟写案卷标题案卷的标题应该内容概括准确,文字简练通顺,基本结构完整,要标明作者――文件的制发机关;标明问题――文件的主要内容;标明名称――文件性质、作用的反映;标明时间――文件内容针对的时间。
三、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是卷内每份文件的名册,应置于卷首,以便查阅。
每份文件均应编一个顺序号,填写一个栏目。
文件的正件与附件是一个文件的整体,只编一个号,但附件标题可以另占一行填写。
问文与复文是两个文件,应分别填写编号。
日期栏内应填写文件落款日期。
所在页号栏内应填写按顺序排列的起始页码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写起始和终止的页码号。
备注栏内应注明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案卷的装订装订案卷是为了固定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防止文件散失和磨损,便于管理。
装订前应去掉文件上的金属物,如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
装订时要将折叠整理并用线订牢固。
对于一些已破损的文件,要做必要的修补工作。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在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
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颁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同时废止。
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1、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应永久保留。
2、本公司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应永久;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应保留30年。
3、公司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本公司为主办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应永久;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等应保留30年。
本公司为协办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应保留30年;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应保留10年。
4、本公司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等应永久;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等保留30年;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等应保留10年。